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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春运工作暨县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河南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通告

    时间:2020-02-21 11:49:4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2009年春运工作暨县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31日)县政府副县长
    同志们: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这次三个专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一是安排部署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二是安排部署2009年春运工作,保障春节期间旅客及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三是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遏制反弹势头,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下面,我就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2009年春运暨县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县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目标,积极推进客货运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大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力度,客货运市场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打击非法营运、取缔“黑车”经营、规范各项收费为重点,全面组织了客货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安达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及时调处客货运市场的营运矛盾,全县客货运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我县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黑车”等非法营运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无营运证的客运车辆上路兜客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与合法经营者形成不平等竞争,这些“黑车”经营者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和从业资格培训,车辆达不到营运技术标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既不办证,也不缴纳有关规费,严重扰乱了客货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必须对非法经营的“黑车”进行坚决打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也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非法营运“黑车”给我县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有相当部分“黑车”是破旧的二手车,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黑车”驾驶员不具备客货营运从业资格,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黑车”不参加正常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运输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黑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害怕被有关管理部门查处,精力不集中,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春运即将临近,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昭通市微型车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这次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地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特别对这次打击“黑车”行动涉及的有关背景资料、法律法规依据要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要及时开展以“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不乘黑车确保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教育他们积极抵制、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增强群众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黑车”和非法从事客运的任何车辆,举报、制止“黑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各乡镇对辖区内非法营运“黑车”的数量、主要活动场地、车型、车辆牌照、车主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上报县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局)。同时,在重点路口、客运车站悬挂醒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传单,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三)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发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形成打击“黑车”和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机制。“黑车”现象是客货运市场多年来屡治不愈的一个顽症,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检查“黑车”比较困难,“黑车”司机拒不接受检查时有发生;
    对“黑车”非法行为取证比较困难,驾乘人员往往不配合,拒不承认非法营运事实。因此,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是一场硬仗,不仅需要交通、公安、运管等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参与整治工作,了解掌握客货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从维护自身安全出发,主动提供有关“黑车”的线索、证据,勇于举报违章、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提供确凿证据并协助查扣“黑车”的群众要给予奖励。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增强机关干部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带头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不为“黑车”说情、打招呼;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不受说情者干扰;
    执法人员在这次整治过程中,要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如果发现有包庇行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专门邀请监察部门参加,充分表明了县政府对“黑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坚决态度。

    (四)明确责任分工,集中组织检查。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工作;
    运管部门负责对县境范围内道路客运班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对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出租车等非法从事客货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道路运输市场黑恶势力,打黑除恶,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加强对本乡(镇)辖区内客运车辆进站的安全管理,建有客运站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客运车辆进站发车,完善客运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源头站点管理;
    没有客运站的乡(镇)政府要指定客运车辆停放车点,维护客运车辆经营秩序,控制源头站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建设(城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整治工作,负责对城市范围内“黑车”出租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合理布局出租车和其他机动车停放点,培育有序、便捷、安全的城市公交体系;
    工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票贩子”,搞好城市各停车场(点)的规范经营,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监察、安监部门要负责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经营“黑车”或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动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广电局、新闻办等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网络等设置专栏,多角度、多层面地组织宣传报道。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鼓励广大群众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共同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交警部门要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经营工作,配合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上路检查,协助建设部门划定和规范县城内各停车场点,禁止社会车辆与营运车辆混合停放,从源头上封堵“黑车”生存空间。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和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行为,查处道路运输其它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重点打击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出租车市场和客运站(点)、学校周边的非法营运“黑车”,全面清除从事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治成效。2008年12月27日,县政府出台了《**县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祥彬任组长,我和李熠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安监局、法院、广电局、信访局、工商局、公安交警大队、运政管理所、法制办,向家坝镇、太平乡、两碗乡等部门和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县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由童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除了抓好近期日常工作外,主要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利用主要时间抓好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治行动工作经费、车辆装备和人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人员名单、整治方案、联系电话等,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最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2009年春运工作

    (一)提高认识,全力备战,确保万无一失。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春运工作事关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春运工作能否做好,是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政能力的检验,各有关单位要时时绷紧这根弦,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把春运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
    本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平安春运”的要求,把春运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不可麻痹大意。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积极备战,要有打硬仗的思想准备。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09年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县政府办欧贤秋、县经贸局朱彬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劳局、建设局、卫生局、旅游局、安监局、工商局,县总工会、公安交警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火车站、昭交集体**分公司、安达出租汽车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具体负责全县春运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铁路、公路、水路等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春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认真整改,要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责任意识。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政稽查部门要把制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春运安全的重点,继续组织整治客车超载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抓好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和规章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社会稳定。卫生管理部门和有关运输企业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及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公安、交通、工商、发改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物价、私设票点、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和破坏春运设施等非法活动。安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对春运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广电局、新闻办等部门加强与春运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对春运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加强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运输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针对近几年来的客流变化规律和春运实际,根据2009年春运旅客特别是学生、民工和旅游等客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方案,合理调整运力。

    (三)狠抓重点,履行监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认真全面地检查和维护,安全标牌和警示标志要设立完善,以确保安全畅通。严把春运的市场准入关、技术状况和从业资格关,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各执法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重拳出击,加大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有关运输企业要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延伸服务时限,及时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乘客走得好,走得了,走得安全。

    三、关于县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城区烟花爆制、禁售、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几年来,我县开展了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禁放”工作力度,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公民人身财产损失明显减少。历史证明,禁放工作利大于弊。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城市环境卫生取得显著成效,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烟花爆竹禁放已逐渐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但是,仍有极少数人不顾大局利益,不顾我县已取得的阶段性禁放工作成果,擅自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干扰了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民财产安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一是扰民与污染问题。燃放时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时,烟花爆竹的燃放所产生大量刺激难闻的硫磺气味,严重影响城区的空气质量,燃放后产生的大量废纸散落在马路和建筑物上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二是安全问题。我国每年涉及烟花爆竹的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国家大型化工厂云天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我县城区境内,燃放烟花爆竹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根据县人大决定和广大市民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在县城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禁放烟花爆竹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来认真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祥彬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司法局、教育局、交通局、移民局、广电局、新闻办、工商局,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向家坝镇政府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郭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组主要负责县城区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开展禁放工作,研究解决县城区禁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及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县政府办负责督查县城区“禁放”工作的开展情况;
    县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教育和处罚在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在农历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元宵节这几个主要节日和这段时间内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城实行昼夜布控,收集整理和及时报告县城区禁放工作的有关情况,同时负责春节期间不间断地巡回检查,以及其他节日和平时对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处理;
    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组织协调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前,要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工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向家坝镇联合开展一次清理整治制造、销售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
    县司法局负责县城区禁放工作的大面宣传,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各路段、居民区和集贸市场开展宣传,印发宣传单、制作悬挂大幅宣传标语;
    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县城各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并适时组织县城各学校学生认真学习县政府关于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县交通局负责查处各烟花爆竹生产和运输企业使用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水麻高速公路**段过往车辆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好县政府关于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县移民局负责协调三峡总公司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督促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施工队伍落实好县政府关于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县广电局、新闻办负责做好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报道工作。从农历腊月初十起至元宵节,每晚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规定》,并在《**信息》上刊发,在县委、县政府信息网,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出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工作,选定大幅标语的悬挂地点,协助公安局开展禁放工作的日常巡查;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协助县安监局查处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协助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禁放工作的日常巡查;
    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对公司所属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和所辖区域内施工队伍的宣传教育,搞好所辖区域内的禁放工作,从农历腊月初十起至元宵节,每晚在云天化电视台滚动播出《**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规定》,并对厂区和员工生活区禁放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向家坝镇政府负责抓好各级驻镇单位和内部单位禁放工作的责任落实,组织各社区做好对县城居民的宣传工作,及时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传单发放到各社区居民家中。

    (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式加大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是向家坝镇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电局、新闻办等部门配合,农历腊月初十起至元宵节,组织宣传车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巡回宣传,并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在电视、报刊、网络上开辟宣传专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三是教育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不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城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制作“**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提示广告条,张贴到城区出租车、县内中巴车上。五是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加大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总之,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牵涉面宽、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周密部署,及时充实和调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机构。县政府决定从公安、安监、司法、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向家坝镇抽调人员成立禁放巡查执法组,分片包干,在2009年春节期间进行巡逻值勤,依照规定查处违禁行为,保证“禁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是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从2009年元月1日开始,公安等部门要在我县边界入口、重要路口、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加强对车辆、车站、船舶、码头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

    2.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近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采购或销售烟花爆竹的,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公安、城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依靠社会公众监督和群众参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县政府办督查室及监察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际效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防范措施得力,未出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给予表彰;
    对敷衍了事、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个人将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同志们,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继续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是深受老百姓欢迎的事情,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抓紧抓好这三项专项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最后,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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