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签名 > 正文

    乡镇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18 08:03:10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为加强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输经济秩序,改善经营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改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保护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使用小轿车、面包车、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重点整治“黑车”、“摩的”非法载客行为,明显减少因非法营运扰乱运输秩序而引发的投诉和上访事件。全力消除非法营运安全隐患,预防非法营运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打击涉黑、涉恶和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

    (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谋取非法利益,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人员。

    (四)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反弹,明显改观道路运输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

    (五)积极引导、扶持发展农村客运,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三、职责分工

    镇交管站: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印制宣传资料,依法对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调查取证,暂扣非法营运车辆,制作和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非法营运;
    负责研究制定引导、扶持发展农村客运车辆的政策和方案。

    镇派出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在联合执法中指挥车辆接受检查,协助交通运管部门调查取证和暂扣非法营运车辆;
    负责处理、处罚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负责查处非法营运中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非法营运行为;
    负责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快速、果断、妥善处置专项整治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和其他涉稳事件。

    镇工商所:负责查处非法营运中涉及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镇地税所:负责查处非法营运中涉及的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镇政府: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预防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生;
    负责收集本辖区非法营运信息,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营运行为;
    支持、配合和协助执法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负责处理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可能出现的涉稳事件,确保辖区内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 2011 年 1月 1 日开始,12 月 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2011 年 1 月1 日——3月31 日)。镇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规划和周密部署,并通过媒体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发布通告、出动宣传车辆、散发宣传资料和电台、电视台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意义,使专项整治工作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在宣传教育阶段负责召集辖区所有驾驶人员、车主进行一次集中法制教育、发送一份宣传资料,对本辖区从事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进行排查摸底,发动辖区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排查摸底情况于 2011 年3月 31 日前报整治办(电话:7950079)。在镇运管所设立非法营运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电话:7950079),值班人员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将有关信息报整治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9 月30日)。集中整治主要采取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方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分片区对使用两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瓶车、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根据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隐蔽性强和取证难等特点,集中整治将采取明察暗访、不定点等多种方式,在非法营运活动多发地点、多发时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不留管理死角和盲区。在集中整治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做到取证、定性和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合执法由镇整治办统一指挥,镇交警大队及各交警中队、各乡镇派出所、镇运管所和各交管站要服从镇整治办的统一安排,全力参与整治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在联合执法中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本辖区的联合执法行动,为联合执法提供人力、物力上的支持和工作上的便利,协助做好通知证人、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维护好当地的社会稳定。

    第三阶段:巩固整治成果阶段(2011 年 11 月 1 日——12 月31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保持对非法营运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反弹,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不受损害,确保行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综合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共同做好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和制止本辖区的非法营运行为,并及时报告镇整治办依法处理,同时做好有关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善后工作,防止涉稳事件发生,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既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做到资源共享、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和路段非法营运的监管、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压缩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性;
    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举报非法营运、不坐非法营运车辆;
    要公布举报电话,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处非法营运案件的人员,要严格保密和保护;
    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五)健全预案,维护稳定。在这次整治行动中,为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公安及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按照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