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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论文|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时间:2020-03-19 08:41:1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实生活中,商业贿赂几乎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小到旅游车拉客的“回报”、大到医院中的药品“回扣”,工程项目承包方向官员的行贿等。在众多商业贿赂案件中,尤以医药购销领域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反响最为强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部署下,一场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已经开始。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已被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在此,仅以个人观点,试着从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商业贿赂的危害和目前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如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商业贿赂行为等四个方面,并结合国情及医院的实际情况,浅析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成为卫生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潜规则”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

    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和监管不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难以全面体现,行贿、拉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些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一些工作人员经受不住诱惑,置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2、法制不健全、惩治不力。我国目前暂无关于惩治商业贿赂的专门立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明显落后于治理商业贿赂需要,实体和程序上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手段单一,力度不够,不足以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

    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漏洞。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等方面制度都亟待完善,而制度的不完善给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

    1、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

    2、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个别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3、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件,与已无关;
    二是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
    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
    四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自己,反之不能增加医院的收入。

    2、个别部门存在畏难情绪。有些部门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损害医院形象,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有些部门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对策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卫生厅、市、县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活动,我们认为,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结合我们医院实际,坚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在整个医院范围内建立具有医院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卫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在会议上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卫生部相应地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会议,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及方案也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形势,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医院各部门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医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既要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又要保持医院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卫生行业稳定,深入推进本系统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特色。在提高认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针对目前少数干部存在的“喊得响,抓得松”的现象,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克服治理工作“难抓”等畏难情绪。教育领导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医院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医院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重,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在手上,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落实到位。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制定下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对中层领导、职工们进行了思想动员,学习传达了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省卫生厅“三条禁令”、市委“八不准”等,反复向职工们强调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科室集中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抓重点,狠抓医院建设领域的治理工作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这次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重点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1、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会制度等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5、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全面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要着重检查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经营活动的‘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在内部管理机制上,是否有漏洞或薄弱环节,坚决纠正在医院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格查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医院建设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三要抓整改规范,重点是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抓“两头”,全面推进治理工作

    抓“两头”,就是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具体地讲:一方面要把上级的精神和政策吃准、吃透。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四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认真把握和实施各项治理工作,力求收到实效;
    另一方面要密切结合医院实际,把全行业的情况摸清、摸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行业的情况,针对卫生行业自身的特点,发现和掌握卫生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确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法规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各科室、部门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成功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手有典型,为长效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奠定基础,促进卫生系统治理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

    (四)抓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根本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政务院务公开、医疗收费、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

    2、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

    3、加强思想教育,在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注重加强医疗机构的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4、建立轮换岗制度。规定药剂、药品及医用设备、耗材采购部门负责人必须三年一轮岗,分管院长同时调整分工。凡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中,有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嫌疑,立即待岗调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加强行风建设,狠刹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问题,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五)抓查处,严肃处理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医院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在查处过程中,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在商业贿赂活动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我们积极与纪委、检察院等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全体员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员工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商业贿赂的每一件来信来访,都及时进行转办或直接督办,凡经查实的都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署名举报给予反馈,并将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六)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方面主要开展了十项工作。

       1、院长与科主任签 “拒绝和治理商业贿赂责任书(承诺书),目的是层层把关,分工负责,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推行问责制。对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搞部门和科室保护,为商业贿赂或不正之风提供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2、院纪检委与每位医技人员和主要职能部门签 “拒绝和治理商业贿赂责任书(承诺书),明确负有的责任和违规的后果。

    3、加强了全院医师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全院职工尤其是担任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各科室必须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及我院下发的《海安县人民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文件汇编》等内容,除此之外,共产党员还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籍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条例,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

    4、把学习贯彻“八荣八耻”、一心为民,科学发展和治理商业贿赂联系在一起,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书记、院长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

    5、想方设法降低患者费用。一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范医药收费活动,在收费问题上必须做到“明明白白”。二对各科室使用的医用耗材重新进行一次公开议价采购。在过去招标价的基础上再降一部分价格。三要对医院使用的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药品全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不留死角。对已经招过标但因多品种、多剂量、多剂型、多厂家等原因容易造成“二次攻关”的药品,再进行一次公开议价,把价格降下来。

    6、与给我院供应药品、器械、耗材的厂商签定承诺书,实行购销一要否决制,凡有促销、贿赂行为者一律终止购销,列入“黑名单”,上报有关部门。

    7、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商业贿赂。如,设立举报电话,恳请社会监督;
    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以温馨提示的形式,告诫患者、厂商不要行贿;
    对医院使用前20名的药反复多次议价,降低利润空间;
    发挥质检部门的作用,加大检查、监控力度、惩罚力度,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定期对医院使用前10名的药品和用药前10名医生及用药量进行公示,并从中选择出重点监控对象。对重点监控的药品实行限量销售或一定时期内停止销售;
    对重点监控的医生要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实行医生处方公示和点评制度,存在问题的要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暂停处方权等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8、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正面人物的宣传,做到典型引路。医院利用《院报》、支部利用学习园地、科室利用黑板报、职能科室利用橱窗等开设治理商业贿赂宣传专栏进行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组织系列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编印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海安县人民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文件汇编》人手一册下发各科室。组织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

    9、规范临床合理用药行为,实行临床用药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基建等事项以及民主监督制度。

    10、推行药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点评和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行信箱。

    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力投入,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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