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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0篇

    时间:2024-04-21 19:11:0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0篇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1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xx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供货者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2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所购进批号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综合业务部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公司质管员审核合格和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8、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质量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9、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该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10、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综合业务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医疗器械质量的要求等,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11、首营企业的有关信息由质管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客户分类规律输入电脑。首营品种的有关信息及一般医疗器械新增的有关信息由验收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商品分类规律输入电脑。

    12、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应在二天内完成。

    13、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准确审批工作的有效执行。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2

    企业规章制度是为保证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虽然不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同,但是一些关键的部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世界工厂网的小编就收集、汇总了,普通中小企业规章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五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4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成本,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包括产品等级品率、包装、外观和公司内控工艺指标)、质量事故、物资采购质量、服务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职责

    2.1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解决质量管理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2生产技术部负责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内控工艺指标、采购原辅材料检验指标的制定、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3企业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固体产品包装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服务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考核兑现;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4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考核程序

    3.1质量事故的考核

    3.1.1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上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质量事故。索赔和退货均视为重大质量事故。

    3.1.2任何单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一般质量事故应在3日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2日内书面报告企管部和生产技术部。

    3.1.3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单位,处以500~4000元罚款,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处以4000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3.1.4各单位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由公司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3.2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和采购质量考核

    3.2.1生产技术部按月对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采购原辅材料合格率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由生产技术部确定。

    3.2.2当某种产品检验不合格或质量指标有较大波动时,生产技术部应将检验结果及时通报企管部。

    3.2.3不合格产品不计入生产单位当月产量。

    3.2.4外购设备和备品备件质量不合格,经查证属实,根据不合格外购设备和备品备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参照质量事故进行考核。

    3.3固体产品外观质量考核

    企管部不定期对固体产品包装质量进行抽查,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项目考核标准处罚标准

    堆包堆放整齐,纵横有序,仓库地面干净整洁。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缝包和折边按产品标准要求。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www.1mi.net 。

    污袋包装袋不得有明显污渍。少量污袋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大面积污袋参照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破损破损率不超过2‰。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3.4服务质量考核

    3.4.1服务质量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部、财务部、武保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要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达到方便用户、使用户满意并促进销售的目的。

    3.4.2除非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产成品库有权拒收生产单位移交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3.4.3销售部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供货,按有关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本公司规定等)做好产品贮存、搬运、转运、保护、交付和运输,确保产品在交付顾客之前保持完好无损。产品委外运输时,应将有关运输要求告知承运方并对承运方资质进行检查确认。因产品贮存、运输和防护失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参照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4.4销售部按“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的规定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不进行调查或编制虚假的调查报告,参照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3.4.5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起的用户索赔、退货,一律视为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将按规定追究责任部门的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3.4.6凡投诉、索赔、退货以及其他涉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争议或纠纷,销售部均应记录存档,并应及时将用户意见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加以解决。

    3.4.7销售部代表公司处理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的与顾客之间的法律纠纷,企管部、生产技术部、法律顾问室及其他相关单位协助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害,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部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3.4.8对违反服务质量考核规定的单位,可责令整改或按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3.5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的考核

    3.5.1各部门应按规定的要求整改内审和外审开具的不合格报告。一般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合格所在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严重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合格所在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5.2同一问题在同一部门连续二次开出同一性质不合格报告的,对该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连续三次开出的,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3.6免责规定

    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经考核部门确认,事故单位可免除事故责任。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

    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五、附则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6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人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人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三)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四)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

    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7

    为了使我公司驾驶员服务规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光亮,专用设施、标志、标记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车况良好;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顾客摆放,以利于顾客监督;

    七、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卫生;

    八、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九、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十、按规定使用GPS移动传媒等无线电通讯设施,保持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对已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毁损;

    十一、按照需要出车;

    十二、工作牌上的姓名,编号必须清晰醒目,禁止涂改、遮盖;

    十三、严禁在加油机上作弊。

    十四、未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经查实,将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8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做好幼儿接送管理工作,来园时间(7:50—9:00)离园时间(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长刷卡进出,防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

    3、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4、工作来访、家长中途入园必须登记核实后入内。家长的交通工具、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5、做好园内物资的保障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6、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保卫处,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保证院内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

    8、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9、确保幼儿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烧水工作。

    10、门卫人员衣着要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传达室内要整洁。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9

    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宣传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6、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7、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8、加工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9、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10、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11、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12、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14、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10

    一、基本素质

    (一)热爱公司,对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有深刻的认识,愿意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二)爱岗敬业,准确定位自写嘻嘻嘻嘻嘻嘻己所处的岗位,要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满怀热情的投身于工作中。

    (三)职业操守,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作中应该有团队纪律性和荣辱观,相互协作,一切从大局出发,团结同事,不搞小团体。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每周

    六、日单休制(部门内部员工轮休)。休息天数不可叠加,如因其他原因没有休息不再另行安排休息。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除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外,每次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第一次警告处理,第二次起扣除1小时工资; 迟到10—30分钟,扣除2小时工资; 迟到30—6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迟到6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

    2、早退10分钟内,起扣除2小时工资; 早退10—30分钟,扣除4小时工资; 早退30—6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早退60分钟以上者,视旷工1天处理。

    (三)除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外,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离岗期间的工资。

    短期病假——1.0(须出具医院就医证明且请假天数不超过7天) 长期病假——1.0(停薪留职)

    特殊事假——1.0(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孕育) 普通事假——1.5

    (四)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向行政部领取请假条并如实填写,经领导审批后交回行政部备案,方可离开岗位。请假不超过1天者由部门领导签字生效,超过1天者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五)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六)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在进入岗位时填写请假条,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七)公司考勤以最终的书面字据为依据,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考勤记录每周公布一次,如对考勤记录有疑问者可以在公布后第二天向行政部查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九)特殊岗位考勤制度另行规定(施工期间驻工地人员、食堂、门房)。

    三、工资待遇

    (一)员工进入公司签订上岗合同,拟定基本工资。

    (二)公司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员工核对无误后,在工资表上签字。离岗补发工资方式为现金当面发放。

    (三)每月15号公司统一发放上月工资,如遇周末,则延后至下个周一进行工资发放。

    (四)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各部门既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五)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驻外办公或者出差办公,公司应该按照当地日常生活标准进行补助。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四、考核制度

    (一)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岗位薪酬制度拟定。

    (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所属部门应组织内部员工对该员工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评核。合格者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上岗合同交由行政部备案,正式发放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双方协商是否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合同。

    (三)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无薪辞退。

    1、消极对待工作,不执行公司任务,不服从公司安排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损害公司利益

    3、缺乏集体观念,强调个人利益,搞小团体,影响公司团结

    4、不按时出勤,迟到早退三次或者无故旷工

    五、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需要提前一周将辞职报告提交行政部门,由行政部组织离职手续,开会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疏漏,以便公司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所属领导、行政主管签名,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三)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公司在半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所欠工资一律下一次发工资时,统一结算。

    (四)所有员工离职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如不履行手续,公司有权扣发剩余工资。

    (五)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按照公司保密协议办理离职手续。

    六、日常行为规范

    (一)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

    (二)各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一般不能越级、跨部门管理和反映情况(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员工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安排。

    (四)各部门领导采用考核上岗制,考核评价不合格者自动离岗,另择他人担当。

    (五)各部门领导如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玩忽职守者,公司随时有权剥夺其权力,另指定替代者。行政部必须在下月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总经理审核后成为正式的部门负责人。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三餐和宿舍(按需要),如果员工不需要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另行补助。

    (七)在宿员工必须保证宿舍的清洁整齐,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如有破坏宿舍财物者,公司有权勒令其赔偿并搬离宿舍。

    (八)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开饭并且保证餐厅干净整洁。

    早上: 7:30—7:50 中午: 12:10—13:00 晚上: 7:10—7:50

    (九)餐厅供餐种类为公司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餐厅更改配餐。

    (十)餐厅供餐采用签到制,工作人员应及时统计就餐人数,驻外人员或者外出人员必须在开饭前一个半小时通知他人代签,否则不为其准备工作餐。

    七、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将公司重要资料外泄者(按保密协议);

    2、酗酒后回公司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8、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9、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4、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

    八、奖励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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