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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抓住有利时机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王金南,李晓亮)

    时间:2021-01-12 08:10:5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编者按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发展的主要潮流,我国近来也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为目标、合理使用能源与资源为手段的一种平衡式经济模式,依赖的是绿色技术革命。本文就绿色经济的理论范式、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发展绿色经济的政策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本文能够有益于读者理解绿色经济以及各地发展绿色经济的实践。

    绿色经济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被赋予了新的涵义和期待,而且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舞台的热点话题之一。绿色经济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为目标、合理使用能源与资源为手段的一种平衡式经济模式,依赖的是绿色技术革命。绿色经济与我国提倡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仅仅不到1年的时间,绿色经济战略就从国际社会平台走入中国政府的战略决策平台。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毫无疑问,绿色经济已成为中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战略。

    绿色经济概念及背景

    阅读提示:绿色经济是一种以绿色市场和绿色技术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生态化为基础、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为基本产业链、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新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状态。

    绿色经济这一概念由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出版的《绿色经济蓝皮书》中首先提出。英国绿色经济研究所(G R I )是目前国际上唯一以“绿色经济学”为主题的研究机构。根据GRI的定义,绿色经济学是一种支持人类与自然和谐互动,并尝试同时满足双方需要的经济学方法。绿色经济理论包括一系列处理人与环境的内在相互关系的思想。绿色经济学家断言,所有经济决定的基础均应与生态系统有某种方式的联系,绿色经济是对正统的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已逐渐被公认为是气候变化问题、信贷紧缩、贫困和生物多样性损失的最佳替代解决办法。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统计署)就开展了绿色财富、绿色增长、绿色GDP核算等相关研究,但没有形成相应的分析技术方法、建立相关的模拟和预测模型,来科学合理地界定绿色经济的概念和分类、分析绿色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潜力。2008年10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应对金融危机,提出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倡议,试图通过加大绿色投资等手段催生世界新一次的产业革命,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对世界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系统性偏差进行修正。

    2008年1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了《绿色经济行动倡议》项目启动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绿色新政》专家会议。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环境部长会议正式提出绿色经济倡议,认为绿色经济可以在解决金融危机、创造就业机会和保护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随后,绿色经济得到了20国峰会的支持,并写入了20国峰会的联合声明。至此,绿色经济就从学术研究层面走向国际和国家政策操作层面。

    立足于我国国情并迎合世界潮流,重点培育以新能源、环保产业为支柱的绿色经济产业体系,既是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经济增长,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和提高国际“绿色竞争”的战略举措。因此,绿色经济应该是一种以绿色市场和绿色技术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生态化为基础,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为基本产业链,以经济与环境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新需要而表现出来的状态。

    绿色经济将众多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通过与环境无对抗的经济行为,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如果说,传统的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为特征的一种损耗式经济,那么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使用能源与资源的一种平衡式经济。绿色经济的出现及其在各个国家、各个领域的广泛开展,标志着人类开始摒弃传统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的做法,转而形成基于绿色经济、以福利最大化为准则的新价值观。

    绿色经济范畴的界定

    阅读提示:绿色经济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认可的内涵和外延。目前,学界多从两个角度尝试界定绿色经济:一是从学术理论层面;
    二是从实践操作层面。国内对绿色经济范畴的理解体现在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仅指环保产业,广义的还包含生产领域外的其他一些绿色制度和行为。

    绿色经济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认可的内涵和外延。目前,学界多从两个角度尝试界定绿色经济:

    第一种从学术理论层面对绿色经济进行定义,考虑的大多是生态效率、资源效率、生态足迹、碳足迹等。从经济总量和成本角度看,资源消耗和环境消耗成本最小化的经济就是绿色经济。例如,从传统的GDP核算中扣除资源环境成本所得,都可以看作是绿色经济的产出,也就是绿色GDP。从理论范式角度考虑,绿色经济也可以定义为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生态足迹、碳足迹都在允许范围内,扣除资源和环境消耗成本后经济净产出最大化的经济体,也就是资源、环境、气候等约束条件下的经济产出函数目标最大化。

    第二种服务于实践操作层面,直接定义绿色经济的产业部门和领域。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出的绿色经济范畴主要包括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废物管理、生物多样性、绿色建筑和可持续交通等8个领域。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推理,这些部门的经济产出越大,说明经济体中绿色的成分也越高。由于把末端治理的环境基础设施、废弃物管理等都看成是绿色经济的重要成分,显然,这是一个不完美的绿色经济操作定义。

    国内对绿色经济范畴的理解体现在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绿色经济仅指环保产业,而环保产业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狭义的环保产业仅包括环境保护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和洁净产品等4项。广义的环保产业除包含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涉及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洁净技术与洁净产品、节能技术、生态设计等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而广义的绿色经济,除包括上述产业和领域外,还包括诸如绿色消费与政府采购、绿色贸易与金融、绿色税收与财政、绿色会计与审计等除生产领域外的其他一些绿色制度和行为。

    总体上说,经济理论界和产业界对绿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均未形成统一的界定,这样就导致对其发展状况难以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首先,对绿色经济所包含的具体领域和行业的争论,导致了进行国家间横向对比的困难。其次,由于绿色经济中某些领域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行业并不是完全对应和存在交叉现象,诸如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建筑和交通等,并没有单独的、完整的行业数据,对其研究只能局限于某些地区、某些具体项目,使得基础数据难于获得,而且绿色经济与环保产业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都有待厘清。这就导致了计算绿色经济发展规模和预测绿色经济发展趋势的困难。所以,有必要形成一个国际公认的绿色经济的范畴。

    如果说,绿色潮流在国际上的兴起代表了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变化的话,那么绿色经济近年来在我国的探索和所受到的重视,更是代表了一种将科学发展观落在实处的政策制定范式的转变。新时期出现的收入差距、城乡差别、地区差异、污染加剧和生态退化等新问题对原有的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政策范式提出了挑战,促进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志的新发展政策范式的形成和完善,而政策制定范式的变化,带动了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和政策问题的界定,甚至政策取向、政策制定和政策语言等方面相应的变化。

    绿色经济发展现状

    阅读提示:我国既有发展绿色经济的强烈现实需求,又有发展绿色经济的坚实基础,同时还有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政策导向。绿色经济理应成为我国应对经济和资源环境双重压力,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引导力量。

    根据上述绿色经济的理论范式和应用性的定义,我们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来评价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现状。

    第一种方法是从绿色GDP核算体系来衡量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绿色GDP核算体系可以看作整个绿色经济制度的基础,可代替传统的GDP核算将成为今后经济发展追求目标的指南针。狭义的绿色GDP是传统GDP扣除环境损失成本后的GDP,可以作为衡量绿色经济产出的一个综合指标。目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已经完成了2003~2007年共5年的狭义绿色GDP核算,给出了2003~2007年全国以及31个省(市、区)的虚拟治理成本以及环境污染损失占GDP的比例。

    研究表明,中国2004~2006年的污染扣减指数(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方法核算),分别达到了1.72%、1.94%和1.78%,而环境退化成本(采用环境污染损失成本方法核算)占地区合计GDP的比例分别为3.05%、2.93%和2.82%。无论是GDP的污染扣减指数还是污染损失指数,都远远超过了“十一五”环境保护投资占同期GDP1.35%的需求目标。换言之,中国2004~2006年的GDP中绿色经济比例分别是96.95%、97.07%和97.18%。由于这项核算考虑的只是狭义的环境污染损失成本,而生态破坏损失成本、资源消耗成本等都没有核算在内,因此,这一部分绿色GDP是非常狭义的绿色经济。

    第二种方法是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认定的绿色经济的8个部门为标准来衡量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状况。借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绿色经济部门定义,参照现有的国民经济行业统计体系,对2005~2007年的中国绿色经济产业和投资状况进行了核算,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目前绿色经济以及含有绿色元素的经济成分,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一支重要的力量,2005~2007年间绿色经济产出分别达到了1.53万亿元、1.71万亿元、1.9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8%~11%,对整个国民经济有举足轻重的贡献和影响力。其次,绿色经济产出的年增长较快,基本与同期GDP增长率一致。第三,在上述的8个绿色经济领域中,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与可持续交通领域在绿色经济中所占比例最大,其中可持续交通和环保污染治理投资增长最快。

    可再生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是绿色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根据不完全测算,全国“十一五”期间绿色经济产业投资达到6.08万亿元。2008年,全国绿色能源投资达到1060亿元,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产量和产值分别达到2000MG和1500亿元。2008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6560MW,累计达到12210MW,排名世界第二。在国际碳市场方面,中国已注册CDM项目年均减排量占全球份额超过50%。在全球4869个清洁发展机制城市中,中国已经占到2023个。

    在强劲的环境治理投资驱动下,过去8年间中国的环保产业年均增速超过了15%,远远高于GDP的增速。2008年环保产业(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总额达到8200亿元,增加了4.85倍,已经占GDP的2.76%,从业人员达到300多万。中国政府在2009年启动的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拿出2100亿元用于生态与环境保护。2009年的前5个月,中央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增长93%。这些都表明,环保产业正成为引领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上述分析清晰地表明,我国既有发展绿色经济的强烈现实需求,又有发展绿色经济的坚实基础,同时还有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政策导向。绿色经济理应而且能够成为我国应对经济和资源环境双重压力,在科学发展观政策范式下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引导力量。

    绿色经济发展建议

    阅读提示:应抓住有利时机,促进绿色经济产业部门的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绿色化”发展。以绿色增长和绿色消费促进经济复苏,建立资源的绿色定价机制和定价体系,把绿色经济产业发展融入发展规划体系中,完善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绿色经济创新实践,加强绿色经济理论研究和范式研究。

    虽然在我国环境保护、能源发展规划以及林业、节能建筑、交通等规划中,对部分绿色经济产业和部门的发展有所指引,但总体来说,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仍不够系统、缺乏统一的政策引导。当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因此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多部门紧密协作,促进绿色经济产业部门的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绿色化发展,创造绿色服务和绿色就业,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有6点建议:

    第一,以绿色增长和绿色消费促进经济复苏。当前全世界正在对金融风暴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反思,倡导绿色发展,从依赖金融系统创造“无限的信用”刺激透支消费、带动经济发展,转到进行大规模的环境和生态重建,以提供环保和生态服务来刺激经济和就业增长的经济形态上来。因此,绿色经济要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的战略部署来发展产业,为保增长提供投资领域,为扩内需提供发展空间,为调结构提供技术保障,为促民生提供绿色就业。

    第二,建立资源的绿色定价机制和定价体系。当今世界除了面临金融危机冲击,还同时面临着诸如能源、粮食和气候变化、水资源等多重危机。从表面上看,源于过量资源和资本的错误配置于金融、房地产和传统的化石能源等领域,而关乎重大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未得到足够重视和投资。而从本质上看,危机出现的根源在于市场经济的灵魂和信号灯——商品和资本的定价机制,即现有的价格体系出现了系统性的偏差,才导致了大量资源和资本的错误配置。所以,我国应借财税制度绿色化改革之机,建立环境税和碳税,加快改革资源税和消费税,彻底还原资源和环境的真实成本,通过市场自身调节来填补资源和环境的价值洼地。

    第三,把绿色经济产业发展融入发展规划体系中。在指导和引领我国未来5年发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充分体现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在“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林业发展等各项规划中,在规划目标和指标中切实体现绿色发展的理念;
    在重点领域、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投资重点中,切实推动绿色经济概念下各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国民经济整体绿色化。这是中国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第四,完善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目前,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法律框架基本具备,如《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多部法律。鉴于绿色经济的地位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潜力,建议不一定专门针对绿色经济进行立法,但应加快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发展绿色经济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之间关系,形成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在政策层面,特别要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手段。

    第五,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绿色经济创新实践。绿色经济的实践模式在中国不是空白,已有一段时间的探索。发展绿色经济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以及节能减排都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发展绿色经济不能沿用传统经济模式,要在已有的绿色经济实践模式上大胆创新。绿色经济实践要与最近10年开展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相协调。同时,还要防止过早出现绿色“泡沫”形象。

    第六,加强绿色经济理论和范式研究。为了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在清晰界定绿色经济各领域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统计、跟踪和评价机制,对绿色经济各部门以及整个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的绿色经济成分和元素的发展现状进行科学认识,预测绿色经济产业部门的发展趋势,进而从短期上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在长期上建立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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