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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儿童文学文本之接受:儿童文学作品推荐

    时间:2019-05-22 03:27:4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文本接受,这是一个开放而又深深困扰作家、读者和评论家的问题,它涉及到文本的多层结构,更涉及到接受所应具备的多方背景。误读是可能更是必然的,文本与接受双方的“矛盾”(外在和内在的)构成了“误读”的必由之路。本文拟探讨误读的种种可能,以及误读所产生的积极与消极的意义。
      关键词:误读 文本 接受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是我国古代文论早就得出的符合阅读、鉴赏规律的具有中国人机智的经验概括,下沉到具体的儿童文学文本接受中,我们发现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了诸多耐人寻味的景象和特点。由此产生的对文学文本的“误会”的解读——我们称为误读,它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个有益的视角。
      在接受的层面上,只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关系,接受才具备其应有的意义。也就是说,一方面,从作者和文本自身的角度去触及;一方面,又须由读者入手,结合多方因素,综合考察。以下试从两个“基本点”切入,一作探讨。
      首先回到文本的本体中去。作家的所有才情才思都会深深浅浅地呈现在文本中,它所涉及的是一个不能用简单的直线型的判断所能涵盖的命题,其再现的姿态往往是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的。正如不是所有的音乐都会有生动的回应,在文学的山阴道上,知音的相遇和音乐的际会如出一辙。在文学文本接受过程中,有许多近乎悖论的种种命题让我们为之困惑,同时也让我们不得不为之自然的沉迷。来自文本自身的因素,它在某一阶段、某种历史条件下,可能会顺应时代和读者的需要;但同样的,在某些时候,它又会“自然”的挑战着读者的接受程度,每每掀起阅读的“变异”状态。
      文本毕竟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我们必须“由本到本”,进行沉潜式的探究。从这个意义而言,将儿童文学文本分为语音层、语义层(或谓表层意义和深层内蕴)是可取的,因而在这里就明显地发生了文学审美的多元化现象。这不仅是文学语言内在的歧义和多解,还涉及到创作主体内在意识和心理机制上的种种特点。所以我们才有理由说,文学文本是创作者内心情感、思想、才情的符号化表现,不是一个封闭的自足体,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由本体而论,语言的表层即字面意义,仅是人的心理活动的表层(我们谓之“能指”),而深层的意义(即“所指”)则隐藏不见。由这些众多符号构成的文本的表现又可能不是作者“完全”的心声,里面或许有他的“言不尽意”,也会有作者已经表达了而读者较难把握的“言外之意”。所以从作者无形的立体的思想、情感和才情转化到有形的平面的文字这一“传送”过程中,同样会有许多有效资源的流失(如灵感的逃逸、烦恼的顿生、旁加的干扰等阻碍思路的正常发生与发展),因此会形成文本参差不齐的多样呈现。而当它们形成“真正”的文本时,对于这些“流失”,读者却往往是不得而知的,依然会以既定的思维去解读与阐发,因此误解就会自然地产生。由此看来,创作、文本和接受三者构成了多方的矛盾,也因此造成了我们常常遭遇的文学现象的摇曳多姿。当然,对于一般读者,在更多时候是感性地欣赏它们,而不是理性地把握它们。而认识它们之间的矛盾,至少可以让我们避免非此即彼的简单化,减少某种偏执与拘泥。故清人谭献有言:“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复词堂录序》)
      基于文本呈现的种种复杂现象,读者尤其是批评者考察其得失成败就应先端肃内心,沉潜到文本内部,回到“常识”的立场,灵活而辩证地作出解读。这也是文学批评的基本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较大程度地避免误读和误读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正确对待误读带来的是是非非。“诗无达诂”是文学鉴赏的一条基本规律,读者也不必强作解人,去“刻意”追寻文本的意义与内涵,否则会陷于穿凿附会和偏向一隅的泥淖,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文本一环包含着文学本身的特殊性和文学事实的复杂性,因而对它的辩证分析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它的开放性加上阅读者的时代和自身素质等等不同特质,其本身的文本内涵也在层层积淀、不断丰富着,接受者要充分认识到其意义丰富的动态过程。这是本文所要阐述之第一要义。
      接下来,就是接受的事实了。文本一经产生(或言一旦脱离作家之手),它的命运就不随作家的掌握,而是听凭读者左右了。而文学作品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接受的需要。如果失去接受这一层面的参与和补充,再好的文本也就会黯然神伤,“自开自落自清高”的生存姿态毕竟不是文学的终极命运,它不是高高在上的寂寞嫦娥,而应该接受世俗的种种“挑战”。从形而上的角度考察,失去接受依赖的文本,最终会茫无出路,是承受不了其“生命之轻”的。
      而当我们放心的把文本的终身托付于接受时,诘问几乎就在同时产生了——文本一定能够找到它终身相依的无怨无悔的皈依吗?
      文本自然会有幸福遭遇的可能。这种情形往往表现为:文本的制造者和接受的参与者,有着较为切近的学养、才情、阅历和志趣,所以他们的相遇是相投而和谐的,即文本有怎样的流露,接受便会春风化雨。其表现或为合情合理的阐释,或为顺着文本即定的大道再向前行走。总之,这样的碰撞是和谐的,他们合作的过程会是一曲赏心悦目的和弦。这就是文本遭遇的最好命运。
      而事实上的情形是远为复杂得多。更多时候,文本是身不由己的,这就是说,文本自然的情形反而是被“误读”,它可能是接受善意的阐发(这当然包括不符合作者本意的种种现象),也可能是“恶意”的歧解,其间林林种种,情况实在太过复杂了。这些旁逸斜出的“节外生枝”,姿态是多种多样的。
      误读是可能的,更是必然的。这其实是一个常识性的话题。没有哪一种表达能得到百分之百的恰如其分的呼应。当我们把眼光放到活生生的文本阅读过程中,就会发现,误读几乎是触目即是、层出不穷的。所以我们在《皇帝的新装》里不仅看到了皇帝的鄙俗的屁股,更触摸了人性的弱点和丑陋;在《鲁滨逊飘流记》中也同样有参差不一的阅读获得;《男生贾里》也使不同身份的读者得到了多重的启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文学创作到消费的整个过程是复杂的,除去一般的创作规律所负载的“正常现象”,其间充斥着许多难以预料的种种“格外”的情形,它们是那样偶然而又必然地牵引着审读的方向。在我看来,我们更应关注这种“偶然性”,尤其是当时势(包括各种社会变化、文学潮流、创作流派等)发生变化时,应该有一种与之遥相呼应的文学状态生成。
      文本创造与接受既然是一对双向互动的关系,理解“误读”就应遵循这样的阐释规律:从文本的创作出发,考察其间的种种得失,最后回归辩证接受的坦途。但是,这中间又有一个习焉忽察的事实,即在研究两者关系的“一般”过程中,往往忽视了接受同样直接反作用于创作一环,从而流于由此端到彼端的简单线性判断,于是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文学接受(包括文学批评)品格的某种丧失。事实上,创作和接受是复杂的交织在一起的,它们更多的是表现为我中有你中有我纠缠无尽的关联,就像一句流行歌曲所表达的那样——“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这是一对永远的欢喜冤家,两者交相辉映的联袂演绎,让读者欣赏到了林林种种的光怪陆离。
      这里我们不妨先借用德国学者汉·罗·尧斯接受理论一作观照。接受理论的形成标志是1967年其发表的《作为向文学挑战的文学史》,他认为“读者决定一切”,也就是说,文艺理论研究的中心应当是以读者为中心,重视读者的能动创造作用,重视研究读者的接受水平、接受习惯、接受热点。这一理论从一种意义上把读者的地位摆到了一个极端的高度,使作家对读者引起肃然起敬的反应。这不由让我们重温20世纪80年代李泽厚、刘再复等学者所倡导的文学主体理论,他们也从形而上到形而下对接受主体作了极大的“还原”(应该说他们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我们以往文学观念的许多甚至是根本性的偏颇)。所以,对作品的修正与补充,是接受者“天赋的神圣的权利”。而落实到儿童文学文本,这又有其太过特殊的表征。相对于“成人文学”,儿童文学的世界是更独特的。假如我们仅仅着眼于“儿童本位”而从一而终,那么其本身的生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这一文学本体的特殊性也就无从挥发其本该具备的能量。也因此,儿童文学的能指与所指构成的反差也是极其明显的,我们上面提到的对于同一作品的多样性理解,就是非常显然的事实。所以接受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放读者的某些束缚,使读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的创造阅读的作用。因为在某种情况下,读者受一定的观念驱使,会不自觉地低下“高贵的头颅”,而这种自卑心态则会直接损害批评应有的品格--而这一类似的现象在当前的文学批评界是比比皆是的,且是尤其值得重视并高度警惕的。在我看来,作为文学接受方的读者而言,其正确的姿态应该是“不卑不亢”的。
      那么,接下来的一个诘问也是自然而然的了: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他应该如何正视时时出现于眼前的“误读”呢?或许会有许多人认为,作家的创作还会顾及种种误读吗?如果我们能沉潜内心去细察文本,就会发现,虽然创作先于接受而“诞生”,但这并不能表明作者就不受读者的影响了。相反,创作者时时处处经受着来自外界的或显或微的影响。上面我们也曾论及,文本与接受双方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于创作者而言,其创作过程的运行是极其复杂的,时代潮流、风格流派、当时心境甚至利益驱使诸多因素都会“润物无声”般地浸入作者的内在机制,影响其整个创作过程。
      以往,我们较多地关注着接受主体,而论及创作主体时,则看重他们对接受主体的认同和顺应,这样会直接导致创作者宝贵的“自由想象力”的缺失,从而降低甚至消解文本应有的美学意义--而这无疑就是创作主体的失落。方卫平先生在如《童话的立体结构与创新》《儿童文学:在创作者与接受者之间》和《文本与接受》等诸多文章中都有开阔而精深的阐发,对儿童文学创作者构成极大的启示意义。
      在我看来,儿童文学的创作者应该回到自身,回到当下来,找到适合于自己开放的“美丽花园”,只有这样,其文学的最可宝贵的独在意义才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如果仅仅以到位于儿童(儿童本位的参照)的那一步而沾沾自喜,那么更深更远的意味将无从拓延,创作的层面也只能是在一个机械的平面上浅浅滑行了,更不要说我们孜孜不倦追求的“经典文本”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对文学“创造”的亵渎,也可视为对读者的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尊重。所以我们对于创作者最为迫切的期待是,让他们先回到自己的内心,忠实于自己的飞翔。
      儿童文学创作者自然也必须具备优秀的“当下品格”,这一理由的基本事实是少年儿童的审美趣味是独特的,同时又是变化发展的。他们已不复是当年我们的“复制”,多变快节奏的社会带动了全方位的变化,他们的生活在变化(相对于“当年的儿童”而言),而思想意识也在随之发展,在工业恩惠的劲风吹刮下,成人的思想又直接间接地影响着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从他们接受世界的方式来看,比以往更加丰富和复杂(或许这是别一种复杂),他们或多或少地忽略或远离了许多质朴和平实的意味,而更迷醉于光怪陆离的现代科技包装的种种皮相。面对这一切,作为“社会良心”而存在的作家,就应该有自己独到的审察和前瞻,既触摸活生生的“当下现实”,把握少年儿童真实的体温,更要以自己对世界独特的感悟,作出个性化的审美对应。所以对于自己的创造品格,创作者应自视珍贵,以更开放的理念和超越的勇气,追求更大可能的成功。从另一端而言,不能强人所难也无需苛求读者的“理解”,因为阅读同样是创造性的--这不是读者意义的削弱和丧失,而是对他们的真正尊重。
      无论如何,儿童文学的审美意义要摆脱贫弱走向丰富,创作与接受双方都是责任共肩的,不应该也不可能偏废哪一端,而对于其间出现的种种“误读”,都要正视之,扬弃之,从而超越之。
      
      
      参考文献
      1、方卫平《儿童文学的当代思考》《儿童文学接受之维》《逃逸与守望》
      2、陶东风《中国古代心理美学六论》(百花文艺出版社)
      3、丁宁《接受之维》(百花文艺出版社)
      4、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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