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作文 > 正文

    [奇特的摩梭走婚]摩梭走婚

    时间:2019-04-11 03:16:1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男:“上房转三转,下房转三转,蚊子咬得很,可惜不见人。”  女:“门前的阿注,妈妈还没睡着,你在院子走动,不要发出声响。”  男:“蚊子咬,狗又叫,我实在受不了。”
      ——这是摩梭人喇金庭说当时他们最流行的歌曲。
      “两个水井不在一起,但是水源只有一个。
      同阿注在一起,我无比欢愉。
      白天吃一井水,晚上用一个枕头。
      一个标志的男子汉,我不接触一下太遗憾。”
      ——这是当地摩梭女子追求男阿注热情洋溢的歌声,她表现得相当的主动。
      以上两则材料说的就是摩梭人的走婚,在历史上不乏有关“女儿国”的传说,《西游记》里就有女儿国国王喜欢上唐僧,想和他结合的故事,殊不知在我国四川、云南交界的
      泸沽湖周围就有这样的一个“女儿国”。这里的女儿国实际上是对摩梭人盛行的母系家庭以及他们奇特的走婚制的形象说法。摩梭人是纳西族的一个分支。而纳西族是一个古老的
      民族,目前有二十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的丽江、中甸、宁蒗、维西、永胜,四川的盐源、盐边、木里和西藏的芒康。他们有两种语言,一种为西部方言,自称纳西,他称摩些
      ,有东巴文字;一种为东部文字,自称纳日,纳恒,玛丽马沙,他称摩挲,居住在泸沽湖的摩梭人,流行走婚(阿注婚),盛行母系家庭,子女随母不识父,崇拜女神,遂有“女
      儿国”之美称。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独特的婚姻形态是世界少见的,这也是受时任关注的焦点,摩梭人的家庭大多是母系大家庭,女性为主,由具有同一母系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姐妹们的子
      女构成,男女终身住在母亲家,男不娶,女不嫁,家庭血缘按母系算,财产由女性继承,家长由德高望重的妇女担任。如果家庭里里缺乏女继承人,就必须设法过继同一母系血缘的养女,
      以免断“根”。家族的兴衰,与其家庭成员中女性多少密切相关。在摩梭人的世界里,男人住自己母亲家,走婚所生孩子由女家抚养,男人要负责照顾自己姐妹所生的孩子。孩子们把
      舅舅和父亲都称做“阿乌”,但在孩子们心目中,舅舅比父亲更亲。据1995年调查,摩梭母系家庭约占63%。摩梭人的婚姻有阿夏异居婚、阿夏同居婚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婚姻方式。这
      三种婚姻方式在摩梭人中所占的比例是随社会的发展而有了新的变化。摩梭人一般都有几个到十几个阿夏(阿夏为摩梭语亲密的情侣之意)。阿夏异居婚也叫走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
      女,各居母亲家,男子夜晚到女子家居住,清晨返回自己的母亲家生产、生活,与女方没有经济联系。孩子随母姓,并由女方家庭抚养。男子可在女子家短期生活,帮忙做一些事情,但
      是时间不能太长,男子并不是家里的固定成员。阿夏关系保持的时期可长可短,一旦感情破裂,便解除关系另找阿夏,其他人不会非议和干涉。阿夏同居婚是男女双方同居一家,或女
      到男家、或男到女家,共同生活抚养和教育子女,婚姻关系较固定,同居出于自愿,离异自由。如一方不再爱另一方便解除同居阿夏关系,也不会出现家庭纠纷和社会纠纷。阿夏异居婚
      和阿夏同居婚在摩梭人中较为普遍,占70%(左右,不用结婚登记,不需结婚仪式,不受法律约束)。对于第三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过去只在土司和少数贵族中实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一
      夫一妻婚姻制正在摩梭人中逐步兴起。
      摩梭社会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十分重要,地位很高,俨然是一个女权社会。 主要是由于男子的经济活动特征使其在血亲内部的作用范围缩小,但并不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男子就
      没有社会作用和地位,与母亲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男子(“舅舅”)的作用依然极为重要。丈夫和父亲的全部功能和意义就不可能在同个男子身上突出地得到体现,更多地带有表征的
      意义(摩梭人的“认子”习俗就是这样)。因此,“丈夫”和“父亲”的功能和意义被分解、移位。关于“走婚”。首先,从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的主流意识,并非永恒不变。王铭
      铭在他的《什么是人类学》一书中也说: “我们今天实践的这种以核心家庭为中心的亲属制度,曾经是世上最不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这个本应是常识的事例,现在已经被我们淡忘
      。”我国和世界范围内“走婚”范式的婚姻制度在许多民族中都曾经存在或仍然存在。苗族、布依族、壮族等我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女子都是以女子为走婚主体的走婚制,女子为何是
      走婚主体呢?农耕民族从游牧到定居,男子的社会作用的扩大和提高,以及男子地位的巩固,女子成为游动的主体。但是游动特征的民族在定居后仍然带有较大的游动性的家庭婚姻特
      征(女子在生活中的一部分支配权或女权的遗风。
      摩梭人淡化婚姻关系而突出其血缘关系可以从婚姻关系的社会作用得到答案。婚姻的主要目的有三个: 首先是血缘关系。清晰的血缘关系关系到财产的继承问题,必须保证自
      己的财产由直系后代继承;其次是所有权观念。婚姻关系中双方彼此所属的观念,这在传统私有制社会常常被引申为一方为另一方的所属物。在农耕民族进入到定居生活后,财富的主
      要承担着转向男子,而配偶是用自己财富换来的,所以女子也往往被当成男子的所属物。 而游动民族的男子虽然同样是财富的创造者,但是游动不利于财富的积聚,所以支配权自然由
      其母亲承担,母系继承制因此而来;第三是领地意识。人类天然的领土意识产生归属感、安全感和占有欲,男子对母亲家庭产生归属感来自于长期生活的不稳定性,女子并不能得到归
      属意识和安全感。所以说摩梭人的婚制和家庭组织就不是什么奇风异俗、不可理解、绝无仅有的现象了,在世界其他民族的生活当中这种婚姻模式也是广泛存在的
      生活当中的游动性的显著特点, 特别是摩梭男子外出走马帮生意,造成了摩梭人婚姻生活的不稳定性占了很大的比例,也决定了通过婚姻关系透射出其血缘和财产继承从母系
      的社会关系和文化特征,这是生境适应的结果。也是摩梭人独特社会制度的缘由。
      参考文献
      [1] 吉雅 摩梭人走婚制浅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2008 ,第1期
      [2] 冷文浩 摩梭人的婚礼[J].新西部.2008年,第7期.
      [3] 王铭铭.人类学是什么[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相关热词搜索: 奇特 走婚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