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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惩治“微腐败”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11 08:45:4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惩治“微腐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蝇贪微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花市惩治“微腐败”护航阳光花城工作方案>的通知》(xx委办〔201x〕x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惩治“微腐败”护航阳光花城工作推进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坚持监督检查与促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具体领域整治和抓制度的刚性执行相结合,坚持执纪问责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在干部作风、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惩“微腐败”,建立健全防范“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一)干部作风方面

      1.重点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等“四风”问题。

      责任单位: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

      2.重点整治党员、干部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方面

      1. 重点整治在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市级机关职工食堂劳务承包、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等项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项目推进缓慢、进度滞后等问题。

      责任单位:房管科、后勤服务中心、节能科

      2.重点整治利用手中权力在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方面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和贿赂等违纪问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承揽工程,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房管科、后勤服务中心、节能科

      (三)公共服务方面

      重点整治在人才公寓和职工周转房管理、市级机关职工食堂管理、经营性房产管理以及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对第三方服务开展监管工作,防止在服务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核、评估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

      责任单位: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

      (四)棚户区改造方面

      重点整治阳奉阴违或消极对待上级棚改决策部署,曲解政策、反面宣传、散播不利于棚改工作的言论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专栏和门户网站等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宣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观看“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学习讨论,撰写读后感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提醒,警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

      (二)收集问题线索。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充分利用局长信箱、“微腐败”专项治理举报意见箱征集问题线索;通过自己找、别人提、同事帮、领导点、群众评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对近年来信访和存量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建立“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

      (三)坚决查处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对于典型、恶劣、有影响的“微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配合市纪委进行查处,严惩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健全制度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已解决的问题要巩固成果,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要持续深化,切实推动建章立制。对已有制度进行评估,堵塞漏洞,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深入分析“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探索建立专项治理“微腐败”的新模式新方式新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6 月底前)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二)自查纠正阶段(2017 年 7 月1 日—7 月15 日)

      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深入开展自查、检查,针对清理和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和清单。市纪委派驻局纪检机构对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摸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进度。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7 年 7 月16 日—8 月31 日)

      对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进行分析,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对隐患风险,要强化防控措施;对一般问题,要加强教育整顿;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严肃查处,并将问题线索查办情况上报市纪委。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 9 月1 日—15 日)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治理 “微腐败”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监管,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市纪委派驻局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加强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统筹推进,形成整体合力。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正风肃纪、加强基层党建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强化监督问责,务求工作实效。局党组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市纪委派驻局纪检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督查督办,对各科(室)、后勤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追责,坚决防止搞应付、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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