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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超期罚款的反思

    时间:2020-12-17 09:45:52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广东 广州 510091)
    摘 要:文章分析了图书超期罚款的合理与不足之处,提出了人性化的图书催还服务对于图书馆开展图书催还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图书馆;
    超期罚款;
    图书催还;
    人性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8)02—0119—02
          现代社会,生活、学习节奏加快,人们借阅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常常因为没有按时归还,结果受到图书馆“图书超期”的罚款。图书馆这种图书超期罚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来自信息时代的冲击和来自读者合法性的质疑,可能会引起读者的不满情绪。于是人们探寻更加科学的图书管理措施——图书催还。所谓图书催还是指读者借阅图书馆的图书有一定期限,对于将要达到归还期和已经超过归还期的图书,催促读者归还,以实现图书的正常流通和资源共享。它可以分为到期催还、预约催还和超期催还。但是现有图书催还服务有其明显的不足,于是作者提出了更加人性化的图书催还服务。
    1 超期罚款的合理之处
    1.1 图书超期罚款具有法律依据
          首先,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图书超期罚款符合读者权利与义务等值的原理。在法理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是权利和义务。人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主体,每一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从社会整体数量上看来,权利与义务具有等值关系,一定权利的获得意味着等量义务的付出,故不存在不享有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不尽义务的权利。涉及行使图书借阅权利来说。读者在享受借阅图书权利时应承担保证图书正常流通和资源共享的义务。如果甲读者在行使借阅图书权利的同时,采用不正当方式滥用借阅权利,出现故意超期占用图书资源的行为,那么会造成对其他读者借阅权利的侵害,必然要受到一定的处罚。其次,从民法的角度分析,读者享受图书借阅的权利,也要承担按时归还的义务。由图书的借阅而引起的更多成分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说来,自读者办理图书借阅证的那一刻起,读者与图书馆之间就已形成了潜在的长期的图书借用合同关系,因而双方应遵守相应的民事法律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在图书馆与读者订立的图书借用合同自然要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一方面,图书馆负有无偿借阅图书给读者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读者享有借阅图书的权利和负有正当使用和保护图书资源不受损毁的义务,按期归还图书的义务等。
    1.2 图书超期罚款符合图书馆的平等精神
          《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指出“每一个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图书馆的本质是为消除知识贫困、维护知识平等而存在的”,平等精神是图书馆的基本精神、“是图书馆精神的精髓”,它“从知识、信息的角度维护了社会的公正”。超期罚款可以使读者尽快归还图书馆的图书资料,保证有需要的读者可以利用到它,实用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利用率的提高。
    2 图书超期罚款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2.1 图书馆不具备罚款的主体资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也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可见,罚款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图书馆不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无权对读者进行罚款。
    2.2 图书超期罚款标准混乱,无据可依
          当前图书馆界对于“过期罚款”的标准十分混乱,各馆不一,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罚款标准是每日每册005元,中山大学图书馆是一般图书每日每册010元,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为每日每册005元……。按理,出台这种涉及面广的处罚措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方能以理服人,然而遗憾的是,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相应的依据。
    2.3 超期罚款涉嫌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馆收藏著作权人的作品,并向读者提供借阅服务是图书馆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而如因读者借书逾期而实行罚款则阻碍了读者进一步使用作品的权利,侵犯了读者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22条款之一)同是又因未征求作者许可,擅自决定收取读者借书逾期罚款,这不但违反了著作权法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而且构成了对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一种侵犯。
    2.4 图书超期罚款有可能会引起读者的不满情绪
          “书是为所有人用的,任何人都无权无限期地占用图书馆的文献”。为了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保护绝大多数读者的合法权益,图书馆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督促读者按期归还,以利于书刊的有序流通。于是,超期罚款出现了。“超期罚款”的实质就是为了保障书刊的有序流通,对读者违规后的一种经济处罚。但是,有些读者对此并不了解,以为图书超期罚款是图书馆的一种变相营利行为,并将罚款所得以资金的形式发放给馆内人员。其实,图书馆的超期罚款都要上交给学校财务的。
    3 图书超期罚款的解决办法——图书催还人性化服务
          除了各个图书馆常用的电话催还、图书馆管理系统催还、投递图书催还清单、网页发布催还信息、手机短信催还等常用的图书催还方式外,笔者还提出了一些人性化的图书催还方式。人性是人在其生命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然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总和。“人性化服务”是指从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同委托方融为一体在市场、操作、信息等方面更好地维护委托方利益,使客户真正享受物有所值、物超所值的高质量服务。图书催还人性化服务是一种以读者为本的服务理念和方式,即根据读者的知识结构、生理特征、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等有的放矢地为读者提供定向化的图书催还服务。它以尊重读者,关怀读者为宗旨,向读者提供最佳的催还服务,创造一种和谐、温馨的文化氛围,提高读者对图书资料的利用度。
    3.1 寄送形象化的催书清单
          在德国,如果书籍不能按时收回,图书馆就会在邮寄的催书清单上贴上蜗牛或者乌龟不干胶图案。目的是告知读者:速度快点,别像蜗牛或者乌龟那样慢吞吞。收件人往往乐于以还书的实际行动,来“报答”稚气活泼的彩龟与自己开的善意的玩笑。这种催还的方法可以打消超期的读者对图书馆催还的反感,给人一种开心、愉悦的感觉,但是它到达读者所需的时间比电子邮件和电话要长,时效性较差,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打印催还清单和邮寄的成本。
    3.2 奖励性的书刊催还
          美国有些州的图书馆,不定期地举办过期图书“大赦日”,“大赦日”当天超期的图书一律免罚。该法十分有效,宾夕法尼亚州某公共图书馆用此法使一本160年前借出的图书“完璧归赵”,还书人是借书人的后裔。加拿大卡尔加里市某图书馆为督促所谓健忘读者,宣布不仅“特赦”所有债户(即应罚款的读者),而且给归还借阅书籍时间最长的一位读者颁奖。结果在很短时间内,读者还书近5 000册,其中有1927年借出的图书。
          这是一种非常有创意的图书催还方式,对于追讨读者超期较长时间未还的珍贵图书非常有效。如果使用超期按天罚款方法的话,既然超期那么长时间了,需要支付一笔价值不菲罚款,借阅者可能索性也就不归还了。但是,这种方法对于正常借阅的人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些人认为既然图书馆有“特赦日”,自己借的书刊过期了也无谓啊,可以等到“特赦日”再还,这影响了书刊的流通,也不利于信息资源的共享。
    3.3 QQ图书催还
          腾讯QQ现在是中国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免费聊天软件,2006年6月3日,腾讯公司宣布,腾讯QQ最高同时在线用户突破2 000万,是一个妇幼皆知的聊天软件,也是当今大学生获取信息不可缺少的聊天软件。
          图书馆员在读者借阅时,可以让读者登记自己的QQ号,然后馆员建立一个馆内读者的QQ群,让自己馆内的读者都进入群内,然后,馆员将图书馆管理系统内超期的用户信息导出来发到馆内读者QQ群内。这是一种高效、经济、快捷的书刊催还方式。如果要保护读者的隐私权的话,可以将读者的姓名信息删除,只留下超期的借阅证号和对应的超期图书。QQ具有离线留言的功能,即使读者离线,也可以发送信息,只要读者一上线就可以看到图书催还的信息。但是这种催还方式也有一些不足,它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上网必备的条件。但是它不失为一种新的图书催还方式。
    3.4 设立“诚信榜”,进行奖励,鼓励读者按时还书
          对于一个学年都没有超期归还图书记录的读者,在学校的宣传栏内进行公示,让他们登上“诚信榜”并且在一定的期限内(如两个月内)扩大其期借阅的权限,如现在的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的学生一次最多可以借4本图书,对于“诚信榜”上的读者,在未来的两个月内每次最多可以借8本图书。这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理想的图书催还方式,不但可以促进社会的诚信度的提高,也可以使图书馆的图书正常流通,提高馆藏资源的利用率。
    3.5 权限守恒图书催还
          所谓权限守恒,就是读者的借阅权限是一定的,既然你超期了,你将来享受的借阅借册数就是减去你超期的册数,享受的借阅时间就要减去你超期的时间。比如某馆读者可外借图书5册,假如有2册超期35天才还,首先在其超期未还期间,停止享受图书馆的一切服务,归还后的未来35天,最多只能享受3册的外借册数(即5册减去超期的2册),35后他仍然可享受5册的外借权利。这也是一种比较科学、量化的催还方式,既然你借的书刊超期了,未来你的借阅权限就要减去你超期的使用,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权限守恒的原理吧。
    3.6 动漫彩信催还
          这种催还方式和寄送形象化的催还清单的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处,就是图书馆的技术人员制作一段书刊催还小动漫,例如动漫的内容是一位读者借了图书馆的书刊,然后放在了书桌上,从没翻动过,甚至书上都有了灰尘,以至于图书过期了还不知道。然后技术人员,把这段小动漫放在网上,然后再下载在手机上。这种催还方式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催还方式,说不定读者收到这段动漫,就“知耻而后还”。但是它需要图书馆的技术人员来支持,而且发送彩信需要一定的成本,图书馆可以定制彩信包月的业务,这样可以降低成本。它对读者的手机有一定的要求,还需要读者的手机可以接收彩信。
    3.7 复合图书催还方式
          复合的图书催还方式就是从本馆和读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读者特点、本馆特点、图书资料性质等采取不同的图书催还方式。
    3.7.1 根据读者特点采取不同的催还方式。如果是大学生读者的话,可以采用电子邮件、QQ、手机彩信、网页发布的书刊催还方式。因为大学生的信息素质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新事物,他们喜欢使用电子、QQ、手机等,也喜欢网上冲浪。所以,这种催还方式对于他们来说是最佳的书刊催还方式。如果读者是老年读者的话,那么最好采用电话、寄送形象化的催书清单的图书催还方式,因为老年读者的计算机、上网操作可能有一些困难。如果是盲人读者可以采用电话催还的方式,因为虽然他们看不到,但是他们的听觉是非常敏锐的。
    3.7.2 根据本馆的特点来选取不同的图书催还方式。如果本馆是一个大馆,读者群大,并且图书超期的读者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网页发布、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催还,这些方式成本比较低廉。如果是小馆,读者人数不多,书刊过期的读者也不多的话,可以采用电话催还,这种最直接、最具针对性、最明确的图书催还方式。
    3.7.3 根据图书资料的性质,选取不同的催还方式。如果读者借阅的是本馆比较珍贵的特藏资料的话,也最好采用电话催还这种最为直接的催还方式,保证尽可能追回本馆珍贵的书刊资料。
          当然了,图书馆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图书催还方法,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的组合,尽可能催还回本馆的资料,也尽可能使读者没有抵触情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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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金雪兰.图书催还妙法与我馆的图书清还[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4,(3):108.
    [5] 杨晓新.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人性化服务的内涵及实施[J].现代情报,2005,(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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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程愚,邓友诚.试论“过期罚款”[J].图书馆建设,2007,(1):62.
    [8] 台北国立大学催还制度[EB/OL].[2007-12-01].http://www.ntpu.edu.tw/English/admin7.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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