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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提高法院司法能力【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权威】

    时间:2020-02-19 09:51:02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人民法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工作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司法水平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到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和司法权威的增强,关系到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院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是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
       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和司法权威的增强,并不是能够仅仅通过党和政府强化司法机关的职能或者司法机关的严刑峻法就能够实现的,要树立和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必须从司法机关自身做文章。“打铁须得自身硬”。首先从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入手,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塑造专家型、精英型司法人才,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通过个案的办理,反映司法水平,从而使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司法人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自然而然的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其次,要培养司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克服司法人员就案办案,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的思想,养成司法工作为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主动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的良好习惯,使司法工作融入社会发展的历史洪流,把司法工作作为推动和维护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理解司法工作,支持司法工作,才能营造崇拜法律、法律至上、司法权威至上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要培养和树立司法人员司法为民和公正效率的思想。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法院,只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机关、司法人员是在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他们才会相信司法的公信力,司法的权威才能树立和逐步增强。另外,公正和效率是并存的,“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再公正的司法行为,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就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般,哪里还能谈得上公正?权益得不到保障,利益得不到实现,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也就成了纸上谈兵。因此,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权威,一定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审判工作体现到落实司法为民、提高司法效率上,把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权威落实到司法人员办理的每一个个案上,用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之心、对法律的尊崇之心、敬畏之心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下面我结合本院司法工作的具体情况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司法同行商榷。

        一、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主线,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渠道。抓住司法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也就抓住了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和实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目标任务的根本。

        (1)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要推进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各种新机遇、新挑战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之中,就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既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司法能力建设贯穿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全程,是由党和人民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与人民法院的职能所决定的。在司法工作中,只有增强了司法能力,提高了司法水平,才能真正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
    才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

        (2)司法能力建设是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我院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讲正气、树新风”、“明确职责、尽职尽责”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院的工作在不断前进,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审判管理有待强化,一些案件效率不高、效果不好,甚至有违法违纪办案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降低了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归根到底,还是司法能力不高的问题。为了使人民法院开展好此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此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平台,省、市、县法院均做出了详尽细致的部署,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因此,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司法能力建设这个重点,认真学习和提高,自觉排查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效体现到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上来。

        (3)司法能力建设是法官提高司法为民水平的现实需要

        法官是矛盾最终裁决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发展的职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王胜俊院长强调要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着重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广大法官要着重增强运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审判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在当前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高效审判的期望值不断提高的形势下,要求我们与时俱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法官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法官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在审判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带动司法审判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与效率作为主要切入点,是人民法院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服务大局是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司法为民是法院的根本宗旨,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永恒不变的主题。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必须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1)抓住服务大局这个着力点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好发挥法院职能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到“两个率先”建设的大局中去。做到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既执行法律又执行政策,既坚持原则又保持灵活。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把案件审理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考虑,努力将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深入开展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建设一个安定和谐的投资环境;
    依法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靠前服务项目建设,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当前,还特别要加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和企业破产、城市拆迁、“三农”等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良好的发展势头。

        (2)抓住司法为民这个切入点

        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必须把司法为民放在突出位置。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平台,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特别是抓紧解决自身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地方改起,从眼下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际效果,进一步解决干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时刻牵挂群众冷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的作风,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文明司法,为民服务十三项承诺,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改进便民服务,运用远程立案,就地审理,巡回办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完善申诉来访制度、加强诉讼指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行政审判力度,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个支撑点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解决影响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实现公正高效司法,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加司法透明度。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风险等群众应该知道的事项,都向当事人公开告知;
    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流程管理,建立和完善临界催办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缩短审理周期。四是加强审判监督。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加大对群众投诉查办力度,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办理。

        三、把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息县和和谐文明新息县作为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

        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必须以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基础,同时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齐头并进,这也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目标。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和谐、美丽富饶新息县,不仅是法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1)大力推进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息县建设

        通过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息县,建设一个法制健全、社会安宁的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统一思想抓创建。以审判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息县,是我县整体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和措施,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打击与保护、规范与引导、调解与服务相结合,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把创建的各项措施定得更实、创建的氛围造得更浓、创建的效果搞得更好。

        抓好审判工作促创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严厉惩处职务犯罪,保证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权力的合法使用;
    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护,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司法追究。切实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一方面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推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维护行政权威。强化民商事案件审理,加大执行力度,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做好审执工作,促进社会生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搞好综合治理推动创建。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县。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好对人民调解指导的职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力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以大接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加快信访办理速度,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发生,确保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国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建设好“青少年维权岗”,做好缓刑犯、刑释人员回访、帮教工作。

        (2)切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

        基层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宏伟大厦的基石,是服务人民群众、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窗口。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建设的重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性,抓住大学习大讨论的有利时机,把基层建设放在一个突出位置来抓。

        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由于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相对较少,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好思想工作,贴紧干警思想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教育渠道,改进教育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基层法官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针对业务薄弱环节和审判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法官运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权力、人情、金钱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严格执行《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规定、最高法院“四项制度”,确保中层领导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和案件不出问题。

        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后勤保障既是司法能力建设的物质基础,又是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就经济相对落后的我县来说,经济不发达,工业基础薄弱,又是省级贫困县,目前审判庭和人民法庭不达标,人民法庭建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是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任务。因此,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我们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努力提高法庭基础设施水平,力争使审判庭、已建和在建的标准法庭及早投入使用。

        切实改善法院外部环境。法院外部环境的好坏,影响到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司法权威的增强、司法为民宗旨的落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实践表明:外部工作环境优,法院工作就能快速发展,群众就会满意;
    反之,法院工作就会停滞不前,社会评价就会降低。改善法院外部工作环境,首先要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坚决克服片面理解司法独立的错误观念,经常性地向县委汇报工作,重大决策都必须事先征求县委意见。其次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向人大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人代表旁听庭审、评议等形式,始终把审判权力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再次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在依法办案上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巩固依法执政,共同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落实好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让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满意、信赖、支持法院,夯实法院工作群众基础。

        公平促公正、公正促和谐。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法院既是保障者,又是主力军。因此,我们必须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东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与思想对照,与工作对照,与职责挂钩的做法,坚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走过场,以此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和司法权威的增强。同时,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平、公正司法水平,切实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努力为构建美丽富饶、和谐文明新息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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