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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院长廉政党课讲稿.

    时间:2020-11-05 10:08:5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法院院长廉政党课讲稿廉政党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而审判大权则是由法官代表法院具体行使的,也就是说人民法官是代表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者,其廉洁自律意识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正司法能否落到实处,决定着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强化人民法官的自律意识,对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自律意识是源于人们精神世界的内在动力

     自律,就是对自我的约束,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自觉地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个人的所做所为严格限制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内。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要求我们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自律的这种控制和约束完全是主动的、发自内心的,不需要外在力量的强行推动。对各级人民法官来说,自律是一种情操,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责任,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具体行为和生动体现。

     意识是人们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辩证法告知我们,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作用存在。因此,自律意识不是生来具有的,而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培养出来的。由于人们成长的经历和所处的环境不同,对事物的认知和受教育程度不同,以及追求的人生理想和目标不同,人与人之间的自律意识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从新时期对各级人民法官的要求来看,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是相同的,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是相同的。

     当前,个别法官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一些误区:讲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多,说坚持党的领导少;讲监督别人的多,谈自我约束的少,总是被动的接受外部监督。黄松有等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时抱怨党组织对其监督不够,他们却没有从自律意识方面找出问题的根源。由此可见,人民法官仅靠被动接受外部监督是不够的,还要靠主动强化自律的思想意识。源自内心的自律意识,是接受一切监督形式的心理基础,有了这种严于律己的要求,就能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各种诱惑,接受各种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二、人民法官要时刻绷紧自律意识这根弦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一些腐朽没落思想必然会影响每一个社会成员。人民法官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更何况他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司法权,是不法分子重点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会被“糖衣炮弹”击倒,由执法者变为“阶下囚”。人民法官重任在肩,责任重大,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自律意识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鼓舞人心,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精神品质:对党和国家、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和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李增亮扎根法庭13年来,审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宋鱼水在审判岗位上不断超越自我,不断攻坚克难,努力实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陈燕萍扎根基层十数年,将人文与仁爱融入法庭案件审判工作,努力做到“情法辉映,曲直可鉴”;詹红荔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置于心中最高位置,9年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余件110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但是,人民法院队伍中也有个别法官缺乏自律意识,放松思想改造,经受不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他们在政治上同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法官在社会上各种应酬多了,参加政治学习少了;同各类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多了,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少了;手中权力大了,私心杂念多了。更有极个别法官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徇私枉法,其自我放纵、拒绝监督的结果,只能是自毁前程、身败名裂,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位同志在谈到xx中院有些干警违法犯罪被惩处时说:“是谁把他们打倒了?是他们自己把自己打倒了。”这个问题问的发人深省,答得一针见血。试想,有的干警放松了自己的约束和要求,已经走上人民群众的反面,人民群众还拥护他吗?你践踏了党纪国法,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惩处吗?

     如果把他律变为了自律,并且这种自律意识越强,自觉严格要求的程度越高,抵制司法腐败的能力也就越强。相反,没有这种自律意识,放松自我约束,铤而走险,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官队伍中少数经不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权力的考验,主要原因就是放松自身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严格自律的弦,自己打跨了自己。前不久,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这次学习,大家感触颇多。选编以十几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目前执法工作者由于司法不廉洁带来的种种后果。案例中的法官都曾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做出过不凡的业绩。但最终都没能够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人生之路开始出现偏差,将手中的权力沦为敛财的工具,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直到泥足深陷,覆水难收。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本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做出合理裁判,然而有些法官却被手中权力的光环所蒙蔽,萌生了傲慢、懈怠等不良的工作作风,甚至有少数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严重违纪违法,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节前,我们还观看了《算好人生七笔帐》警示教育片,看到那些落马贪官们身陷牢笼风光不再,其犯罪事实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省,震撼心灵。他们用句句忏悔、声声痛哭,说明“七笔账”笔笔不划算。这“七笔账”就是:“政治上自毁前程,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父母。经济上倾家荡产、得不偿失。名誉上身败名裂、声名狼藉。家庭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友情上众叛亲离、成为孤家寡人。自由上身陷囹圄、黯然神伤。健康上身心交瘁,一夜白头”。追溯他们的人生悲剧,我们不难从中得到教训: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强化自律意识,越要谨小慎微。他们以身试法、锒铛入狱,留给我们执法工作者最深刻的启示:要防微杜渐,与细微处见精神,勿以恶小而为之。所有这些案例,无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自己的思想防线,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自律意识这根弦绷的紧紧的,永葆人民法官廉洁司法的本色。三、强化自律意识是对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王胜俊院长也提出,要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自XX年初,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执法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赢得了人民的支持。随着政法系统廉政建设的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已成为政法文化、政法精神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不断为政法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源泉。对法官廉洁自律的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都有原则性的规定,人民法官强化自律意识,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国家的审判事业联系在一起,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行为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自重。即注意自己的言行。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执行权的人员,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掌握着经济利益和当事人权益归属等裁判大权。法官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因其职业特点,对法官也应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良好的政治素质主要表现在一个“强”字,良好的业务素质主要表现在一个“精”字,良好的品行主要表现在一个“严”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法官要不断清除自身思想上的政治杂念,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身体力行共产主义美德和社会公德,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永葆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

     第二,自省。即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能够按照党中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查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因为清廉自守,对一般人来说是修养和道德问题,而对法官来说,则事关遵纪守法和严肃执法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所以,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经常自问到底有没有一颗公平正义的良心,经常自问内心深处是否放着群众利益,经常自问是否做到了廉洁自律。也就是说,在廉洁自律中,法官要养成“每日三省吾身”的习惯,认真反思自己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方面有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反思自己的言行有没有越轨的地方。

     第三,自警。即严格约束自己。就是要建立廉洁自律的防线,善于从那些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抵抗腐朽思想和不良生活方式的免疫力。作为法官,就是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一是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约束自己。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不仅能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而且还能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约束自己。二是按照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约束自己。见了好处不伸手,见了美色不动心,见了利益不忘义,以高尚的人格去赢得公众的尊重、支持和帮助。比如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物、财物和其他利益,不接受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贿赂,不谋取不应该得到的好处,不超越规定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三是按照社会公德要求约束自己。法官不仅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要清身正行,而且在社会公德方面也能率先垂范,在八小时以外也要严于律己。

     第四,自制。即克制自己。法官在审判和执行实践中,不仅会遇到外部的困难和干扰,而且还会碰到内心的障碍。要排除自己的内心障碍,就要求法官有自制的力量。法官必须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感,不管情况多么复杂,都不能把它表现出来,从而避免他人的影响和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比如法官在发表言论和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恰当的评价。也就是说,法官在思考处理问题时,应尽可能地排除感情的因素,做到中立、平等、透明、独立、文明,这种司法理念和自我控制力,也是法官必须具有的意志品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难以设想审判和执行任务的完成。另外,法官在从事职务外的活动中,应不参与经商、炒股、搞第二职业,应谨慎交友,不在不应讨论案件的地方谈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从而使公众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自励。就是要时刻勉励自己。一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向优秀法官和先进模范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二是要树立现代职业道德理念。就是要用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自觉抵御歪风邪气。要用爱心对待工作,用信心树立自我,用精心耕耘乐土,用静心钻研业务,用安心面对生活。要热爱审判和执行事业,乐于审判和执行事业,献身审判和执行事业,富有敬业创新精神,淡薄名利、公正司法。三是要树立现代社会公德理念。法官要认识到自己的自律表率作用不仅公众看在眼里,而且在同事之间、亲朋好友之间、邻里之间都起着表率、楷模的作用。因此,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使自己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感,正直、无私、富于自我牺牲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四、怎样强化人民法官的自律意识

     司法廉洁对于法官而言不仅是基本要求,更是法官对这份职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当前强化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已作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措施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何强化人民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一,在学习中强化自律意识。《党章》第一条要求就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XX年10月19日,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今年的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集中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每个干警要认真撰写有深刻感受和启发的心得体会。坚持自觉学习、时时学习、终生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被动学为主动学,认认真真地学习各种知识,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学习型人民法官,学以养德,学以致用。

     第二,在执法办案中强化自律意识。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人民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重要守护者。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把权力的运作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乱用、滥用。无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说到底是要遵守审判纪律,要秉持自己的职业良知和心理底线,恪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忠于法律、尊重事实,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

     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一定要明察秋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主观臆断,枉法裁判。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易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委托律师的吃请送礼。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当前有七种心态一定要注意调整克服,以避免魔鬼诱惑、误入歧途、落入陷阱。一是“有权不用白不用”。有些同志认为权力、金钱、美色那么容易交换,为什么不能用呢,所以就放松警戒,接受贿赂,越过警界线,这种心态必须消除。二是“哥们好友送的绝对安全保险”。认为送钱、送物的人都是铁哥们、好朋友,不会揭发,不会出问题,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人都不知。三是随波逐流,趋从“大家都收我为什么不收”的潜规则。认为那么多人都在收,自己不收是傻瓜,挡不住诱惑,随波逐流,不讲原则,稀里糊涂,甚至有的人还认为法不责众,大家都拿我也拿,这种思想要非常警惕。四是“案件没有枉法裁判,收点吃点无碍大事”。有的人一请就到,一喝就醉。但是作为法官,如果接受了当事人、代理人的钱物和吃请,从根本上讲就是违规、越线。五是“事后感谢和案件没有联系”。这种思想也要破除,既然和案件有关系,这就有交易,这种钱物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收的。六是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千万不要想玩点小聪明,不要抱有任何侥幸。不要觉得纪律是宽容的,制度是低调的,一旦你的行为触及到宽容底线,那么,纪律法律同样要找你,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七是“工作太辛苦,收点拿点吃点应该”。超负荷、任务重是事实,但这绝不是可以随便乱接受当事人、代理人钱财、吃请的理由,这种寻求补偿是走钢丝绳,极其容易掉下来,搞不好就会摔得粉身碎骨。要知道量变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会发生质变。对这七种心态,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不要轻易违规。

     第三,在树立正确的“三观”中强化自律意识。面对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及贪图享乐的腐朽思想,人民法官要想站稳脚跟,保持清正廉洁,必须积极参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实践活动,要把树立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当做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把廉洁自律作为人民法官的基本操守,以遵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荣,以违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耻。同时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创先争优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不同层面把廉洁自律的要求,融入到立案、庭审、执行、涉诉信访评估拍卖等各个方面,实现全方位制约、全过程覆盖。无数的案件事实告诫我们:“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枉法裁判,根源出在思想和人品上,出在道德和操守上,出在丧失了公平正义的良知上。万事德为先。要从现在、小事、细节、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教育自己、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富贵不淫、威武不屈、贫贱不移。

     第四,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自律意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做到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因为监督的作用表明,于公有利工作,于己可明得失,认清方向,不犯错误。告诫是良言,批评是帮助,监督是关爱,放纵则是自我毁灭。从《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中的案例看,一方面反映出他们的下场,是个人私欲膨涨,顶风作案,咎由自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监督制约缺失是违纪违法产生的机制原因。监督只要是与人为善、是关心爱护同志的,它就是苦口良药。这样的监督我们应该自觉接受、积极接受,并感谢监督者对自己的提醒。事实证明,内部监督越有效,廉政成本就越低,且负面效应也最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对大家最好的信任。其实,不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不断把监督关口前移,其目的就是在加强源头预防,其目的是在保护大家。但是要保护不要袒护,袒护的结果就是放纵错误,加重问题,加重处罚。严格监督,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因此,我们每个人要从内心深处真正去接受监督,融自己于监督之下。

     同时,法院在培养法官廉洁自律意识的教育中,应注重引导,积极预防,把严于律已,从我做起作为廉政教育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并且依靠“传、帮、带”等有效手段,来提高法官驾驭自己思想和行为的能力。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用典型引路,引导法官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审判权,把权力用在履行职责上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经常想一想“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究竟代表谁的利益”,象爱惜生命一样,爱惜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做人民放心的法官。要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既要强调对法官进行严格自律教育,努力增强法官的严格自律意识,又要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为,对法官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深入查处,以敬效尤。为加强对法官的有效监督,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自身情况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减少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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