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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民间借贷现状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1-02-05 08:10:0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整顿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  进一步促进有序、健康发展  
       民间借贷是一种存在于国家法律制度之外、非正式的、涉及金融领域的经济行为,它的存在由来已久,一直以来在民间有较强的生命力。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更加活跃,形式逐渐多样,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作用也越来越大。我县作为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民间借贷一直以来较为活跃。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精神正确对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民间借贷组织和机构,促进我县民间资本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一、XX民间借贷的现状及特点  

    1、借贷规模越来越大,利率不断上涨。由于2007年上半年从紧的货币政策效应显现,促使民间融资活动更加活跃。我县船舶制造业、海运业的高额利润回报、废旧钢铁回收价格飚升、不正常股市行情等诸多因素导致了民间借贷总量和利率水平的不断提高。从总量看,2007年XX民间借贷累计发生总额达200亿元左右,高于全县金融机构信贷总额;
    从利率看,虽然2007年央行基准利率下调,但民间借贷利率仍高位运作。2007年我县最高民间借贷月利息是三分半,而2008年用于中小企业资金紧缺的借贷月利息达到5-6分,商业贸易用的月利息达到7分,极个别甚至达到1角。  

    2、资金趋向集中,投资经营性借贷成主流。2007年下半年以来,由于货币政策从紧,全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渐趋紧张,我县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显得日益明显,因而民间资本市场成为中小企业的“血库”,大量民间借贷资金集聚于此。据调查数据显示,民间借贷中用于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周转、项目扩张等占总借贷资金的60.42%,占到大半,而家用消费、投资、固定资产(个人)投资比例分别为12.1%、 11.12%和9.4%。另一方面,我县船舶制造业、航运业、建筑房地产开发、股市等经济热点的出现,对资金需求比较大,利润空间比较高,投资意愿比较强,成为借贷的主流去向。以股市为例,据XX证券营业部统计,2007年全县证券交易额达到386.18亿元,2008年交易额达到241亿元,总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有部分来自民间借贷资金。  

    3、借贷种类繁多,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XX民间借贷形式与种类繁多,按照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的不同,大体归纳为五种类型:一是自然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经济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实物抵押等自然借贷;
    二是投资入股式的获取固定(红利或利息)回报的借贷;
    三是集“零存整取”和“分期偿还”为一体的借贷,以“拾会”或者“合会” 方式为主;
    四是2007年以来,伴随我国股票、期货市场发展而逐步形成的私募基金;
    五是“场子”放债。而从借贷组织来看,XX民间借贷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我县出现了像调剂行、典当业、咨询中介机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它们以半公开行为设立操作平台,翻新了民间的融资形式,民间借贷组织日趋成熟。同时,由于税征失控,高额利息回报,民间资本市场拉大等因素,有些办实业的中小企业也将企业周转资金转入民间借贷行列,为民间借贷活动推波助澜。据了解,2007年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公司有95家,2008年发展到148家,实际存在313家,其中咨询机构128家、中介调剂185家。这些投资中介机构主要从事民间的借贷、“还贷转贷”、“企业注册资金垫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并形成了具有融资功能特色的以投资咨询为主和以中介为主的东谷湖路和塔山路两条“特色”街道。  

    二、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我县民间借贷活动的主流是好的,在扩大投资规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盘活民间资金,增加投资人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必须看到,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削弱政府宏观调控效果,干扰金融秩序。国家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以来,各金融机构限制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效益不好企业的信贷支持。而民间借贷资金只追求高利息、高回报,当投资主体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时,必然会求助于民间借贷来实现其投资目的,这容易使社会资金从非正常渠道流入到本应该淘汰的企业中进行无效流动,助长盲目性和重复性投资,使社会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和使用。一方面,经济杠杆作用削弱,导致县域经济结构不甚合理,影响了政府调控效果。另一方面,民间借贷活动在金融机构之外,分流了银行储蓄,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干扰了金融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转。  

    2、加重经营者负担,助长高利贷行为。许多企业或个体户从民间所借资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较高,比银行同期利率高3—4倍。过高的利率水平,一方面加重了经营者的财务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民间借贷资金主要使用者——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导致了高利贷的存在,在社会上造就了部分食利阶层。  

       3、容易诱发债务纠纷,助长赌博歪风。民间借贷的债权人或者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获取必要的证明手续,或者是以获得高额利息为目的,缺乏对借款对象的审查和对借款用途的有效监督。由于民间借贷不规范,当出现无借据、缺乏担保、没有约定利率、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情况时,如果借款人丧失诚信,赖账不还,极易引发经济纠纷。有些借贷纯粹是为“场子”放债,借贷的用途就是专为赌博服务,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赌博歪风。  

    4、潜伏安全隐患,易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存在相当大的危机,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债权人采取过激手段讨债、引发刑事案件的事件时有发生;
    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群体性讨债事件也屡见不鲜,危及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据统计,2008年我县因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引发的扣押人质等案件共计25起,其中涉及刑事案件的有72人,被起诉的有57人。  

    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国对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的滞后,非法金融活动与民间借贷的界限目前还没有明确划分,对民间借贷属于何种性质的法律行为以及何谓非法金融活动没有明文界定。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足,服务没有跟上,民间资本市场监测体系尚未形成;
    三是行业组织缺位,行业自律性制度和机制难以形成。这三方面因素,制约了民间借贷的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我们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关于推进民间借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从我们调查情况分析,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高息民间借贷有这么大的市场是其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它不仅是中小企业重要融资的市场,城乡居民增长收入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对金融机构信贷不足的有益补充。它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当然,我们要重新审视民间借贷的地位与作用,不能因噎废食,要解放思想,大胆培育和扶持我县的民间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扎实推进民间借贷的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首先,县政府应遵循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与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和新的财政、货币政策,尽快制订适应XX的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实施细则,对民间金融组织的参股、控股、设立、运作方式、市场退出、经营和监管等作出规定,使民间借贷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其次,政府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现有从事借贷的组织机构与个人进行清理整顿,区别情况,加以规范。对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无论是登记还是未经登记的典当行、调剂商店、投资公司等民间借贷组织机构,该取缔的要取缔;
    对民间“拾会”及非法经营暴力收款等行为,该禁止的要严格禁止,严厉打击暴力行为;
    对那些有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民间借贷组织,政府应引导他们纳入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尤其要将那些未经登记的从事借贷业务的组织进行登记注册,从“地下”引到“地面”,实行阳光操作,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使我县民间资本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再次,政府要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城乡居民出资入股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互助资金等民营金融和非金融组织,从而拓展民间资本市场发展,抑制民间借款利率抬高。  

    2、积极筹建民营金融行业商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商会既是政府管理经济的助手,也是行业自律的主体,具有职能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因此,建议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工商联共同组建“XX县民营金融行业商会”,将分散在街头巷尾的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涉及借贷业务的中介组织和典当、调剂行的业主集中起来,实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行业准入的建议意见,完善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和体制,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同时,开展法律、政策、市场等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不断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测和监管。当前,民间借贷活动出现的一些问题,与监测和监管缺位有很大的关系。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民间借贷活动监测系统,使行业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将非法借贷、暴力收贷遏制在萌芽状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创新监管手段,重新界定监管职责,维护经济金融稳定。通过立法或出台相关政策,赋予村委会、居委会、群众团体、中介组织对非法民间借贷活动日常监管的权限;
    赋予公检法司等机构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民间借贷的职能,及时采取冻结财产、资金、扣押等强制保全措施,以维护民间借贷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安全。  

    4、逐步改善民间借贷发展的外部环境。目前,民间借贷由于其不规范性,存在着诸多风险。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干部群众防范意识教育,增强干部群众风险意识、危害意识,正确对待和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正面的宣传引导,开辟专题栏目,让群众现身说法,达到宣传教育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间借贷能得到生存的土壤,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为民间能比较好地解决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然而,由于缺乏完备的社会诚信系统,对债权债务人双方财务状况、理财能力、资金用途、信用记录等“硬信息”,还没有全面的综合掌握,民间借贷运作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因此,政府应积极构建民间诚信体系,建立专门机构,为融资合约双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民间借贷拥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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