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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参考模板

    时间:2020-11-07 10:07:2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WORD格式-专业学习资料-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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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参考模板

     要求:(每个党支部都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

     并复印交二级党委汇总连同考勤表一并汇编成册)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XXXX

     三、活动主题:学习党的十九大、 《新党章》

     四、到会情况:应到 XX 人,实到 XXX人,请假 XXX人,未请假 XX

     人,非党员参加 XXX人。

     五、主持: XXXX

     六、主要内容:(以下内容按照实际学习内鹅绒填写)

     根据×××党委指示精神,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月×日“主题党日”期间,×××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研读党的“十九大”报

     告、党章活动,支部共有党员×名,实到×名,活动中,支部书记×××同志领学了党的十九大报告; 支部学习委员×××同志领学了新 《党章》,随后参加党员同志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最后,党支

     部书记×××同志(或者×××同志)带领与会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通过此次“主题党日”,使支部党员同志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党

     了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 核心要义,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贯、落实氛围,为今后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1 / 7

     记录人:×××

     (记录人原则为组织委员)

     “2018 年 4 月份主题党日情况报告” 报送参考模

     板

     一、基本情况

     我党委(党总支)共有 X 党支部,党员 X 人,参与学习党支部 X个,未参与学习党支部 X 个,原因 XXXX。应到党员共计 X 人,实到 X 人,请假 X 人,未请假(未到) X 人,具体名单另附。党支部开展活动率

     X%,党员参与率 X%

     二、学习情况

     三、学习效果

     以上格式仅作参考。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

     个罪名,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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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条规定了 34 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

     追诉裁判罪、 4、私话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

     被骗罪等。

     贪污罪(刑法第 382 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数额在 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

     额在 10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 为“其他

     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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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 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

     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 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真诚悔罪、积极退脏,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 384 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2. 挪用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 50 万元以

     上不满 100 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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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的; 4. 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

     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不满

     200 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不满 200 万元

     的; 4. 其他严重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 300 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受贿罪(刑法第 385 条)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数额在 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

     额在 10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 属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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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严重情节”,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 15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 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

     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真诚悔罪、退脏,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批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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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提起公诉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

     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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