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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法制课讲稿民警

    时间:2022-08-23 12:35:0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制课讲稿民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法制课讲稿民警

    法制课讲稿民警6篇

    【篇一】法制课讲稿民警

    法制宣传课讲稿

    朱敏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下午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敏,是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很高兴有这次机会能够和你们这些祖国的栋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正当花季的你们有着活跃的思维和卓越的天资,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相信你们学习了这些法律知识,养成了学习法律的习惯,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都会大有作为。

    我每次到学校里讲课之前,第一件事就是先给大家强调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旨: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被告人,更不做受人欺凌的被害人!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从我们平时审理的案件看,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孩子:一种是平时那些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些调皮叛逆孩子,因为自制力不够强,在结交了社会青年、问题青年后,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一种是在家长、老师的眼里老实、听话、奋进的好少年,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轻信于人,被坏人利用后,成为了共同犯罪的帮凶或者成为了可怜的被害人。无论是成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运气好的受点皮肉伤或者损失点钱财,运气差的甚至弄丢了性命,都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我要强调的第二点是不要以为犯罪离你们很遥远,犯罪分子很可能就在你身边,可能就是你昔日的同学、邻居、兄弟姐妹甚至是长辈。拿我自己的经历来说吧,我在办案的过程中就先后遇到了我的小学同学和高中同学,他们二十三岁的年纪就都受过两次刑事处罚了。在学校的时候,他们都是叱诧校园的风云人物,以为自己打架、早恋、逃课、辱骂老师等行为会让自己感到很风光,而一些不明所以的男生会盲目崇拜他们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成帮结对地耍威风、欺凌弱小,可是短短几年过去了,他们却把自己送进了大牢。所以,你们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遇到困难一定要报告老师或者告诉家长,千万不要自己解决,最后往往事情没有解决掉,反而坏了事。

    第三点,我要先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也就是让你们知道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按照法律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你们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罪名负刑事责任。而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应当对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负刑事责任。我想在座的初三同学可能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也许你还认为自己是个孩子,犯错误有家长出面替你摆平一切,老师也就是发火责骂一下而已,可是如果你们真的一不小心犯罪了,等待你们的将会是国家机关的处罚,你们会受到警察的审讯、受到公诉人的提审和法官的审判,你们会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这些也都将在你们的档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页。好了,下面我们就进入正题,今天我就结合一些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给大家讲讲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

    一、遇事不忍、盲目冲动

    孔子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忍耐,体现了一个人的涵养。有时候就是自己的一时冲动,就会犯下一生难以弥补的错误!

    案例一:沈某某和王某某是某中学的同班同学。一日下课时,沈同学和王同学和其他同学站在走廊上玩耍,沈同学无意当中看了一眼王同学,王同学性格比较敏感,总觉得沈同学的那一眼有些瞧不起自己,于是就气势汹汹地上前进行责问。他一边责问,一边用手推搡。沈同学面对王同学的挑衅,觉得丢了面子。失去了理智的他毫不犹豫地从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对准王同学的腹部捅去,造成了王同学脾破裂,构成八级伤残。最后,沈同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赔偿了七万元医疗费。

    案例二:去年,大丰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班里与同学发生争吵,他的好朋友不仅没有进行劝阻,反而在旁边煽风点火,说今天不打他就不要混了,这样的言语使正在气头上的他非常恼火。下午,他找校外的社会青年借了砍刀朝着那位和他有矛盾的同学脸上砍去,导致这位同学面部毁容。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忘记了中国的传统古训——吃亏是福,如果他当时能够忍一忍,不与这样的同学发生正面冲突,他也不会毁容,面临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于被告人而言,他不过因为言语不和就如此残忍地伤害他人身体,足见他的胸襟和气量是多么地狭隘,他还要面临高额的赔偿费用和严厉的刑事处罚。

    所以,我想再次提醒同学们一定要记住,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耿耿于怀。也许今天的你看起来是遭遇了莫大的仇怨或侮辱,但事情过后你再回头想想,就会发现这些都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已。希望你们为了自己的将来做长远打算,在拳头伸出去之前想想辛勤教育你们的老师、想想自己辛劳的父母、想想自己光明的未来。真诚地提醒各位同学们能够忍一忍,也许你的这次忍耐就帮助你越过了人生的一个岔路口。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交友不慎、争强好胜

    古语有云:“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与不善之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意思是你交到了品行优良的朋友,时间久了,你的道德品质也会被渲染,得到提高,而交到了道德水准低的坏朋友,不知不觉自己的言行举止也变得低下。同学之间彬彬有礼、谦虚互助不仅让你拥有一个善友,更让你在这种良性的交往中学到对方的优点,进而提高自己。学习上的益友可以让你在竞争中愈加优秀、脱颖而出,等待你们的是名校、高学历、令人艳羡的工作;
    狐朋狗友却能使你在混沌中日加堕落、深陷泥沼,等待你们的是牢狱、低文化、歧视的眼光。

    我知道你们在一个学校上课、一个宿舍生活、一个食堂吃饭……太多的接触机会让你们难免遇到一些磕磕碰碰,不管遇到多大的矛盾,我都提醒你们一定要冷静,不可意气用事。一群血气方刚的少年聚在一起,一旦发生纠纷,就拳脚相向,动辄砍刀、棍棒相见。我们每年都会审理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以去年我们审理的那起为例。被告人张某、徐某都是某学校的学生,因为喜欢同一个女生而成为死对头。一天,两个人又因为言语冲突而发生了争执,双方各自纠集了自己的好兄弟,带着钢管、不锈钢伸缩棍等工具,在大丰某偏僻地方打架,致其中一方的两人受伤。几名被告人均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了刑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庭审中交给我一封悔过书,他写道:“我真心的劝告那些走在犯罪边缘的人,凡事想想后果、想想家人,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一天,我真的不愿再看见有人象我一样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这样的惨痛教训我们一些同学并未引以为诫,今年我们又处理了一个聚众斗殴案件,他们重蹈了张某、徐某的覆辙。被告人李某为朋友打抱不平,召集了一帮人与学校朱某召集的一帮人进行了斗殴,结果其中一个同学的腿被刀划伤,参与斗殴的18个人全部被判了刑。另外一名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告人张某等人因涉嫌犯罪而逃避公安机关抓捕,仍为其提供藏匿处所,犯了窝藏罪,也被判处了刑罚。当我们问这些同学为什么会参与斗殴时,他们都很后悔,说是以为帮了同学的忙。组织者的争强好胜加上被召集参与者的哥们义气,就是十八个青年的人生改变、十八个家庭的痛苦。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起让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案件。今年年初,我办理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聚众斗殴案件,起因很简单,双方主要参与者都是建筑工人,住在工地宿舍里。一个人走路撞到了一辆手推车,就开始骂骂咧咧,双方起了口角。一方回去就叫了人前来打架,被打的这一方见状立刻也回去喊了一帮人。正在双方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一个人赶出来劝架,正好这个时候,有人手上的钢管无意中砸到了劝架的人,这个人当场陷入昏迷,成为了植物人。更可悲的是,这位被害人唯一的儿子也参与了这次打架。这个人的儿子在庭审中痛哭流涕,哭着说自己当时参与打架就是看到对方那么多人上来打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一时气愤就拿着钢管冲上去,他说愿意用自己的十年寿命换取父亲的清醒,如果当时及时报警和劝阻,而不是冲上去打架的话,不至于会发生今天这样的惨状。我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现在有没有死亡,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刀棍无情,枪棒无眼,当你的朋友想学电视里的古惑仔一样用暴力解决问题,你一定要及时站出来劝阻他,而不是在旁边起哄,如果他执意不听,立即报告老师或是报警,莫要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违背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出于私仇宿怨、争霸一方或者其他动机,聚集众人进行殴斗的行为即构成聚众斗殴罪。所谓的聚众斗殴,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群架”。聚众斗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聚众斗殴或人数多(十人以上)、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同学们记住他们的教训,凡事“三思而后行”,记住这样两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让风平浪静。

    三、猎奇心理、自控力差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溜冰”这个词?这可不是你们所熟知的穿着溜冰鞋溜旱冰,而是指吸毒者在迪厅、KTV、酒吧、宾馆等场所吸食冰毒。据调查,冰毒因为纯度较高,广受吸毒者的欢迎。一些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在娱乐场所玩耍时,因为对毒品危害知之甚少,或是出于猎奇心理,或是出于追求时尚,或是因交友不慎,而逐渐成为“瘾君子”。染上毒瘾后,为了筹措资金购买毒品,先是四处借债,借遍亲戚朋友后,有些人就铤而走险,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贩卖毒品、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容留卖淫等等罪行很多都是因毒品犯罪而起。我尤其想重申一下贩卖毒品罪和抢劫罪。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记得刚开始我讲到刑事责任年龄中有8种罪名只要被告人已满十四周岁就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这两个罪名就在其中,而且都是重罪。我想,在坐的各位同学大多都已满或者即将年满十四周岁,务必记住——远离毒品就是远离犯罪!

    有关毒品犯罪的另一项常见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被告人提供场所,供吸毒者吸食毒品的行为。我想很多同学可能对这两个名词容易混淆,我先解释一下。吸食毒品本身并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但是容留吸毒的行为却是犯罪行为,尽管很多容留者本身并不吸毒,但由于他提供场所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最终要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我们最近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是一名未成年人,某日和一群朋友约好去宾馆开房吸食冰毒。这群人中,一位年纪稍长的吸毒者怂恿涉世不深的被告人用他的身份证登记开房,结果在吸毒的过程中被派出所一举抓获。公安局在刑事侦查时,发现宾馆的登记记录上显示的是被告人的姓名,便将其刑事拘留,最后以容留吸毒罪被判了刑。而其他的吸毒者因为只有吸毒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的其他行为,最后只能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仅要看到吸毒的危害,更要认识到今天所谓的朋友很可能明天就会利用你的单纯而出卖你。所以,同学们,你们要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多了解一点常用的法律知识,才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同学在吸毒,希望你们能够帮助他,找他谈心,告诉老师和他的父母,当然也可以告诉我,这不是在打小报告,你们要知道这不是在管闲事,而是在帮他回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上来,如果他不能悬崖勒马,他的人生注定是个悲剧。

    【法律提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好奇参赌、不以为然

    你们中有些学生可能从小看惯了身边的长辈、邻居打麻将、二八杠、扎金花等娱乐活动,一些家长也会以“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为由沉迷于赌博。据老师们反映,一部分学生现在在学校里喜欢玩老虎机,甚至打牌来钱。你们大多数只知道打牌派出所要去抓赌罚款,但是并不知道这样的娱乐活动也可能会犯罪。

    下面我讲一下钟某、倪某、陈某赌博案,陈某委托钟某联系赌博地点,组织施某、姚某等人在倪某家玩二八杠,陈某、倪某、钟某分别抽头渔利,在法律上构成了赌博罪。这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你们也并不陌生,当前确实有不少这样的人组织一群人打牌,然后从里面拿好处,这样的行为是要被法律处罚的。你们还年轻,赌博会让人玩物丧志,而且久赌成瘾,今天你们只是玩几块、几十块的牌,输赢都还承担得起,可是你们如果不能意识到赌博的后果,放纵自己的话,今后将会越玩越大,到最后倾家荡产不说,可能还会被法律处罚。既丢了金钱、工作、家庭,又丢了名誉。

    【法律提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五、迷恋网络、自控力差

    随着网络的普及,电脑已经成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网恋、网络游戏是你们最熟悉的名词了。网络色情、网络盗窃、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新型犯罪,同时却伴随着强奸、抢劫、绑架甚至故意杀人等传统犯罪形式,互相交织,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毒瘤。

    你们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加上电视、电影、小说等爱情题材作品的影响,我相信很多的少男少女都会对美好的初恋抱着无限的遐想。所以,千万不要让犯罪击碎自己的美梦!下面我要讲的就是一起因网恋而引发的血淋淋的案例。小美是个初三学生,平时喜欢上网聊天,一日,遇到一个网名为“一见钟情”的网友。小美发现彼此很有共同语言,于是每天都在线聊天,越聊越投机。一个月后,两人相约在某咖啡厅见面。“一见钟情”是个十七岁的帅气男孩,小美对其颇有好感。可是,“一见钟情”并非像他的外表一样温文尔雅。他趁小美去洗手间之际,悄悄在小美的咖啡杯中放入安眠药。等小美醒来时,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宾馆的床上,旁边站着四个赤身裸体的少年。此时,“一见钟情”的柔情万种全都消失了,凶神恶煞地将尖刀架在了小美的脖子上,曾经的甜言蜜语也变成了污秽不堪的戏弄……四个少年对小美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轮奸。四名被告人虽然最终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我们的小美却在这场噩梦中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在这里,我既要提醒我们的男同学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不要在青春懵懂期犯错,害人害己,更要提醒我们的女同学们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年轻单纯就不会被伤害,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无知少女的单纯对其实施侵害行为,身单力薄的我们更要学得聪明一些,学会自我保护。这起强奸案仅仅是网络犯罪的冰山一角,大量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先是甜言蜜语,接着以网恋为诱饵,约定时机见面,伺机进行盗窃、抢劫、绑架甚至杀人。这些犯罪分子长期进行网聊,不要以为自己没有告诉他你的性别他就不知道你是女孩子,他们像狡猾的狐狸,只要和你聊几句,他就能从你的语气、聊天内容上判断出你的性别和性格,进而接近你,博得你的好感,最后痛下毒手。

    接下来,我想提一下“木马”和“网上购物”这两个名词,你们应该都有所耳闻过吧?“木马”是一种人为设计的程序,“网上购物”则是当前流行的购物方式。先谈谈关于木马的犯罪,一些擅长计算机编程的青少年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或出于炫耀的心理,编写木马程序攻击通讯工具、网游、网银和网上证券平台。以你们经常接触到的游戏金币、游戏装备、网游帐号或Q币等虚拟物品为例,因为可以在众多专业网站上进行交易,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不少的黑客将目光瞄向了这些虚拟物品,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盗窃,然后进行出售,以获取利润。大家都知道盗窃汽车、钱包、手机、电脑等物品是盗窃行为,但是盗窃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同样构成犯罪。因为这些东西在特定的区域内进行交易后,可以折换成金钱,具备一定的价值,所以构成盗窃罪。

    现在我们说说网上购物,这种购物方式比较特殊。我们常见的取款方式是将银行卡插入银行门口的自动柜员机或是到银行的服务台,现场输入密码后,机器或营业员将金钱交给你。而网上购物由于买家遍布全国各地,很可能买家在海南,而卖家在内蒙古,因此,买家不可能到卖家当地去支付货款,卖家也不可能为了收货款跑到买家所在的地方。这就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完成一个付钱的过程。网上支付无需银行卡,仅需你在网上输入你的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密码、网上支付密码,确认以后你就完成了付钱的义务。这样的新型支付方式很方便,但是也存在着较大风险。犯罪分子通过破译网上银行密码,进入网上银行账户,然后将现金取出的盗窃方式日渐猖獗。我想现在很多学生都拥有丰富的电脑操作知识和灵活的头脑,可能抱着侥幸心理进行网络盗窃,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因为留有操作痕迹,更容易被警方破获。虽然目前我们法院还没有审理到此类网络盗窃案件,但不久的将来,我想也许就会出现这样的案例。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定盗窃罪。

    六、好动顽皮、贪玩无知

    在这个章节的开篇,我想说的是在你们这个年纪,顽皮好动是天性,尤其是男生,好朋友聚在一起就商量怎么淘气,但千万记得不要玩过火,否则终有一天顽皮会害了你自己。

    还是举一个案例进行说明。李某和金某是一对要好的朋友,经常在放学的路上商量怎么玩得有创意。一天,金某看到路边停放的汽车,便提议先回家找工具,到天黑以后进行比赛,看谁能用最快的速度将汽车玻璃弄破。晚上9点,二人各自携带器具偷偷溜出了家门。李某找到爸爸的铁锤,金某带着爸爸的大号扳手。在选定一辆白色别克轿车后,二人开始砸玻璃。在铁器的帮助下,二人分别敲坏了汽车两边前排的车窗玻璃,还未分出胜负,派出所民警就将二人带走了。当民警告诉他们这两块汽车玻璃的价值已经达到了毁坏财物罪的数额,足以让他们负刑事责任时,二人彻底傻了。如果不是父母的苦苦哀求和车主的原谅,双方最后通过民事赔偿了结了纠纷,这两个孩子就真的要被判刑。民警在对孩子进行了思想教育后,让他们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好逸恶劳、玩物丧志

    如今大丰街上也到处都是酒吧、网吧、迪吧、游戏厅、KTV、高档浴室等娱乐场所,一些性格叛逆的学生为了追求刺激、流行时尚,大胆逃学,流连在这些乌烟瘴气的地方。你们不知道在这些场所里聚集了很多闲散人员,没有正经工作,整天吃喝玩乐,而青春期的学生很容易在这些地方沾染上不良的习气。因为娱乐场所消费很高,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于是就去偷、去抢、去敲诈。

    最近我们审理了7名被告人的案件,其中3人是未成年人,因没有钱吃喝玩乐,就想了一个赚钱歪招。先指使其中一个女孩吴某某与大丰港一个体老板施某发生性关系,然后被告人李某某声称该女孩是其妹妹,敲诈施某人民币一万元,并一起分赃。时间不长,被公安机关抓获,7人全部被判刑。

    【法律提示】我国刑法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举个抢劫的例子:被告人周某、夏某、刘某在本市明都广场玩到深夜1点,没钱坐车回家。当他们看到从网吧出来的徐某和徐某,便上前以借为名,向人家要钱,徐某和吁某与他们素不相识,不肯借钱,三人便大打出手,强行搜身,抢得了人民币150元。3人均以抢劫罪各判三年有期徒刑,罚金1000元。为了区区150元,每人也只分得50元,竟然要坐三年牢,失去三年的人身自由,这个代价未免太过惨重。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刑罚。如果抢劫三次以上、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持枪抢劫等,在十年以上判处刑罚并且都要并处罚金。该罪历来是打击的重点,因为它侵犯的不仅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的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未来的天地是属于你们的。我真诚希望同学们抓住眼前的光阴,刻苦用功,勤奋学习,学得一技之长,用自己的智慧和本领去创造财富,享受生活,造福家庭,贡献社会。万万不能玩物丧志、贪图享乐、不劳而获、迷失自己。

    八、精神空虚、寻求刺激

    一些青少年为寻求精神刺激,偷偷看黄色录像、上黄色网站,甚至一些青少年大胆效仿其中的情节,害己害人。

    案例一:陈某某初中毕业,中考落榜,整日在家无所事事。一日,偶然看到地摊上卖黄色碟片,遂偷偷买回家观看。那些色情、淫秽的镜头让正值青春期的他想入非非,有一种模仿的冲动。经过观察,邻家的小女孩被他列为下手对象,花言巧语骗其到他家,并实施了奸淫。小女孩回家告诉父母后东窗事发,陈某某被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案例二:去年我们审理的袁某、吕某某、蔡某某强奸案也是典型。袁某、吕某某均是未成年人,袁某在蔡某的怂恿下,到某初级中学骗了三个小女生,以出去玩为名,将她们带进饭店吃饭,将她们灌醉,然后带到旅馆开房间,在旅馆对这些尚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进行了轮奸和强奸。案发后,因袁某是未成年人,又有立功表现,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因吕某某是未成年人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蔡某某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案例三:去年审理的一起强奸暨抢劫案件,被告人朱某、潘某都是未成年人。两个人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到抢劫赚钱的招数,他们将目标瞄准了曾经的同学孙某的母亲,他们知道孙某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孙某上高中住校,只有母亲罗某一人在家。两名少年深夜潜入同学家中,用臂力棒、折叠刀胁迫并言语恐吓罗某,劫得人民币58元和手机1部。后被告人朱某又对逃出家门呼救的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并将其强奸。

    【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幼女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呢?具体是指手段、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上面案例中的袁某和吕某某就属于轮奸的行为,本应在十年以上判处,后来因为是未成年人才减轻的处罚。

    九、结束寄语

    今天我们的时间有限,本人的水平也有限,同学们的思维很活跃,听讲也很认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个醒,在人生道理的起跑线上不要因为犯错而落后。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和感想,或者是遇到什么学习和生活上的难题,欢迎同学们给我写信、打电话或者直接找我聊天,我的电话是83539193,地址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朱敏收。

    经过我们刑庭全体法官的研究,总结出以下5个方面的注意事项,希望大家铭记在心,专心学习,远离犯罪、成人成才。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每个人都是从青春叛逆期走过,经历过波折,最后走向成熟,我希望你们重视父母和老师的教导,及时和他们沟通,分清是非善恶。太多的失足青少年输在了起跑线上,太多的思想误区没有及时得到纠正,太多的年少轻狂带来的是一生的悔恨,太多的悲剧发生无法挽回。希望你们能在父母和老师的引导下,走上光明的人生大道。

    2、懂得正确地保护自己。开头的时候我就讲了学习法律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犯罪,更是教育大家如何保护自己。面对男生的骚扰,甚至是强奸、猥亵等性侵犯,女同学一定要及时告诉父母,不要因为害羞就放纵犯罪行为,要通过法律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遇到校园敲诈、盗窃、抢劫等行为,不要软弱,不要害怕他们所谓的报复,要及时向学校反映,一方面保护了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个教训,防止他们越走越远。

    3、远离不良娱乐场所。你们在校园这个纯净的环境里,看不见社会的险恶,想象不到犯罪分子是多么的无情。你们周围很多同学视去迪厅、酒吧为时尚,去网吧游戏聊天更是必不可少的项目。这样鱼龙混杂的环境,容易让你们沾染不良习气,吸毒、赌博、盗窃、聚众斗殴等等犯罪行为都和这些娱乐场所有关。你们在这个年纪,应当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待羽翼丰满的时候,自然会展翅飞翔。

    4、抓住时机多读书。少年光阴似金,要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我们班里的案件中除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和交通肇事罪等少数罪名的被告人学历较高外,大多数被告人的文化水平不超过初中,并且是无业游民。我希望你们不要玩物丧志,不要早恋,人生的路很长,等你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你会更加聪明睿智、更加风度翩翩、谈吐举止更加优雅,等待你的是美好的未来和无限的发展空间。

    5、谨慎交友。良师益友是每个人成长道路上必须遇到的人,你们已经遇到了良师,为了你们的健康成长,呕心沥血备课、披星戴月操劳,而益友的选择需要你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不要盲目崇拜那些因为不听老师教育的风云人物,女生也无需爱慕那些爱出风头的男生,这些人不懂得尊重师长,本身道德素质就不高,以后难有大作为。你们应当以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的高低决胜负,形成良性的竞争,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今天的法制课就上到这里。法律是一门非常实用的专业,我希望我们中的一些人以后能够成为匡扶正义的法官、惩恶扬善的检察官。最后,应我们法院领导和刑庭全体干警的要求,向大家送上祝福:愿你们在人生的旅途中越飞越高,一帆风顺!

    【篇二】法制课讲稿民警

    法制课讲稿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XX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 今天我和大家第一次见面,感到非常高兴。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也是所有的人是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

    下面我们谈一谈在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1、学会拨打110电话。

    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如果不是本地人,而且有比较重的口音,最好用普通话。要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过程、有什么要求等。但是,不是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拨打110电话,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如果把拨打110电话当做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
    乱拔110电话,谎报警情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防盗常识。

    自行车、电动车防盗。新车因为比较容易转手卖掉,所以比较容易被犯罪分子看中。最好在原有车锁的基础上加装质量较好的车锁,并注意在停放时把车辆与固定物体连在一起;
    外出时要记得把自行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点,放学回家后要将自行车及时锁入车库车棚,不要随意停放,乱停乱放不但容易耽误他人正常通行,也更容易引发车辆被盗案件。

    背包防盗。徒步行走时,尽量将背包背在靠近人行道内侧的肩上或者斜背,防止犯罪防止顺手抢夺;
    对于放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车篓中的背包要把背包带子缠绕到车把上,减少被偷、抢的可能;
    对于一些使用手机的同学,尽量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有些同学可能会想我的包里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别人不会偷或者抢的。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犯罪分子并不知道你包里又没有值钱的东西,他们更在意的是方不方便偷或者抢。

    3、防骗常识。

    若你在马路上行走时,有人告诉你有一笔外币或者“金元宝”等“文物”和你兑换,千万不要相信,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骗子;
    有人向你兜售易拉罐中的奖牌,一定不要相信,还有一些人以“神医治病”等说法行骗也要注意。近几年来,破获了很多这类案件,有的被害人甚至被骗十几万,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大家要牢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学习文化知识就是要防止愚昧,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做书呆子!不要等到吃一堑才长一智,要善于汲取别人的教训,别人被骗了,有教训了,我们就要坚决避免。

    4、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可能会发生。向你施加威胁的可能有本校的学生,也可能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学生,他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
    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我岔,老欺负我;
    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你这是违法违纪的行为,现在必须停止,否则一定会学校处理你的。

    在校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有时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也可能是外校的坏学生,其实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5、在校外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原则:校内靠老师,校外靠机灵。

    首先要做好预防,要能预见到危险,尤其女同学,晚上出门要结伴。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

    以求民警、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
    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警察。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向警察报案,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貌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6、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猫眼中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
    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远房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另外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7、远离交通事故,珍爱生命

    车祸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成为人类的第一号“杀手”,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均超过十万,每天平均死亡300多人,相当于每天空中掉下一架飞机。同学们,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残酷无情,但自己安与危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严守交通安全法规,平安就与自己相伴。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

    好的习惯养成很重要,只要走到路上心中就要告诫自己:安全第一,我还年轻。车祸猛于虎。

    同学们步行外出时,千万不要钭穿、猛跑过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在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就走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走人行横道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记住过公路时“先看左、后看右”,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8、远离“黄、赌、毒”行为

    黄即黄色,专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色情网络等。

    赌即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推牌九赌博和玩老虎机赌博。

    毒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一)正确认识黄色物品的毒害。黄色物品毒害青少年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散性快。一旦出现“病源”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扩散、传播;
    二是毒害性大。一旦染指就很可能滑向深渊,一些青少年在侵蚀之初是被动的,但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遗毒性强。一些因黄色读物中毒的青少年,一下子难以戒“毒”,甚至会加剧走向邪路。有一句这样的话:黄色书刊是一种虽不灼人皮肉,却是吞噬心灵的凶焰毒品。因此,对黄色物品,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不看、不传,一定要远离。

    (二)严禁参与赌博。马加爵,大家听说过吧?他是云南大学的大学生,在2005年2月23日连续杀死四名同学,在海南被公安机关抓住,后来执行死刑了。大家知道他为什么杀人吗?就是因为他与同学一起打牌,同学说他打牌作弊,引起吵架,最终酿成5人死亡的严重恶果。

    (三)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的危害是什么?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毁灭自己,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都有各自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以至死亡。毒品不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得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为此失去工作、生活的兴趣与能力。长期吸毒精神萎靡,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因此,有人告诫吸毒者:“吸进是白色粉末,吐出来的却是自己的生命。”祸及家庭,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六亲不认,“烟瘾一来人似狼,卖儿买女不认娘。”家中只要有了一个吸毒者,从此全家就会永无宁日,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贫穷和充满矛盾的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家庭的结局。危害社会,吸毒与犯罪如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为获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越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9、发生火灾时的自救与逃生

    在火灾中我们应该怎样自我救护,保障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预防方面:(1)尽量少去自己不熟悉的地方,特别是过夜,尤其是不安全的地方。(2)在到陌生地方时,要先熟悉周围情况,特别是安全出口、通道情况(如位置、畅通情况等)。(3)要有忧患意识,如外出时,特别是出远门、可能在外过夜时,准备一些防护用品,如手电筒。

    2、实战方面:(1)发生火灾时,我们不要过度紧张,惊慌失措更容易造成自己作出一些错误的决定。(2)不要过分贪念火场中的财物,不能带就不带,千万不可返回火场取财物。(3)在公共场所现场有工作人员组织疏散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
    有大人在场时,要在大人的带领和帮助下快速逃离火场,但不要完全盲目遵从,要适时提出自己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来弥补大人的疏忽。(4)通过烟雾区域时,要弯腰、使用湿毛巾或衣服等捂住口、鼻,并浅呼吸通过。(5)当火势已靠近出口、通道时,要用湿的床单、被套、窗帘裹住全身逃离,没有床单等时,要将全身淋湿,并用衣服护住头脸快速逃离。(6)当火势已封闭了出口、通道时,万不可冒险通过出口、通道逃离,应在房内留守待援,将靠火的门窗关闭,并用淋湿的衣物等封堵缝隙和向门窗淋水,向外求援。可在窗口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喊叫,楼层较高无人注意时可向下扔东西引人注意,晚上可用电筒等发出火光引人注意、指明位臵。(7)如火势已封闭了出口、通道,久等不见人救援、火势对自己造成威胁时,可使用床单、窗帘、衣物等结绳、并淋湿后固定在牢固处沿绳下滑至地面或起火楼层的下层逃离。(8)从火场逃离、特别是起火房间逃离时要随手关门,可争取逃生时间。(9)不是火势对自己造成直接威胁时不要随意跳楼,特别是处于四楼以上时。(10)如采取上述方法无法逃离,火势又对自己造成直接威胁,也无人到场救援时,在万不得以、不跳即死的情况下最后才选择跳楼,跳楼要选择软地面,如沙地、沙堆等,跳楼前尽可能往跳落的地面扔棉被等柔软物品,跳楼时尽可能采取双手抓窗台,身体垂下向外荡出的方式跳落。很多火灾中的死亡不是烧死而是盲目跳楼摔死的!

    10、预防电信诈骗

    2016年1-9月,全市共受理通讯诈骗案件6005起,网络诈骗案件11629起,合计17634起,涉案金额高达亿元,同比去年16413起和亿元分别上升%和上升%。1-9月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占全市侵财类案件发案数的%。

    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非接触性方式实施诈骗。通过网银、电话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实施资金转移。整个犯罪过程与当事人无接触,通常使用非实名登记电话卡、银行卡及网络改号线路,隐蔽性极强。

    通讯网络诈骗名目繁多,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机票改签诈骗、冒充网购客服诈骗、网络低价购物诈骗、冒充领导诈骗、伪基站发生木马短信诈骗等等,不胜枚举,且随着通讯网络技术及社会热点问题的变化,新手段、新方法层出不穷。

    其中冒充公检法类案件最为突出,占比%。这也是通讯诈骗案中最常见手法。骗子利用当事人信任司法机关的心理,谎称其涉嫌犯罪,并对他们威逼利诱,以各种安全账户、保护财产、证明清白为由,骗取钱财。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公检法办案会面对面向当事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手续,讲明情况。凡是不见面就要求转账的,一律不予理会。执法办案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第二类是冒充客服诈骗。骗子拨打电话或者QQ联系当事人,以操作失误为由称把当事人纳入电商平台批发商,要缴月费及年费,后要求当事人前往ATM进入英文界面操作,骗取账户资金。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正规客服联系会员,基本都是通过站内信形式发送。如果有人打电话或网络聊天自称客服的,请提高警惕!通话中可详询对方工号和相关事宜,挂断电话反打网站官方客服电话求证。如果涉及到先交钱或是预交保证金的,千万小心,网上类似这样的骗子很多。

    第三类是网购退款诈骗。骗子拨打电话或者QQ联系当事人,以淘宝系统卡单,或者物品质量不过关为由,谎称要向当事人退款,指引受害者点击木马链接,输入信息,盗转资金。

    正规购物网站的退款一般将钱款转入“支付宝”、“财付通”等特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该网站支付账户内。正规客服不会直接询问银行卡号等信息,更不会要求点击通过聊天工具发来的不明链接。平时电脑一定要安装正规防护软件。

    第四类是网络刷单诈骗。骗子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当事人上钩,要求事主进行网络刷单,承诺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佣金。待当事人刷单达较大金额时,以系统错误为由,要求事主继续刷单或支付退款保证金。

    网络刷单系违规行为,本不受网站保护,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做了赔本的事情。同时,网上购物一定要走合法程序,不要脱离网站的担保交易流程进行交易,否则很容易被骗。

    第五类是冒充教师诈骗。骗子冒充老师致电学生家长,谎称孩子受伤、车祸正在急救,要求紧急转款。

    接到类似电话不要慌乱,问清楚老师姓名及具体事宜。然后致电孩子班主任或在平时家校联系的QQ、微信群内核实情况。千万不要直接转账汇款。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我们人民警察会一如继往的在你们周围关心和爱护你们!有困难找警察,不会只是一个口号。

    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篇三】法制课讲稿民警

    法制学习民警演讲稿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谓"少年兴则中国兴、少年强则中国强"因此,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深远。我从事公安工作二十多年,虽然没有很深的理论造诣,但是,我想通过我对社会和法律的认识以及我处理过的一些典型案例,让同学们去思考,抛砖引玉,使大家对社会和法律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不企求通过这几十分钟的法制课能解决很多问题,只希望通过我今天的讲座,能使大家受到启发,我真心希望你们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在坐的各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材。下面我讲第一个题目:

    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讲一种现象:走在大街上,有人喊:抓小偷!有没有人理会?很少有人管;
    而当一个人大喊:警察打人了!马上就围上一群人,那真是,个个都"拔刀相助"一副"见义勇为"的样子;
    那么警察打人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呢?我再举个例子:有两个便衣警察追一个小偷,穷追不舍呀,最后小偷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便衣亮出警官证,本来很紧张的小偷反而轻松了许多,他说:"早知道警察追我,我就不跑了!"便衣问为什么?小偷说:如果我被人民群众抓住了,那肯定是一顿爆打,你们抓住我也不敢打我呀!大家想一想,法制社会发展到今天,连小偷都知道,你作为警察不能打人呐,那么所谓"警察打人了"更多的是一种惯性思维,是社会群体对公安工作的不信任。我之所以要讲这个问题,第一警察执法本来就是一个执法与守法的过程,学会配合警察工作,就是守法。第二,我想通过和大家的交流,使大家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顺畅。第三,说实话,我有些私心呀,我想给警察一个辩解,使大家真正能够了解公安工作,了解公安民警的苦衷。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现在网络上、媒体上,关于警察的事,那怕是很平常的小事,那真是,一炒作就火,那些跟帖子的人,什么不负责任的话都敢说,一件小事经过网络和媒体一炒作,就会无限放大。我想这能反映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更高了。第二方面公安队伍中的个确有个别害群之马,败坏公安形象,伤害了群众感情。在痛心之余,我也反思这个问题:警察到底惹了谁?警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地职业,每年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接近300人,因公负伤的____多人,因长期不规律的生活,刑事警察的平均年龄只有55岁,因为警力不足,每位民警的实际工作时间,每天平均都在十小时以上。我们公安分局有一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女民警,在她的空间里有一篇日志,写的比较真实,我选一段读给大家听一听:

    我是派出所的一名小小户籍警、内勤、值班员、门卫、采购员,

    所以我正常情况下,回家的几率是每个月最多2次,其他时间都在派出所。

    因为我在单位,父母离婚我不知道;

    因为我在单位,爸妈离婚后,爸爸学会自己洗衣、做饭。

    因为我在单位,订婚前一天下午,我才去买衣服。

    因为我在单位,妈妈骨折了,我没有时间陪她去医院。

    因为我在单位,正在装修的结婚新房,我不知道地板是什么颜色。

    【篇四】法制课讲稿民警

    青少年法制课讲稿

    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青少年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青少年应该学法、懂法,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用违法对抗违法的后果

    案情回放

    一个正值花季的在校学生,受到同学的欺负之后,用违法犯罪行为来报复对方,激情之下行为失控而犯罪,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该案说的是某县初级中学初三学生刘某在学校拖地,无意间把污水溅到了刚好路过的同学王某裤子上,平时就霸气十足、德行很差的王某顿时火冒三丈,气势汹汹地强迫刘某舔干净溅到他裤子上的污水,生性怯懦的刘某顺从地照做了。可王某仍然不依不饶,还用过激的语言刺激刘某说:你敢捅我两刀吗?我量你不敢。外表懦弱的刘某内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莫大的侮辱,觉得很丢面子。他强忍着拖完地,从书包里摸出一把削笔用的弹簧刀,躲到校门边,等王某一出校门,便拿着弹簧刀冲上去对着王某猛刺几刀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学生刘某犯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律警示

    同学们听了这个案例,会想到些什么呢?第一,学生王某由于争强好胜,脾气暴躁,品质恶劣,遇到一点小事,也不忍让,欺负了同学,还用过激语言刺激挑逗对方,被对方伤害致死,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吞,死了也未得到人们的同情。第二,学生刘某,为人懦弱,对王某的过分要求,不应顺从,应该选择离开现场或者报告老师,请求学校来处理。被欺负后不能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来报复对方。第三,刘某不应该携带管制刀具,如果他没带刀具,要报复也不可能造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

    问题与思考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发生口角和矛盾的时候?有没有受人欺负的时候?有没有脾气暴躁、争强好胜的事?有没有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听了这个案例,大家应该怎么做呢?请大家好好地思考思考。

    案例二、帮忙进牢房的教训

    案情回放

    两个中学生因帮忙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某县初级中学学生陈某和罗某,均17岁。一天晚上,二人均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二人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砍刀,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8点,在县城某游戏机房找到肖某某和王某,以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律提示

    在我们青少年当中,在一些学校的学生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的,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群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违法的。违反什么法呢?这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重的行为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像该案中帮忙型的违法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世界需要热心肠。人在社会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帮助的。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忙,乃人之常情,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不问是好是坏,不问青红皂白,乱帮一气,那是不理智的,弄不好还要触犯法律。

    教你一招

    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要请帮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是好事,就积极主动热情地、用心地去帮;
    是坏事、违法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仅不能帮,而且要劝阻,制止,举报。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乱帮忙,就会越帮越忙,还可能把自己和同学、朋友都帮进牢房,害人害己。看见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发生争吵、矛盾时,要努力从中斡旋、劝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案例三、争强好胜走上黄泉路

    案情回放

    某中学16岁的初三男生扬扬,争强好胜,称王称霸,同学们都惧怕他,同学们暗地里叫他“老大”。后来,同年级另外一班从外校转来了一男生熊某,也是“打架王”。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扬扬和熊某都想当校园“老大”,两人关系势同水火。在一次打架过程中,扬扬吃了亏,便记恨在心。一天中午放学的时候,扬扬在回家路上遇到熊某。扬扬挑衅地说:“上次的事没完,今天下午作个了断。”熊某毫不示弱,马上应战。在回家的路上,熊某心想:扬扬这次是有备而来,自己单枪匹马定要吃亏。正巧,与熊某同班的“死党”王某追上来和他打招呼,熊某把扬扬挑战的事说了。王某说:“别急,我来想办法。”说着,便打电话叫另外一所学校的好朋友叶某带几个人下午来打架。下午4点左右,叶某等人来到熊某所在的学校门口。几分钟后,熊某等人在学校门口看到了扬扬一伙。熊某冲上去,用皮带对着扬扬的头猛抽一下,两人立即打成一团,两人邀约来的帮手也纷纷对打。扬扬冲过去打叶某,叶某情急中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扬扬的腹部刺去。扬扬顿时中刀,闷声倒地。双方见事情闹大,参加斗殴的其他学生立即散去。扬扬被送进医院,但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熊某和王某慌乱中乘车回到家中。家长见他们神色慌张,便不断追问,这才得知他们聚众打架伤人的事,便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自首。随后,派出所将叶某抓获归案。检察院审查认为叶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熊某、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

    案例提示

    扬扬和熊某都是在校男生,为了争“老大”的地位而产生矛盾,进而武力争斗,导致丧命。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

    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某市一名学生在打篮球时,不慎将球击中了也在操场上活动的同校一女同学头部,两人争吵一阵不欢而散。后来双方又各纠集了一群人,发生群体性斗殴,致两人重伤。再如某市一所中学校园发生群体斗殴惨剧,造成多人受伤、1人死亡,参加打群架的中学生既有该校的初中部学生,又有该校的高中部学生。

    “校园暴力”在全国十分普遍。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校园暴力是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的外显,既是未成年人生理成长处于特殊阶段,叛逆、逆反心理外化的反映,也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中的蔓延和反映。

    原因透析

    造成校园暴力时有发生的原因:一是青少年缺乏法制教育,法制观念淡薄;
    二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中学阶段情绪不稳,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又讲义气,容易义气用事等;
    三是不良的影视、录像、刊物等传播媒介对中学生负面影响也很大。例如,有些影视过分宣扬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影片中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这种影片的播放导致有些中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此外,家长要对子女加强教育,不要娇惯,不能纵容,孩子放学后要尽快离校,不要和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联系,平时要注意安全防卫,同学之间有矛盾要和家长、老师沟通,不能擅作主张,冲动办事。总之要预防校园暴力,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教育、早矫正。

    案例四、从互联网走进了法网

    案情回放

    2006年5月22日凌晨,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至某中学高中部宿舍门口,车上下来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将宿舍里正在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附近的居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跑出来观看。原来是因为刚满18岁的范某和陈某杀了人。他们两人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成了好友。因为没日没夜的网络生活,使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不久,陈某退学外出打工,范某天天逃学旷课,一心想的就是上网。案发前几天,陈某从外地回到某市,一头扎进网吧,用“沽名钓誉”的网名,呼叫网名为“杀鸡取卵”的范某。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的钱不多了。于是,他们商量去抢钱。事后,翻查两人的QQ记录,上面有这样一段话。

    “沽名钓誉”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

    “杀鸡取卵”答:“随便。”

    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

    答:“找个倒霉鬼。”

    “沽名钓誉”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

    一起因痴迷网络而引起的抢劫凶案预谋过程,就这样很简单地在键盘上敲定了。两人从网上下来,通过踩点,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出租车司机徐某就成了他们的刀下鬼。两个网友,也因故意杀人罪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当警察包围宿舍,给他们加上了脚镣手铐时,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

    事件启示

    这样的案例,在我们的身边时有发生,已经不足为怪。沉迷暴力游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有的网上争斗,网下勾结社会闲散青少年,对一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
    有的网上勾结,网下结伙模拟情景,尤其是对女性(甚至幼女)进行奸淫;
    有的借用网络媒体,向他人发布恐怖信息,或是敲诈勒索等等。

    据一资料统计,某市在近4年,受法律追究、刑事处罚的青少年达到3450人,其中18岁-25岁的青年为2136人,占61.9%;
    14岁-18岁的未成年人为1314人,占38.1%。这个数字是惊人的。也就是说,在这4年中,平均每一天就有2.4名青少年被告人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刑罚。而在这3450人中,其中有70%以上的都上过网或有网瘾。像范某和陈某,如果不是沉迷于网络,这样的花季年龄,还有很多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他们。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两条年轻而罪恶的生命,随着半自动步枪枪口冒出的那一点点青烟,也烟消云散,不少人为之扼腕叹息。最可怜的是孩子的父母。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到这么大,原指望有个依靠,结果白发人送黑发人。例如范某的母亲,坐在审判庭的时候,审判长还以为是他奶奶。原来,范某母亲的白发是范某杀人后急白的。

    因此,现在大家要明白的是,虽然网络正以人们无法控制的速度、力度、深度和广度对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带来影响,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但它对于正处于“断乳期”、“危险期”和“发展期”的学生来说,也形成了最为直接、激烈和深刻的冲击,因为里面夹带的一些污泥浊水、淫秽浮渣,使一些缺乏方向感和自控能力的青少年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其中,结果不但吞噬了他们求知的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来之不易的钱财和宝贵的青春时光,成为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

    问题与思考

    1、青少年迷恋网络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但是,网络又像一把“双刃剑”,既能给青少年的学习带来巨大的便利,也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冲击。青少年迷恋网络主要带来以下负面影响:

    (1)迷恋网络,荒废学业。有不少青少年上网,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和盲目模仿的不成熟心态,缺乏成熟的心智,没有足够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使一些学生背着书包,宁可不上学,荒废学业也要进网吧寻求刺激,很多原来出类拔萃的好学生,因迷恋网吧而成绩一落千丈。

    (2)不慎交结网友而遇害。据有关资料报道:河南省某市一个中学六名女学生被网友轮奸后杀害;
    河南某市一个17岁的女中学生被网友麻醉、绑架、轮奸后勒死;
    南京某大学一年级一女生被两网友抢走财物后杀死。

    (3)网络成瘾,走上犯罪。广西贺州市某镇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年仅十六岁,他迷恋网吧后,把父母给的零花钱,以及伙食费全都耗尽在网吧里。2008年3月5日晚,他独自在县城商业街散步时,发现前面有一个女青年单独行走,就产生了抢劫念头,即冲上前用手勒住女青年的脖子,将她拉进一条小巷内,即拿出小刀指着女青年说,再喊我就“一刀捅死你。”李某便对女青年进行搜身,抢走了现金200元,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上诉例子可以看出,青少年迷恋网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相当严重的。

    2、青少年自身应如何预防网络犯罪?

    (1)青少年要充分认识网络世界存在的虚拟性、游戏性和危险性,对网络恋情要多一份清醒,少一分沉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不要把网络当作逃避现实生活或者宣泄情绪的工具,网络生活只是现实生活的一部份,它不可能代替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世界观,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去解决,仅靠虚拟网络是无法回避的。

    (2)青少年上网聊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轻信网友,因为网友发上网络的个人信息存在极大的虚假性、欺骗性。要谨慎交结网友;
    不要把自己的真实住所、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轻易告诉网友;
    同时,更不要轻易与网友会面,随意与网友见面将潜在极大的危险性,如有不慎,很容易使青少年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严重的会有生命危险。

    (3)青少年上网时,要正确、安全、科学地上网,上内容健康的网站,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和聊天,更不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站,应多搜集一些“法律网站”或是“教育、科技网站”有关的内容和信息,还可以收看收听国内外新闻,了解国内外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这些都可以培养青少年的高尚情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增强对不良诱惑的抵制能力有一定的帮助。

    (4)青少年正处于花季般的年代,既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希望青少年上网时,要保持正确对待网络的心态,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做一个求学上进的好少年。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篇五】法制课讲稿民警

    小学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堂法制安全教育课,目的是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不妥之处,敬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

    今天的法制课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

    一、法是什么?与我们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下面由我来一一向同学们讲解,在讲解的过程中我会列举一些寓言故事、至理名言,还有小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学习到一些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

    一、法是什么?与我们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第一、什么是法?

    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这样说,同学们也许听不懂!其实,“法”就是规范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哪些事情我们可以做、哪些事情我们必须做、哪些事情我们禁止做。法具有强制性。那么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哪些?1、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2、民商法3、行政法4、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5、诉讼法(规范诉讼活动)

    第二、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与我们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家庭法》、《收养法》、《民法》、《刑法》等。

    我们少年儿童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可多了,在这里向同学们简单的列举一下,1、接受义务教育权2、接受父母抚养权3、保护个人隐私权、维护人格尊严权4、人生安全、财产继承权。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有了权利,当然也有要履行的义务。接下来就说说我们未成年人不应该有的一些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下面我为大家讲一个案例:

    案例:

    2001年夏天, 14岁的杜某,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认识了社会闲杂人员李某等人,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令杜某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在李某没钱花的时候,杜某提议到他认为有钱的一位同学张某家去抢。这样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时闯入同学张某家实施抢劫,还将同学张某打成重伤。随后李某和杜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到了初中开学的日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成绩一直很好的杜某坐在少管所里悔恨交加,痛哭流涕。

    希望同学们能吸取案例中杜某的教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杜绝做违法犯罪的事。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记三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面对歹徒时,不到迫不得已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要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三、拨打报警电话“110”要快捷。不一定去派出所或学校保卫科,能借用他人电话或就近的公用电话打最好。拨打110时,要简明、准确地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给大家讲一个寓言故事:一个人偷拿了邻居家一根针被告到法官那里,法官在量刑时却定了与一位偷牛贼同样的罪。小偷很不服气,问法官为什么偷了区区一根针却判得与偷牛一样重。没等法官回答,偷牛贼抢着说:“我当初就是从拿别人一根针开始的。”

    所以,现实中我们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不要以为坏事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好事小就不去做。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可能做过这样的事,比如别人走路时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故意毁坏公物,如在书桌上乱刻乱画;
    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乱闯红灯;
    不遵守公共道德,吃完东西,把包装盒等垃圾随手乱扔;
    以大欺小,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虽然是小事,还不构成违法,但这也是性格自私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所以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时,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
    独自在家时,不要随便打开家门;
    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同学们,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作为21世纪主人的你们要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最后,祝愿同学们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

    【篇六】法制课讲稿民警


    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星火中学
    法制报告会讲稿
    星火派乡出所梁晓春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受学校领导的委托,为深入贯彻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平凉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统一部署,按照灵台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整体要求。与我所焦红强同志一起来到这里为大家讲这堂法制课。
    首先感谢星火中学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多年来对我所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感谢你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平台为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今天我讲这堂法制课的题目是: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在座的各位同学年龄大多在13-16岁之间,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同学们都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未来管理和建设国家的重担将落在你们肩上,因此,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注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我国有近4亿人口的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1999年11月



    1日,九届全国人大十次会议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示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步上升也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那么怎样远离违法犯罪呢?
    一、平安度过“危机期”,应注意培养健康的心理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据调查资料表明:北京市对三所工读学校进行统计分析,失足青少年中83%是在12-15岁之间开始走向歧途的;
    湖此省少年犯管教所在160名少管人员中,13岁就开始违法犯罪的占67.1%,某市一中学对62名“双差生”进行调查,发现13-14岁出现劣迹行为的达59.3%,山西省最近调查发现14-25岁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由50年代的20%-30%上升至目前的70%-80%。综合分析发现:12-16岁是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和“危机时期”,也是未成年人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年龄时期。12-16岁左右的青少年,正值人生青春发育期,精力充沛,兴趣广泛,是儿童期向青少年期过渡的时期,也是青少年心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自我控制差,情绪不稳定,感情变化无常,容易失去教育控制。一方面好奇心、自尊心、荣誉感、好胜心都在发展,开始追求生活的真谛,向往美好的未来。而另一方面,相对来说,意志薄弱,缺乏理智和经验,认识能力跟不上独立性意向的发展,辩别能力较差,往往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人格



    和尊严。有种“心比天高”,但力不能及;
    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但缺乏与“虎”作斗争的经验。往往表现出盲目性,冒险性和偶发性。常常把执拗当顽强,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蛮干当英雄。所以一些心理学家把这个时期称为“心理断奶期”。由于这个时期青少年持定环境,再加上在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文件腐朽的生活方式无时无刻不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有部分家长教育思想和方法有偏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一味溺爱,甚至对孩子出现的行为劣迹无原则的袒护和放纵。这些因素往往会导少年走向犯罪的深渊。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04年5月期间,我所多次接到报案称有6至7名年纪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年结伙向中学、中心小学等4所中,小学的小学生勒索钱物。经调查,我们将其中的三名、王某、孙某、刘某传唤到案,发现这三名少年最大的十三周岁,最小的十一周岁,由于当时三人未满十八周岁,行为是违法行为,只能批评教育放回。2005年9月份,这三个人因涉嫌盗窃被我局其他兄弟所队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这就是青少年的轻率。有时候,犯罪就是一念之间,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可能改变你一生的生活轨迹。另外的张某,常某一个是家长认为没希望了,放任不管。另外一个家长过分溺爱,犯点小错误,说说算了。最后导致三人都坠入了犯罪的深渊。因此,希望同学们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在家听家长的话,在校听教师的话,遵守各项纪律,培养健康的心理观念,远离不良风气。我们的家长和学校正确的引导和教育青



    少年,使他们平安的度过这段“危险期”,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不良行为有很多种,例如: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等等行为。在这里,针对中学生,我讲以下几种不良行为:
    (1)逃学容易导致违法犯罪。逃学是指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的同意,擅自离开学校,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逃学在外脱离教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极容易接受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比如逃学后过早的步入社会,缺乏社会经验,沾染不良习惯:抽烟,喝酒,赌博,打游戏机,网上聊天等,其次,结成不良群体,找一些辍学,不三不四的人结伙成群打仗斗殴,逞哥们义气。另外,逃学容易受坏人引诱,长期逃学在外,需要一定的金钱维持吃喝玩乐,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少年的这种心理,以金钱和吃喝玩乐为诱饵,先给一些好处,然后让他们去做坏事。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犯罪。人民公安杂志上刊登了这样一片报道:湖北常棱市一小学的三名五年级小学生,年纪在十二、三岁左右,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对学习失去兴趣,经常逃学。最后被一盗窃团伙所利用,控制其人身自由,让他们去当小偷,规定每



    天偷多少钱,完成多少任务。直至二年后案件侦破时,家长才在看守所见到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调查发现,大多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逃学时开始的。因此告诫同学们,由于你们身体、心理上的不成熟,学校和家庭是最安全的地方,要努力学习,不要逃学。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这里我讲一个发生在辍学和逃学生身上的真实的案例:市某中学女辍学生小秋由于长期不上学在社会上闲混,钱供不上花销。便于2006年3月2日伙同另外俩名女辍学生及3名社会上的不良男青年,使用殴打、胁迫等手段拐骗该校3未成年名女学生到XX省X市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谋取暴利。此案在8日内就被成功破获,3名被拐骗儿童全部被解救,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现已依法被刑事拘留。此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小秋等人为了一点点的利益就走上了犯罪道路,把无辜的儿童推向火坑,自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模仿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学生对不良行为的模仿是指其对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违背法律规范行为的仿效。由于青少年学生认识能力低,判断能力差。许多模仿是从个人兴趣出发,有意无意的模仿了一些不良行为。甚至造成不良后果,误入歧途而违法犯罪。案例:某市一中学的四名中学生,逃学在外,由于经常看关于古惑仔的漫画和录像,对书中和影片中的大哥及帮派特别崇拜。便纠集了附近几个中学的中学生成立了一个“一刀帮”,在近六个月的时间内,对周边的十二个中小学的16名中



    小学生,利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余元。最后被公安机关打掉。“一刀帮”的大哥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李某为自己的模仿付出了身陷囫囵的代价。因此,希望同学们不要模仿不良行为,要模仿积极进取的榜样,树立健康的人生观。
    (3)沉溺于网络,游戏厅容易导致犯罪。网络的出现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它是社会的一大进步。网络上积极进步的信息可以使我们开明视野,了解更多的知识。同时,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青省年由于心理上和经济上的不独立性,过分沉溺于网吧及游戏厅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在这里再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06年1月1日凌时晨,某市XX街一食杂店内发生一起命案,店主李某及其妻子被杀死在店中,其中李某身中60余刀,店内人民币七百余元及部分香烟被抢走。公安部门在48小时内将作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在XX县全部抓获。制造这起惨案的是三个未满十八周岁的辍学生,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十六岁。抢劫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弄点钱上网吧玩一种叫魔兽的网络游戏。一种网络游戏让两人丧命,三名花季少年在监狱内度过余生,代价非常惨痛。另外,2005年中国法治人物中有这样一位少年也是过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虚幻之中,得了一种专家称为网络综合幻想症的精神病,在一天早上上学的时候,从自家的楼顶平台跳下导致死亡,结束了不满十六岁的生命。现在,网吧问题,网络问题对青少年产生的



    不利影响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希望同学们远离网吧、游戏厅,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防止悲剧重演。三.知法、学法、加强自我保护。
    近年来,将青少年作为犯罪侵害的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尤其典型的案件例如绑架、抢劫、拐骗等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如何保护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安全成为学校、家庭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这里,派出所给同学们提一些防范的措施,供同学们借鉴:(1)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学、不逃学、不逃课、不让坏人有可乖之机。
    (2)要自觉学习一些治安防范常识,从教师的讲解中学,从家长的叮咛中学,积累相关的自我保护经验。(3)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树立机警的防范意识。(4)我们鼓励同学们独立自主的能力,但提倡小学生由父母接送,父母不能接送的上下学时应搭伴。
    (5)在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已的人身安全,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的应对或向路人求救,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就是我这堂法制课的内容,有疏漏之处希望老师和同学们谅解。最后再次感谢星火中学的领导和广大师生对我所工作的支持,我所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中学的教育事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校园的安宁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最后祝在坐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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