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经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水域船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0-10-13 08:04:0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一、坚决避开响潮和急流,不与凶猛的潮水作正面交锋。
二、大潮讯过后,必须等二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或等潮水基本涨足后,方可进入钱塘江。
三、大潮汛时,要早潮过后进入钱塘江,不要日潮后进钱塘江,因日潮均在下午,等潮过后已临傍晚,傍晚易在江面发生黄昏雾,所以必须坚决避开。
四、船舶驶入钱塘江、黄浦江、长江后,应根据航道流向和本船航速,正确选择安全航道。及时摆正船位,安全行驶。
五、三堡驶入江边船舶,在无把握进闸时,应留充分时间,在潮汐前到安全锚地避潮或驶往临浦闸。
六、不准并列船舶进出三堡引航道和江边闸口,以免被水流冲下,发生意外。
七、必须备足作业、救生抢救等设施,并放在手头,随时可待急用。
八、过江货物必须捆扎牢固,不准超重、超高、超载,船员必须配足,不准缺员过江。
九、船舶过江前,必须对主机进行检查,不准带病驶入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危险航区。
十、要尽量缩短在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险要航段的逗留时间。
十一、驶入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险要航段,必须由专职驾驶当班。
十二、船舶驶入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险要航段,要谨慎驾驶加强了望,坚守岗位,不准进舱睡觉,并随时做好应急措施。
十三、驶入钱塘江、黄浦江、长江等险要航段,人人必须穿救生衣。
十四、进出三堡、江边船舶必须及时与公司驻三堡、江边人员联系,服从驻点人员指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进出。
十五、夜间航行,各种号灯,号型严格按规定配齐,且使用有效。
十六、船舶在航时,思想必须高度集中,按《内规》一律靠右航行,并保持适当距离,能确保避过让清安全为妥。
十七、晚上航行必须缩短调岗时间,做到二小时换一岗,并必须有一人保持了望值班。
十八、禁止穿拖鞋工作。
十九、夜航下岗人员尽量不饮酒,以避免突发事件后,昏睡不醒。
二十、遇到危险航段或突发事件时,操舵人员应迅速喊醒生活舱内睡觉人员,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