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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一五工作总结

    时间:2020-10-26 08:09:32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夷陵区地处大巴山东麓与江汉平原的结合部,横跨美丽的长江西陵峡东部两岸,环抱世界最大水电工程——三峡大坝,素有“渝鄂咽喉”和“三峡门户”之称,是一个丘陵、半高山、高山兼容山区,也是是中国水电旅游名城宜昌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辖行政区。全区辖11个乡镇、1个街办、1个经济开发区,183个村委会、16个居委会,1101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41897公倾,国土面积3224平方公里。截止到2009年12月,全区总人口53.0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52.1万人。育龄妇女14833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2298人。全区总人口53.03万人(含区外流入人口1.11万人),其中男性268509人、女性252855人,男女性别比106.2,2005-2009年全区共出生19530人,女性9478人,男女性别比106.16。十一五中期,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把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作为社会各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责任、经费、措施等各方面给予全力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保障国策地位。

      1、领导重视。历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计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一贯坚持将计生工作会议作为全区第一个重要会议召开,党政主要领导都参加会议并讲话,亲自安排部署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实行党委、政府定期办公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专题研究。2006年至2009年,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了12次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解决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表彰奖励、一票否决、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坚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定人、定责、定期、定项进行督办,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下发督办通报,目标任务工作半年一督办,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办,阶段性工作一周一督办。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工作专班,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带队,对全区13乡镇(街办)、夷陵开发区及16个区直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和督查。所有乡镇(街道)坚持每季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办公,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全区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直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单位真抓实干、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浓厚氛围。

      2、责任落实。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多年来,区政府区长坚持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区、乡(镇)、村层层建立领导联系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全体区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委会),村干部联系组,区直部门干部联系所属二级单位,实行分管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岗双责”、综合评价、捆绑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我们严把三个关口,推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任期考核、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年终考核关,区委区政府年终对乡镇(街办)、区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并提供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凡是没有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一律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严把评先表模关,区委区政府在评选本级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单位和人选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审定,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以来,共对5个单位、人人实行“一票否决”;
    严把干部提拔任用关,区委区政府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不予提拔使用。如2007年全区村支书公务员招考录用时,就有二个村的书记因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2009年对一名提名政协委员进行否决。

      3、投入到位。为确保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我区以保障投入、监管问效为重点,建立了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投入标准。全区财政在2000年人均3.09元的基础上,每年按人平0.75元的标准递增,2005年全区本级财政投入372.1万元,人均达到6.84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人平1.8元标准落实70.92万元。2006年,区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区财政预算内实际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投入442.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2005年增长16.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1.6%,人平达到9.48元。2007年我区财政预算内预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9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517.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2006年增长14.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预算增长的1.5%,人平达到10.86元。无论财政多么紧张、多么困难,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优先保障,2007年对区直部门经费预算普遍压缩20%,唯独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减反增,目前,全区2007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已到位302万元。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在经费投入上,我们突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四个重点”。2006年已投入237.92万元用于免费服务。连续三年,区人口计生局都按人平0.6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每村每月50元的标准落实村(居)委会月例会经费,给每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5000元工作经费。同时,每年另外按工作项目给乡镇拨付一定的项目经费。2008年,给每个乡镇补助规范化建设试点经费1万元。2009年,另外按人平0.5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经费30万元。各乡镇按人平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了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三是实行项目管理。每年由计生部门制定当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计生部门负责实施,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问效,确保投入足额用于计生事业发展上。

      (二)推进文明执法,步入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新阶段。

      1、加大法制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法制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出台后,组织区委中心学习小组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将“一法三规一例”纳入“四五”普法范围;
    区委党校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计生委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计生专干也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将“一法三规一例”和《决定》知识套印在《农历》上赠送给千家万户。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宣传专栏、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信息、教育和技术服务知情权。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依法规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育审批制度改革,改一孩生育审批制为登记制,由村(居)代办《生育服务证》;
    改二孩生育层层报批制为村(居)民代表大会公开审批、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制;
    并于2009年10月将二孩及以上(再)生育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在全区统一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入户程序、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服务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入各乡镇(街办)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推行区乡村三级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实施办法,2006年10月,我区接受了全国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的参观考察,2009年,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佳县市区”。

      2、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行“双向”约束。我区坚持把深化管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放到推进村(居)民自治上,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和调动群众积极参与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措施。区计生局和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领导管理服务体系;
    实行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使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实施和落实;
    制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做到村村有章法,户户有准则,人人有规范;
    落实合同管理,规范村(居)委会与村民的行为,建立双向约束机制;
    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已达100%,其中村民自治合格村比例已达85%以上,完成了从村配合到村为主再到村民自治的三级跳跃,实现了由“治民”向“民治”的跨越。

      (三)推行亲民服务,步入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阶段。

      1、丰富服务方式。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方便群众、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变坐等群众上门为主动进村为群众服务。具体实践中做到“四服务”。一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积极下乡为育龄群众提供一年2-3次的“三查一治”(查病、查孕、查环;
    治病)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二是开展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送卫生、科技、文化到偏远山区,丰富山区人民的文化生活,增强群众“少生快富、优生优育”等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同时,组织开展了“关爱妇女、关爱女孩”、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防治艾滋病知识等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避孕节育知情服务。在全区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发挥了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方面的自主性。四是开展跟踪随访服务。计生部门组织区乡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常年对孕期、产后、术后及妇科病患者开展上门慰问、随访。2005年以来,全区区乡两级共印制各种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近50万份,为育龄群众开展查孕、查环、查病服务近50万人次,开展随访服务近6万人次,群众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服务投入。把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作为计生资金投入的第一需要,使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一是落实工资待遇。2005年以来,区、乡科技服务人员工资、各种保险金等共计120多万元,均由财政全额负担。二是保障工作经费。我们对区、乡计生服务站开展孕环情监测和生殖保健服务等所需经费,严格按照7元/例标准给予落实。并另给乡镇计生办、村委会各按1元/例标准配套工作经费。2009年还针对基层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等工作无经费来源的实际,积极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全区预算工作经费60000元,年底根据职能履行情况,严格考核后下拨。三是加大建设投入。大力开展区乡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为区、乡服务站配备B超设备。为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规范化建设资金50多万元,并积极争取将4个乡镇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房屋、设备、人员、管理”配套发展,面貌明显改观,基本达到了“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整体提升了服务阵地的服务能力。四是整合相关资源。在强化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整合乡镇计生服务站、卫生院的人力、设备和技术资源等,科学规范科室布局,将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院保健组、妇产科统筹安排到一个服务平台,花最少的投入干更多的事,既节约了相关资源,又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近三年来,全区每年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费都超过300万元。

      (四)推进生育文明,打造科学文明新观念

      1、宣传营造文明环境。每年印制计划生育知识农历发放给各家各户,与宣传、文化、卫生、科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下乡”活动,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送戏进村100场、送电影进村1000场”活动,利用 “5.29”、“7.11”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婚育新风、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2009年,印制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000多册,发送给区、乡、村各级干部职工。录制了13盒录音带发给乡镇,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宣传车的形式巡回在农村播放。制作《国策之声》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知识宣传光碟300余套发给每个乡镇、村(居)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经常性组织群众学习观看。大力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区建设生育文化墙80多个,制作大型宣传标牌50多块,规范宣传标语1000多条,开办宣传栏300多个,建设生育文化大院48个。乡、村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了“乡乡有宣传活动、村村有文化大院、组组有宣传标语、户户有宣传资料”。全区累计评选表彰9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128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村、3万多个“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 

      2、政策引导生育观念。坚持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予以落实,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一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9年,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累计达到2373人,落实奖励扶助经费170.86万元。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07年,我区制定并实行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按800和1000元的标准,对33个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了救助。2008年,我区认真执行湖北省特别扶助政策,共对363名特扶对象落实特别扶助经费40.54万元。2009年特扶对象累计达到405人,落实特扶经费45.34万元。三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区政府2008年出台方案,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凡年满14周岁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对象全面兑现。2008年、2009年共对12037个家庭兑现373.77万元。四是落实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3500元的奖励政策。区政府出台方案,2008、2009两年共安排资金40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160名企业退休职工进行了奖励。五是认真做好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工作。2009、2010两年共申报符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政策条件对象800人,其中今年446人。六是制定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从2007年起,我区即对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给予20—100元的奖励,三年来,共对8800多名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经费22万多元。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关爱行动。对并发症患者治疗经费全额报销,并每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家庭给予500—2000元的资金帮扶。2009年投入10万元救助200个困难女孩家庭、“三难”“四缺”家庭和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今年,我们制定“牵手行动”计划,组织全体区、乡计生干部与全区61个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特困家庭“一对一”牵手结对,开展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发展家庭经济、提高身体素质、改善生活质量。年终,将为每名帮扶对象送去不低于800元的帮扶资金。各乡镇以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樟村坪镇将所有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挂钩,在落实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困难救助、建房补助等政策时,先过“计生审核关”,如该镇桃坪河村对违法生育家庭取消镇、村两级建房补助6万元,砦沟村为所有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了养老保险,真正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优先。全区累计有近3万个家庭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对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今年,我们将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利益导向。

      3、依法规范生育行为。一是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虽然省市均已不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但我区坚持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督促基层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生育秩序。全区近三个年度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338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12万元,已征收164.6万元,征收率52.71%。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我们与区法院联合进行强制执行。2008年、2009年分别强制执行24例、17例。二是开展违法生育党员清理查处工作。对极少数党员违法生育问题,组织专班进行立案调查,按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在今年全区工作会上全文印发了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并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区所有党员及私营企业主共发送计生政策信息27000多条。三是坚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在全区卫生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11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对B超、终止妊娠药品、人流引产的管理,在所有医疗机构都设立了警示牌。每年与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专班,对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等进行2次以上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对一例群众举报私立医疗单位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案件正在进行调查。四是全面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全区100%的村(居)制定了村规民约,落实了生育合同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将发放5万册会员证,强化会员身份和职责,更进一步发挥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

      (五)合力实施综合治理,推动形成统筹格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中,我们积极寻求各部门支持,合力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格局的形成。各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完善。多年来,与卫生部门共同加强“院站合一”模式下的乡镇服务站建设,使各项服务项目有序开展。与卫生、药监等部门坚持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了免费婚检的宣传落实工作。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在各中小学开展了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与财政、劳动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了各项奖扶政策的落实工作。与法院等部门坚持配合,加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安、工商、劳动、城建、房管、经贸、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要求,实行了计划生育信息“月报送”。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常年配合,使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强化“一盘棋”观念,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夷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方案》,对流入人口落实了“以房管人”制度,落实了信息查验和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2009年,结合国家、省、市各级要求和部署,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大了部门协作、双边协作的工作力度对于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区计生局每季度举办一次信息交流会;
    对于跨县流动人口,每两月参加市举办的信息交流会;
    对于跨市流动人口,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与流出地进行信息交流。2005年-2009年,共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交换重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9000多条,提交率达到90%,反馈率达到100%。三是强化“同等服务”观念,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平台。各级各单位按照“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原则,全面落实了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免费服务工作。流入重点对象参加本地“三查”比例达到96.4%。四是强化维权监督,建立群众监督平台。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的十条纪律,在“夷陵人口”网站上颂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事项,公布了便民维权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六)健全“三大网络”,步入干部队伍建设新阶段。

      一是抓好行政管理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主力军。近年来,我们致力于培养一支优秀的计生队伍,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区、乡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将一批年纪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计生干部队伍,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办法,对他们的工作方法、服务水平、工作能力、创新意识进行评比表彰。为有效提高计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每年区、乡层层举办计生业务知识、技术服务、计算机操作等培训,仅2007年全区举行大型培训班6期2200多人次,各乡镇(街道)都对村计生信息员进行了2次轮训。全区区、乡两级专职计生干部(公务员)85人,40岁以下的占7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村计生工作人员、任务、报酬做到“三落实”。目前全区配备村(居委会)女计生委员220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5%,40岁以下的占57%,计生委员的报酬2006年、2007年分别按不低于村(居委会)主职干部报酬80%、90%的标准予以落实,并与工作业绩挂钩。全区配备组级信息员4000余人,人员工资每人每年30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精良的计生队伍和日益提高的人员素质,营造了“我为计生事业作贡献”的良好氛围,涌现了一大批责任心强、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基层计生委员和信息员。仅2009年,组织区、乡全体计生干部举行了争创国优的集体宣誓仪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学习《致加西亚的信》读书评比活动,每人都写了读后感。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勤政廉政”格言警句创作,将奋斗目标、服务宗旨、工作精神、公务员规范等制成醒目的标牌,悬挂于机关走廊,时刻提醒机关干部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争先创优。为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统一制作《下乡工作日志》,每名干部职工均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不定期进行检查。局组织工作专班每月深入乡、村指导。二是抓技术服务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服务队。全区建立了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网点的技术服务网络。2009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按“八统一”要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计卫联手”、“站院合一”的模式下设置计生服务科,配备专人,独立核算,专项考核。对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2名技术服务人员,33名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均实行了人头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专户专帐管理,确保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较好地履行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药具管理发放等职能。所有村(居)卫生室均配备一名女乡村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和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三是抓群众自治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生力军。我区在加强计划生育部门行政管理的同时,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基层网络和协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几年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居)协会组织建设,在大型市场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发展了一批群众基础好、有影响力、有号召力、文化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协会会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所有村(居委会)都实行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在生育证办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充分发挥群众民主讨论、民主监督功能,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准确。目前,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居委会)达到了100%。

      (七) 创新管理手段,步入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新阶段。

      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实现五级联网。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按省定标准加强区人口计生信息中心机房建设,搭建了人口计生专用网络和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先后4次投入70多万元为区计生局机关和所有乡镇配备、更新电脑。近两年,将信息化建设从区、乡延伸到村(居), 为部分村(居)配备了电脑,在80多个村(居)开通人口计生电子政务专网,初步实现了省、市、区、乡、村政务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实现全员管理。2009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克服人员不足、经费投入大的困难,举全区之力扎实开展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鸦鹊岭镇、分乡镇、小溪塔街办成功完成了省全员管理试点任务。区乡村三级共投入280万元、组织3000余人参与,按照宣传动员、组建专班、操作培训、入户核查、微机录入、质量审核等步骤,全面完成了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工作。共录入526546人2474万多条信息,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9.51%。通过建设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并实时掌握了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和人口流动等情况,为卫生系统人员定编和教育校点布局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实现部门共享。依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搭建了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部门共享实施办法》,实现了婚姻登记、婴儿入户、住院分娩、新生婴儿计划免疫等信息的网上传输和部门共享,有效地利用了部门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实施综合改革,步入工作机制新阶段。

      综合改革自2001年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制定的“3+S推进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在积极稳妥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同时,把“夷陵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激励机制”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攻坚项目进行重点突破,实施“四化” 方略,即“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数字化应用、社会化服务”,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和电子政务自动化办公两大系统,建立“激励机制”,即在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计划生育激励机制的建立,先后出台并落实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救助制度、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发症免费治疗制度、独生子女满14周岁时一次性奖励制度、企业独生子女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奖励制度,通过近八年的综合改革,一个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已经形成。

      虽然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益导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在制定落实公共政策时,与基本国策的协调和衔接还不够,缺乏对计划生育家庭严格的奖惩措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生育秩序的稳定还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近3年我区有6名党员违法生育。二是优质服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较低、出生人流比偏高。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一部分征收对象执行能力差,一部分征收对象长期外出务工,少数有执行能力的拒不执行,即使法院上门征收效果也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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