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签名 > 正文

    故意伤害被害人有过错【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伤害案件特征分析】

    时间:2019-03-30 03:19:17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所谓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伤害,是指由于被害人的行为不合法或不道德,使行为人出于激愤或在感情强烈压抑的情况下当场实施伤害,或由于被害人的行为不合法、不道德或有其他过错,致使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的情形。本文着重分析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为相关职能部门提高认定被害人过错以及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被害人过错; 故意伤害; 特征分析
      一、 从犯罪人与被害人的社会角色关系分析:双方关系主要表现为陌生人关系。从分布情况看,在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伤害案件中陌生人角色关系类别比例最大。原因是当陌生人之间发生争执后,必会有一方当事人在言语谩骂上处于优势地位或是先行侵害对方,加之陌生人之间的冲突多具有偶发性、临时性和易快速升级等特点,另一方当事人在受到先行挑衅或人身侵害的刺激下,极易因激愤而当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另外,这与北京城市节奏快,人性淡漠,陌生人之间发生冲突易冲动好面子且少有人劝阻,以及社会大众法律意识淡薄等事实也是密切相关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周某于10年9月21时2时许,驾驶自己的套牌出租车在阜永路附近路边,因拒绝搭载本案被害人徐某,徐某将周某的车门踢坏。之后,周家山因气愤而对徐某头部、胸部拳打脚踢,致徐某轻伤。案发当时代高某、曹某等人只是在旁边围观,均未上前进行劝阻。
      二、从被害人过错行为发生的时间分析:绝大部分发生在故意伤害犯罪之前,如双方发生争执被害人首先对被告人进行谩骂、挑衅、先行侵害等。根据被害人过错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被害人过错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下面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被害人过错行为发生在故意伤害犯罪之前,如被害人挑衅、伤害被告人在先。这种情况在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伤害案件中最为常见。第二种情况,被害人过错行为发生在故意伤害行为之时,常见于互殴案件中。第三种情况,被害人过错行为还可能发在故意伤害犯罪之后,如由于被害人延误治疗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更大的伤害后果。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三、从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性质分析:大部分表现为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被害人的污蔑挑衅行为,被害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以及被害人借钱不还的行为等等。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法律上的过错、道德上的过错及习惯上的过错。谈及法律上的过错,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最常见是,被害人对被告人或其亲属加害行为在先、酒后寻衅滋事、与被告人的配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行为,引起被告人报复而加害被害人。谈及道德上的过错,应当以社会主流价值观或者以统治阶级的价值观来评判道德标准。故意伤害案件中,违背道德的过错通常表现为,因琐事引发冲突后被害人恶语相击、侮辱推搡被告人,被害人长期欠债不还,被害人争抢摊位、宅基地,就餐后拒绝支付费用以及被害人在饭店无端摔打餐具等等有悖道德的过错行为。谈及习惯上的过错,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侵犯风俗习惯或违反交易习惯而最终引发犯罪。
      四、从被害人过错的程度分析:被害人多表现为一般过错。根据被害人过错的程度,可以将被害人过错分为重大过错和一般过错。所谓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犯罪,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悖德行为,使行为人出于激愤或在感情强烈压抑的情况下当场实施犯罪的情形。所谓被害人有一般过错的犯罪,是指由于被害人的行为不合法、不道德或有其他过错,致使行为人实施犯罪或导致危害结果加剧的情形。
      五、从被害人过错对故意伤害犯罪所起的作用分析:被害人过错是造成加害人对其实施故意伤害的重要原因。这类故意伤害案件, 加害人针对被害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 主要是由于被害人过错引发的。也就是说, 被害人的过错是引发加害人过激行为, 并对其实施侵害的直接原因。具体表现为,被害人的先行过错行为严重刺激被告人的情绪,导致被告人因激愤而当场实施或升级故意伤害行为。如犯罪嫌疑人杨某(停车管理员)于2011年5月25日18时许,在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门口,因被害人付某、傅某未办停车证且拒交停车费而阻止被害人开车进入小区,后双方发生口角,被害人付某率先动手推搡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害人的谩骂和推搡严重刺激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情绪,促使其产生了伤害对方的犯罪故意,并在这种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最终导致犯罪。
      六、从被害人过错导致的犯罪主体损伤情况分析:犯罪主体损伤率较低,这与前述被害人过错行为先于故意伤害发生以及被害人过错多为一般过错等特征是相符合的。常见情形是被害人过错行为所导致的犯罪主体未受伤或受不高于轻微伤。在这类型案件中,被害人与犯罪主体发生口角争执后,被害人首先动手意图伤害犯罪人,结果遭到犯罪主体更为严重的伤害,刑事犯罪由此发生。另一情形多出现在群殴、互殴案件中,被确定为犯罪主体的一方通常受伤情况不低于轻微伤。在这类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在侵害与被害发生之前,双方都有可能加害对方或者被害;在侵害与被害发生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以前,很难判断冲突的双方谁是侵害人谁是被害人。某种程度上最终谁成为被害人谁成为犯罪人,判断依据即为双方的损伤程度。
      七、从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分析:被害人过错对量刑产生实质影响的案件数量占比不大,一部分存在被害人过错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并没有考虑被害人的过错责任,从而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人。被害人过错对量刑产生实质影响的案件数量占比不大的原因是,我国刑法对被害人过错的认定和适用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而且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往往滥用被害人过错责任,作无罪或罪轻辩护,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因此,在故意伤害案件量刑过程中,除非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对是否将被害人过错作为酌定情节考虑,法官一般持谨慎保守态度。
      参考文献:
      [1]崔建华.论犯罪被害人过错制度的构建[J].法学论坛.2007,(9):37.
      [2]陈兴良.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J].当代法学.2004,(2):118.
      [3]陈兴良,葛向伟.死刑限制论的一个切入[J].法学杂志.2005,(5):16.
      [4]曲新久.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M].中国政法大学社.2002:251.
      作者简介:李小芳,女,中国政法大学2010级法律硕士学院硕士研究生。

    相关热词搜索: 被害人 过错 案件 特征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