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目标考核细则]目标考核制度
时间:2020-03-02 09:14:20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考核 内容 | 标准及要求 | 分值 | 考核及计分办法 |
治“庸” | 明确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台帐; | 5 | 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工作台帐的单位扣2分; |
治“散” | 严格机关工作纪律,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脱岗、串岗、就餐、抹牌、赌博、玩乐; | 5 | 纪律松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脱岗、串岗、就餐、抹牌、玩乐的发现一次扣单位2分,属党员领导干部的发现一次在个人减项指标中扣1分; |
治“奢” | 严禁同城吃请、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不良行为。 | 5 | 公款同城吃请,发现一次扣单位2分,属领导干部发现一次在个人减项指标中扣1分; |
治“乱” | 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检查、乱评比、滥开会。 | 5 |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检查、乱评比、滥开会发现一次(起)扣单位2分。 |
治“假” | 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无中生有随意夸大和缩小事实的本来面目,不得在数据统计、上报活动中,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严肃财务纪律,不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本,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 | 5 | 说假话、办假事、报假数、做假账发现一起扣单位5分,并扣单位主要负责人1分。 |
执行企业“安静日”制度 | 严格执行襄区文[2003]11号文件精神,执法部门的执法、收费行为要规范,未经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批准一律不得进入企业检查、收费。 | 5 | 未经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批准,擅自进入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的,发现一次扣单位5分,并扣单位主要负责人1分。 |
执行“两隔五高”政策 | 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部门收费、管理和企业用地用工等方面的业务,坚决做到项目与部门、企业与村民相隔离。 | 5 | 违反“两隔五高”政策的扣单位5分,并扣单位主要负责人1分。 |
落实服务承诺制 | 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上对自身开展的业务范围、质量要求进行公开承诺; | 5 | 没有将自己开展的业务范围、质量要求等进行公开承诺的扣单位5分; |
落实有诉必查制 |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辟投诉渠道,对于在企业吃、拿、卡、要、报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 5 | 接受企业吃请、伸手向企业要钱要物、到企业报销条据、没有得到好处故意刁难企业的行为发现一次扣单位5分,并扣单位主要负责人1分。 |
落实限时办结制 | 职能部门要对审批、办证、执法的内容、流程、收费标准和执法依据等列出目录,并提出办结时限,要以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最优质的服务完成工作,不得无故推拖、延长办结时间。 | 5 | 没有公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办结时限的扣单位2分; |
落实岗位责任制 |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目标、定人定岗定责,并公示,每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 5 | 没有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权限不明确,没有挂牌上岗的扣单位2分。 |
执行集中办理制--区经济发展中心 | 要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政务超市,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卡制收费、一条龙服务。 | 5 | 应进未进的单位扣5分。 |
改革权力运行机制 | 要严格落实财务签批、干部任免、项目招投标等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搞一言堂。 | 5 | 没有落实财务签批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签批报帐的单位发现一起扣5分; |
加强效能建设,推行官员“问责” |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不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 5 |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发现一起扣5分。 |
《2006年度作风建设成员单位工作细则》落实情况 |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落实作风建设任务。 | 30 | 在作风建设工作任务中,各成员单位凡不按照区作风办的统一安排,存在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按兵不动、查而不处,发现一起扣单位10分,并在个人减项指标中扣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各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