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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企业奖励制度15篇

    时间:2024-04-04 11:33: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企业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奖励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奖励制度15篇

    企业奖励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xx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2%,第三年提奖8%;第四年提奖5%;第五年提奖2%;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10%,第二年提奖5%,第三年提奖2。5%;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

    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0%,第三年提奖5%;

    第十五条对本公司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5%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公司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所属各公司、部门、子(分)公司每年自行组织1—2次内部创新发明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公司,报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公司或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公司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20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公司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公司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

    2、公司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1)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4)项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5、跟踪、推广。评奖3—6个月内,由审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反馈;对于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由审核小组拟定项目推广意见书,报公司批准后在适用范围内进行推广;有推广或执行不力的,将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奖项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认为不符合奖励条件者,应据实书面通知原申请人或部门。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孝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

    企业奖励制度篇2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公布日期:

    企业奖励制度篇3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资料(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提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进取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俭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俭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俭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景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异常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企业奖励制度篇4

    一、目的:为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确保安全生产,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

    质量及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结合部门工作、生产需要经公司研究制定并公布。

    三、考勤制度:

    1、打卡规定:

    1.1本公司计时员工采用指纹打卡方式登记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20分钟之内。考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经主管批准除外),否则视作打卡无效,当班不计出勤。

    1.2员工因工作原因,上、下班无法正常打卡者,经填写《补签卡申请单》,呈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到人事部补签卡,《补签卡申请单》于人事部备案考勤。

    1.3忘记打卡者须在申请时间三天内填写《补签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方可补签卡,使用《补签卡申请单》有不实情况者经查明后,除当次以旷工论处,并扣款150元。

    1.4上班无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签卡者,当班不计出勤。

    1.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者,当班不计出勤。

    2、考勤处罚条例:

    2.1上下班时间内超过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违者按迟到、早退时间双倍计时扣罚。迟到早 退5分钟以内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计入绩效考核。

    2.2旷工:无故缺勤或者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

    个月累记旷工达三天者,视作自离处理,厂方将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休假与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法定节假日天数执行,如因生产和业务需要上班按加班计算,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请假规定:

    2.1请假分为无薪假(事假)及有薪假。

    (1)无薪假:即事假。无薪假期间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按请假天数做相应扣除。

    (2)有薪假:按相关法规要求给予发放基本工资。

    2.2请假办理时间: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工作移交相关人员。

    2.3请假手续的审批: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依据,无《请假条》、无特殊情况说明的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1)请假时间三日内的(含三天)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即可生效,请假三日以上的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部门主管请假则必须由总经理签名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2)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本人确不能按本条规定提前申请的,应在当天上班前八小时内以口头、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告知部门主管,事后应在上班当天由员工本

    人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请假假期届满未上班,又未办理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4)相关审批人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审批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处罚及责任。

    2.4事假:

    (1)当月连续累计请假三次、七天以上影响部门正常运作时,部门主管有权申请对其无偿劝退或开除处理。

    (2)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30日,超过期限以旷工论处并无偿辞退;

    (3)如事假未休完而提前上班者,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2.5病 假:

    (1)请病假需提供病历证明,有效的病历证为: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之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假时间超过30天的,原有岗位可由公司调配或新招员工入职开展。如患病员工康复返厂,原岗位仍空缺,公司应优先安排其担任原岗位职务;如原岗位已满员,公司将评估其劳动能力后另行安排岗位,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拒绝上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处理。

    2.6工伤假:

    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工伤处理步骤:

    (1)工伤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须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同时通知公司财务科负责人,由部门第一 负责人及时护送工伤者到医院治疗,必要时拔打120求助。

    (2)工伤者所在部门主管或现场负责人在发生工伤后24小时内准确填写《工伤报告》,上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送保险部门备案。【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3)发生工伤时必须到社保指定医院就医(急救除外)。

    (4)员工工伤认定须有社保指定医院之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

    (5)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若有虚报工伤者,一经查明属实,所发给的薪资,一律予以追回,并以开除论处。

    2.7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无薪)。

    (2)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含1年)以上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

    (3)请婚假时必须持有结婚证正本,且以一次连续休完为原则,不得分次请假。

    (4)婚假需在一个周内申请休假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8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2)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丧假需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

    2.9产假:

    (1)合于政府法令怀孕之正式女员工产假为90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假完。

    (2)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在内。

    (3)产假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请假时需出示准生证原件。

    五、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1、新进员工到人事办理入职手续,并将下述证件交人事处复印存档:身份证、彩色一寸照片两张、体检合格表及入职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必要证件。

    2、员工入职后,需在厂内住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并办理厂牌,员工凭厂牌出入厂区及宿舍,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厂牌遗失和损坏的应及时补办更换,需交工本费5元。

    3、入职当天内计时员工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打卡。

    4、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公司予以正式录用。如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辞退该员工。试用期三天内(含三天)离职者不计发任何工资,试用期七天内(含七天)离职者按60元/天计发工资。

    六、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1、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按正常程序审批完后方可离职,未按规定提 出申请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连续三天未到岗者视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解决劳动关系,并 不予结算工资。

    2、人事行政部收到已审批的《离职申请表》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离职日期通知辞 职员工。

    3、辞职已获批准的员工,自申请辞职日起到离职前请事假原则上不可超过两天。

    4、获准辞职的员工应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文职及办公室人员离职,需详细填写《移交清单》与相 关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将《移交清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将厂牌、宿舍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要求时间内收拾行李至大门 保安处。不能交回厂牌按遗失补办的费用双倍扣取成本费,不能交回宿舍钥匙的,按更换新锁及配钥 匙数收取成本费。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开具《物资放行条》,凭《物资放行条》由厂区大门保安检查 后方可离厂。

    7、离职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天离开厂区。

    七、部门、岗位调动:

    1、公司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在不变更其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可调整员工之工作岗位,其流程为: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人事部、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调动。

    2、调薪:正式录用之员工,根据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可以申请调薪,由部门主管填写《调薪申请 表》,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薪。在三个月内有调过薪的不得再次调薪。

    八、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旷工、离岗,迟到或早退。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违者按考勤处罚条例处理。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禁止做私活,如有私事需离岗者,须事先向部门或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批准范围,违者每次扣款10元。

    3、工作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车间长头发应戴帽),违者每次扣款10元。

    4、不得在现场工作时间与班长、部门主管争吵(可下班申诉),严禁上班时间互相打骂、吵闹,违者扣款50-200元/次,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无偿解雇。

    5、严禁酒后上班,酒后上班、闹事及影响工作者,扣款20元,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者予以无偿解雇。造成事故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每次扣款20元。如发生任何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扣款。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 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8、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开玩笑、会客、接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设备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扣款20元。

    9、上班必须佩带厂牌以及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随意涂改厂牌者扣款5元,违法乱纪者每次扣款10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禁止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电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论情节轻重每次扣款10-200元。

    11、严禁擅自动用、损坏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扣款10-100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派技术人员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扣款10-200元。

    1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各岗位卫生由各岗位员工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下班前需将本岗位工作区域清理干净,文具和附件等应擦拭干净,并保持完整;未整理或整理不合格者每次扣款10-50元。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扣款10-50元。

    14、车间如遇原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现场主管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

    1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扣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按损失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分担及经济赔偿。

    16、员工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必须服从部门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17、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材料要及时回收利用,掉落元件必须捡起上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18、严禁在厂区禁烟区及车间吸烟。严禁带入火种、易燃品至烘干房。厂区内禁止随意大小便, 违者每次扣款200元。

    19、未经特定授权人许可,不得擅自陪同或带外来人员参观公司生产车间、实验室或公司机密场所,违者每次扣款50元。严禁将车间仪器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及产品带出厂外,员工进出厂区时,门卫及主管人员可以要求例行检查。

    20、员工应公私分明,事事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不得制造或散布不实言论、谣言,损害公司或同事之声誉,不得煽动对公司不满的情绪。从尊重自我出发,尊重他人,发扬团结友爱、以厂为家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九、奖惩措施:

    9.1奖励

    企业奖励制度篇5

    第一章 目的

    管理者都希望自己的员工拼命地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要使员工在工作中付出最大的努力,管理者如何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 ,把员工的潜能焕发出来,使员工在工作中付出最大的努力。这是每个管理者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第二章 激励原则

    (一) 基本原则

    1、 原则之一:激励要因人而异

    由于不同员工的需求不同,所以,相同的激励政策起到的激励效果也会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位员工,在不同的时间或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需求。由于激励取决于内因,是员工的主观感受,所以,激励要因人而异。

    在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时,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员工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将这些需要整理、归类,然后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帮助员工满足这些需求。

    2、 原则之二:奖励适度

    奖励和惩罚不适度都会影响激励效果,同时增加激励成本 。奖励过重会使员工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失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奖励过轻会起不到激励效果,或者使员工产生不被重视的感觉。惩罚过重会让员工感到不公,或者失去对公司的认同,甚至产生怠工或破坏的情绪;惩罚过轻会让员工轻视错误的严重性,从而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3、 原则之三:公平性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 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绪,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的奖励;同理,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宁可不奖励或者不处罚。

    管理者在处理员工问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4、原则之四:奖励正确的事情

    如果我们奖励错误的事情,错误的事情就会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具体实施激励时就会被管理者所忽略。管理学 家米切尔。拉伯夫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些管理者常常在奖励不合理的工作行为。

    (二) 高级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由于人的需求多样性、多层次性、动机的繁复性,调动人的积极性也应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动机激发手段使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的综合活力,达到最佳状态。

    1、 激励员工从结果均等转移到机会均等,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 环境。

    举例来说,吴士宏在IBM 从一个打扫卫生的人做起,一步一步到销售 业务员 ,到地区负责人,到中国区总经理,是什么原因呢?除了个人努力,还应该说IBM 良好的"企业文化 给了一个发展的舞台,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有无限的发展机会,只要有能力就会有发展的空间,实现自我,这在很多企业是做不到的,这种体制无疑会给员工莫大的激励作用。

    2、 激励要把握最佳时机。

    ——需在目标 任务下达前激励的,要提前激励。

    ——员工遇到困难,有强烈要求愿望时,给予关怀,及时激励。

    3、 激励要有足够力度。

    ——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

    ——对造成巨大损失的予以重罚。

    如果奖罚不适当,还不如不做。同时要记住,罚的目的不是要钱,而是一种激励措施。

    ——通过各种有效的激励技巧,达到以小博大的激励效果。

    4、 激励要公平准确、奖罚分明

    ——健全、完善绩效 考核制度,做到考核尺度相宜、公平合理。

    ——克服有亲有疏的人情风。

    ——在提薪、晋级、评奖、评优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热点问题上务求做到公平。

    5、 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注重感化教育,西方管理中“胡罗卜加大棒”的做法值得借鉴。

    6、 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使员工以劳动者和投资 者的双重身份,更加具有关心和改善企业经营成果的积极性。

    7、 构造员工分配格局的合理落差。

    适当拉开分配距离,鼓励一部分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先富起来,使员工在反差对比中建立持久的追求动力。

    ◆●第三章 激励措施

    1、 目标激励

    通过推行目标责任制,使企业经济 指标层层落实,每个员工既有目标又有压力,产生强烈的动力,努力完成任务。为员工提供一份挑战性工作。按部就班的工作最能消磨斗志,要员工有振奋表现,必须使工作富于挑战性。

    2、 示范激励

    通过各级主管、工作模范等的行为示范、敬业精神来正面影响员工。

    3、 尊重激励

    我们常听到“公司的成绩是全体员工努力的结果”之类的话,表面看起来管理者非常尊重员工,但当员工的利益以个体方式出现时,管理者会以企业全体员工整体利益加以拒绝,他们会说“我们不可以仅顾及你的利益”或者“你不想干就走,我们不愁找不到人”,这时员工就会觉得“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地位”只是口号。显然,如果管理者不重视员工感受,不尊重员工,就会大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工作仅仅为了获取报酬,激励从此大大削弱。这时,懒惰和不负责任等情况将随之发生。

    尊重是加速员工自信力爆发的催化剂,尊重激励是一种基本激励方式。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助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 ,有助于企业团队 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

    4、 参与激励

    现代人力资源 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表明,现代的员工都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员工参与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毫无疑问,很少有人参与商讨和自己有关的行为而不受激励的。因此,让职工恰当地参与管理,既能激励职工,又能为企业的成功获得有价值的知识。通过参与,形成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认同感,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建立和提高员工参与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制度和职工持股制度,加强员工各层次与领导层的交流沟通 ,提高员工主人翁参与意识。

    5、 荣誉激励

    对员工劳动态度和贡献予以荣誉奖励,如会议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光荣榜、在公司内外媒体 上的宣传报导、家访慰问、流览观光、疗养、外出培训 进修、推荐获取社会荣誉、评选星级标兵等。

    6、 关心激励

    对员工工作和生活 的关心,如建立员工生日情况表,总经理签发员工生日贺卡,关心员工的困难和慰问或赠送小礼物。

    7、 竞争激励

    提倡企业内部员工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序平等竞争以及优胜劣汰。

    8、 物质激励

    增加员工的工资、生活福利 、保险,发放奖金、奖励住房、生活用品、工资晋级。

    9、 信息激励

    要经常交流企业、员工之间的信息,进行思想沟通,如信息发布会、发布栏、企业报、汇报制度、恳谈会、经理接待日制度。

    10、 文化激励

    培养企业文化并贯彻到管理中,使其得到员工的认可并融入其中,使企业文化对员工来说是一种精神动力。

    11、 自我激励

    包括自我赏识、自我表扬、自我祝贺。

    12、 处罚(负激励)

    激励并不全是鼓励,它也包括许多负激励措施,如淘汰激励、罚款、降职和开除激励。

    淘汰激励是一种惩罚性控制手段。按照激励中的强化理论,激励可采用处罚方式,即利用带有强制性、威胁性的控制技术,如批评、降级、罚款、降薪、淘汰等来创造一种令人不快或带有压力的条件,以否定某些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都指出,在员工激励中,正面的激励远大于负面的激励。越是素质较高的人员,淘汰激励对其产生的负面作用就越大。如果用双因素理论来说明这一问题可能更易让人理解。淘汰激励一般采用了单一考核指标,给员工造成工作不安定感,同时也很难让员工有总结经验教训的机会。同时还会使员工与上级主管之间的关系紧张,同事间关系复杂,员工很难有一个长期工作的打算。对犯有过失、错误,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贻误工作,损坏设备 设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败坏企业声誉的员工或部门,分别给予警告、经济处罚、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等处罚。

    ◆●第四章 关于激励的一些建议:

    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有些激励措施往往并不奏效,甚至适得其反。怎样才能有效地激励员工呢?下面这些建议可能会对管理者有所帮助。

    1、 为员工安排的职务必须与其性格相匹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质。比如,有的人安静,另一些人则活跃;一些人而相信自己能主宰环境,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自己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环境的影响;一些人喜欢高风险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而另一些人则是风险规避者。员工的个性各不相同,他们从事的工作也应当有所区别。与员工个人相匹配的工作才能让员工感到满意、舒适。比如说,喜欢稳定、程序化工作的传统型员工适宜干会计、出纳员等工作,而充满自信、进取心强的员工则适宜让他们担任项目经理、公关 部长等职务。如果让一个喜欢冒险的人从事一成不变的审计工作,而让一个风险规避者去炒股票,他们可能都会对自己的工作感到不满,工作绩效自然不会好。

    2、 为每个员工设定具体而恰当的目标。

    有证据表明,为员工设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通常会使员工创造出更高的绩效。目标会使员工产生压力,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在员工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候,管理者还应当把成果反馈给员工。反馈可以使员工知道自己的努力水平是否足够,是否需要更加努力,从而有益于他们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之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目标。

    提出的目标一定要是明确的。比如,“本月销售收入要比上月有所增长”这样的目标就不如“本月销售收入要比上月增长10%”这样的目标更有激励作用。同时,目标要具有挑战性,但同时又必须使员工认为这是可以达到的。实践表明,无论目标客观上是否可以达到,只要员工主观认为目标不可达到,他们努力的程度就会降低。目标设定应当像树上的苹果 那样,站在地下摘不到,但只要跳起来就能摘到。这样的目标激励效果最好。

    3、 对完成了既定目标的员工进行奖励。

    马戏团里的海豚每完成一个动作,就会获得一份自己喜欢的食物。这是训兽员训练动物的诀窍所在。人也一样,如果员工完成某个目标而受到奖励,他在今后就会更加努力地重复这种行为。这种做法叫行为强化。对于一名长期迟到30分钟以上的员工,如果这次他只迟到20分钟,管理者就应当对此进行赞赏,以强化他的进步行为。

    管理者应当想办法增加奖励的透明度。比如,消除发薪水的秘密程度,把员工每月的工资、资金等张榜公布;或者对受嘉奖的员工进行公示。这种行为将在员工中产生激励作用。

    4、 针对不同的员工进行不同的奖励。

    人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新生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若干层次。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员工就会转向其它需求。由于每个员工的需求各不相同,对某个人有效的奖励措施可能对其他人就没有效果。管理者应当针对员工的差异对他们进行个别化的奖励。比如,有的员工可能更希望得到更高的工资,而另一些人也许并不在乎工资,而希望有自由的休假时间。又比如,对一些工资高的员工,增加工资的吸引力可能不如授予他“A级业务员”的头衔的吸引力更大,因为这样可以使他觉得自己享有地位和受到尊重。

    5、 奖励机制一定要公平。

    员工不是在真空中进行工作,他们总是在不断进行比较。如果你大学毕业后就有单位提供给你一份月薪4000元的工作,你可能会感到很满意,并且努力为组织 工作。但是,如果你一两个月之后发现另一个和你同时毕业,与你的年龄、学历相当的同学的月薪是4500元的时候,你有何反应?你可能感到失望,同时不再像以前那样努力工作。虽然对于一个大学毕业生来说,4000元的薪水已经很高了,但这不是问题所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觉得不公平。因此,管理者在设计薪酬 体系的时候,员工的经验、能力、努力程度等应当获得公平的评价。只有公平的奖励机制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第五章 在用人过程中的分类与激励对策

    对于不同的的人才类型应采取不同的激励对策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Ⅰ型人才: 高热情、高能力

    这是企业最理想的杰出人才。

    基本对策是重用:给这些人才充分授权 ,赋予更多的责任。

    Ⅱ型人才: 低热情、高能力

    这类人才一般对自己的职位和前程没有明确目标。

    对这类人才有不同的应对方向:

    1、挽救性。

    不断鼓励、不断鞭策,一方面肯定其能力和信任,一方面给予具体目标和要求。

    必要时在报酬上适当刺激。

    特别要防止这些“怀才不遇”人才的牢骚和不满感染到企业,要与他们及时沟通。

    2、 勿留性。

    ——对难以融入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的,干脆趁早辞退。

    Ⅲ型人才: 高热情、低能力

    这是较常见的一种,尤其年轻人和新进员工。

    充分利用员工热情,及时对他们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

    提出提高工作能力的具体要求和具体方法。

    调整员工到其最适合的岗位或职务。

    Ⅳ人才: 低热情、低能力

    对这类人才有不同的应对方向:

    1、 有限作用。

    不要对他们失去信心,但控制所花时间,仅开展小规模培训。

    首先激发其工作热情,改变其工作态度,再安排到合适岗位。

    企业奖励制度篇6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的。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按具体考勤制度细则执行,并取消该月全勤奖)。

    2、每月出现三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50元;每月出现十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100元;(公司办公OA管理系统中工作日志记录做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OA日志原则上要求当日事当日毕,记录内容请尽量跟进当日所做事情:起因,处理,结果及相关协调;补录日志不能超过1天(第二日24点前为有效补录,超过一天后补录无效),出差可以提前一天记录日志,说明出差原因,出差地点,在出差回来后阐明事件处理结果,相关的衔接工作等等)。

    3、在工作时间嬉戏、上网聊QQ工作以外内容、撤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0。

    4、方案设计及预算错误、工作失误等轻微过失罚款100元。

    5、工作中重大过失者罚款2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0、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阴,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1、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主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失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在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库伯教育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亦同。

    企业奖励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 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奖励制度篇8

    目的

    本制度根据员工薪资奖励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工资原则

    员工薪资福利奖励,依据社会水准,行业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以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

    适用对象

    办公室及旗舰店员工;综合管理部搬运、商务部配货及搬运、原材料库管部搬运等不适用本制度,另行制定与工作量挂勾的计件制;工厂人员、质检部质检员按工厂的薪资方案执行。

    一、薪资构成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或临时工资、兼职工资)、奖金/提成、奖惩、补发补扣、应发工资、公积金/保险、计税工资、其他扣除金等组成。

    1、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津贴(交通/误餐/工具补贴)

    2、基准外工资:加班费+缺勤工资

    1)周六值班: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实行值班制并发放值班费60元/天/人,试用期员工按其试用期工资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请调休;节假日加班另行规定。

    2)缺勤时的处理(含病、事假):按个人缺勤天数从本人月工资中(含奖金)扣除。

    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岗位津贴)*缺勤n日/当月应出勤天数

    3、临时工资:按临时编制的员工,则视其工作表现,报总经理审批。

    4、兼职工资:由于阶段性工作或偶发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在职或实习生)短期内完成,视出勤情况或任务的难易度决定,报总经理审批。

    5、奖金/提成:根据各岗位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将直接与业绩挂勾的岗位定为主动性岗位,如家具/橱柜业务部/商用家具部/外销部/大店营业部中的业务员、导购员和设计师等;其他为从动性岗位。

    1)主动性岗位实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资定级参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各上一年度销售数据结合下一年度销售指标统一制定,月提成金额实行绩效考核后随当月基本工资发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则随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具体事项各相关部门另文公布。

    2)从动性岗位实行年薪到月制+年终奖,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态度等综合表现按岗确定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定级(参照表一),奖金部分当月考核后当月发放。年终奖由公司根据全年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发放基准(x月薪),并经年终考评后发放。

    6、行政奖惩: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组长、线长以上级别的干部均有部门行政奖罚权,最低奖惩为通报表杨和通报批评,涉及金额50—500元不等(以50元为一级递增),奖惩决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截止到当月25日,超出时间自动结转至下月)。行政奖惩是上一级主管对员工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工作差错等综合表现的及时衡量和评判的有效手段,奖惩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应考虑被奖惩员工的工资水平、事件的性质、初犯或屡犯等方面)。

    7、工龄奖工龄奖与基本工资调级不同,员工工龄的计算指标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职年限,没有本岗位任职的规定,且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工厂除外)。具体标准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发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发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发放,工龄将应随员工工资每月发放。

    8、补发补扣:因员工工资核算错误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应补发补扣项。

    9、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奖+加班费+缺勤工资+补发补扣+奖惩(以上工资的构成均为含税工资)

    10、公积金/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规定各项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小灵通话费个人承担部分;

    3)与公司借款应清还部分;

    4)员工离职时未能与公司交接完毕,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扣部分;

    5)员工在职时公司已提前缴纳的相关费用(如档案、户籍、保险等)。

    二、从动性岗位奖金级别定级及调整方法

    1)奖金定级依据社会薪资水平,同行薪资水平,同时参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岗位薪资水平,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技能和产出的高低,工作经验、态度及效率等综合因素定级,人事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各分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有审批权和否决权,部门主管和总监的定级也顺次由其上一级确定。

    2)奖金的调整为确保年薪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第一个月为集中调整期,其他时间调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上一级批准;试用期员工可以有两次调整(其中一次为转正定级)。

    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无奖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各部门主管可酌情处理,但奖金部分需参与月度考核。

    3)奖金的考核参与年薪到月制的员工月奖需按照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暂实行三项考核制,考核内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级制定填表并报人事部备案,每月17日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计算奖金。

    三、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四、离职时的工资

    1、工资计算期间被解职的员工:当然解职者工资结算至公司决定之日起(严重违纪)。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以上的,另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算。

    3、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结算至离职办理日。

    4、申请离职的员工:工资结算至批准之日,申请日至批准日之间,未能坚持工作者,以旷工处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须与其签定《竞业限制合同条款》,公司按合同条款执行应履行的义务。

    五、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30或31日发工资,因此员工当月出勤周期结算也同工资结算周期。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发放。

    六、福利支出

    1、员工一经转正无论职务大小一律强制办理社会保险,(从工厂调至办公室的员工均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办理),公司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本人选择是否缴纳(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若本人主动放弃,公司不补贴现金。老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每满6年后,公司为其该项支出增加一个基数,本人应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2、员工生育及因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从按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金中支出,公司不额外承担。

    3、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存档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届毕业生户藉费挂靠费也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须在公司服务最少满一年。

    4、员工每月享有一天带薪病假,女员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可在本岗位淡季申请休假(需总经理批准),当年有效,不休不补。

    6、公司的活动:

    1)每年组织一次春游;

    2)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

    3)重要节日不定期不定额地发放礼金或礼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电影;

    5)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6)年底员工联谊;

    7)其他。

    7、员工生日、婚庆,公司将有相应的祝贺。

    8、公司中午提供午餐一份,但驻厂人员享受半价购买伙食券的福利,两种享受必须择一,不能同时。

    9、所有员工转正均配备小灵通一部,公司予以适当的私人话费额度,但员工离职时需交还公司。

    企业奖励制度篇9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公布日期:

    企业奖励制度篇10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的。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按具体考勤制度细则执行,并取消该月全勤奖)。

    2、每月出现三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50元;每月出现十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100元;(公司办公OA管理系统中工作日志记录做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OA日志原则上要求当日事当日毕,记录内容请尽量跟进当日所做事情:起因,处理,结果及相关协调;补录日志不能超过1天(第二日24点前为有效补录,超过一天后补录无效),出差可以提前一天记录日志,说明出差原因,出差地点,在出差回来后阐明事件处理结果,相关的衔接工作等等)。

    3、在工作时间嬉戏、上网聊QQ工作以外内容、撤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0。

    4、方案设计及预算错误、工作失误等轻微过失罚款100元。

    5、工作中重大过失者罚款2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0、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阴,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1、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主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失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在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库伯教育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亦同。

    企业奖励制度篇11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x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企业奖励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 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奖励制度篇13

    一、工作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定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郑洁,不擅离岗位

    5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6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7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比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其他的餐厅就餐

    二、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有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4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蛊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5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酒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三、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账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成都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企业奖励制度篇14

    一、奖励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诚信守法,依法纳税,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经营者素质较高,注重职工待遇提高和社会公益事业。

    (二)项目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装备在行业内领先,对提升产业层次,调整结构有较大带动作用。

    二、具体奖励办法

    第一类:工业经济类

    (一)技术创新奖

    工业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企业,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有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淘汰传统产业落后产能、转型改行、升级改造,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0.4%奖励。企业新兴产业技术改造、生产扩能,符合《市制造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投资额再加0.6%奖励。

    (二)发展贡献奖

    1、工商开票销售超20亿元的村奖100000元,首次超10亿元的村奖50000元。

    2、独立核算企业入库税金(国地税、不含退税)首次超千万元的奖50000元。

    3、独立核算企业新增入库税金(国地税、不含退税)100万元奖励10000元、200万元奖励20000元、300万元奖励30000元、400万元奖励40000元、5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0元、1000万以上奖励100000元。

    (三)科技创新奖

    1、开发科技新产品(成果)奖:国家重点新产品80000元/只,国家级新产品50000元/只,省级新产品30000元/只。

    2、科技进步奖:省级一等奖25000元/只,二等奖20000元/只,三等奖15000元/只;市一等奖15000元/只,二等奖10000元/只,三等奖8000元/只;市一等奖8000元/只,二等奖5000元/只,三等奖3000元/只。

    3、申报专利奖:国际专利20000元/件,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xx元/件。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10件以上,另再奖励10000元,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30件以上,另再奖励30000元,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50件以上,另再奖励50000元。

    4、申报并批准科技企业奖:省民营科技企业10000元/个,高新技术企业80000元/个,省双密集企业50000元/个。

    5、建立科技研究所: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000元/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00元/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00元/个,市研究所20000元/个。

    6、承担国家创新基金、攻关项目:80000元/项,承担国家863项目:80000元/项,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50000元/项,省级30000元/项。

    (四)品牌战略奖

    1、商标奖:新注册商标(含境外注册)800元/类,获中国驰名商标50000元/只,省著名商标30000元/只,市知名商标10000元/只。

    2、争创名牌奖:获中国名牌产品50000元/只,省名牌产品30000元/只,获中国质量管理奖的企业30000元/个,中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企业20000元/个,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20000元/个,省质量信用产品5000元/只,市名牌产品10000元/只。

    3、技术标准战略:批准成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或工作组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凡作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每完成1个国家标准项目,一次性奖励30000元,凡作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每完成1个行业标准项目,一次性奖励20000元。

    (五)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奖

    1、对节能及循环经济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在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且产生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按实际到位的技术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且采用高效设备予以更新的,在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且产生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按淘汰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淘汰设备已满服役年限的不予补助。

    第二类:现代服务业类

    (一)税收优惠。凡符合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减免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镇财政视财力情况对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重点企业和税收大户进行适当奖励。

    (二)统一收费优惠。新办商贸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统一收费。对年开票销售新增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继续实行统一收费包干,以年开票为基数,核定应交总额,定额收取,一定3年不变;对暂时未达到1000万元销售的,待超过1000万元以后同样实行统一收费包干;对特殊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指汽贸经销、物流、重点专业市场)其统一收费优惠可与政府另行商定。服务业企业缴纳的统一收费不列入镇对各村(单位)的统一收费包干基数,由镇财政直接返还给服务业企业。

    (三)对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入库税金首次超千万元和新增入库税金超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工业企业标准进行奖励。

    (四)对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当年开票首次超5000万、1亿、2亿分别奖励5000元、10000元、20000元。

    (五)凡当年新办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额30万元以上),经营方式、业态属于市或行业首创的,经公开评议后,奖励10000元。

    (六)本镇服务业企业获国家部委级评定的荣誉称号,或通过国际行业标准论证的,奖励50000元;获省厅级以上评定的荣誉称号,奖励20000元;获市级以上评定的荣誉称号,奖励10000元。

    第三类:外向型经济类

    (一)提供有价值外资项目信息奖

    对提供确有价值外资项目信息者,根据项目大小由镇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30000元。

    (二)实际到位外资奖

    1、鼓励类外资项目:对引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资项目的有功人员,按照外资实际到位额(外商直接投资的现汇、设备)的1%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市开放型经济奖励基金直接奖励0.3%,其余0.7%如独资由镇政府奖励0.7%,如合资由镇政府奖励0.5%,由项目受益单位支付奖励0.2%。

    2、允许类外资项目:对引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允许类的外资项目的有功人员,按照外资实际到位额(外商直接投资的现汇、设备)的0.5%奖励。如独资由镇政府奖励0.5%,如合资由镇政府奖励0.3%,由项目受益单位支付奖励0.2%。

    (三)赴境外投资兴业奖

    当年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在境外举办生产型企业,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30万元;中方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20万元;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10万元;中方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5万元。对当年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在境外举办非生产型企业(机构)的,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2万元。

    第四类:重点领域突破类

    (一)企业上市突破奖

    为推动企业上市,对本镇首家上市企业,镇政府奖励企业100万元;对上市企业的有功人员奖励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二)引进大项目奖

    1、引进协议注册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再分别奖励有功人员15万元、10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5万元、3万元,镇政府奖励10万元、7万元;引进协议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再由镇政府分别奖励有功人员4万元、2万元。

    2、引进中国大陆境内(镇域范围外)且已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固定投资额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10万元;固定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3、引进的农业、服务业企业项目,镇政府视情况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引进的房地产企业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实施奖励。

    4、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协议注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且有外资到位的再奖励有功人员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5、引进独立注册外资研发中心且有外资到位的再奖励有功人员15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5万元,镇政府奖励10万元。

    6、对引进协议注册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引进承接离岸服务外包的外资项目、引进协议注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协议注册外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农副业项目,且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再奖励有功人员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以上奖励项目中:接受奖励的有功人员由政府和引进外资单位共同确认。如果引进外资项目有多名有功人员,则视功劳大小分享有关奖励。工业投入奖要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建设工程相关文件,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奖要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号及获奖证书等,年终到镇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一奖项中年内同时获得国家、省、市奖励项目,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企业奖励制度篇15

    一、工作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定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郑洁,不擅离岗位

    5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6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7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比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其他的餐厅就餐

    二、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有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4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蛊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5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酒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三、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账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成都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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