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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会计制度9篇

    时间:2024-04-09 21:55:0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公司会计制度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会计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会计制度9篇

    公司会计制度篇1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会计制度篇2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严肃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和管理状况特制定本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

    —、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公司设财务审计部、分公司及外埠项目经理部设二级财务科,负责全公司资金管理、成本核算。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分公司主管会计实行不定期轮换制。

    二、责任:企业的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监事会、税务财政的监督检查。企业定期向主管部门、财政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出会计报告。企业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国家税收。各级财务部门要完成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安排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俭敬业,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收付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出现长短款项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不得白条抵库。

    (二)加强企业银行存款管理,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凡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结算,不得用现金结算。银行存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月末由专职人员作出银行余额调节表。领用支票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日期内及时报账、冲账。支票应填写日期、用途和收款单位及限额。

    (三)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因公出差借差旅费,在业务完成之后于三日内及时报账,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备用现金周转使用,按规定审批后,于当年使用,年末必须交回财务部门,次年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备用金年终不留余额。(四)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应收及预付帐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企业不计提坏账准备金。(五)存货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本企业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

    1、本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

    2、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作为实际成本记价。

    3、建设单位供给的存货,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价格为准。

    4、企业自制存货价格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5、本企业采购存货权限:公司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分公司负责采购其他材料,在特殊情况下分公司采购主要材料应有公司的授权。

    6、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月份终了全部计入本月计划材料成本,为均衡各月份材料实际成本,采购保管费先确定计划分配率,年终不留余额。

    7、存货耗用的记价方法: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月末库存材料耗用平均单价=(月初结存金额+本月 收入金额)/(月初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

    8、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按下列原则处理。(1)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3)毁损的存货,属于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4)报废的存货;经核实审批后列入当期成本。

    9、周转材料摊销方法。

    10、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本企业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即购入时摊销50%和报废时摊销50%。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l、本企业固定资产分为:(1)房屋,建筑;(2)施工设备;(3)运输设备;(4)生产动力设备:(5)测量实验仪器;

    (6)其它固定资产;(7)非生产用固定资产;(8)土地;

    2、固定资产计价:

    (1)购置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按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封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封存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平均年限法,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类别分别确定为房屋、建筑40年,运输设备10年,施工机械10年,生产动力设备10年,测量实验仪器7年,其它用具7年。

    折旧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3%残值-1%清理费)/规定的折旧年限*100%;季折旧率=年折旧率/4季: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

    5、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6、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7、公司各基层单位只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而没有固定资产购置权。固定资产的购置权由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8、购置活动房屋临时设施摊销方法:集装箱分3年摊销,自建临时设施在该工程竣工之后扣除残料价值全部摊销。

    9、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必须查明原因,报上级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二)固定资产修理费

    1、本企业由于冬季进行机械设备的集中修理,所以费用发生不均衡,而且数额较大,采取预提的方法,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年终修理费用支出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记入有关费用,年终无余额。

    2、月底按年初制定的冬季修理支出计划,计提冬季修理费用。

    3、日常发生的中、小修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成本和费用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生产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费和间接费计入工程成本。

    直接费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包括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结构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它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一次性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水、电费,三通一平费用。

    5、间接费用:公司下属各基层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其发生的各项管理和经营活动费用,除制度规定的劳动保险、失业保险、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住房公积金、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用开支外,其余全部计入间接费。

    6、公司机关发生的管理费用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7、业务招待费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全年施工产值在1500万元以下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5‰,全年施工产值超过1500万元(包括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3‰,全年施工产值达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足10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2‰,全年施工产值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计提标准不超过施工产值的1‰。如 国家标准变化,以新的标准执行,基层单位业务招待款支出,公司另有规定。

    8、劳动保险费中退休人员的开支,统一由公司所属退委会控制支出,月底由公司汇总在管理费用内,各基层单位不再开支此项费用。

    9、公司负责对外的银行借款、承兑汇票的办理业务,基层单位财务费用科目只发生存款利息收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项目,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0、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列支成本和费用,对超过规定开支标准和范围的支出,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应付奖金中列支。

    第六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1、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利润总额同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根据施工企业季节性施工强,月底完成施工产值不均衡的特点,月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只在财务报告上反映,不作账务处理,待年底核算出企业最终利润盈亏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2、利润分配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公司以前亏损。

    (3)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当盈余公积金数额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不再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 损或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

    (4)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税后利润扣除1--4项后的余额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以前未分配的利润并入当年分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七章财务报告

    1、月底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财税机关及有关上级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2、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财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税机关及有关上级部门。

    3、每半年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中期财务报告。

    4、终了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财务决算报告和下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章企业清算

    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企业清算的程序和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本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未涉及的事项以国家制度、规定执行。

    会计岗位责任制

    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财务系统工作,参加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生产经营成果。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群众性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各级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4、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财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5、积极完成经理布置的各项重点和临时工作,及时准确的处理好有关文件。

    6、全分公司工程款的收入、下转工程款以及与公司核对工程款。

    7、负责同甲方单位核对工程款。

    8、做好各种工程款报表工作。

    9、负责全科稽核业务包括:(1)、原始凭证(2)、计帐凭证(3)、各项财务报表。

    10、负责财务系统内会计档案管理及销毁工作:(1)、月终负责整理装订及保管会计档案。(2)、年终负责整理并移交会计档案。(3)、严格执行会计档案借阅制度。(4)、按照规定负责登记造册销毁到期会计档案。财务部长岗位责任制

    l、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和企业财会制度。

    2、组织编制年、季度财务收支计划及生产费用计划,下达落实,严格执行。

    3、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检查、审批单位财务决算。

    4、组织财务计划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向领导提出建议。

    5、组织成本核算,检查提高核算水平,组织成本分析活动。

    6、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8、税务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的报表汇集。

    (2)、根据报表做好申报。(3)、上缴税金并及时转帐。

    (4)、负责分公司税务检查以及外来税务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5)、做好与税金方面有关的各种报表。

    9、财务报表编制责任制:

    (1)、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相关报表。(2)、登记总账。

    (3)、参与核定固定资产用量和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4)、按规定计提折旧。(5)、负责固定资产核算。

    10、成本核算责任制:

    (1)、编制成本和费用支出计划。

    (2)、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正确核算工程成本。(3)、编审和汇总成本、费用报表。

    (4)、协助各相关部门搞好成本核算工作,组织成本分析活动。

    11、往来明细账、工资核算岗位责任制:(l)、建立往来款项清算核实制度。(2)、办理往来款项结算业务。(3)、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

    (4)、负责审核、计算、发放工资、奖金工作。(5)、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6)、负责监督工资含量的使用。

    (7)、负责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工作。出纳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经过审核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后办理收付款项。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鉴、空白发货票和收据以及空白支票。

    5、负责公司国有资产年检、登记、验收、保管工作。

    6、负责企业之间银行担保、登记、留档工作。

    7、负责公司工程投标相应的资格预审、投标保函,办理投标需要的一切资质文件。

    8、负责银行贷款、还贷、及时支付贷款利息工作。

    9、负责办理承兑汇票工作。

    稽核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各项财经制度、法规,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财会制度,制止超过规定范围和开支标准的开支,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稽核工作,对一切经济业务均应按照规定的财会手续办理。

    1、审查财务计划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各种指标计算是否正确可靠。

    2、审核实现的利润指标是否准确,分析实现利润的综合因素。

    3、对降低成本措施,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对资金使用进行分解,考核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4、收、付款和转帐凭证都必须经过稽核人员审核,没有经过稽核人员审签的凭证,不准收、付款项,不准作为记帐的依据。稽核人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对收、付现金、办理银行结算、管理费用支出、成本项目支出等,、必须查对是否附有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1)原始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5)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以及经办人员的签章,单位和金额数字要逐项填写;(7)发票必须盖有收讫章,公司内转所付原始凭证须有填制单位公章。

    5、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应桉其经济内容,由承办人员分别编制收款、付款和转帐凭证,并一律经稽核人员审核。不准用原始凭证代替记帐凭证,记账凭证应具备下列内容:(1)凭证编号和填制日 期;(2)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3)大小写金额;(4)简明的经济业务内容;(5)所附原始凭证张数;(6)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

    6、(1)审核编表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规定和主管财务部门补充规定编制报表。

    (2)审核会计报表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表及时。

    (3)审核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的对应科目的数字是否相互一致。

    (4)审核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是否都填列齐全,报表是否按照上级规定时间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审核账表是否一致。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为更好地控制费用支出,优化工程款拨付,维护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货币收支,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 商品购销等项业务工作,应规定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的一种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一切经济行为,其原则主要有:

    1、机构分离。对本单位各部门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分工,一项经济业务理应有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完成,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包干到底。

    2、职务分离。有权批准某项业务的职务与具体办理该业务的职务要分离,一个人不能自己批准自己办理某项业务。

    3、钱帐分离。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记帐工作,即管钱不管帐。

    4、帐物分离。保管人员负责实物管理,只负责登记收发实物帐,不得兼管财务记帐工作。记帐人员负责记帐工作,不得兼管实物保管工作。即管帐不管物,管物不管帐。

    5、复核制原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单位内部要有一套复核制度,以此来保证经济业务真实性与可靠性。

    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牵制: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出纳人员专人负责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并及时登记,记帐。

    3、严禁出纳填制资金收付款凭证,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记帐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帐相互核对。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划清责任,对有关人员施以罚款等处理,同时会计主管应不定期抽查保险柜,确定帐实是否相符。

    5、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帐,如无必要继续使用者,应及时收回销帐。

    6、实行印鉴分管,财务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7、遵守凭证审核制度,所有收付只有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8、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本票及有价证券,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空白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预付工程款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执行,及时与对方办理款项结算手续。

    实物资产的内部牵制:

    1、采购行政办公用品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应根据采购申请单进行,购入后应由第二人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将验收清单分送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2、采购货物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采购部门填写购货单,报财务部门,实物验收后,财务部门据保管部门的转资手续入帐。

    3、行政办公用品日常领用,要分别注明领用数量及部门,每月 月底进行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财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盘存,做到帐、卡、实相符。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会计制度篇3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公司会计制度篇4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建立:

    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营承包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校办工厂财务管理等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方法、程序等规定。主要内容有:会计工作通则、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会计交接、会计档案等规定。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学校会计活动的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指: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维修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具体为:财产分类账 制度,物品采购登记制度,物品进出库制度,物品损坏及报废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

    铜山县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铜山县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铜山县各民办学校:

    为规范我县进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明晰学校的经济关系,维护国家、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参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县政府办《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收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县民办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票据管理

    1、学校使用票据包括《江苏省中小学收费收据》、《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据》和《江苏省行政事业结算凭证》,凡使用收费票据进行收费的收费项目,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合法项目。

    2、《江苏省中小学收费收据》、《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合法凭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转让、借用、代开和买卖。

    3、县财政局负责学校的《江苏省中小学收费收据》、《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据》和《江苏省行政事业结算凭证》的发放、管理、检查与监督。学校所需的票据由教育局统一到财政局领取,学校直接到县教育局领取和核销。

    4、对已作废或不需用的财政票据和保管5年以上的票据存根,由单位填制《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销毁申请表》报教育局审批、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统一销毁。收费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收费票据。

    5、收费单位应建立财政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设置财政票据登记簿,定期到县教育局缴验票据。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由教育局报财政局处理。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登报挂失,报教育局和财政局处理。

    二、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必须独立设置财务处(室),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支出预、决算,集中管理学校各种资金。学校不得在财务处(室)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2、学校财务处(室)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校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校长提名,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任命,报县教育局备案。与学校董事长、董事及校长有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担任学校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与学校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人员,不得在学校财务机构中从事会计工作。

    三、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08-8-71、学校预算管理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组成,凡是达到基本建设支出限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2、学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预算一经批准,就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具有约束力。学校预算每年必须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4、在每个会计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四、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民办学校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杂费,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等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2)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后勤服务等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或教育主管部门取得的用于资助学校办学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2、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不列入学校事业收入、应列入“预收账款”核算,不得挪作它用。代办费应按学期收取,按实列支,多退少补,每学期末必须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3、学校各项收入及往来款项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内部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学校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五、支出管理

    1、学校经费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学校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的支出包括:

    (1)教育事业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事业支出内容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支出等。为确保民办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应当严格控制“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类支出原则上

    不超过经费支出总额的50%。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上述比例的,应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批准。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支出。经营支出必须与经营收人相匹配,并单独计算盈亏。

    (3)其他支出,是指学校除教育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如财产损失、利息支出等。

    3、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4、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进行严格内部控制,并将内部管理制度报县教育局备案。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六、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会计报告,是学校反应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书面文件。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如实地向举办者、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有关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3、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净收益及其分配使用、资产负债变动、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学校为自身发展向银行提供的资产抵押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关事项,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4、财务分析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者或投资者的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指标包括投资者投入资金变动情况、学校办学积累增减变动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例、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或成本)增减、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5、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应当经财务处(室)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审核,同时签名并盖章。学校每年应将财务会计报告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报表使用者。

    七、财务监督

    1、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校内财务会计秩序,并将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会计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业务经办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县教育局依法对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学生代办费等,均应及时存入县教育局指定银行财政专户,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学校支出计划,按时将支出所需款项拨入学校支出银行账户。

    3、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八、财务清算

    1、经审批机关批准,民办学校解散时,应当予以公告,及时办理解散手续,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2、学校财务清算,应当依法成立由审批机关、举办者、民办学校代表组成的财务清算机构,对学校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转移、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3、学校财务清算时,应当首先支付所欠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付遣散、转移在校学生有关费用;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各种债务。学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铜山县财政局

    铜山县教育局

    公司会计制度篇5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会计制度篇6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公司会计制度篇7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会计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的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公司会计制度篇9

    二、与我国会计准则供给相关的主要儒学思想

    笔者以儒学的发展进程为序,阐述与我国会计准则供给相关的主要儒学思想。

    三、儒学对我国会计准则供给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指一个社会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志的社会文化传统和行为规范,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显然,儒学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供给是对需求的满足。当且仅当会计准则得到了实施,才真正满足了需求。所以,笔者认为,会计准则供给本身应包括两个阶段:一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会计准则的阶段;二是从会计准则出台到适应会计准则的主体贯彻、实施准则阶段。在会计准则供给中,一方面,诸如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本身的内容等属于正式制度的范畴。任何一项正式制度的制定、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效果,都会受到相关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影响或推动。非正式制度为正式制度提供了产生、生存和成长的社会土壤。因此,会计准则的供给必然受到儒家哲学的影响。另一方面,会计准则供给主要涉及到人的行为,而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在中国哲学史上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学对人们思想的影响自然是广泛和深远的,这种影响必然映射到人们的行为当中。因此,会计准则供给行为的许多方面都体现了儒学的影响。

    (一)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 纵观世界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情况,会计准则一般有以下三种制定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纯粹的民间制定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监督下的民间制定模式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制定模式。中国选取了政府主导模式。各国对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选择,与各国的文化底蕴有密切关系。以美国为例,它是一个经济高度自由化的国家,大多数人不主张有太多的政府法令来约束其行为,而中国人则乐于接受这种约束:从几千年前儒家文化已宣扬的上下等级观念开始,到绵延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直到今天的中央高度集权,人们已习惯于服从政府意愿。会计准则供给模式的选择属于正式制度范畴,儒学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是否相容,对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确保正式制度顺利执行的重要前提。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亲和力愈强,就愈易被遵守、实施。反之,就会造成正式制度的无效或执行不力。现在有不少学者建议我们改变当前的会计准则供给模式,仿效西方大多数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由独立的民间机构或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会计准则。事实上,像会计准则供给模式这样一项正式制度的移植比较容易,几乎可以在一夜之间完成,但像儒学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由于其内在的传统性和历史沉淀,其可移植性相对较差。移植后的正式制度倘若不能与我国的文化遗产相容或相容程度不高,势必导致正式制度的无效或低效。所以,我国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影响并决定了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会计准则供给模式,以保证我国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与西方传统管理哲学相比,中国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管理哲学,基本上是一种稳定的管理哲学。它主张稳定,寻求稳定,并且以自己特有的方法保持稳定。正基于此,我国人民也普遍存在一种求稳定的心态。由政府把握大局,主导会计准则的制定正迎合了人们这种心态。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当前的准则制定模式是适应我国制度文化环境的。

    儒学提倡礼教,强调人伦的作用,维护宗法等级制度,最终形成了以上下等级为标志的君权文化,汉代董仲舒发展起来的新儒学体系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该体系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君权神授”论,他说,“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义》),这是一种建立在大一统理论基础上的一种专制统治理论。二是“天人感应论”,是将阴阳五行(“天”)与王道政治(“人”)结合起来,并以为二者会彼此影响,相互印证的一种理论。三是“三纲五常论”,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为仁、义、礼、智、信,这是董仲舒根据儒家伦理思想提出的一种封建伦理观。与儒家文化这一特点相对应的是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今天,表现为我国政府职能非常强大,集立法、司法、行政于一体。这种君权文化导致了中国权距非常大。荷兰文化协会研究所所长霍夫史特德曾从四个方面(即权力距离、不确定性的规避、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男性度)对文化进行研究,得出中国的权力距离很大。大权距形成了人们对权力的畏惧、屈从、追逐和崇拜,这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并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制定的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政府为主导的准则供给模式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尤其是在政府权利过于强大的情况下。虽然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政府代表全民利益,但政府仍有其自身利益。因为企业是会计准则规范的主体,而政府本身是企业投资者,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其制定的准则可能会伤害经理人员及非政府部门的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博弈理论来理解,这种政府管制下的准则制定,似乎成了由博弈一方(政府)来制定规则的格局。

    儒学文化中既有一定的宗教性意蕴和神道内容,如董仲舒的“君权神授”论,但又不是那种典型的宗教文化,特别明显的是一种非宗教的现实精神。如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的天命观,“听天命,近人事”的人生哲学。孔子的天命观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自然和社会的必然性,一层是政治伦理的规范与道德思想的追求。在孔子看来,自然社会应有其自身运动的规律,所谓“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同时,“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常常将天命与人事并列,但更偏重于人事,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发扬不屈的奋斗精神。在对待鬼神问题上,他一方面承认鬼神的存在,主张心意虔诚地去祭 祀它。另一方面,又主张不盲目迷信鬼神。对于生与死,更看重生;对于人与鬼,更看中人。五四以来,儒家传统之所以再度受到重视,多半不是源于儒家的精神层面,而是其现实性,它的入世及工具性。它不具有典型的宗教信仰的特点,它只相信现在,不相信来世;相信生,不相信死;相信活的人,不相信鬼。这体现了其科学理性的一面,也形成了中国大多数人的行为准绳——除了硬性的制度约束外,来自自身的约束主要是内在的心理理性约束,他们不会像西方的宗教信徒一样担心自己的不良行为惹怒上帝,不会担心做了坏事下地狱,即不存在外在的宗教性行为约束,进而降低了其不良行为的“心理成本”1。事实上,我国还存在着很多掌握一定权力的阶层,他们骨子里有一种特权意识,常常无视制度的存在,这降低了正式制度对其行为的约束作用,加上其不良行为的“心理成本”比较低,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行为人的道德低限,他们势必无视会计准则的存在,降低了准则的执行力。

    儒学宣扬的义利观中,义重于利,孔子认为小人求利,君子求义。但孔子并没有说求利是卑鄙的或者不可为之事,他只是说人应该以正当的手段获利,而且要时刻记住“公利”。因此,孔孟都强调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大概是中国集体主义思想的根基。这种文化底蕴为公有制社会在我国的扎根创造了非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只有适应了非制度环境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我们的政府代表公有利益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戴,由政府主导制定会计准则也由此顺理成章。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制度文化环境,我们应坚持政府为主导的供给模式。但为了避免政府权力过大引起的弊端,又需要让政府适当放权,使各参与主体能够享有更多的供给过程中的相关权力,使他们能够在供给准则的博弈过程中,合理争取自身的正当权力,笔者认为可以在保持以政府名义出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把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相关权力授予代表更广泛利益的会计准则委员会。

    (二)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与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相比,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次数较美国少,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要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只征求一次。而且从范围上讲,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征询意见范围是全体社会公众,我国似乎更重视社会上层——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征求意见,但向会计准则规范主体即各企业单位征求意见较少。这与儒家传统文化流传下来的等级观念和家长作风有一定的联系。这种作风的影响在生活中有很明显的体现,在中国的传统教育中,儿女必须服从父母的意愿,否则就可能是大逆不道。在国外父母与子女之间更多的是一种朋友关系,而不是辈份等级关系。体现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人们习惯于政府独揽大权的家长制作风,而无反叛或争取自身权力的意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国外思潮的大量涌入,人们开始意识到争取准则制定参与权可以获得巨大利益,逐渐开始争取相关权力。政府也意识到了人们意识的转变,对准则制定程序进行了相应改革。如财政部2003年印发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中,分为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和发布四阶段。其中,在立项阶段、起草阶段,会计司都会向会计准则委员会及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并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个独立阶段。

    第二,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较美国多了几道领导批准或审定的程序。如立项阶段,必须将立项意见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发布阶段必须报送财政部领导审定后才能由财政部发布并组织实施。在2003年新程序颁布前,征求意见稿也必须报司领导批准。这些都体现了中国上下等级观念重的特点,并有可能降低会计准则供给的效率与质量,首先,它们增加了文件上送下传的时间。其次,会计准则的制定本身是经过若干专家及相关人员再三研究、讨论的结晶。领导本身对准则内容的了解程度姑且不予怀疑,但其智慧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高于准则制定主体的群策群力。如果由领导一人(或数人)决定会计准则的发布与不发布,可能延误或错失了一些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供给。要么,领导提出修改意见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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