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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消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思路

    时间:2020-10-09 08:13:4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价值为杠杆调节经济运行日渐完善,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些了深刻的变化,利益多元化,经济全球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困境。提高素质,与时俱进,以现代的经济监管手段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本文试图结合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有关问题作一些探索,并提出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保工作的新的思路。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市消委会自成立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进程,在市委市政府、市工商局领导下。市消委会认真履行职能,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并向纵深拓展,维权工作跨上了新台阶,已成为我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的重要力量,并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发展,陈旧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法规滞后对经营方式多样化无所适从。     
                就去年出现的投诉情况来看,一些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己难以找到法律方面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到经营者因违法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的间接的损害,也难以用具体适当的数量来衡量经营者的行为究竟给消费者造成了多少损害。例如去年十一月份,市区一姓蔡的消费者带朋友到宾馆用餐,用完餐回家时,停放在宾馆停车场的小车不见了,那是一辆价值四万多元的五菱牌面包车。保安人员也证实了蔡先生来时是开着那辆车的(出具证明书)。于是,蔡先生要求宾馆方面给予赔偿,而宾馆方面却推说那是治安问题,又无赔偿条例,经多次交涉未果,逐向消委会投诉要求维权。消委会经过调查:宾馆方面没有收取停车费,停车场的使用也不是直接的经营范围。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消委会也进退两难:一方面是治安案件,要由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根治的问题;
    另一方面,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理应负一定的责任;
    再就是经营者未向车辆收取任何费用,车辆保管也不是宾馆的经营项目,但消费者就是要讨回一个公道。从这个例子可以说明,立法的滞后是不能适应当前消保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
                (二)、流通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相当严重,造成了消保工作的难度和紧张度。                            
                                           
                在现实生活中,持别是在流通领域,不少商品和服务有悖科学原理和法律法规,故意夸大产品功效,用不客观、不科学的语言误导消费者,用不可能实现的虚假承诺欺诈消费者。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诚信规则,这些现象在我市也屡见不鲜。主要表现在:建筑市场中个别开发商没有履行预售合同,承诺无兑现,楼房配套设施不到位,计算面积缩水,物业管理混乱;
    通讯市场中的信号故障问题,计费问题,退网保证金的领回问题;
    邮购陷阱等等。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于我市的各行各业中,这些现象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使消保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出现以上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各种各样的主观、客观和历史遗留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机制的落后和职能交叉现象的存在,制约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正常运作;
    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缺乏相关知识和必要的维权手段,以致一些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如去年的假烟、假酒、非法拼装机动车、黑心棉以及豆腐鱼事件等都是很典型的例子。正视消费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思路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加入WTO,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从“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高度,重新、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适应入世新挑战                               
                随着我国加入WTO,它将对我国的市场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也是一次消费质量的飞跃。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必须尽快适应,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也意味着消费维权国际化。为避免世界各地的不良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同时也为了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所带来的新问题,加强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己刻不容缓。必须抓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商务知识,学习计算机、互联网以及涉外贸易知识和WTO有关规则。提高队伍自身综合素质,把“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于消费者”
                作为消保工作的出发点。在尊重WTO规则权威性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地利用WTO规则的灵活性,切实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真正树立起消保队伍的社会形象和声望。
                (二)、发展消保工作与时俱进  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                  
                加入WTO之后,我市的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消费方式和更新的消费理念。消费环境的变化,也给我市消保工作者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广阔的舞台。在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
                重要讲话的同时,一是要着重研究加入WTO之后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当前我市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新举措。提高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做好消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加快我市消费者维权国际化的步伐;
    二是要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赋予七顶职能的同时,借鉴国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功的经验,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观念,行使好自已的自主选择权。在充分享受WTO带来益处的同时,理智地面对市场环境变化所引起的消费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消费方式的变化;
    三是要规范经营者“讲诚信、反欺诈”
                公平竞争,共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促进我市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网络建设  实现管理现代化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国外消费品将大量涌入中国市场,我市也不例外,网上交易也呈快速增长态势。在对商品网上交易活动的监管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一片空白,加上境外金融、保险、会计、医疗等服务性行业的进入,如何确保消费者在这些领域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消保工作者,必须从最根本做起:
                首先:必须尽快设置消费者投诉咨询监管网络,实现管理现代化。网络的设置,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电脑在我市己日益普及,设置网站,通过网络宣传各种政策法规,科学地引导消费,让广大消费者都懂得,只有在科学知识指导下的消费才是合理、健康的。网站的设置,也方便消费者咨询或投诉,网上还可以列举典型案例,揭示、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和经营者惯用的侵权手法,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以达到家喻户晓的社会效果,从而提高消费质量;
    其亠:根据《消法》赋予消委的七项职能中的第三项的规定:“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这是国家赋予消委会参与有关宏观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条款。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消费调查和细致准确的统计分析,并将结果汇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如实向人民政府汇报,以便加快立法步伐;
    其三:必须全方位地强化消费者保护制度,梭通仲裁渠道,设立小额仲裁机构,发挥社会上调解组织、民间团体和社区组织的作用。就去年我市投诉的统计资料来看,调解纠纷共1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678.00元,平均每件投诉涉及的标的额约为563.00元。可以这么说,现阶段消费者绝大部分的投诉都属小额投诉。尽管《消法》中规定,调解未果的消费纠纷,可由仲裁或诉讼解决。但目前仲裁机构不受理5万元以下的仲裁请求,这显然对当前消费纠纷的考虑不足。浙江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卒先推行了在消委会设立小额仲裁中心,调解不成,可就近仲裁。我市也可以借鉴其它省市的经验作法,让小额纠纷尽可能适应简易程序。既方便了投诉人,也使这类简单纠纷得以快速解决。
                (四)、借助社会力量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消委会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团体,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商检、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为消委会开展社会监督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支持;
    搞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关系,为消委会开展社会监督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搞好与新闻单位的关系,协办栏目,组织专题报导,为消委会开展社会监督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随着消费领域的拓宽,消委会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需要更多具有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人才,可以通过聘请社会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组成专家小组,不定期对消费者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供专业知识的指导和咨询,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由消委会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力争有效地解决我市各行业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和公益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新的形势赋予消委会更加光荣而繁重的任务,我们也应在己有的经验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努力开创我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的新局面。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从而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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