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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法制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26 08:12:0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2011年,我办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及第三纪工委的帮助和指导下,紧紧围绕迪庆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以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为重点,以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六届十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努力克服人少事多,机构不健全等困难,积极开展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竭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办2011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我办党风廉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共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中共迪庆州第七次代表大会、州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通过电视、广播、文件、报纸集中学习,多种形式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对我办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了总结检查,我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以“学习杨善洲精神严肃换届纪律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为主题的学习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办于6月16日、17日组织开展学习生活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复兴之路》、《党员干部楷模杨善洲》等教育影片。通过学习、观看,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凝聚了办内人心、增强了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办营造出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检查。为贯彻落实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支部结合本办工作实际,以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方式,传达学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文件,听取全办干部职工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作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办的学习、财务、接待、工会、妇女组织、外事、考勤等议事履职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由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研究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不随意简化、变通;
    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高度重视咨询论证工作,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党组会议讨论问题不搞临时动议,不以传批方式决定重大事项,决议一旦形成就坚决执行,狠抓落实,一抓到底。
    五是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服务于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一直以来我办存在着人少事多的矛盾,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办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州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但本着顾大局的原则,我办一如既往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各项工作想在前头、做在前头,为州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强化措施,保障落实
    一是充实完善领导小组。为了切实抓好我办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群尧同志为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俞雪浪为副组长,成员由王钟桦、方韩玉二同志组成的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担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王钟桦同志具体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的负责人则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和行业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办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府法制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根据《迪庆州纪委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责任书》的要求,年初,与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迪庆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党支部在与全办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的同时,不忘结合我办的工作重点,将责任分解,层层明细,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通过党内法规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来加强党内监督,从组织和职责上确保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了用权监督机制,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同时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办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的措施、深化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听取全办干部职工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做出工作要求,并在年中工作总结会上,对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回顾,这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办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的主要职责,充实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办领导成员带头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始终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标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按照规则程序办事。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全公开制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我办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没有出现违规问题。党员干部职工中间也均未发现参与赌博、集资建房、奢侈挥霍、拖欠公款、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在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上,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六是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1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于2011年11月4日召开了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剖析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思想,针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政风等方面,都认真作了自我剖析,开展了自我批评。与会党员都能开诚布公,以诚相待,认真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了廉洁自律性,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和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振奋精神的预期目的,增强了班子的团结和整体合力。
    三、强化服务,推进工作
    (一)政府立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坚持立法为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自觉把立法工作置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坚持权利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坚持总结经验,研究掌握规律,增强法规的科学性;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进行,使立法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切实可行、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语言规范、简洁、准确;
    坚持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体制、机制上不断有所创新。二是规范立法程序,制定有效措施。为确保条例能按时、按质、按期制定出台,我办严格按照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省政府129号令要求,组织协调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竭力推动草案的实效和质量。通过不懈努力《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已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拟于近期上报州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竭力推动我州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为统揽,以《立法法》为基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程序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法规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迪庆州人民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及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省政府令第129号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机制,做到了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并将登记和备案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一年来,上报省法制办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份,三县上报我办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份;
    审查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31份,提出修改意见197条。
    (三)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办发〔2006〕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引导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对上访者做到用情、理法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基本做到了来访者满意。重视和加强了对基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全州共接受行政复议申请2件,其中受理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办理1件。共解答州直与县级行政复议机关有关复议工作业务咨询7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9次35人,接待来访者41次53人。
    (四)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与执法证件的管理要求,加强了行政执法证、委托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入口关,对行政执法者的资格作审查、登记、审验,对不符合资格执法人员坚决清理。一年来共完成了810名行政执法人员办证资格审查工作;
    参加了2011年全州文化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的相关工作;
    组织州级41个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相对集中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93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
    (五)行政审批制度工作。一是完成了州级36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进一步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在233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中央政府设定数为184项,地方政府设定数为49项;
    在13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中央政府设定数为113项,地方政府设定数为19项。二是经过2009年和2010年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我州现共有58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州级行政审批项目为365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为215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403项(州级233项,县级170项),其中,中央政府设定数为354项(州级184项,县级170项),地方政府设定数为49项(州级49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177项(州级132项,县级45项),其中,中央政府设定数为155项(州级113项,县级42项),地方政府设定数为22项(州级19项,县级3项)。三是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正在开展全州第五轮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审查把关工作。


    (六)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效能政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完成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对“效能政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落实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分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迪政落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下发了《迪庆州政府法制办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分解落实情况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召开听证会10次。其中,州级单位2次,香格里拉县3次,维西县5次,并完成每月听证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七)两会建议、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办积极主动配合州人大法工委和州政协提案和法制委完成了州人大十一届七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六会议期间及会后的建议、意见、提案收集工作和立案审查工作。按照职能分类,交由州政府办理的建议有27件(重点建议3件),提案有30件(重点提案2件,信访件2件)。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答复率、满意率和面商率都是100%。
    回顾2011年我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委、政府和州纪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力度不够大;
    二是廉政谈话还需进一步形成制度,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痕迹管理工作还需加强,提高质量。


    四、强化职能,再接再厉
    一是深入开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教育列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季度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干部培训和考核中设置反腐倡廉的内容,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深入开展党章、入党誓词、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预防职务犯罪、党纪法纪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算好“人生帐”。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首位,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模范带头,勤政为民,树好形象、做好榜样。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坚持原则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团结干事的模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干部队伍。
        四是严格按照《迪庆州人民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及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内容开展立法工作。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化程度;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审查程序、纠正程序、公告程序。
    六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州、县人民政府的形象,拟定举办两期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选择几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下达监督通知书,督促整改。
    七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迪庆藏区的长治久安发挥好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
    八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健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政府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
    九是对州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及会后的建议、意见、提案的办理情况继续督办督查,努力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十是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为加强全州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做贡献。
    总之,我办将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迪庆州纪委、州监察局及第三纪工委的具体工作指导下,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实施效能政四项制度为重点,以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州纪委六届六次会议和中共迪庆州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开展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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