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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务工青年婚恋与家庭状况研究

    时间:2023-03-10 18:35:0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周宇香 王艺璇

    (1.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青年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9;
    2.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北京 100091)

    青年时期是个体生命历程中重要的就业和婚育阶段,“立业”和“成家”这两项社会化任务占据个体整个青年时期的绝大部分生活内容[1]。对进城务工青年而言,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过程是其生命历程中的重要经历,城乡生活环境、就业类型、生活模式的差异都会对青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其中对青年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的影响首当其冲[2]。研究显示,进城务工青年婚育观念和行为既不同于农村社会的“原生态”婚育模式,也有异于城市社会的“新时代”婚育模式[3],呈现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特点[4],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务工青年游离于农村和城市之间[5],虽然流动会提高青年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他们可能会比留守农村的人口在婚姻家庭观念上更为开放,但受到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影响,他们的行为模式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乡村的传统习惯[6],“双重边缘人”的身份限定使进城务工青年的婚姻家庭问题凸显[7]。

    目前,我国对青年农民工婚恋家庭问题的实证研究较多,但鲜有研究从纵向和横向对比的视角,比较不同时期进城务工青年的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对比同一时期进城务工青年与农村留守青年、城市本地青年的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差异。历史对比和不同人群对比的视角在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快、青年人群分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解决青年急难愁盼的婚姻家庭问题,更会深刻影响到新时代下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本文将结合相关调查数据,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婚恋、家庭观念及行为进行研究,重点关注不同时期的青年观念与行为差异,重点分析进城务工青年与农村留守青年、城市本土青年的观念与行为区别,并探究差异产生的因素,以期为相关部门提高青年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城乡社会的婚姻家庭稳定等提供参考。

    (一)数据来源

    (1)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该调查始于2003年,是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学术调查项目,调查涉及家庭情况、社会态度、就业情况等内容,能满足本文比较不同时期进城务工青年和比较不同青年群体的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的需求。本文选取的调查年份为2010年、2015年、2018年(截至目前最新的调查年份)。(2)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发展报告》课题组于2021年开展的“新青年市民群体发展状况调查”。

    (二)研究对象

    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对青年的界定及我国对法定就业年龄的界定,本文关注的是年龄在16-35岁之间的进城务工青年。

    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中,进城务工青年的筛选条件是:户口登记状况为农业户口或获得非农户口途径为户口改革的居民户口(以前是农业户口)、目前户口登记地在本区/县/县级市以外,且在城市从事非农活动、年龄为16-35岁的就业人口。通过筛选,2010年、2015年、2018年分别有180个、184个、329个样本。

    在新青年市民群体发展状况调查数据中,进城务工青年的筛选条件是:年龄在16-35岁之间、户口登记状况为农村户口和因户籍改革的农转非户口、目前户口登记地在本区/县/县级市以外,且在城市从事非农活动的就业人口。通过筛选,获得3 937个样本。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使用描述统计分析进城务工青年的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同时使用卡方检验分析不同特征进城务工青年及进城务工青年与农村留守青年、城市本土青年在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上的差异。

    婚恋家庭观念是一种价值取向,表现为个体对恋爱、婚姻、生育、家庭的基本看法,对恋爱对象、配偶及婚姻本身、家庭的基本评价[8]。婚恋家庭观念具有群体意识特性,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化特色。受城市就业经历的影响,进城务工青年的婚恋家庭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作为个人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婚恋家庭观念的改变必然会影响他们在择偶、婚恋、生育等问题上的行为,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结构。这部分将从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三方面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的婚恋家庭特征进行考察。

    (一)婚恋观

    1.进城务工青年择偶标准呈现代性、多元化发展,传统择偶观念仍在女性进城务工青年中有所保留

    择偶标准是青年男女在选择结婚对象时对配偶的要求,且会随着社会变迁的过程不断变化[9]。随着我国社会日渐开放与发展,青年个体的婚恋自主性逐渐增强,相对于传统社会的唯出身论等单一择偶标准,现代青年的择偶标准更为多元,且更注重配偶的性格人品等内涵性标准,也注重对方学历、身体状况、年龄等方面,这一特征在进城务工青年身上也有所体现。本文从外貌、学历、年龄、职业、能力、人品、健康、地域、性格、情感/婚姻经历、家庭背景、收入、宗教信仰、三观等方面考察进城务工青年的择偶标准,分析他们在择偶过程中对不同标准的侧重。从数据结果看(见图1),2021年有75.3%的进城务工青年表示在择偶过程中看重人品这一非物质因素,在所有因素中占比最高,他们对性格、三观等因素也较为看重,分别占42.2%和29.6%。进城务工青年也在一定程度上重视配偶的个人能力、年龄、健康、学历、职业等条件,且存在“外貌协会”等非理性标准,但传统社会较为看重的家庭背景、收入等经济因素则占比较少。可见,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社会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传统社会对进城务工青年择偶标准的制约日渐松弛,注重与配偶人品、三观及性格等内在条件的匹配,体现了进城务工青年择偶的高标准与现代性。

    图1 进城务工青年择偶标准(%)

    进城务工青年的择偶标准存在一定的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差异。在性别差异上,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比女性进城务工青年更看重外表、年龄、性格、健康等择偶因素,择偶时考虑对方相貌因素的男性青年占比32.6%,女性青年占比则为20.6%;
    女性进城务工青年比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更看重学历、职业、个人能力、家庭背景、收入等社会经济因素,择偶过程中考虑对方能力的女性青年占比43.4%,男性青年则只有15.1%。这说明择偶标准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存在群体分化,传统的婚姻市场仍限制着女性青年,对她们的择偶存在较大影响。受教育程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配偶学历的要求上。进城务工青年受教育程度越高,越看重对方的学历。在择偶时考虑对方学历条件的进城务工青年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9%,高中学历的占13.8%,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19.0%。

    2.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前性行为接受度高,对婚外性行为容忍度低,性观念趋于理性

    传统社会向现代化和城市化社会的进程中,中国人的婚姻家庭观念逐渐摆脱传统家庭的控制,性生活、家庭生活和生育三位一体的传统模式逐渐被打破,其中性观念是婚恋观中传统与现代分界最为清晰的一个领域[10],多项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后我国人口的性观念有所变化[11]。本文通过对“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的看法考察进城务工青年的性观念。如图2所示,2010年有63.9%的进城务工青年未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2015年,有70.7%的进城务工青年未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2018年,有75.0%的进城务工青年未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与2010年及2015年相比,这一比例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较为宽容。脱离农村文化场域,传统道德与舆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约束力减弱。而在城市接触更为现代的婚恋观念后,进城务工青年表现出比农村留守青年,甚至比城市本土青年更高的婚前性行为接受度。2018年,在未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的青年中,进城务工青年占75.0%,城市本地青年占70.3%,农村留守青年则占56.1%。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态度导致“婚前同居”和“未婚先孕”现象在这一群体中较为突出[12]。

    图2 不同青年群体未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的比例(%)

    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男性对婚前性行为的接受程度更高,未明确提出反对婚前同居的女性青年占比74.0%,男性青年占比75.8%,比女性青年高出1.8%。在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进城务工青年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68.5%,高中学历的占72.6%,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81.3%。可见,受教育程度越高,进城务工青年性观念转变越大。

    相对于婚前性行为的宽容态度,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外性行为的容忍度低。婚姻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夫妻基于共同生活意愿而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第三人(婚姻中的“第三者”)侵害这一契约关系时,会对婚姻的稳定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从数据结果看,当下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外性行为的排斥性高。2018年,有88.0%的进城务工青年明确反对婚外性行为,与城市本地青年和农村留守青年对婚外情的抵制态度未出现明显差异。2010年,反对婚外性行为的进城务工青年的比例为81.0%。可见,随着时代发展,进城务工青年的家庭责任感和婚姻忠诚度进一步提高。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女性比男性更反对婚外性行为,前者占比88.3%,后者则为87.1%,在受教育程度上则无明显差异。以上数据体现了进城务工青年具有较高的家庭责任感,从侧面反映出其性观念所呈现的理性化和现代性特征。

    (二)生育观

    1.多数进城务工青年意愿生育状态

    生育是人类繁衍和传承的主要载体,也是婚姻的一个重要功能。我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生育,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给生育行为赋予了重要的意义[13]。青年人群的生育可以保证人口再生产的可持续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生育率却在不断降低,这与青年人群生育意愿下降密切相关。从表1数据看,在没有政策影响的情况下,2018年,进城务工青年的平均意愿生育数为1.8个。在进城务工青年的意愿生育数分布上,希望生2个孩子的占比最高,为62.3%,其次是1个孩子(21.7%),想生3个及以上孩子的占比较少,只有10.1%。

    表1 不同青年群体意愿生育数比例分布(%)

    2010年,进城务工青年的平均意愿生育数为1.7个,2018年,进城务工青年的平均意愿生育数为1.8个,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这从侧面说明,尽管生育政策的放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意愿,但总的来看,还是很有限,仍需要更完善的生育配套措施激励生育。对比其他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意愿低于农村留守青年,但高于城市本地青年。2018年,城市本地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留守青年的平均生育意愿分别为1.6、1.8、1.9个。可见,在生育数量偏好上,虽然进城务工青年受到城市现代化的影响,但其偏好仍与农村地区更为接近。

    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男性意愿生育数大于女性。在没有政策影响的情况下,2018年,男性平均意愿生育数量为1.8个,女性为1.7个。受教育程度越高,意愿生育数量越低,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为1.9个,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为1.8个。

    2.进城务工青年无明显生男偏好

    虽然农村地区具有较长久的男孩偏好传统,但进城务工青年的性别偏好有着明显的多元化特征。相比于偏好某一种性别,进城务工青年更偏向于选择男女双全。如图3所示,当进城务工青年的意愿子女数为1个时,想生育一个女孩的比例(45.6%)要远高于想生育一个男孩的比例(27.9%),有26.5%的进城务工青年表示对孩子的性别无所谓。当进城务工青年想生2个孩子时,对于儿女双全的偏好要远远大于想要2个男孩或者想要2个女孩的偏好,希望儿女双全的比例高达93.9%,想要2个女儿或2个儿子的比例较低,前者为1.5%,后者仅为0.5%。当进城务工青年希望生3个及以上的孩子时,孩子性别偏好为女孩多于男孩或男孩多于女孩的比例一致,占比为34.2%。

    图3 2018年不同生育数量偏好下进城务工青年的性别偏好(%)

    对比其他青年群体,当意愿生育数为1个孩子时,城市本地青年群体想生1个男孩的比例为28.2%,农村留守青年想生1个男孩的比例为39.7%,进城务工青年与城市本地青年的偏好更为接近,为27.9%。

    (三)家庭性别角色观

    两性平等,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特征之一。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两性平等在我国的社会公共领域已取得了显著成就,而影响这些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人们对性别角色认知的变化,构建两性被同等对待的社会关系必须依靠认知的提升。青年时期是个体在生命历程中进入婚姻组建新家庭的重要阶段,青年的性别平等观对青年个体的家庭关系和谐发展、对整个社会两性平等关系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从数据结果看,进城务工青年对“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态度存在明显的时期差异。2010年进城务工青年认同“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两个观点的比例分别为53.3%、41.3%,2015年,进城务工青年认同以上两个观点的比例分别降至44.6%、33.7%,2018年则进一步降为27.4%和30.7%,这说明持有传统家庭性别角色观念的进城务工青年的比例不断下降,该群体的家庭性别角色观念现代化和性别平等观念持续提升。

    对比不同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的家庭性别平等观念与城市本地青年更为接近。2018年,进城务工青年认同“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的比例为27.4%,只比城市本地青年高0.62%,但比农村留守青年低20.8%;
    进城务工青年认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比例为30.7%,比城市本地青年高2.6%,而农村留守青年认同这一观点的比例最高,为37.2%,比进城务工青年高6.5%。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男性青年、学历低的青年更容易认同“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一类观点。2018年有36.3%的男性进城务工青年表示认可“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而女性进城务工青年只有16.7%;
    在同意以上观点的进城务工青年中,初中学历的占38.9%,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有16.1%。从以上数据结果说明,进城务工青年对男女平等这一当代家庭美德认可度较高,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家庭性别平等观不断呈现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女性、高学历群体更容易表现出较为平等的性别观念。

    (一)婚姻行为

    1.进城务工青年初婚年龄推迟,存在一定的男性婚姻挤压

    人口流动与受教育年限、生活成本等因素一样,都会影响青年的结婚率和结婚年龄[14],随着受教育年限的不断延长、人口流动的加速及社会生活成本的上升,当代青年的初婚年龄也随之推迟,未婚比例不断提高,婚恋难、交友难成为青年面临的普遍问题,进城务工青年也不例外。如图4所示,2018年有42.9%的进城务工青年处于未婚状态,比2010年高6.2%,有过婚姻经历的进城务工青年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比2010年提高了0.7岁。2018年在30岁以上的进城务工青年群体中,处于未婚状态的占9.5%,比2010年多4.6%。以上数据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的未婚比例不断提高,初婚年龄延迟。与同一时期的农村留守青年相比,进城务工青年的未婚比例更高。2018年,农村留守青年的未婚比例为28.5%,进城务工青年比农村留守青年高14.4%。在有婚姻经历的青年中,农村留守青年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2.3岁,比进城务工青年早1.5岁,这进一步说明流动经历会推迟青年的结婚年龄。

    图4 2010年、2018年不同青年群体未婚比例(%)

    性别结构失衡是当前我国青年人口的基本特征,性别结构失衡会导致处于适婚年龄阶段的男女两性数量失衡,进而出现男性或女性择偶困难的婚姻挤压现象。性别比偏高更多表现为男性的婚姻挤压。由于生男偏好在农村地区更突出,农村的出生性别比普遍高于城市地区,造成男性婚姻挤压现象在农村地区更为严重。虽然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比农村本地青年的交友圈更大,但受到“男性向下婚、女性向上婚”等传统择偶观念的影响,男性进城务工青年与女性城市本地青年婚配比例低,他们与同样来自农村地区的女性青年婚配可能性高。由于农村青年性别比较高,男性进城务工青年仍会面临一定程度的婚姻挤压。从2018年的数据可知, 有61.0%的未婚进城务工青年是男性,未婚性别比为156.4,这虽然低于农村留守青年的未婚性别比(234.3),但仍高于城市本地青年的未婚性别比(131.0),男性进城务工青年婚姻剩余的风险大于城市本土青年。

    2.进城务工青年婚配模式呈现教育同质婚、户籍类型同质婚、传统 “男大女小”的婚姻年龄模式等特征

    已婚的进城务工青年在婚姻模式上呈现明显的教育同质婚和户籍类型同质婚特征。2018年,在已婚的进城务工青年中,受教育程度与配偶一致的占66.3%,女性进城务工青年选择向上婚的比例要高于男性进城务工青年,前者为16.7%,后者为11.0%,进城务工青年教育同质婚(1)同质婚:社会学专业名词,夫妻双方特征一致或相似称为同质婚,或者同类匹配,这是婚姻交换的主要表现形式。教育同质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教育特征上一致,单位类型同质婚是指夫妻在单位类型特征上一致。的结果与其他学者对于总体人群的相关研究结论一致[15]。在户籍类型上,进城务工青年夫妻双方也呈现高度一致性。2018年,有80.4%的进城务工青年与配偶户籍类型一致,都为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转居民户口。从性别来看,男性进城务工青年与配偶户籍类型一致的比例要高于女性进城务工青年,前者为84.6%,后者则为76.1%;
    女性进城务工青年能找到非农业户籍配偶的比例为19.6%,男性进城务工青年则仅有11.0%。可见,相比于教育,户籍类型更可能成为进城务工青年的婚姻壁垒,跨户籍类型的婚姻较为少见,同质婚或女性向上婚更为凸显,农业户籍的男性进城务工青年与非农业户籍的女性青年结婚的困难较大。即使农村男性青年进入城市务工,他们所面临的婚姻挤压依然存在。

    在婚配的年龄模式上,进城务工青年仍维持传统的“男大女小”的婚姻模式。由于社会性别文化的影响,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更倾向于选择与自己同岁或年龄较小的女性婚配,而女性则相反[16]。2018年在已婚的进城务工青年中,选择配偶时明显遵循“男大女小”模式的占63.3%,与配偶年龄一致的占21.1%,与配偶属于“男小女大”模式的只占15.6%。从性别看,女性进城务工青年比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更偏好“男大女小”的婚配年龄模式,有70.7%的已婚女性进城务工青年比配偶小,但只有55.7%的已婚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比配偶大。

    3.多数进城务工青年在流动过程中进入婚姻,夫妻共同流动的比例高

    由于当代进城务工青年初次流动时间早,其在外出流动过程中完成婚姻大事的现象普遍。2018年,有接近六成的进城务工青年初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0岁及以前,但对于36岁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而言,20岁及以前有过流动经历的只占23.0%。因此,进城务工青年在流动中进入婚姻的现象比较普遍,有66.3%的已婚进城务工青年结婚时间晚于其初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但对于年龄超过35岁的已婚进城务工人员而言,这一比例仅占31.5%,当代进城务工青年“先流动、后婚育”的特征明显。

    “先流动、后婚育”的模式打破了部分进城务工青年婚后工作、生活选择的地域限制[17],夫妻共同外出的比例较高。2018年,超过八成的已婚进城务工青年与配偶住在一起,有4.9%的已婚进城务工青年即使未与配偶同住,也在同一个城市务工,只有10.9%的已婚进城务工青年与配偶不在同一个城市。且年龄越小,进城务工青年夫妻同住的流动特征越明显。在与配偶一起居住的进城务工青年中,20-24岁的占90.0%,25-29岁的降至85.9%,30岁及以上的则进一步降为82.4%。

    (二)生育及养育行为

    1.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数比较集中,已育青年再生育计划偏低

    与生育意愿一致,有婚姻经历的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数量也集中在1-2个,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2018年,在有婚姻经历的进城务工青年中,接近半数青年(49.7%)育有1个孩子,育有2个孩子的占28.0%,未生育孩子的占16.6%,而生育3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最低,为5.7%。从纵向比较看,生育1孩的比例比2010年(65.8%)低,生育二孩及三孩的比例比2010年有所提升,2010年的比例分别为15.8%和2.6%。可见,生育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青年的生育数量,但效果有限。与其他青年群体相比,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数量介于城市本土青年和农村留守青年之间。2018年,有婚姻经历并育有1个孩子的城市本土青年占55.7%,农村留守青年占37.2%,进城务工青年比前者低6%,比后者高13.5%;
    育有2个孩子的城市本土青年占比22.1%,农村留守青年占比44.6%,进城务工青年比前者高5.9%,比后者低16.6%。可见,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状况与城市地区的青年更为接近。在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内部,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二孩及三孩的比例越低,未生育或只生育一孩的比例越高。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婚姻经历的进城务工青年已生育二孩的比例达到32.1%,生育三孩的比例则为15.1%,而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生育二孩及三孩的比例则仅有15.0%、1.7%。

    进城务工已育青年未来的再生育计划偏低。个体的生育意愿并非直接过渡到生育行为,中间夹杂着生育计划,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计划再到实际的生育行为,三者的关系逐层递减,因此生育计划是最接近生育现实的层次,相比于理想子女数,具有明确数量和时间的生育计划最有可能转化为实际的生育行为。[18]2021年,在生育了1-2个孩子的进城务工青年中,明确表示有再生育计划的只占28.6%,剩下的表示无再生育计划。从已有孩子数看,已生育2个孩子的再生育计划最低,明确表示无再生育计划的占91.7%,超过六成已生育1个孩子的进城务工青年(64.5%)表示不会再生育二胎。在当前已育进城务工青年中,已育1孩人群的比例较高,如何提高已育1孩人群的再生育计划是增加进城务工青年生育数量的关键。

    2.青年自身和父母是进城务工青年家庭最主要的育儿照料主体

    从照料主体看,进城务工青年家庭主要由青年夫妇及双方父母照料。如图5所示,2021年有超过九成的家庭主要由自己或双方父母照看子女。其中,有52.4%的进城务工青年把孩子带在身边自己照看,有8.8%的家庭由配偶留在老家照看孩子,有56.5%的家庭由双方父母提供照料支持,只有2.5%的家庭选择由保姆照看孩子,有1.1%的家庭选择其他方式照看孩子。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倡“家庭为主、托育补充”,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但此次调查数据显示,进城务工青年家庭可选择或愿意选择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微乎其微,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5 进城务工青年的子女照料主体(%)

    相对于上一辈的育儿观念,当代青年更重视育儿过程的陪伴和参与,但目前青年劳动参与率高,特别是对于进城务工青年而言,他们进入城市的首要目的就是从事非农就业以获取比留守农村地区更高的劳动收入。重视育儿参与和工作之间的矛盾,对进城务工青年造成较大压力。2021年在有孩子的进城务工青年中,有63.7%的人表示,“时间有限,无法陪伴”是子女抚育方面遇到的最大困难,远高于选择“教育费用高,负担不起”(29.4%)、“与长辈教育理念不同”(28.9%)、“家长没有能力辅导学业”(28.0%)、“不知道怎么跟孩子交流”(23.7%)、“孩子没有住在一起”(22.7%)的比例。从群体看,受教育程度越高,进城务工青年感受到的陪伴焦虑越强烈。在表示子女抚育困难为“时间有限,无法陪伴”的进城务工青年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56.0%,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65.8%。可见,学历越高,越重视育儿参与;
    同时,就业质量越高,越重视育儿参与,两者互相作用对进城务工青年造成较高的陪伴压力。

    3.子女的教育支出对进城务工青年家庭造成较大压力

    中国家庭普遍重视孩子教育。我国虽为发展中国家,却在家庭教育支出上表现出“超发达现象”。在所有发达国家的统计中,家庭用于子女教育的开支不超过家庭收入的10%,但从《2017中国家庭教育消费白皮书》显示,教育支出占我国家庭年收入的20%以上。子女教育的高支出对进城务工青年家庭形成较大压力。2021年在有子女的进城务工青年群体中,认为子女的教育支出没有给家庭造成压力的只占4.6%,认为子女教育支出压力大的超过半数。其中,认为压力很大的占40.2%,认为压力非常大的占10.0%。“教育费用高,负担不起”这也是子女抚育困难的第二大因素,占比29.4%。从群体看,子女数量越多,进城务工青年所感知到的子女教育支出压力越大。孩子数量为1个时,感到教育支出压力大的比例为45.6%,而当孩子数增至3个及以上时,感到教育支出压力大的比例则上升至65.4%。

    进城务工青年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而出现的一支劳动大军。其婚恋行为,既受到现代文化和价值观冲击之下的多元婚恋观的影响,也受到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和城乡双重成长背景的交织影响,由此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与问题。研究发现,进城务工青年婚恋观呈现代化、多元化发展,生育意愿偏低,家庭性别角色观念现代化;
    初婚年龄明显推迟,存在一定的男性婚姻挤压,婚配模式呈现教育同质婚、户籍类型同质婚、传统“男大女小”的婚姻年龄模式等特征,夫妻共同流动比例高;
    生育数量集中在1-2个孩子,家庭小型化;
    在养育过程中,子女的教育支出对进城务工青年家庭造成较大压力。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婚恋、子女教育等问题,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政府在其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相关措施,一些企业也通过社会工作干预和企业管理创新解决员工婚育问题,但整体而言较为碎片化。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婚育政策引导,缓解婚姻挤压对男性进城务工青年的负面影响。受出生性别比失衡以及城乡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男性进城农民工遭受明显的婚姻挤压,即大龄未婚男性进城务工青年数量多且婚配难,在婚姻市场中的竞争力较弱而形成男性过剩的事实。对此,一方面可通过搭建厂区、社区单身进城务工青年交友平台,开展特色婚恋交友活动等形式,给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进城务工青年人群提供沟通渠道,拓展他们的交友圈子,缓解青年婚恋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可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在进城务工青年聚居的地区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缓解进城务工青年,特别是大龄未婚进城务工青年的婚姻挤压情绪。从长期来看,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扩大社会养老体系的覆盖面,丰富多样化养老模式,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给未来农村可能出现的“单身汉”养老问题提供支持。

    第二,完善生育宣传手段,提高进城务工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当前进城务工青年初次流动时间早、流动时间长,一般是在流动过程中塑造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及完成婚姻生育等人生大事,其婚育观念日益向城市青年靠拢,生育意愿降低。因此,需要完善宣传手段,重塑婚育文化氛围,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其一,通过抖音、微博、微信等青年喜闻乐见的信息获取平台,建立尊重婚姻、尊重生育的价值理念,特别是要营造尊重生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母亲的自豪感,为进城务工青年婚姻、生育提供积极的正能量。其二,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缓解婚姻焦虑、生育焦虑的知识,搭建相关咨询热线,消除进城务工青年对婚姻及生育的焦虑和恐惧。其三,加强适婚进城务工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的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婚托婚骗重婚等违法行为,强化进城务工青年对情感生活、家庭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传递积极、健康、美好的婚恋观、家庭观和生育观。

    第三,推进城乡融合,降低进城务工家庭的生育成本。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意愿在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中呈现出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状态,其生育意愿会因生育成本的增加而降低。因此,要强化进城务工青年的生育权益保障,如给予进城务工女性同等的生育福利(产假、产检等),适度扩大生育津贴适用范围,建立社会保险费返还或补贴机制,强化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责任。同时,要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进城务工青年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等公共服务政策,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降低进城务工家庭的生育成本,提高其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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