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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刀子・迷宫】刀子vs老虎

    时间:2019-03-25 03:33:1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1      最初接触博尔赫斯大概是在读大学的前期,博尔赫斯作为他拉丁美洲的老乡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个陪衬进入我的视野。我读到他的只言片语,一直是这样。直到他名声大噪,并不断地被几个先锋派的小说家们说来说去时,我对他的阅读依然停留在一两篇小说、七八首诗上。他被称为“作家们的作家”,我不清楚这个说法的确切含义。仅仅作为“作家们的作家”,对写作者来说是可悲的。每个写作者都渴望自己黑暗中的无名的读者,他不希望自己的读者被固定下来,成为“小众”、“精英”们咖啡桌上的谈资。但博尔赫斯似乎很难逃脱被视为“作家们的作家”的命运,即使是在拉丁美洲那片土地上,“他的名字是一群初出道者的暗号,读他的作品则是少数几位行家里手的秘密膜拜仪式”,帕斯说。
      博尔赫斯从一种“膜拜仪式”中走出来的速度有点惊人。当我大学毕业时,读博尔赫斯已经被视为一种“落后的时尚”而遭到耻笑。这也是我们这里的特色。我们总是被一种“影响”所影响,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作家的具体的文本和思想。博尔赫斯也的确是一个能够制造“影响”的作家,他的价值“与其说是因为他的作品,不如说是因为他的存在”,他成为了一个“没有文学的文学家”。但我真正开始阅读博尔赫斯却是在他的影响落潮之后。1996年,我买到一套三卷本的博尔赫斯文集。很难说他对我的写作产生了哪些具体的影响,我所能记住的,是书籍封面上博尔赫斯的那张脸,他拥有“西班牙的宁静”,他目光炯炯,让人误以为他可以看到一切。还有就是他在自己随笔集里的一些格言般的教导,那些教导大多出自他的老年。如卡尔维诺所说,他有能力将那些卷帙浩繁的宇宙论式著作、英雄叙事诗和史诗压缩到警句的篇幅。这些,我会在下文中慢慢写来。
      有件轶事值得一提。在我对博尔赫斯集中阅读的那段时间里,不知从哪个渠道听说了陈侗在广州搞的博尔赫斯书店。出于对这个名字的好感,我跟他们建立了联系。我陆续从陈侗的书店收到一些邮寄来的设计精美的小招贴。很抱歉我没有从那里邮购过一本书,但那些招贴我都保留着:我觉得它们和博尔赫斯本人是有关的。那是一种拥有完美形式的与书籍有关的纸上艺术。我读到过一篇陈侗的文章,《纸上的博尔赫斯》,他对书籍的理解近乎倔强,“只可能拥有一个朴素的、近乎刻板的外表,其内里则闪烁着夺目的光彩”。这与盲目的博尔赫斯坐拥八十万藏书的感觉大概是相似的――“(进入图书馆)立刻,以一种几乎是肉体的方式,我感到了书籍的重力,有序事物的宁静气氛,被挽救,被神奇地保留下来的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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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里的博尔赫斯被过早地贴上了形式主义的标签,任他如何解释,他都难脱一个“内心腐烂的文学家”的名声。我们大概也是被人云亦云的评论遮住了眼,或者从西班牙语往汉语的这种轻巧的跳跃让博尔赫斯的文字眩晕起来。在我看来,他既不是在制造迷宫,也不是庄子的合格的学生,他只是一个伟大的西班牙语作家,一个有启示力量的优美的文体家。“他证明了西班牙语可以像法语那样准确和优美,可以像英语那样灵活和新鲜。”(帕斯语)他的小说不仅拥有完美的形式,更拥有对事件的灵活性和精妙的幻想;他的散文具有一种从容简朴的品格,它是原创的而非模仿所得,它是真诚的而非虚荣所为,它具有不寻常的多样性和似曾相识的陌生感;他的诗是他所有文字中的精华,它不仅仅展示了一种幻想的能力与魅力,更是对引人入胜的细节和确切表达的一种贡献。正如墨西哥诗人帕斯对他的评价,博尔赫斯在自己的写作中发展了三种体裁:散文、诗歌和短篇小说。他的随笔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读起来像诗,而他的诗又让人以为是随笔,将这三者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明晰一贯的思想。
      他的确有一种迷人的玄学气质,但那是在他人生的早期。这种玄学气质几乎与生俱来,并且在他父亲的书房里得到加强(“倘若有人问我一生中的主要东西是什么,我会回答说是我父亲的藏书室。”)。后来,他逐渐弱视、目盲,并在人生的暮年当上了图书馆的馆长,余华说他“将自己的现实建立在九十万册藏书之上”,他则自我解嘲地说“上帝赐给我八十万册书,同时也使我失去光明,这真是妙不可言的嘲弄”。西川有一节诗做过形象的描述:
      无人是一个人,乌有之乡是一个地方
      一个人在乌有之乡写下这些
      需要我在阴影中辨认的诗句
      我放弃在尘世中寻找作者,抬头望见
      一个图书管理员,懒散地,仅仅为了生计
      而维护着书籍和宇宙的秩序
      他迷恋于向休谟、叔本华和庄子致敬,庄周梦蝶让他大为神往;他的那些幻想故事触及到世界各地:冰岛、爱尔兰、北非、印度和庄子的东方;他一生钟情于计时的沙漏、地图册、十八世纪的印刷术、词源学、咖啡的滋味和斯蒂文森的散文;他迷恋于自己的家族史、祖先的英雄传奇故事;他追求唯美主义的文体、神奇的地方色彩、17世纪的风格,故作惊人之笔。他以一种虚荣的方式,将所有这些搬进自己早期的写作,并将它们转变为一个演员般的表演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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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一切?只能是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暮年的到来,这一切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在最初开始写作时,他是个狂热的极端主义者,并且还没有摆脱一个文学青年所能够做的一切:他和朋友们渴望有自己的刊物,但真正的刊物他们办不起,他们就印一种类似于“墙报”的印刷品,内容包括一篇宣言和七八首简短的诗,然后找一个晚上,抬着母亲为他们准备的浆糊和梯子,张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大街上。他们将这份杂志取名为《棱镜》,前后只出过一期。他们办的第二份杂志叫《船头》,有六个页码,这份杂志坚持了一年半,出了十五期。
      对初学写作者来说,拥有一本自己的书仍是一个不小的渴望――“要留下一首诗,为了那个在白昼尽头/等待着我们的悲凉时刻/要把你的名字与那黄金与暗影的/痛苦日期连在一起/这就是你的渴望”。博尔赫斯的第一本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出版于1923年,诗人24岁。这是一本只有64页的小书,由诗人的妹妹设计封面,没有页码和目录,没有认真的校对,有点像儿童读物。诗集印了三百本,他将诗集送到《我们》编辑部,恳请编辑将它们放入来访者挂在衣帽间的大衣口袋里。他靠此获得了最初的一点诗名,这也是他最初的惶惑所在。在晚年,当他回忆此事时说:“现在我只能为我早熟的极端主义的过分表现感到遗憾。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后,我仍然在心中设法抹去我生命中的那段愚蠢的时期。……我已不为那时过分的表现感到内疚,因为那些书是另一个博尔赫斯写的。直到不久前,我还想如果书价不高,我就把那些凡能找到的书统统买来,付之一炬。”
      博尔赫斯的英译者乔瓦尼在编纂他的诗歌英译本时发现,作为一个诗人,博尔赫斯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使他的写作愈来愈明晰、质朴和直率。“研究一下.他通过一本又一本诗集对早期诗作进行的修订, 就能看出一种对巴洛克装饰风格的清除,一种对使用自然词序和平凡语言的更大关心。”他是对诗作的不懈的无情的修订者,他不会放过任何一次修订自己作品的机会。在他眼里,永远没有完美的文本。他希望自己的朋友注意自己最新的版本,因为它们终于是他希望这些诗被读到的样子。但随即他就会重新变得困惑起来,然后补充说“至少暂时如此”。对于读者来说,这些诗的修订又能起多大影响呢?也许影响微乎其微,比如对早期的《墓志铭》一诗的修改。这已经是一首完美的诗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坚持将这首仅有九行的小诗修改了四行。“如今他是一捧尘土与光荣”,他坚持改为“如今他是一小块尘土与光荣”。这种改动也许对作者是重要的,他必须对自己写下的每一行文字感到心安理得。博尔赫斯在自己的晚年说,“在我这样的年纪,一个人应该有自知之明,这种认识可以代替幸福。我年轻时把文学想像成一种灵巧而惊人的变戏法,在已经找到自己声音的今天,我觉得不断地修改既无益于也无损于我的原作。”即便如此,他对自己早年的修改仍然不可遏止。这是一种深刻而又惶恐的反思,让写作者寝食难安。
      伴随着对早期诗作的修改,博尔赫斯的晚年创作风格也在逐渐转变。在1969年版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的序言中他说:我没有重写这本书。我缓和了它过分雕饰的风格,我磨平了它的粗糙之处,我降掉了感伤和模糊。像1969年的年轻人,1923年的年轻人也一样地害羞。惧怕他们自己内心的贫乏,他们试图将它隐藏在响亮而幼稚的新奇之下。那时候,我寻求日落,城市外围的陋巷,和忧伤;如今我寻求黎明,都市和宁静。此时,他已认识到诗歌的任务是挖掘和照亮,挖掘那些生活事相下的真理,照亮那些隐藏在时间褶缝里的事物。进入诗歌的两种方式提醒着诗人,我们同时是射手、弓箭和目标,我们的矛在攻我们自己的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无可逃避,生活不允许逃避,心灵更不允许逃避。
      《另一个,同一个》是博尔赫斯写得最好的诗集,也是他自己最满意的一本诗集,“在我从懒散、无心,有时是激情中涂抹出的许多诗集里,这是我偏爱的一本”。他在1969年的初版序中说,“一个作家的命运是奇怪的。起初,他是巴洛克式的――炫耀的巴洛克式――多年以后他会得到的,假如吉星高照的话,不是在其中空无一物的简洁,而是一种谦逊而隐蔽的繁复”。博尔赫斯的作品中一直具有一种明晰而空幻的美,但对表达的谦逊和事物间内在联系的关注,则要迟至他的暮年。比如他在自己将近70岁的时候说,“我磨光了一些拙劣之处,修剪了某些过量的西班牙特色和阿根廷特色”,“我已尽力避免如今探戈的感伤和对俚语的造作运用,它给简单的吟唱打上了一种虚假的气氛”,“我确信只有普通的词语才能打动我们,而不是那些由词典流利地提供的词语;至于奇特冷癖的韵律,它们仅仅使读者分心,受到妨碍,或震惊”。
      这种从仅仅为了显示聪明的创新向着自然契合的表现明达的转变,不仅仅是虚荣心的去除,更是对写作的深刻认识的转变。博尔赫斯说他首先是一个读者,其次才是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读者有要求作品愉悦、耐读的权利,而作者则有责任将阅读的难度消化在自己的胃里。技艺高超的诗人往往是那些把难度留给自己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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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尔赫斯一生写作了大量的诗歌、随笔和短篇小说,得到过几个重要的奖项,但诺贝尔文学奖却与他擦肩而过。有记者问他是否对此感到遗憾,他说自己并不配得到这个奖,“我的文学作品只是一些片断,一些草稿,一些小说构思的笔记和几行诗”。他一生从不曾写作过长篇,他认为长篇小说是“勤劳而贫穷的胡思乱想”,“把一个几分钟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膨胀到五百多页是一种胡闹”。他有时会对自己的写作充满自负,“我知道我文学作品中最不易朽的是叙述”,“长远来看,也许,我的成败将取决于我的诗篇”。但有时他又对自己充满了迷茫和疑问,谦逊得一塌糊涂:“我认为博尔赫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博尔赫斯活一天算一天,对于人类的目的,我生活的目的和他一生的作为都没什么好说的”。最终他会归于平静,“我什么都不在意,我希望早早被人忘掉”,“我愿彻底死去,连同我的躯体一起死去”。
      对于“作家们的作家”这一说法,博尔赫斯有一种本能的惶恐。他辩解说,“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好打发时间”,如在《爱默生》一诗中所说:“整个大陆传扬着我的名字俄从未生活过俄要成为另一个人”当他声誉日隆之时,他依然保持着一贯的谦逊和质朴,依然是―个离不开母亲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知识分子的形象。他始终不理解自己所引起的那些愈来愈强烈的影响。在他的晚年,他不断受到世界各地的崇拜者的邀请,他甚至对这些层出不穷的门徒和模仿者感到了厌倦。
      博尔赫斯在《瓦莱里作为象征》一文里将瓦莱里与惠特曼作了有趣的对比,瓦莱里无限敏捷,耽于沉思,有意夸大了头脑的长处,是柔美的黄昏的象征;而惠特曼散漫、狂放,粗枝大叶,散发着肉体的魅力,代表着美洲的早晨。博尔赫斯的一生似乎是在这两极之间踌躇和游移,他的早期更多的是瓦莱里的敏感与轻易,晚期则多了惠特曼式的浩大与幸福的声音,中间夹杂着那些玄学的沉思、超现实主义的神奇以及阿根廷民谣般的质朴。
      博尔赫斯是一个非常风格化的诗人,因此,有人热爱有人反对,他在汉语诗歌中的形象泾渭分明。我最早读过西川翻译的博尔赫斯,但我宁愿相信那只是西川诗歌的某种变体;我读陈东飚先生翻译的诗歌集,有些诗歌在汉语里也是非常优秀的,比如《我的一生》、《天赋之诗》、《雨》、《玫瑰与弥尔顿》、《爱默生》等。但这还是真实的博尔赫斯吗?翻译是一面变暗的镜子,它只让我们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但一个人说过的话,他的声音,穿过语言的迷障,却不会发生严重的走形,因此我格外看重博尔赫斯的随笔,以及他那些老年的格言。我也一直迷恋于他晚年的姿态,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晚年艺术观念的转变,更在于他的生活态度,以及他说话的气质。晚年的博尔赫斯回归了诗歌艺术的本质,更回归了一个诗人的日常姿态。他总结自己的人生时说过一段话,让我回味起来时时感到震惊:
      我觉得我自己写了我最好的作品。这使我感到比较满意和平静。然而,我不认为我的写作生命结束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和我年轻的时候比,现在青春离我更近了。我不再把幸福视为不能达到的了.虽然很久以前我曾经这么看。现在我知道,幸福可能随时会到来,不应该去追逐它。至于成功和失败,我认为无关紧要。我从来也不为此操心。现在我希求的是安宁、思考的乐趣和友谊的快乐,以及爱别人和被人爱的感情,尽管我的渴望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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