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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3篇

    时间:2024-01-06 14:44: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我县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3篇

    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篇1

    为加强我县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医〔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租用《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积极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或省、市级网信部门处理。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区域、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将本区域、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县卫健委将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展开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县直有关部门将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汇总。

    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__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市卫字〔20__〕__号)要求,__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集中利用1年时间,在全县各级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中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视察__“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__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届__全会、自治区第__次党代会、市第__次党代会和自治县第__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体推动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为健康恭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__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实现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为核心的____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单位:党委办、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办公室、人事股、疾控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基妇股(排在首位的为牵头股室,下同),各医疗卫生机构〕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医疗卫生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办、办公室、人事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业务特点,重点针对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医政医管股、体改股、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党委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院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人事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党委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5、探索制定“权力清单”。紧盯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责任单位: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财务股、中医股、老龄办、党委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6、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推动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任用。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以及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硬性执行轮岗交流。〔责任单位:人事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财务股、中医股、老龄办、党委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7、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单位:财务股、人事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党委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8、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财务股、中医股、老龄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9、强化教育引导。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美好期盼。〔责任单位:党委办、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中医股、老龄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10、持续筑牢拒腐防线。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各单位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责任单位:党委办、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中医股、老龄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11、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单位:党委办、办公室、人事股、医政医管股、体改股、疾控股、基妇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股、老龄办,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医疗卫生机构召开动员会,传达20__年__月__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20__年__月—__月)。要按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__—20__年)、“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巡视巡察或督导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__年__月—__月)。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深入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要求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税务等部门处理。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__月-__月)。不断总结深入开展纠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健局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会,通报查纠问题,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卫生健康行风正气持续好转。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全县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行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负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特别是各牵头股室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规划,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沟通协调。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动态掌握存在的有关问题。对没有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贪污腐化不收手不收敛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要深入挖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不断塑造卫生健康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做好工作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边开展边总结。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牵头股室每月同步报送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

    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篇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县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国家和省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广播电视监管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一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办法,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由各卫生院负责辖区内)。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20__年__月__日)。各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制定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2月1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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