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
时间:2020-11-03 09:22:1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赣肿医办字[2015]32号
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肿瘤医院
整治医疗行业 “红包”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各科室 :
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为扎实推进全省医疗行业“红包”问题整治,深入落实《江西省肿瘤医院关于开展“红包”和回扣问题常态化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江西省肿瘤医院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医院工作措施》)。现将《医院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领导小组:院长钭方芳、党委副书记温晓明任组长;副院长徐仁根、钟军、温晓甦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党办、院办、监察室、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财务科、宣传科、信息科、药剂科、器械科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室副主任张红星、医务科科长黄惠民兼任,办公室人员由监察室和医务科人员组成,监察室科员涂伟、医务科科员赖敏栋为联络员。各科室要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医疗行业“红包”问题整治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省委、省政府已将重点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列入《2015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赣办发《2015》8号),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疗行业“红包”问题整治工作,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反映医院“红包”治理举措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每个总支每季度至少完成2篇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范围。
三、注重沟通协调。牵头科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把牵头落实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医院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全省医疗行业“红包”问题整治工作。各科室要依据《医院工作措施》,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加强与相关科室、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医院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强监督检查,以落实《医院工作措施》促“红包”整治扎实推进,以严肃查处收受“红包”问题并公开曝光,震慑收受“红包”行为,以责任追究倒逼《医院工作措施》的落实。医院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江西省肿瘤医院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监察室:0791jxszlyyjcs@163.com
医务科:0791jxszlyyjf@63.com
附件:2015年江西省肿瘤医院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
2015年4月15日
江西省肿瘤医院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5年江西省肿瘤医院整治医疗行业“红包”问题工作措施
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
牵头
科室
分管
院领导
完成
时限
一、深入开展拒收“红包”思想教育
一、深入开展拒收“红包”思想教育
1、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整治“红包”问题的一系列规定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
2、在院周会上,及时将卫生计生系统发生的收受“红包”被惩处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教育,增强医疗行业拒收“红包”自觉性,使“五个严禁”(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其父母、配偶、子女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借节日名义,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和“三个不得”深入人心(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不得以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方式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不得暗示或索要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个人的“红包”)。
医务科
监察室
钟 军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 作
3、以中层干部、护士长、全体党员为重点,开展党课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的基础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
4、以中层干部、护士长、医务人员为重点,邀请法院或检察院人员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收“红包”的自觉性。
党 办
医务科
监察室
温晓明
钟 军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5、把拒收“红包”纳入医院廉政文化建设,在医院的户外宣传展板上张贴拒收“红包”的相关教育内容。
6、在医院显著位置和门诊大厅悬挂拒收“红包”的宣传教育横幅。
7、在医院门户网站宣传拒收“红包”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
党 办
监察室
医务科
温晓明
钟 军
纪委书记
4月
8、把拒收“红包”教育纳入医院经常性教育,组织观看《家财莫为子孙谋》电教片。
监察室
医务科
钟 军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9、把拒收“红包”教育纳入在院实习生教育。
科教科
护理部
监察室
徐仁根
温晓甦
纪委书记
6月
10、把拒收“红包”教育纳入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人事科
监察室
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
纪委书记
7月
11、在院网站开通“红包”治理专栏,及时反映医院“红包”治理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发生“红包”问题的行为和查处情况。
监察室
宣传科
信息科
温晓明
徐仁根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二、认真落实“红包”问题治理的制度规定
二、认真落实“红包”问题治理的制度规定
12、各临床科室认真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医务科
钟 军
经常性
工作
13、落实医药产品购销诚信管理。医院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时,双方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设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
医务科
钟 军
经常性
工作
14、落实“红包”清退机制。对确属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及时上交院纪检监察部门,也可直接存入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廉政账户”(户名: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户行:农行南昌市象南广场支行,账号:14310201040000233)。医务人员可直接替患者交医疗费,作为患者的医疗费用。
监察室
医务科
钟 军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15、各科室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科室拒收“红包”金额报送监察室,监察室在院周会上将科室每月拒收“红包”金额进行通报。
16、落实“红包”拒收、清退登记工作(见附表)。监察室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每季报送拒收、清退“红包”汇总情况到驻委监察室(4月、7月、10月、2016年1月5日前
监察室
医务科
钟 军
纪委书记
每季
17、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根据医院《关于对举报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实施奖励的暂行办法》,医院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财务科
医务科
徐仁根
钟 军
随机
工作
18、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及时约谈、函询、诫勉纠错、责令整改、执纪问责以及岗位调整等手段,对“红包”问题及时防范纠正或严厉惩处。
监察室
纪委书记
随机
工作
20、完善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将医务人员拒收或收受“红包”行为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对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关于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行为的处理规定》,视金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21、各科室认真填写《医德医风考核工作手册》,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作为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的依据。
人事处
医务科
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
钟 军
随机
工作
22、从严要求中层干部、负责人、护士长。如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严格执行“先免职后处理”的规定。
人事科
监察室
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
纪委书记
随机
工作
三、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行为
三、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行为
2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受理、及时查处有关“红包”问题的信访举报。
监察室
医务科
院 办
钭方芳
钟 军
纪委书记
3月
(随机)
24、将“是否有医务人员收受或索要礼品、红包现象”纳入满意度测评中,由第三方进行测评。
医务科
钟 军
经常性
工作
25、召开医院行风社会监督员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对我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与行风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医务科
钟 军
3月
(经常性工作)
26、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明察暗访的各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检查结果将作为医院考核、评审的重要计分项目。
医务科
钟 军
4月
(随机)
27、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工作手册》完成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
监察室
纪委书记
每季度
28、不定期进行《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签署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对不认真、不及时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医生进行约谈。
监察室
医务科
钟 军
纪委书记
随机
工作
29、加大查处力度。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医院《关于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行为的处理规定》,视金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察室
医务科
钟 军
纪委书记
随机
工作
30、严格考核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红包”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红包”问题的科室,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科主任、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既追究各党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监察室
纪委书记
随机
工作
31、每季报送“红包”案件及人员查处情况到驻委监察室(4月、7月、10月、2016年1月5日前
监察室
纪委书记
每季
四、不断 健全防范“红包”问题的机制
32、认真按照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医用耗材限价机制的要求开展工作,从源头上压缩“红包”、回扣空间、防范“红包”、回扣问题的发生。
财务科
药剂科
器械科
医务科
徐仁根
钟 军
12月
33、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防范“红包”问题,对防统方软件显示的IP告警信息及时进行查看、分析,并对IP告警信息中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监察室
信息科
徐仁根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34 、继续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
医务科
药剂科
信息科
监察室
钟 军
徐仁根
纪委书记
经常性
工作
35、依据委党组《关于对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即将制订的《江西省卫生计生系统纠风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发生“红包”问题的责任追究。
医务科
钟 军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