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范文 > 正文

    乡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时间:2021-01-25 08:12:2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乡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稳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管理责任。  

        第二条:各支部、村(居)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接待群众上访, 处置疑难信访案件,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第三条:对经调查,因工作不力及失职、渎职等原因,发生信访稳定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形式  

        1、通报批评。2、诫免谈话。3、组织处理。4、党纪政纪处分。四种追究形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条:越级上访责任追究:  

        1、进京上访责任追究  

          ⑴发生1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⑵发生1次进京集访或2次非正常上访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赴省上访责任追究:  

        ⑴凡发生1次赴省集访或2次重复个访的,对相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⑵一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赴省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⑶全年累计发生4次以上赴省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去市上访责任追究:  

        ⑴发生2次去市上访或集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⑵全年累计发生4次去市上访或2次集访的,对相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⑶全年累计发生4次去市集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赴县上访责任追究:  

        ⑴群众到县委、县政府机关集体上访后,相关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90分钟内),赶到现场接访处置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⑵上访群众围堵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门,相关责任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时间规定赶到现场劝返处置,或者因同一事项群众3次以上赴县委县政府机关集体上访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⑶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导致群众冲击、围堵、滞留党政机关,或堵塞道路交通,影响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因群众赴京、省、市、县越级上访,年内受到2次以上诫免谈话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六条:有关工作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1、接到赴省市接访通知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1小时30分钟赶到盐城、5小时内赶到南京)派员赶赴现场接访劝返;
    不能按规定时间(15小时)迅速赴京接访劝返或到场后处置不力,未能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接回,致使上访群众长时间滞留京、省、市党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理不力,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
      

        4、在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5、去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以本办法下发之日为界,之前发生的在3个月内、之后发生的在2个月内,不能妥善处理,使群众息诉停访;
      

        6、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年度结案率未达到100%、息诉停访率达不到85%、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达不到75%的;
      

        7、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紧急事项和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8、在处理信访事件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9、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XX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相关热词搜索: 信访 乡镇 责任追究 稳定 办法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