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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初探:农村集体三资是什么

    时间:2019-05-23 03:25:3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县“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组织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全县截止2011年农经年报统计,24个乡镇(包括青溪新城)425个行政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509万余亩。其中耕地18万余亩,园地38万余亩,林地450万余亩,养殖水面0.6万余亩,其他1万余亩。集体总资产59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88万元,固定资产4138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目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 虽然有章可循, 但实际执行中却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仍然存在着少数票据未按规定程序签字就报销入账的现象;二是坐收坐支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有的是直接交给村干部,村干部收取后放在身上直接拿来开支,然后再去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有的甚至不报账。再加上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全县许多村没有集体收入,靠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维持村级正常工作,因此群众意见很大。三是非生产性开支超标且真实性难以厘清。虽然我县按照“实事求是、勤俭节约、上限控制、票据规范、凭据报销”的原则,对因商务性及兴办村级公益性实事等确需发生的非生产性支出核定了基数。但有的村仍然存在着实际支出数大大超出原先按规定核定的基数,且对其真实性无法厘清。四是乡镇虽然每年对村级财务收支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但有少数乡镇仍停留在账面的财务收支上, 对村整个经济活动监督审计不到位,村级财务违纪现象偶有发生。
      (二)村级资产、资源出租、出售欠规范欠透明。一是运作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在发包中,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即使有的村在发包前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承包方案,并且在发包协议上有村民代表签字,但不够人数甚至有代替签字现象,引起村民不满;二是承包定价不合理。少数村在出售、出租土地等资源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评估,也没有公开竞价。少数村干部介绍自己熟悉的人来投标,廉价的承包、出售,引起群众不满;三是透明度不够。有的村在承包中搞暗箱操作,签完协议后,没有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其他途径向村民公布,村民极为不满。
      (三)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各村虽然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但监督执行的力度不强硬,民主理财的效果不尽人意。在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管理上随意性大,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遇到重大事项往往就是签字走过场,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四)财务公开质量不够高。第一,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不具体、欠细致。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内容公开不明细。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第二,公开不及时,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第三,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没有逐笔逐项公布,更有甚者把一些重要的收支内容隐瞒不公开;第四,是财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对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
      (五)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农经总站到目前为止,还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执法力度不够。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全县425个村,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坚持试点行行,以点带面,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健全管理制度,并促进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目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执行过程中也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走访问调研,对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在近期出台。并在即将召开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解读,以进一步促进制度的贯彻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建立起“三资”监管体系。一是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建成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依托现代化网络管理手段,对“三资”数据及日常核算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督。2011年,我县选择了姜家镇作为我县杭州市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试点。在此基础上,2012年,又选择了千岛湖镇等三个乡镇继续实施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三是有条件的乡镇要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更名改造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创建农村三资规范化乡镇。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对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农经管理人员进行“三资”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四)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和监督。一是注重民主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履行民主程序、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三资”运营情况。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要求,村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落实制度以及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2011年我县完成23个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通过产权界定、折股量化,进一步明确了产权关系,规范了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2012年,我们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权相关业务工作。
      (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努力争取县农经总站参公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县农经管理总站长期以来一直履行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因此,要将县农经管理总站按照或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二是要积极落实乡镇配备2人(含)以上农经管理人员的乡镇,业务主管人员享受乡镇中层待遇;三是加强代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强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要将乡镇会计代理会计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定期对村会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工资待遇。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农村经营管理政策法规选编》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 2009年12月
       [2]浙江省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中国农经信息网 2010年12月8日
      [3]山东省金乡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查报告 中国农经信息网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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