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关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三类事项办理及行政处罚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21 14:34:3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县纪委、监察局:
按照宽政【2012】1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三类事项办理及行政处罚的情况自查,先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限时办结制度及三类事项
(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通过自查,不存在超时限办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不存在故意增设或随意放宽办理条件问题;
不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或继续审批已取消的事项问题;
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不存在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暗箱操作以及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不存在先审批后补文书、分批次滞后报送资料、不填写办理时间、未按要求统计登记问题。
(二)规范检验检测情况。监测站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问题;
不存在超时限监测问题;
不存在被投诉问题。
(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了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管理制度;
依法开展环保工作,尽力做到优质服务,企业对我局服务还是比较满意的。
二、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通过自查,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取得罚没许可证;
全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委托不具备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履行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全部是行政执法人员,并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申请和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含国务院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已向当地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实施处罚;
公开了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实施行政处罚;
不存在超越职权、巧立名目实施处罚问题。
(三)行政处罚程序。全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法组织听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是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规定,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依法处理没收或者扣押的财产。
(四)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期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不存在滥用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问题;
不存在执法不公、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问题;
不存在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的问题。
(五)行政处罚效果。注重行政处罚实效,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不存在徇私舞弊、包庇纵容、只罚不管甚至以罚牟利问题;
全部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进行移送,不存在以行政执法代替移送问题。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