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美文 > 正文

    足球裁判员应具备技能介绍|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技能

    时间:2019-11-14 03:31:50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足球裁判员应具备的技能主要有哪几方面,如何培养技能?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员应具备技能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裁判员技能介绍

      1.善于奔跑

      具有良好的耐久力和速度耐力,掌握侧身跑、后退跑、加速跑技术。

      2.善于选位

      经常处在球左后方的基本位置,又不拘泥于对角线跑动,做到既有利于加大观察面,保持良好判距,又不影响比赛进行。

      3.视野开阔

      做到既抓重点,又统观全局,重点注意有球区的争夺,又善于利用间隙全面观察。

      4.熟悉情况

      熟悉球场、球队、球员情况,掌握足球运动基本规律,了解双方实力和技、战术特点。

      5.掌握有利原则

      运用“有利”条款是衡量裁判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如果出现犯规后,进攻队员仍处在有利的进攻位置,则要沉着冷静,不急于鸣哨判罚。因为这时一旦判罚,受益的将是犯规一方,这正是他们寄希望于裁判员的。

      6.抓高潮

      比赛并不总是顺顺当当、风平浪静的,有时风云突变,比赛气氛顿生紧张,如上、下半场开始、比赛结束前、发生严重犯规和意外事故时,运动员情绪表现得亢奋,裁判员的每一个判罚都要慎重、果断、恰当,控制好运动员情绪。

      7.恰当运用教育手段

      及时出示红、黄牌,以控制好比赛。

      8.要有稳定的心理素质

      现代高水平足球比赛速度快、对抗激烈、外部干扰大,裁判员临场执法需要有稳定的心理素质,一旦场上发生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时,他就能够排除干扰,头脑冷静,果断处置。

      9.良好的基本功

      哨声、手势、旗示对运动员是一种指令,准确响亮的哨声、明确舒展的手势和旗示,会使运动员产生一种敬畏——裁判员是可以依赖和必须服从的。

      裁判机能培养

      裁判工作实践性强,在激烈对抗的比赛中,运动员各种技术动作常常与非技术性动作交错在一起,裁判员要在短时间内,根据动作性质、犯规程度及比赛发展形势等,迅速做出判断,是判或是不判,是否应出示红、黄牌,这不仅要求裁判员熟悉规则条文,掌握规则精神,了解双方战术特点,洞察攻防发展趋势,而且要求裁判员具备一定的技能。

      (一)裁判员的气质修养 良好的裁判气质对运动员是一种无声的命令,有利于比赛气氛的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裁判员的气质修养:

      第一,坚信自己对场上情况的观察与判断,处理队员要以事实作依据,以规则条文为准绳,没有看到的情况不轻易处理。足球规则中所提到的“裁判员认为”,即是对裁判员判决权的肯定和确定。

      第二,自制力强,善于控制自己情绪。对运动员在比赛中某次急躁情绪能体谅,对运动员表现出的对裁判员的不满、不尊重,甚至挑斗、辱骂,有理智地给予教育和判罚,不失比赛组织者、教育者身份。

      第三,对运动员一视同仁,判罚和处理问题用同一尺度,不感情用事,做到信当、及时、公正、准确。

      第四,判罚一经作出,决不被运动员左右,使运动员感到裁判员的判罚是无可争议、必须服从的。

      第五,只负责执行规则,不解释规则,防止运动员的纠缠。对运动员的提醒、告诫,用语简练。

      第六,信任和尊重助理裁判员,但不盲从,更不推倭责任。

      使用红黄牌注意事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使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

      2.出示牌的对象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信号指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9.15m,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m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进球后队员脱衣服、拔角旗均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 min,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令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出示红、黄牌后的裁判员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现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文件。因此报告书一定要及时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足球裁判员技能相关文章:

    1.申请裁判个人简历范文

    2.足球裁判员的手势介绍

    3.足球友谊赛活动方案

    4.足球裁判规则视频

    5.五人制足球比赛裁判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