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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5篇

    时间:2024-01-07 13:33: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5篇,供大家参考。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5篇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篇2

      甲方(卖方):

      保证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怀化 市 鹤城 区 翻身塘 路 新源里 #楼 住宅工程 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级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为2个月的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新宇物管中心

      6、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见附录(备20xx-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篇3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_________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签订质量保证。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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