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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市长 湖州市原市长黄萌落马记

    时间:2019-05-13 03:28:4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2012年4月27日,原浙江省湖州市市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萌受贿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黄萌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52岁的黄萌,案发时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1998年至2011年间,黄萌在担任湖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汽车、装修材料、贵重物品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后两任局长周航、郑尚金均因受贿各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四年。2007年1月,时任湖州市市长的黄萌接任郑尚金出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把手”,去年6月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浙江省纪委调查。
      
      房地产商被查,
      揪出腐败“潜伏者”
      2011年6月27日下午3时许,时任浙江省药监局局长的黄萌在杭州被纪检机关带走调查。当晚,现场居民看到,有警车驶至黄萌在湖州市阳光城的家中。
      据了解,黄萌一案按干部管理权限虽由省纪委为主调查,但中央纪委的介入使其影响非同一般。据某丝绸集团内部人士证实,该集团高层在公司内部会议上向职工透露:“公司正在接受中央纪委调查”。据悉,调查重点是黄萌当年任湖州市市长期间,在湖州丝绸企业改制以及湖州工业土地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9月15日,黄萌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捕。
      湖州政府系统内部人士透露,湖州本地有人早在10年前就开始举报黄萌,但因其“后台”强硬,一直撼之不动,相反,在此期间,黄萌却完成了从副市长向市长的升迁。
      那么,这位十年前就被群众举报的“腐败潜伏者”,为何边腐边升,终于在这次应声落马呢?对此,各种说法都有。
      有称,黄萌最初被举报,包括其任职期间的老虎潭水库、南浔热电厂等项目。
      但也有与黄萌私交颇好的湖州非地产业公司高层推断:
      “黄萌案发与丝绸集团改制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改制是市政府推动的,四套班子均参与讨论,黄萌曾主动提出回避。黄萌出问题,极有可能是在地产方面。”
      看来,这位公司高管对情况非常熟悉,分析得十分透彻。
      那么,这位把黄萌扯下马来的“反腐勇士”究竟是谁呢?
      透过现象可以剖析根源。因浙江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某、上市公司美某达董事长单建民于当年被纪检机关调查,故上述企业高层猜测认为,“有可能是两人之一供出了黄萌,长期未归的朱某某可能性更大。”
      1995年,朱某某发迹于棉胚布生意,2000年斥资1000万元注册浙江誉某集团湖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楼盘为米兰花园和誉某小区等。在2008年的湖州“官场地震”中,朱某某就因涉嫌在200亩土地征用、劳伦斯超市项目和湖州师范学院东扩地块拆迁项目中向前任湖州市国土局副局长毛干宏行贿而在桐乡被纪检机关调查。
      以朱某某拿下的劳伦斯超市项目为例,该项目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被朱某某迅速拿下,但之后的项目却未能如期引进,最终朱某某以招商困难为名,将这块土地用于自己公司的商业地产开发,也就是今日在湖州市美某达路1025号可以看见的米兰广场和皇冠大酒店。
      2011年4月,朱某某再度被纪检机关“有请”,且在黄萌案发后一直未归,誉某集团已被银行停止贷款。
      湖州上市公司美某达实际控制人单某某、旗下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调查后已经回公司上班,但单某某于6、7月之交计划赴台湾时得知,自己已被限制出境。
      消息人士透露,美某达旗下的地产公司曾以低价收购破产企业的方式拿下工业用地,随后由政府调整土地规划,回购土地使用权,美某达在其中凭着差价获利近千万元,之间的利益输送,黄萌或涉案其中。
      仅举一例,据美某达招股说明书:凤凰路888号湖州经济技术开发2号地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006年由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为1122.86万元,增值783.4万元。
      不过,美某达的地产暴利是否与黄萌有关,未获上市公司官方证实,7月5日至7日,有媒体记者每日均拨通美某达董秘刘昭和的手机,但刘昭和分别以“正在开会”和“信号不好”为由挂断电话。
      在湖州市最大的本土网络论坛“南太湖”上,黄萌案发成了该论坛的最热话题,一位网友发帖表示:“你看到的不仅仅是黄萌,而是十几年沉甸甸的历史积累。”
      上述企业高层人士的分析,后来得到了调查材料的证实。
      据查,1998年至2005年间,誉某控股集团董事长朱某某为了在公司设立、印染基地建设、土地收储等方面得到黄萌的帮助支持,送给黄萌价值119万余元人民币的财物,以及美金1.5万元。据黄萌交代,1998年至2002年期间,每年春节前,朱某某先后七次到黄萌家中拜年,共计送给黄萌人民币52万元。1999年至2003年,朱某某还多次打着给黄萌报销各类个人消费票据的旗号,送给黄萌人民币20万余元。2001年11月,朱某某跟随黄萌去加拿大考察,利用这个机会,他送给黄萌5000美元;2003年下半年,朱得知黄将出国考察,又去黄萌的家里,送上1万美元。2001年间,朱某某还先后两次在湖州某茶吧及其黄的家门口,送给黄萌人民币27万余元。2003年12月,黄萌在闲谈时有意无意地透露,说妻子陆某想买辆车。朱以为他们想买宝马奔驰,不料黄萌倒非常低调,说:“不需要买那么好,只要买个中档车代代步就行,不能引起大家注目。”于是,两人商定,由黄萌征求妻子陆某意见后,选定了车型,朱某某出资人民币28万余元购买了一辆马自达轿车,并给黄萌妻子陆某使用。2006年,黄萌仅支付8万元给朱,便将该车过户到其妻陆某名下。
      与朱某某一样,美某达公司的单某某,他与黄萌的权钱交易也很快就被查清楚了。
      2000年至2008年间,浙江美某达印染集团董事长单某某为了能在企业上市、厂区搬迁方面得到黄萌的帮助支持,先后送给黄萌共计人民币63万元、美金4000元。据两人交代核实,其中的细节是:2000年7月,单某某在澳大利亚考察期间,送给黄4000美元。2003年间,黄萌在湖州的住房需要装修,单某某为其支付共计43万元的装修费。
      
      “狮子”大张口,
      吞下两私企老板每人200万元
      中央纪委和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发现,黄萌的“胃口”很大。十余年来,他奉行的原则是“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而且,办小事得小利,办大事得大利。即便一次性收受上百万元,也决不手软心软。
      黄萌受贿的最大客户,并非上面提到的朱某某和单某某两人。
      在湖州,有位农民企业家潘某,生意做得很大。其有限公司辖五家工业企业、一家房地产公司和进出口公司及家居市场的现代化企业,列入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省首届诚信示范企业和省知名商号企业。公司现有总资产10亿元,员工2000余名。以其名字命名的“XX重工”和“XX铜业”是集团公司的新兴产业,也是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集团董事长潘某获得全国乡镇企业家、市人大常委、省优秀共产党员、省首届优秀民营企业家,省乡镇企业创业标兵、2008获得感动湖州十佳人物和最具人气奖,2007年、2008年连续两届安吉骄傲个人奖、浙江省“慈善个人奖”、全国第二届“中华慈善奖”等荣誉称号,受到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有位领导视察集团公司后,还亲笔勉励他“为中国农民争光!”这些,都成了他公司的广告。
      据纪检机关调查,1998年至2011年间,该公司董事长潘某为在厂区建设、拨付修路资金、技改贴息等方面得到黄萌的帮助支持,先后送给黄萌财物共计人民币222万元、美金1万元。
      根据黄萌和潘某两人口供核对,其中的细节是:1998年下半年,潘某得知黄萌将出国考察,在湖州黄萌的家中,送给黄1万美元;1998年至2006年间的每年春节期间,潘某先后9次以拜年为名在黄萌家中或酒店门口、停车场等地,送给黄萌人民币88万元;2006年上半年,黄萌在北京学习期间,潘某送上人民币100万元和美金2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后黄萌归还潘某人民币80万元和美金20万元,实收人民币20万;2007年春节前,潘某与黄萌一起在杭州参加省两会期间,潘某在会议驻地某某山庄,送给黄萌人民币30万元;2008年年底,潘某在黄萌家楼下,送给黄人民币10万元;2008年至2011年间每年春节前,潘去黄萌家中,先后四次给他送上人民币100万元。
      黄萌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向办案人员交代说,这期间,他也曾与潘有礼物往来,比如,他曾经交给潘某价值人民币26万元的烟酒和购物卡等物品。
      另一个送上大礼的老板名叫袁某。他的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莫干山的依托城市——德清县城武康。该集团创办于1992年,拥有上市公司一家,10余家企业,学校一所,总资产12亿元,已经形成了以IT、塑料建材、铸钢铸造为三大支柱产业,同时涉足建筑房产、仓储物流、宾馆服务和教育等领域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公司是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
      据纪检机关调查,该集团公司董事长袁某为感谢黄萌在担任湖州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帮助企业上市、解决债务纠纷等,在杭州某别墅区送给黄萌人民币200万元;同时,袁又以其女儿的名义出资人民币40万余元购买了黄将要入住的某小区两个汽车停车位,送给黄萌。同年12月,袁在黄家中,送给黄鸡血石摆件一座,价值人民币3万元。
      除了上述人士,黄萌收受贿赂的,还有七个私企老板。
      1998年至2011年间,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夏某、总经理吴某以及总公司下属房产集团董事长彭某为了在公司上市、房产开发方面获得黄萌的支持和帮助,先后送给黄萌人民币81万余元,美金4.4万元。
      其中的细节是:1998年至2005年间,夏某逢年过节或在黄萌出国前,先后多次送给黄萌美金共计3万余元。同年底,夏某又送给黄萌1万美金。
      2003年11月至2005年9月,吴某与黄萌一同在韩国和法国考察,吴分两次送给黄4000美金。
      2007年11月,黄分别以180万元和19万元向该集团所属房产公司购买湖州某小区45幢106室排屋和某小区21幢104室公寓房。经有关部门评估,两处房产价值分别为237万余元和46万余元,明显低于市场价59万余元。2008年至2009年2月,黄在湖州家中装修期间,夏某送给黄价值13万余元的地板和板材……
      2005年至2006年春节期间,浙江某某通信集团董事长许某为了在公司项目立项、公司征地等方面获得黄萌的支持帮助,分两次到湖州市黄家中,送给黄萌15万美金。
      2003至2007年间,浙江某某集团董事长沈某为在项目申报、开设典当行等方面获得黄萌的帮助,先后多次送给黄萌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金5万元。
      2003年至2007年间,湖州市某某实业公司董事长胡某为在企业融资、项目开发等方面获得黄萌的帮助,送给黄人民币30万元、港币4万元、美金1万元。
      2002年至2011年间,浙江某某电子科技集团董事长顾某为在争取技改项目、增加房地产容积率等方面获得黄萌的帮助,送给黄萌人民币21万元、美金1.7万元。
      2001年至2011年间,浙江某某新材公司董事长陆某为在公司上市、免征税款等方面获得黄萌的帮助,送给黄人民币11.6万元、港币2万元。
      2001年至2011年间,浙江某某电工器材公司董事长干某为在项目技改、处理连环债务等方面获得黄萌的帮助,送给黄萌人民币4·98万元、美金4000元。
      
      获知纪委调查,
      退贿补贿忙得团团转
      1960年,黄萌出生于公务员家庭,其父曾任浙江安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82年,黄萌从浙江大学毕业后回安吉县踏上仕途。随后几年,黄萌从县计经委系统一路高升,只用了5年就成为湖州市计经委副主任,时年27岁。10年后的1997年,37岁的黄萌出任湖州市副市长。2003年起,官至湖州市长。
      在黄萌任职湖州市长的4年内,湖州换了三任市委书记。2004年11月,前湖州市委书记徐福宁上任不到一年便落马,2006年4月因宁波任职期间的受贿行为东窗事发,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尽管市委书记如走马灯一般更换频繁,但土生土长的湖州官员黄萌却一直未能被扶上市委书记的位子。“他年轻,懂经济,有才,人不坏,很讲江湖义气。”这是一位湖州公司董事长对黄萌的评价。事实上,黄萌在湖州任职期间,和企业家的私交甚密亦为公开的秘密,黄萌自己也曾公开说过“企业家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政府要为企业家撑一把伞”。
      一位湖州本地电视台同行告诉记者,其早年采访过黄萌,“他口才不错,但腔调不太好,总爱嚼口香糖,我们回去剪片子时最头疼,有时候都剪不出持续3秒以上的官方脸谱。”这位媒体同行的说辞,记者另在某商界人士处得以印证,“我和他喝完酒后,他喜欢把西装往身上一披,走起路来,两只空袖子飘来荡去,不太像一个地方政府官员的举止。”不过,这位企业家也表示,在他个人眼中,这是黄萌没有官架子的表现。
      黄萌在仕途上的一帆风顺,使他渐渐忘乎所以。尤其是在最近十余年来,湖州市政坛并不平静,反腐风云一波连着一波。但是,黄萌并没有因此警惕而悬崖勒马。相反,他是一边接受教育,一边收受贿赂。可以说,面对组织上的教育,他是左耳进,右耳出。
      不说2004年11月前湖州市委书记徐福宁落马,就从2008年起,湖州官员更是频频落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严亚军、国土局副局长毛干宏、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翁慧明、南浔区副区长卫国等近10名官员因受贿案发被栓成了“一串蚂蚱”,该案因地产商冯荣兴行贿引爆,在湖州当地被称为“自春秋战国以来最大的官场地震”。
      2009年5月2日,湖州市副市长倪玲妹在家中坠楼身亡,尽管公安部门对外宣称其坠楼是因家庭矛盾引发情绪失控所致,但这一说辞在民间不具有说服力。
      在这些年的反腐高压态势中,黄萌也曾经有所触动,但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悔过收敛,而是看看风头,哪个企业家被查了,就考虑是不是把某笔钱退掉去。一旦形势好转了,他又重新收回来。
      比如,湖州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夏某等人先后送给黄萌人民币81万余元,美金4万4千元。2005年10月,黄萌担心受湖州其他案件会牵连到夏某,最后可能把自己扯出来。于是,他退还夏3万元美金。到了2006年年初,夏某重新将3万美金送给黄,黄也收下了。为了表达自己的忠心,补偿黄的损失,同年底,夏某又送给黄萌1万美金。
      黄萌曾以低于市场价59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夏某所属房产公司的两处房产。2011年4月,闻声纪委对其展开调查后,黄向该集团所属的房产公司补交了50万元。
      浙江某某集团董事长沈某曾送给黄萌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金5万元。2008年,湖州窝案曝露,黄萌担心会牵扯到自己,便将其中的33万元人民币退还给沈某。
      浙江美某达印染集团董事长单某某先后送给黄萌共计人民币63万元、美金4000元。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3月,黄萌得知单某某的公司被有关部门调查,决定分两次退给单70万元。
      湖州某集团公司董事长袁某先后送给黄萌人民币200万余元。2011年3月,黄萌得知有关部门可能对其开展调查,通过妻弟陆某退给袁人民币200万元。
      可惜,黄萌的这种羞羞答答的退贿行为,并不能掩盖他的违法行为,甚至也不能减轻他的罪责。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事出有因,
      三任药监局长接连落马
      因为黄萌案发时,正在浙江省药监局局长的任上。碰巧,他的前面两任局长周航、郑尚金均因受贿各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四年。因此,舆论鉴于“浙江省三任药监局局长接连落马”,从而引发各界对药监局监督的关注。
      尽管药监系统权力大,腐败风险大,确实需要加大监督力度。但浙江省第三任落马的药监局局长黄萌的落马,与其药监局局长的职位并无多大关系。
      2007年1月,时任湖州市市长的黄萌接任郑尚金出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把手”,2011年6月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浙江省纪委调查。据纪委调查以及法庭审理的情况看,其腐败行为,均发生在其湖州市副市长、市长任上。可见,这里面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不能因此而将药监局局长“一棍子打死”。
      事实上,浙江省三任药监局局长中,真正利用药监权大搞腐败的,主要是前任局长周航。
      2002年8月9日,周航受贿案在杭州公开宣判,而且被称为该省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由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计人民币266.63万元、美金17.0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第二任局长郑尚金落马,虽也缘于利用药监权谋私,但其罪行相对较轻,而且在定性上,当时有一定的争议。甚至有人认为,不能认定其犯有受贿罪。
      有意思的是,郑尚金的落马与第三任落马的局长黄萌有一处是似曾相似的。近年来,因为收受轿车而被定为受贿落马,在各地可能并不多见。但浙江省先后两任药监局局长郑尚金和黄萌,都犯了一样的“病”,不能不说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其实,曾经担任金华市委书记的郑尚金一直比较注重廉洁,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正因为此,组织上才让他接任因严重腐败落马的周航担任省药监局局长。他也曾一次次拒绝药监企业送给他的好处。但是在最后,他没能抵挡住轿车的诱惑,加上并不是直接送给他自己的。他认为这不算违法违纪。在法纪方面有一定的模糊认识,导致了自己的落马。
      据查,郑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引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人为康力元公司牟取好处,以及汤旭东参评全国十佳杰出青年、康力元公司在浙江省药品销售流通及浙江省金华市购地建厂项目等方面,为康力元公司牟取利益。2003年7月左右,康力元公司负责人汤小东与其兄弟汤旭东商议后送给郑尚金的女婿徐某人民币10万元,作为徐某姐夫汪某某做药品销售生意的启动资金。事后,徐某将此事告知郑尚金,郑尚金未表示反对。
      或许,郑尚金觉得自己并没有拿到好处。虽然有好处给了亲戚,但已经是亲戚的亲戚,转了好几个弯,他相信自己没有踩“地雷”。2006年10月前后,郑尚金与汤小东等人在粤浙会酒店吃饭时商定,由汤旭东、汤小东送一部车给郑尚金供其退休后使用。但郑觉得这样可能不妥。像上次那样,转个“弯”可能更好。后来,汤小东委托樊某某将人民币58万元转到郑尚金女婿徐某的账户,由徐某以自己的名义购置奥迪轿车一辆。他想,这是对方送给他女婿的,自己没有得好处,就这样耍了个花招。
      最终,郑尚金因此落马,于2007年8月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没收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辆,上缴国库。
      2007年1月接替因收受轿车落马的郑尚金而担任省药监局局长一职的黄萌,不知道有没有想到,他也曾犯过郑尚金一样的错误,甚至错误比他更严重,腐败更猖獗。
      郑尚金以女婿的名义收受私企老板轿车的事,发生在2006年10月;而黄萌向湖州老板朱某某透露老婆想买车的事,却发生在2003年12月,比郑尚金还要早3年!
      朱买了28万元的轿车送给黄萌妻子使用。而黄仅支付8万元给朱,便将该车过户到其妻陆某名下。这是在2006年,与郑尚金买轿车事发生在同一年!
      要在“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千万莫在“别人恐惧时我贪婪”。
      如果不能认真吸取别人的教训,自己就可能会成为别人的教训。
      作家慕容雪村说:“多数人死于贪婪”。让我们所有在位的领导干部们,深刻吸取浙江省三任药监局局长的教训,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廉洁从政,用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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