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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商务局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情况报告

    时间:2020-10-07 08:07: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根据曲靖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集中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宣传贯彻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陆政办发[2009]35号)的为主线,以禁止生产销售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禁塑氛围,我县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xx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部署安排,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全县所有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自2009年4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包括厚度小于和大于0.025毫米的全部塑料购物袋)。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我县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还成立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商务局、工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发改局、质监局、工信局、环保局、交通局、科技局、旅游局、住建局等单位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全县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三)加大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宣传力度。围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危害性,为提高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的消费意识,全社会共同创建禁用塑料购物袋的环境。xx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5月12日、2009年3月10日发布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告》、《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广播、电视、标语、“6·5”世界环境宣传日、节能减排宣传日等为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告》在xx电视台连续播放2周,印制了400份《通告》分发到全县各乡镇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累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8万多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2000个,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认识,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

        (四)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禁塑工作开展以来,商务局联合工商等部门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深入县城各超市、商场、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和督促检查,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县没有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
    县城各大超市都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的环保购物布袋;
    超市、商场塑料袋使用量减少90%,集贸市场塑料袋使用量减少30%。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检查商品零售场所60个,检查经营户2000多户,共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0.9526亿个,减少塑料消耗953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自带购物袋、自提菜篮子的消费者随处可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禁塑”工作任重道远。虽然我县的“禁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部份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和为数众多的便利店、小商店,因商户受利益驱使,仍然给顾客使用和无偿提供不符合标准、无质量安全标志的超薄塑料袋,是“禁塑”的盲点和死角。

        二是仍有部分消费者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不理解,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是从源头打击“禁塑”工作量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绿色消费。采取悬挂条幅、发布电视公告、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开展“禁塑”宣传工作,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倡导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减少白色污染。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将集贸(农贸)市场作为监管重点。配合工商、工信、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禁塑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

       三是建议由质检等部门加大从源头打击的力度。

     

                         xx县商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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