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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亿及其《杜诗义法》初探] 杜诗

    时间:2019-05-15 03:16:3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乔亿是清代晚期一位多才的学者,他深受王士禛、沈德潜、方苞等当时文坛大家的影响,著述颇丰。《杜诗义法》是乔亿一部专门评论杜诗的著作。笔者通过研究认为其主要特色和学术价值在于:作者论诗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敢于对名家成说提出异议,并且融合了 “神韵说”、“义法说”、“格调说”等清朝有代表性的文学理论观点以及在其诗评中采用了各家之说,博采众家之长而形成自己独特的论诗风格。同时也指出了该书的一些不足之处,对其在清代杜诗学史上的地位作出了简要的评价,希望对于乔亿及其《杜诗义法》的进一步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乔亿杜诗义法
      乔亿(1702—1788),字慕韩,号剑溪,别署实亶居士。清代宝应(今属江苏扬州市)人,少以诗名江淮间,与沈德潜、沈起元、方观承、査慎行等文人交善,为人美须髯,善谈论。以国学生应棘围试不售,辄弃去,专肆力于诗。客游山西,为猗氏书院山长。工五言诗,近体在王孟钱刘间,古体直追汉魏。沈德潜在为其《小独秀斋诗》作序时就写到:“夫慕韩之诗,其骨格超秀,韵味清远,上领阴何之胜,下参王孟之席,所得于古者深矣。岂唯非猎宋元馀习者之可比,即学唐诗而不袭其貌者矣。”序中还说到“慕韩之才可无所不至也”,“则继李杜而起者非慕韩而谁望耶?”(《小独秀斋诗》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0辑第28册)从沈德潜对乔亿的这些评价可见乔亿在诗歌方面的建树是很高的,同时他也擅长各种文体的创作。其著作有《小独秀斋诗》二卷、补遗一卷、附《江上吟》一卷、《三晋游草》一卷、附录一卷、《夕秀轩遗草》一卷、《惜馀存稿》一卷、《剑溪外集》一卷、《剑溪文略》一卷、《剑溪说诗》三卷、《燕石粹编》一卷、《杜诗义法》二卷、《小独秀斋近草》一卷、《素履堂稿》一卷、《窥园吟稿》二卷、《大历诗略》六卷、《古诗略》、《艺林杂录》、《元祐党籍传略》、《兰言集》等。其生平事迹可见于《清史列传》卷七〇《文苑传》、《重修宝应县志·文苑传》、朱彬《乔剑溪先生墓表》、《广陵诗事》。
      乔亿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家境显赫,世代为官。其祖父乔莱(1642—1694),字子静,号石林,别署画川逸叟。康熙六年(1667年)进士,授内阁中书、请归养。康熙十八年召试博学鸿儒,授翰林院编修,参与修《明史》,充广西乡试正考官,官至侍读学士,中蜚语罢归。筑园曰“纵棹亭”,曰吟诗送老处,潜心读《易》,诗文会友。后复应召入京,旋卒。工诗,少从王士禛学,得其奖掖。工古文,师汪琬,亦受推许。其诗文善论事,富文采,有雄直气,著述颇丰。全集散佚,今传世者有《易俟》二十卷、《直庐集》一卷、《使粤集》一卷、《归田集》一卷及戏曲《香雪亭新编耆英会记》二卷。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一、《清史列传》卷七十《文苑传》一、朱彝尊《翰林院侍读乔君莱墓志铭》及潘耒《翰林侍读乔君墓志》。乔亿的父亲乔崇修,字介夫,号念堂,康熙年间贡生,亦善诗,又工书法,尤擅八分书,雍正元年(1723年)与漳浦蔡世远、同邑王懋竑同时召见,授铜陵县教谕,著有《乐玩斋集》及《陶园集》。乔亿的二位伯父:乔崇烈、乔崇让亦都是康熙末年进士,著述甚富。
      《杜诗义法》是乔亿一部专门评论杜诗的著作,分上、下两卷,共评杜诗二百零九首。上卷一百一十五首,全部是论杜甫的五言古诗,下卷九十四首,其中七十七首评杜甫的七言古诗,十七首论杜诗中的五言长律。乔氏用了整个上卷及下卷的一小部分来论杜甫的五言古诗,细究起来还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乔亿本人就擅长于五言古诗的创作,在其《小独秀斋诗》、《窥园吟稿》等个人诗集中就以五言古诗为主体,而且乔亿的一些五言纪行古诗也颇具子美此类诗作之风,可见乔亿是偏爱杜甫五言古诗的。其次,杜甫的五言古诗也颇具创新之功,尤其是他的五言叙事长诗,往往是融写景、叙事、抒情、议论于一体,能够表达相当复杂的内容,这样就更能够反映现实,更富于生活气息。例如《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北征》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作。与乔亿交善的沈德潜就曾评曰:“少陵五言长篇,意本连属,而学问博,力量大,转接无痕,莫测端倪,转似不连属者,千古以来让渠独步。”(《唐诗别裁集》卷二)又曰:“五言长篇,固须节次分明,一气连属。然有意本连属而转似不相连属者,叙事未了,忽然顿断,插入旁议,忽似连续,转接无象,莫测端倪,此运《左》、《史》法于韵语中,不似常格拘也。千古以来,且让少陵独步。”(《说诗晬语》卷上)沈氏的这两段话都重在说明杜诗五言长篇的“莫测端倪”、“不以常格”,也就是说明杜甫的五言长篇具有创新之功,而五言长篇里面就包含了五言古诗,乔亿与沈德潜交情颇深,学术上也是惺惺相惜,乔亿的诗集《小独秀斋诗》就是沈德潜为其作的序,由此可见二人在对待杜诗的态度上应当具有很多相同的见解,沈氏如此称赞杜甫的五言长篇,而作为其同调的乔亿对杜甫五言古诗行重点评论也就自然可以理解了。
      《杜诗义法》全书不录诗,只录入诗题后论作诗义法。书中无序无录,编次为先分体,后编年,由于体例过于简单,信息比较少,全书更像是作者的一部诗话作品,或者说是一部读书札记,所以后代对这本书的研究也几乎没有,但其实这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周采泉在《杜集书录》中就说道乔亿这本书中“论诗独抒己意,不拾人牙慧”,“最精湛之处,还在于抨击当时所谓学者权威”。又说到:“以义法提名者颇多,吾所见者则为齐翀、乔亿两种。齐翀先选诗后立论,故列入选本;本书不录诗,仅论作诗义法,与唐元竑《杜诗捃》相同,故列于此。而本书之真实见解,还在唐、齐两家以上。”孙微在《清代杜诗学文献考》中也评价此书“尤为可贵者,敢于对名家成说提出异议,独抒己意,时有精见”。由此可见乔亿的《杜诗义法》在清代注杜诗学上还是有其独特价值和特色的。
      首先,此书最大特点就是作者有自己的独特见解,不人云亦云,更不趋附权威。全书虽然评论的杜诗不多,只有杜甫的五古、七古和五言长律,评语也言简意赅,但简练中有新意,作者敢于说出自己的看法,即使有的见解与一些权威学者看法有冲突,作者亦直言不讳。例如:在评论《北征》这首诗时,当论到“至尊尚蒙尘”至“皇纲未宜绝”这一段,乔氏云:“望溪先生删‘其王愿助顺’十句,又删‘祸转亡胡岁’二句,气脉似紧,但于公忧回纥终为国患之意泯矣,要义不可删也。”方苞为清代桐城派的鼻祖,备受推崇。虽然乔亿对方苞本人也是相当敬重,而且学术上也受到桐城派义法思想的影响,但是并不因为这样而不敢提出一些与大家不同的见解,可见乔亿在论杜诗时是坚持了自己认为正确的看法。在评《义鹘行》一诗时,乔亿论到:“渔洋老人径删去末八句,殊不知作诗指意,此等诗贵词达理举,不妨道尽。”虽然王士禛是乔亿的长辈,亦是乔亿祖父乔莱之师,且乔亿也深受王士禛神韵说的影响。但对于王士禛在评杜诗时径自删去杜诗诗句而影响了诗人原来指意的做法,乔亿仍是毫不避讳的给予了批评,而且书中乔亿也多次提到了渔洋对于杜诗评价的不妥之处,但也有许多观点是赞成的,作者只对诗不对人,这种学术风格值得称赞与学习。在评《奉同郭给事汤东灵湫作》时,乔亿说道:“此篇前人多不喜之,或又称是奇作,余谓穷极笔力,气格苍浑,退之不能到也。”书中此类评论很多,这不仅反映了乔亿博览了众家评杜诗之作,同时也表现了乔亿不拾人牙慧,坚持自己认为正确观点的优秀品质。
      再者,全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乔氏的评论中融合了当时清代各家学派的文学理论思想,以及引入了许多学术大家对杜诗的评论,例如王士禛、方苞、胡震亨、朱鹤龄等对杜诗的评论都可以在《杜诗义法》中窥见一二,评《三川观水涨二十三韵》中乔亿就引入了朱鹤龄对杜诗中观水涨的各段总结;评《玉华宫》时乔亿又引入了胡震亨和王士禛的一些看法。与此同时,在乔亿个人的评论观点中,我们既可以看见沈德潜“格调说”的影子,也可以感受到王士禛“神韵说”的思想,同时还体现出了桐城派的“义法”理论。乔亿将这些思想加以融会贯通,融入进自己的诗评之中,从而创立了一种自己独特的风格,给当时的清代文坛带来一股别样之风。全书中我们处处可以看见乔亿提到“格”这个字,不论是“气格”,还是“品格”、“风格”都体现了格调之说。在论《送长孙九侍御赴武威判官》、《送樊二十三侍御赴汉中判官》、《送从弟亚赴河西判官》、《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这四首时,就说到:“以上四首是一格而叙致顺逆起结,转变各不相同。”这里说的“格”就是指四首诗的格调一致;而乔亿对于一些诗作境界的评论,又处处体现了神韵说的观点,展现了一种阔大雄浑的意境。在《杜诗义法》中,乔亿引用最多的就是渔洋先生之说了,将近有三十处之多,有的是直接引渔洋先生之说,有的引用之后谈自己的看法,或赞成或反对,有的是将渔洋先生之说与别的大家看法作比较。在《示从孙济》、《送樊二十三侍御赴汉中判官》、《水上遣怀》、《早发》、《高都护骢马行》、《醉时歌》、《戏韦偃为双松图歌》、《奉观严郑公厅事岷山沱江画图十韵》等诗的评论中都有所体现。另外在乔亿自己的评论中也体现了神韵说的思想,在评论《奉送严公入朝十韵》前四句“鼎湖瞻望远,象阙宪章新。四海犹多难,中原忆旧臣”时说道:“壮丽凄然情事已括尽。”体现了一种阔大深远的意境;同时在评论中作者也处处体现了“言之有物”、“言之有序”,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义法”思想。义法思想本来是桐城派在其散文创作中所运用理论,而乔亿将其运用到自己的诗评中,这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在论一首诗时,作者先是总述其对这首诗的看法,然后就个段,个句进行论述,有时最后也有总结。但也不尽是每首诗都是这一形式,作者只是在有话要说时才会多说,没有自己独特看法的时候就会一句带过,甚至不说,这就体现了桐城派“义法”的理论思想。乔亿在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白水县崔少府十九翁高斋三十韵》、《三川观水涨二十三韵》这些长篇诗歌时都是用了这种方法,就以《三川观水涨二十三韵》一诗为例说明,作者先是总评一句“通上一首皆长篇之格,极平正语多奇警者”,接着分述每段,作者引用朱长孺的评论进行分述,接着最后用自己的观点总结全诗。这样的方法正是将义法理论引入诗评中,整个评论看起来层次分明,便于理解。另外乔亿将书题名为《杜诗义法》,本身就说明了这部诗话与“义法说”有着一定的联系,桐城派是当时清代很有影响的一个学术派别,尤其在江南更是占据了大半壁江山,作为桐城派主导的“义法”思想对当时的学者或多或少都是有所影响的,而作为同时期又生活在江南的乔亿肯定是会受到义法思想所熏陶的。由此可见乔亿的文学思想是融入了各家之说,博采众家之长的,体现了乔亿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融会贯通的文学才能。
      当然,乔亿的《杜诗义法》也是有其不足之处的,例如作品不录入原诗,只评了杜诗中的很少一部分,都是寥寥几句就带过,使读者得到的信息和知识太少,给后来阅读和研究此书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很难进一步深入的对作品进行探究,可能这也是后世对这部作品研究很少的原因之一吧。另外乔亿对杜诗的有些看法也不一定正确。但是瑕不掩瑜,这一作品在清代注杜诗的热潮中代表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和看法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研究的,另外作者这种不拾人牙慧,敢于质疑权威的品质更是值得我们后生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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