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契约有哪些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型、模式选择与演变规律的探索性研究
时间:2019-05-23 03:19:5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摘要:以显性、隐性契约为主线,建立起家族企业契约治理三环模型,基于不同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治理强度组合构建出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方格图,并演绎出九种契约治理模式;企业选用何种模式是对企业系统、家族系统与宏观环境系统诸多影响因素理性思辨后的“相机抉择”,为此特绘制出一幅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选择的逻辑导向图。研究发现,在当前中国宏观环境下,家族契约治理强度与企业成长阶段呈现倒“U”型关系;基于不同激励效果,关系契约治理强度分化为“Y”型演变路径;文化契约治理表现出二元性;组织契约与市场契约治理强度呈现单调递增性;由于隐性与显性契约各组成部分在企业成长中的力量变迁,契约治理模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企业成长中的契约治理模式依然遵循一定的演变规律。
关键词:家族企业;家族契约;契约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2)05-0112-06
Exploratory Study on the Model and Pattern Selection and Evolution Law of Contractual Governance of Family Firms
LIU Jiayi1, 2, TIAN Yinhua1
(1.Management School,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411201; 2.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Abstract: Based on the mainline of explicit contract and implicit contract, this paper forms a threeloop model of contractual governance of family firms.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trength combinations of explicit and implicit contractual governance, it forms a grid map of contractual governance for family business, and nine patterns are found. Which pattern to choose is a decision made by considering many factors. A logicoriented diagram for selection of contractual governance pattern is drawn. Moreover, the study finds that: in China’s current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the strength of family contract governance has an inverted “U” shaped relationship with the growth stage of family business; based on different incentive effects, the strength of relationship contractual governance can be differentiated “Y” shape during its evolutionary path; cultural contract shows double properties; organization contract and market contract show monotonically increasing intensity; as the strength change of implicit and explicit contracts in business growth, contractual governance pattern are somewhat uncertain, but the contractual governance pattern still follows certain evolutionary law.
Key words: family firm; family contract; contractual governance
一、 引言
企业契约理论开拓性的文章可归于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 科斯认为企业是“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的结果,这一个契约就是企业契约,其重要特征在于包含权威关系和劳务费用[1];张五常在科斯理论基础上进行了拓展研究,他认为企业无非是要素市场上的交易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上的契约[2]。基于对交易费用与契约特性的研究,企业被认为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契约组织[3],在交易中达成的市场契约可分为完全和不完全契约[6]。此外,企业中的关系契约也成为学者的研究范畴,“关系契约”是一种非正式契约,在企业之间与企业内部都存在,老板与下属之间存在关系契约[8];上司与下属可以通过非正式关系契约来分享权威[9,10],在重复博弈下关系契约可以对下属产生激励作用[10],它有助于避免正式契约的一些困难[8]。沿袭契约理论的思想,国内有研究者发现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15],或被认为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是一组关系契约网络[16]。
企业契约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拓展了研究视野。研究者发现家族企业存在正式契约的委托代理关系,还存在非正式的关系治理[11],采用关系治理是家族企业的普遍选择,家族化治理是当前社会资本与文化下的适应性制度安排[17]。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家族企业治理需要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相结合,两者强弱组合形成四种治理模式,治理模式会影响企业绩效[18],并且,在转型背景下企业应该从关系治理向正式契约治理转变[20]。此外,在家族企业内部,拥有伦理和标准双重治理机制,家族企业应相机选择治理机制[19],其治理过程就是正式与非正式契约的组合演进过程[21]。
纵观已有成果,诸多学者研究发现企业存在正式契约(部分学者认同的契约实质为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如关系契约);而且不同强度的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决定企业治理模式;也有学者开始涉猎到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双边治理下的企业绩效研究。尽管国内外学者在契约视角下对家族企业治理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学者们对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界定过于笼统,对企业治理中隐藏的关系以及各种正式契约缺乏辨别与深入研究,更缺乏一个从契约角度来解释企业治理的合理模型,从而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间。本研究的贡献在于构建了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型,发掘出了九种契约治理模式,并就企业成长中的契约治理模式演进规律开展了研究,从而丰富了家族企业治理理论。
二、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三环模型构建与解释
企业契约理论与契约视角的家族企业治理研究启示我们:企业依靠诸多契约协作治理。那么哪些契约在治理中起作用?鉴于此,本文首先梳理出与企业治理相关的各种契约,构建起一般企业的契约治理模型,然后把家族企业特有的家族契约引入模型中,构建出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型。
(一)一般企业的契约治理理论
企业内部存在“企业契约”[1] ,任何企业绝不是孤岛,它总要与外部达成市场契约,而且企业之间也存在关系[7],再者企业和市场交易都在特定宏观环境中进行,因此我们可从企业内外部理清各种契约,再加入宏观环境,构建起一般企业契约治理模型[注:
图1中的第一个圆环代表企业边界;第二个圆环代表企业微观环境边界,企业的微观环境主要包括政府与其他组织以及与企业产生市场交易的利益相关者; 第二个圆环以外代表整体的宏观环境,第三个圆环来表征宏观环境的外围边界。]
(见图1)。
1.企业内部契约
企业内部存在两种契约
[注:企业内部老板与下属之间存在关系契约(Baker、Gibbons和Murphy,2002),为简化研究,特假定内部不存在关系契约。]
,一是科斯提到的企业契约,二是隐性的文化契约。本研究把企业契约称为组织契约,它是在科层组织中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正式制度安排,它表现为组织结构(部门划分及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激励机制、管理文件等一切有关规程和行动准则的正式制度安排。文化契约是企业特有的价值观念、共同信念和员工行为规范的总和,企业产权或经营权变迁甚至重大的政治事件等可能会导致文化突变。
2.企业外部契约
企业外部契约由市场契约与关系契约组成。市场契约是缔约当事人权力交换形成的正式制度安排,按照经典经济理论,所有市场可以分成要素市场、产品市场两大板块,因此市场契约也可分为要素市场契约与产品市场契约。关系契约是指企业内部人动用个体社会资本
[注:刘仁军(2006)把社会资本分为宏观社会资本与个体社会资本,他认为每个人与生俱来地具有许多从血缘、亲缘和地缘而来的个体社会资本,又会主动从学缘、业缘和友缘等方面建立个体社会资本,企业可以利用个体社会资本锁定双方关系。]
与外部组织或个人形成的非正式承诺、规则及行事方式的总和,外部组织主要包括政府以及有交易关系的企业。
市场契约与关系契约之间有一定的作用机理。在生产要素获取上,企业内部人动用个体社会资本与政府建立关系,便于企业获取生产要素(如土地、贷款等)以及政策支持;在产品市场上,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契约可以发展政府采购并利用政府相关资源推介产品,尽管此种关系契约可能会滋生寻租行为,但它作为市场契约的润滑剂广泛存在。同时,关系契约在有市场交易的企业间也存在,它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并增进彼此信任,到一定程度会产生“锁定”效应,固化为“战略联盟”,战略联盟实质就是一种市场契约,从而企业之间的契约纽带完成了从关系契约到市场契约的华丽转身。
3.企业契约治理宏观环境
在图1中,最外围是企业契约治理宏观环境,它是各种契约存在的土壤,由政策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社会信任环境、市场与竞争环境组成。政策法律环境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有关各项法规、法令和政策条列、规章制度等正式制度的体系;社会文化环境为一定社会形态下的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任何企业都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企业与其他组织的活动必然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社会信任是一种社会资源,良好的社会信任能减少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的监督与惩罚成本。市场与竞争环境主要是指各种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完善程度以及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
企业内部契约、外部契约及企业契约治理宏观环境三者构建起一般企业契约治理三环模型(见图1),在图中发现,一般企业存在四种契约,组织契约与外部市场契约属于正式显性契约,而内部的文化契约与外部关系契约属于隐性契约范畴,企业契约治理是在特定的宏观环境下隐性契约与显性契约协作形成的双边治理,以显性与隐性契约治理强度为二维指标,把各自强度分成强中弱三层次,构建出一般企业契约治理方格图(见图2)。图2中每一方格代表一种治理模式,1.1方格代表弱显性、弱隐性的契约治理模式,而3.3则代表强显性、强隐性的企业契约治理模式。那么企业选择哪种模式?显然宏观环境是契约模式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比如在社会信任缺失与要素、产品市场不完善环境下,企业将降低显性契约治理而增加隐性契约治理。诚然,不仅宏观环境对模式选择有影响,而且企业系统自身因素也有影响,如企业所处阶段与所属行业技术是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至于宏观环境以及企业系统是如何影响治理模式选择,将在下文作深入探讨。
(二)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理论
家族企业是家族资本与非家族资本结合形成的复合契约体,家族的财务、人力、管理、物质等资本的输入为企业输入硬件,与此同时,家族系统的软件(认知模式、伦理规范、行事规则等)也嫁接到企业中,这样家族企业在源自家族系统软硬件的嵌入下将不同程度打下“家”的烙印,从而形成了企业内部独特的家族契约,家族契约是在家族企业内部基于“家文化”
[注:储小平认为,中国的“家文化”就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家庭、家族为其实体形态,以父系原则为主导,以上下尊卑、长幼有序的身份规定为行为规范,以祖先崇拜和家族绵延兴旺为人生信仰的一整套家法族规。]
的信任、价值观、伦理规范以及行为规则的总和。家族资本输入量越多,企业内部制度信任被家族信任替代越多,家族规则与伦理规范对企业规则和经济规范的替代也就越多,家族契约治理强度也越强,因此家族契约治理强度与家族资本的输入量正相关,它像一只无形之手总在指引企业的运营。
在图1中引入家族契约建立起家族企业契约治理三环模型(见图3)。如图3所示,家族企业内部有组织契约、家族契约与文化契约,而文化契约具有二元性,一方面是 “家文化”支撑的文化契约,另一方面是企业文化;家族企业外部依靠要素市场契约来获得生产要素,依靠产品市场契约来实现价值,同时内部人也会利用个体社会资本与政府、利益联系企业以及其他组织达成关系契约,在最外围是宏观环境。家族企业治理是内部家族契约、文化契约、组织契约与外部市场契约、关系契约五种契约共同作用形成的契约治理(见图3),其中,家族契约、文化契约、关系契约属于隐性契约范畴,组织契约与市场契约属于显性契约范畴,家族企业契约治理也是在特定的宏观环境下隐性、显性契约协作形成的双边治理。
三、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及模式选择
隐性与显性契约协作治理家族企业,如同一般企业,以显性、隐性契约治理强度为二维指标,
[按各自治理强度分成强中弱三层次,构建出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方格图(见图4)。图4中每一方格代表一种企业契约治理模式。
一般企业的契约治理模式选择是宏观环境与企业特征决定的,家族企业除了宏观环境影响与企业自身特点,还有家族元素的融入,因此家族企业采用哪种契约治理模式是由宏观环境系统、企业系统、家族系统三方面协同作用的结果(见图5),图中阴影部分面积代表家族系统进入企业系统的家族资本量,该面积越大代表企业的家族色彩越浓,每一个系统里都存在诸多因素影响如图3所示的五种契约的力量强度,进而影响到隐性契约与显性契约强度变化,最终影响到选择何种契约治理模式。下面分别从宏观环境系统、家族系统、企业系统来剖析各系统内不同因素对不同契约的影响机理。
(一)契约治理宏观环境系统
1. 政策法律环境
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是达成市场契约的基础,由于签订合约时的有限信息、合约双方的机会主义、道德风险等因素,在缺乏良好政策法律时,一方为私利侵犯另一方利益的情况屡见不鲜,从而阻碍市场契约达成。例如私有产权与商业机密的保护法律不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契约达成难度将增大,无奈之下企业主很可能依靠自己管控企业,从而市场契约治理被家族契约与关系契约治理取代。
2.社会文化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12]将文化分成“高文本文化”和“低文本文化”。在“高文本文化”中,人们通过正式契约来规范行为;在“低文本文化”中(如中国、日本),人们更喜欢作含糊和间接的交流,而且信息交流较多依靠事前人们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共识;爱德华·霍尔关于文化的论述启发我们,在美国等“高文本文化”国家,用市场契约与完善的科层制组织契约来治理企业相对比较有效率;中国社会是“低文本文化”社会,人际关系在家族企业中被提升到一个较高层面,而这种人际关系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融入学缘、友缘、地缘等关系元素,向外延伸并相互交织形成庞大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使得中国家族业主更擅长发挥人际关系网络的比较优势,形成家族契约、关系契约与充满“家文化”的文化契约对企业的强势治理。
3.社会信任
社会信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资本,整个社会可分为高信任度社会与低信任度社会两类[13],学术界都形成共识认为中国社会是低信任度社会。中国文化空间下的信任可以分为社会信任和私人信任,社会信任是建立于法律、正式契约之上的,而私人信任是个人或组织之间基于信任管理和协调博弈演进的过程,相比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中国社会信任缺乏,私人信任较发达, 中国几千年家国天下的价值观熏陶形成一种特殊的私人信任,即家族主义信任,家族信任处于信任的核心层, 家族企业在合作演进过程中将参与长期交易的部分成员家族化,通过长期合作博弈,非家族成员可纳入类似于家族成员的高信任层级,我们把此称为“泛家族信任”[23] 。在社会信任度较低、家族信任与泛家族信任发达的中国,家族企业倾向于“能内不外”,从而家族契约与具有强烈家族特色的文化契约在企业治理中非同寻常,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组织契约与市场契约的治理。
4.市场与竞争环境
市场不完善使各种市场资源自由流动受阻,企业主就会倾向于更多利用家族内部资本,也更偏好家族契约与基于家文化的文化契约治理。例如,若职业经理人市场未形成,企业主为规避风险会尽可能推迟外聘职业经理人,即使选择外聘,多数重大控制权还在企业主或其他核心家族成员手中,故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组织契约与现代企业文化契约只是空中楼阁。
家族企业面临竞争环境越激烈,家族内部的财务与人力资本等越不能满足竞争需要,部分企业迫不得已开放企业股权、聘请优秀职业经理人,企业逐渐从家族企业走向公众公司,各种契约治理强度也相对发生变化,治理模式也随之改变。
(二) 家族系统
家族资本量、企业主特质与其家庭繁衍会影响契约治理模式选择。企业需要各种资本输入,资本输入有两个源头,其一源自家族,其二从外界获取。经验表明,企业主一般遵循 “能内不外”的原则,他们大致沿着企业主-家庭-家族-泛家族-社会公众这条主线获取各种资本,家族系统资本量越丰裕,采用家族系统资本越多,企业家族色彩越浓厚,家族契约等隐性契约在治理中就越强势。
企业治理模式与企业家特质关系密切。企业家特质包括企业家的动机与能力,企业家可分为精神推动与经济推动两类,前者比后者勇于冒险、敢于利用外部资本,但更偏好自己掌管控制权,而后者把企业做大后很可能会转变成前者[24]。动机影响行为,故不同动机下契约治理模式有差异。家族企业主的企业家能力与企业成长需要协调,一旦能力不能支撑企业成长,企业就需要外聘职业经理人,开放管理权将导致组织契约、市场契约力量增强,家族色彩淡化,表征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文化契约将逐步建立,进而影响企业契约治理模式。
随着企业主核心家庭的繁衍、家庭成员间血缘关系淡化,可能从一种亲密的核心家庭关系演变为一种比较松散的关系[25],伴随着家庭繁衍,企业很难保持原有股权结构,企业契约治理模式相应改变。
(三)企业系统
如果处在中低技术水平行业,企业竞争优势源自对资源与成本的控制,所需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因此企业控制权通常掌握在家族人手中,以家族契约为代表的隐性契约治理强度较大;反之,若处于高新技术行业,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原本亲熟化的管理层将很快与企业发展不匹配,企业将理性吸纳外部专业化管理资源,从而引起治理模式改变。此外,随着企业成长壮大,[内外各种隐性契约与显性契约的治理强度也随之变化,于是,企业契约治理模式也发生演变。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出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选择的逻辑导向图(见图6),从图中可知,宏观环境、家族、企业三系统中诸多因素不同程度影响企业内外部五种契约的治理强度,进而形成显性与隐性契约的不同治理强度组合,也最终决定家族企业选择何种契约治理模式。
[PS,BP]
四、 家族企业成长中的契约治理模式演进规律研究
家族企业的成长基本经历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转型期,企业成长过程中不断融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融入导致企业所有权变动与企业控制权转移,企业形态也从古典家族企业开始演变一直到最后成为社会公众企业,从表1中可看出家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形态、所有权、控制权变迁规律。
下面将研究在中国当前相关政策法律不健全、低文本社会文化、社会信任度不高、产品与要素市场不尽完善的宏观环境下,家族企业成长中的契约治理模式演进规律。
(一)企业成长中的隐性契约治理强度变迁规律
1.家族契约
创业时期的家族企业呈现为古典企业状态,此时企业控制权集中于创业者手中,财务与人力资本基本来自核心家庭,企业无明确组织结构,家族的认知模式、行事规则也被植入企业,家族契约在企业中举足轻重;进入准古典企业,更多家族成员进入企业,创业者可能因为财务资本短缺向家族成员开放所有权,随着家族资本进入,家族契约治理强度增强;发展到成长后期,泛家族各项资本进入企业, 泛家族的介入与企业规模增大,冲淡纯家族企业色彩,家族契约治理不断减弱,直到发展为公众公司,家族契约治理荡然无存。因此,家族契约治理强度先增加后减少,与企业成长呈现倒“U”字型关系(见图7左侧),在A点达到最大,之后一直递减。
2.关系契约
创业时期企业主会把个体社会资本发挥得淋漓尽致,关系契约对于初创企业非常重要,随后家族成员继续进入企业,家族成员的无私使得他们能充分利用个体社会资本形成关系契约为企业服务,发展到成长后期,泛家族资本进入企业,将冲淡纯家族企业的色彩,企业成员向心力减弱,此时关系契约治理将出现分化,若激励失效,内部人动用“关系”动力降低,关系契约治理强度会弱化,如图7右侧所示,跨越B点,它将沿虚线演进,强度逐渐递减;在有良好激励制度的企业,内部人都基于经济人假设谋求收益最大化,他们会积极利用自己的社会网络构建起“关系契约”利企利己,关系契约治理强度不断增大,跨越B点,故基于不同的激励效果,关系契约治理强度将分化为“Y”型演变路径。
3.文化契约
文化契约治理表现为二元特性(见图8),初期以强势“家文化”的文化契约治理企业,后期发展到公众公司,现代企业文化将实现强势治理。企业离核心家庭越远,纯家族色彩越淡,“家文化”的文化契约影响力也越弱,而现代企业文化契约的培育又需要足够的积淀,因此文化契约的治理强度将变弱,但企业跨越C点后,非亲熟资本大量融入企业,组织契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的文化契约日渐加强,直到家族企业到达D点成为公众公司,此时文化契约突变,治理强度从D跳跃到E,从此,企业进入强势现代企业文化契约治理时期。
(二) 不同成长阶段显性契约治理强度的变迁规律
随着企业成长,从外部获取的资源越多,达成市场契约相应也越多,因此市场契约治理强度是单调递增的。组织契约强度同样单调递增,在初期,企业难有正式制度规程与组织结构,随着企业成长,科层组织逐渐规范,工作流程、制度也逐渐完善,到成熟阶段,企业就可以达到市场与组织契约的强势企业治理。
(三)家族企业成长中的契约治理模式演进规律
在图9中,ABCDE分别代表企业创业期、成长前期、成长后期、成熟期、转型期五个不同成长阶段的契约治理模式。创业期,家族企业显性契约治理弱,隐性契约可能存在强、中两种可能性,因此创业期有两种模式可选,A1代表强隐性、弱显性契约治理模式,A2代表中隐性、弱显性契约治理模式;发展到成长前期,企业向家族资本开放,家族契约力量强化,关系契约力量也在增长,但是“家文化契约”随着规模增大,离核心家庭距离越远,其力量减弱,但加总的隐性契约力量比创业期更强,市场契约强度将达到中等,此时模式表现为B(强隐性,中显性)。进入到成长后期与成熟期,显性契约治理强度一直增大,有可能是中等与强强度;而隐性契约由于文化契约二元性与关系契约的分化路径,其强度将在中强之间,所以代表成长后期与成熟期的C与D模式将可能分布在图9的阴影部分,由于显性契约治理强度单调递增,故D在C右边。企业发展到公众公司,市场契约完备,组织契约严明,现代企业的文化契约力量强大,故企业到达E点将呈现双强治理状态。显然,在中国当前治理环境下,随着企业成长,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的演变大体沿袭着A-B-C-D-E的轨迹,但由于各契约强度的动态性,在C与D阶段治理模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选择何种模式则是对企业、家族与环境系统理性思辨的“相机抉择”。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的基本结论有:
(1)在一般企业契约治理理论基础上,本文构建起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三环模型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内部契约由家族契约、[文化契约与组织契约构成,外部契约由关系契约与市场契约构成,家族、文化、关系契约属于隐性范畴,组织与市场契约属于显性契约范畴;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是在特定宏观环境下隐性、显性契约协作形成的双边治理。
(2)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方格图显示,理论上有九种契约治理模式。家族企业采用何种模式是由宏观环境、企业、家族三系统协同作用的结果。
(3)在当前中国宏观环境下,家族契约治理强度与企业成长阶段呈现倒“U”型关系,关系契约治理强度基于不同激励效果分化为“Y”型演变路径,文化契约治理表现出二元性,组织契约与市场契约治理强度单调递增;尽管由于隐性与显性契约的各组成部分在企业成长中的动态性,但在家族企业成长中,其契约治理模式依然有规律可循。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研究局限,提出契约治理强度的“强”、“中”、“弱”三种类别,但缺乏对其的定量判定;其次,宏观环境对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选择的影响研究缺乏深度;再者,契约治理模式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缺乏研究。本研究的局限将为未来的研究提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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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