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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中的“婚”字义考辨|说文解字中注重分析字义来源的是

    时间:2019-02-26 03:25:11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一、问题的提出     “婚”字本作“昏”,“女”字旁后出。“昏”、“婚”是一对古今字。现在我们看到古“昏”字。马上会想到是“黄昏”的意思。《说文解字・日部》:“昏,日冥也。从日氏省;氏者,下也。”冥者。幽也。幽暗的意思。所以“昏”指太阳落山以后天色幽暗的样子。意义有别于古汉语中表示黄昏的“莫”,即“暮”字。段玉裁“杳”字下注日:“莫为日且冥。杳为全冥也。”明确地分别太阳将要落下时为“暮”。就是现在说的黄昏;太阳落山后天完全黑了叫“杳”。《十三经注疏・士昏礼第二》日:“郑云‘日人三商’者,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人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云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所以古代“昏”相当于“杳”义,指夜晚天色完全黑暗,而不是黄昏的意思。
      《说文解字・女部》释“婚”字时说:“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礼”,《段注》:“谓礼经也”,“礼经”即《仪礼》)。可知“婚”从女从昏,是个会意字;“昏”兼作声旁,又是形声字,故“婚”是亦声字。“昏”既是义符。必与“婚”的意义联系密切,那么何以从“昏”呢?许慎先引《仪礼》曰:“娶妇以昏时”,后解释以昏时迎娶的原因在于“妇人,阴也”。王筠《说文句读》有证:“此解娶妇以昏时之故也”。接下来王筠引例曰:“《士昏礼》郑目录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人三商为昏。”’郑玄认为,昼阳而夜阴。夜晚来临即阳往而阴来:秦汉之际阴阳学说大兴。男阳女阴乃天下之常理。故许慎日“妇人。阴也”从许慎至郑玄皆以阴阳解释“娶妇以昏时”,由此看来汉代人解释字源时深受当时阴阳观念的影响。笔者认为,夜晚迎亲这种现象的产生远在“阴阳”作为哲学观念成熟之前。因此许慎以“妇人,阴也”阐释“娶妇以昏时”和王筠引郑玄之论两者恰当与否有待商榷。
      
      二、“昏时”娶亲婚俗产生的时代背景
      
      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曰:“古娶妇必以昏时者,当缘上世有劫掠妇女之风。必乘夜深人定时取之,以避寇犯也。”明确指出“昏时”为夜深人定之时,以证上文对“昏”的解释。这句话是说。迎亲之所以安排在夜晚举行。缘于上古有抢夺妇女的风俗。必须趁着夜色黑暗的时候去抢。以今人的风俗,娶妻乃个人、家族大喜之事,为何不白天敲锣打鼓热热闹闹地迎娶新娘,而是夜里去抢呢?其中原委,当追溯到远古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阶段。这一阶段早期,在家庭、氏族中是以女子为中心。婚姻生活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走婚,即男子夜晚对女子的拜访而实现偶居,男女双方都以各自母亲的家庭为家庭,在母亲家庭进行生产和消费。他们所生的子女由女性抚养。所以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我国云南省的纳西族、四川省的普米族曾经有过的“阿注”婚,就属于这种形式。另一种是对偶婚,这种婚姻形式虽然也不牢固,不排除同其他异性的结合,如有一方不同意即可自由离散。但是在维持婚姻期间,男子须出嫁到女方家,在那里生产和消费。分离之后,儿女仍归女方。发展到后期。随着男子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增强,他们开始不满于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向女子靠拢的的婚姻、家庭模式。希望以自己为中心,让女子归向于自己。但女性并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中心地位,在这种两性对峙的情况下,男子就凭借某种强制力量。往往采用武力把女子抢到自己家中,强行结为婚姻。这种行为就发展成为后来的“劫夺婚”、或叫“抢婚”的结婚仪式。由于这种婚娶方式不免引起双方冲突。为避免女方家庭抵抗,姑娘到手后便于逃遁,抢婚当安排到日落以后夜色昏暗时为宜,正如张舜徽所言“必乘夜深人定时取之,以避寇犯也”。这种抢婚风俗早在《周易・下经・睽》中就有记载:“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弓,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吉”。这是说路上来了几辆车,一辆车运着大猪。另一辆装满了像鬼一样外形可怕的人。他们一会儿张弓搭箭,一会儿松弓放箭。原来他们不是强盗。是故意打扮成可怕的样子去结婚的。抢婚时遇上下雨。应该很吉利。这段文字作者隐匿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身份,能远远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弓,后说之弧”,那么必在白天。在这里虽白天见鬼而不避,但究其根源最初“扮鬼”则必是夜间,方显鬼形可怖,以利于抢劫,因鬼形早已见惯,“匪寇。婚媾”是作者作为局外人的客观叙述。可见在《周易》时代抢婚已经成为一种比较平常的风俗。见者方不以之为恐了。后来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抢婚逐渐为其它婚娶方式代替,但它的某些形式特征继续被保存下来,《仪礼》所规定的“娶妇以昏时”。就是其遗存的形式之一。与夜里抢亲相应的。男方迎娶时应坐黑色的车,称为“墨车”。《仪礼・士昏礼》:“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执烛而行。更是黑夜所必需。今天各地的风俗礼仪,实际许多是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的,其中部分可作为先民夜里抢婚的有力旁证。比如现在瑶族有一种迎亲方式:夜晚,男方高举火把冲向女方家,女方家人也冲杀出来,男方抢到新娘,女方回抢。最后新郎新娘双双溜出队伍,于是双方停止战斗。一起享受婚宴。云南壮族迎娶新娘,一般都选择昏暗的夜晚或黎明时分举行。不到这个时辰。新娘不得进男方家。《仪礼・士昏礼》明确记载:“士昏礼,凡行事必用昏昕”。这些风俗,都可作为先民抢婚习俗的有力旁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昏时”娶亲――即“抢婚”风俗当追溯于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后期,是氏族崛起中的男子力量与不甘心衰落的女子力量抗争而凭借武力险胜的一种斗争形式,经历了这种激进的斗争之后,男性便大踏步迈向父系氏族社会的康庄大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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