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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数字媒介下文学的主体间性

    时间:2023-01-22 14:45:0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孟 凡

    (山东大学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艾布拉姆斯认为文学是由作者、读者、作品、世界四要素构成的系统,数字时代媒介不仅是工具性的存在,更内在于文学文本与其融为一体,“媒介”成为文学系统构成要素中不可缺少的新增一环。数字媒介下文学借助互联网技术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使 “作者—读者”“文本—人”“虚拟世界—现实世界”以及“媒介—人”主体间性的实现成为可能。不可否认,文学艺术性与技术性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数字时代文学的艺术性危机正在于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主体间性的缺失。当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媒介之间形成积极良好的互动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互相欣赏、平等对话、共融共存,文学的自由与审美才得以实现。在追问数字媒介下文学的发展方向与意义价值上,主体间性问题仍是数字媒介下文学创新发展的关键。

    古典美学建立在实体本体论基础上,所谓实体就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第一存在者,它是万物存在的原因”[1]。古典美学认为“美是实体的属性,与主体无关,主体只能静观美,而不能创造美”[1],其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外独立出实体,实体成为美的本源。但是美产生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共在,因此建立在实体基础上的古代客观性美学也就失去了理论根基。

    近代认识论哲学将视角转向主体,充分肯定人的主体性,实现对古代实体本体论的反拨。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肯定自我意识是认识主体的前提条件,鲍姆嘉通提出“感性学”,认为审美是主体感性认识的能力,康德认为审美在于理性主体的理解力与想象力两种官能在对象形式合目的激发下的和谐活动,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绝对理念经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阶段实现更高阶段的复归。近代认识论哲学发展到黑格尔阶段对理性的推崇达到顶峰,理性主体被强调造成感性主体被压抑。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下关注主体忽视客体也造成近代认识论主体性的缺陷。

    现代哲学对近代哲学的反拨体现在“非理性转向”与“语言论转向”。弗洛伊德揭示出人的意识领域之外潜藏着巨大的潜意识与前意识领域,尼采借助古希腊文化张扬酒神精神,在对理性主体的否定中,非理性主体得以确立。但是“否定主体的理性本质并不能确立非理性主体,因为无论是理性还是非理性都不是人的本质,只有超越理性和非理性才能确立人的本质”[1]。当主体性哲学走到尽头,反主体性倾向出现,也就是“语言论转向”。例如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其排除人的主体性强调文本本体性研究文本的语言形式与深层结构。结构主义以二元对立的思维范式切割文本,解构主义在肢解文本二元对立结构的同时强调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认为语言是能指的游戏与意义的延异,对文本的阐释也成为一种语言游戏,其通过强调语言本位实现反主体的目的实则是将语言实体化的表现。

    无论是主体性还是反主体性,其理论基础都建立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基础上,因此具有片面性与局限性,走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即在于走向“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涉及社会学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和本体论的主体间性[2]。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指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其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等。认识论的主体间性指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近代主体性哲学先验地认为人的认识具有统一性,其在主客对立的框架下考察主体之间的认识能力,因此并未提出“主体间性”的概念。“主体间性”一词最早由现代哲学家胡塞尔提出,他在先验主体论框架下认为主体之间的一致性在于“统识、同感、移情”等能力,这仍属于近代哲学对主体之间认识能力的强调。同社会学的主体间性一样,认识论的主体间性也只涉及主体之间的关系未将客体考虑其中,因此两者都无法突破主客二元对立实现主客体的统一。

    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指在存在或解释活动中在双方构成的关系场域中进行交流,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交互式的而非单向决定式的交流关系。海德格尔后期存在论哲学即走向主体间性,他提出“大地和苍穹、诸神和凡人,这四者凭源始的一体性交融为一体”[3],他对“此在”的认识也不再局限于“人在世界中存在”而是联系“大地”将对生存的思考与诗性联系在一起,“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意味着“与诸神共在,接近万物的本质”[4]。马丁·布伯对主体间性有更为彻底的阐释,他认为“存在是关系而非实体,而作为存在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我与你’关系,而不是‘我与他’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神的关系;
    我—他关系是主客关系而非本真的关系,而我—你关系是本源关系,是超越因果必然性的自由领域。”[2]主客关系是双方对立,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压抑,而本真关系则是物我合一、浑然一体的境界,人与世界万物彼此平等、相互尊重,获得自由解放,这就是存在论的主体间性。伽达默尔将存在论的主体间性引入解释学领域,文本不再是由作者创作完成供读者阅读的客体,而是与作者、读者处于平等地位的主体,读者参与到文本的理解活动中与作者、文本之间展开平等对话,形成积极的互动关系。由此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被打破而形成统一整体。此外姚斯的接受理论,伊瑟尔的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以及巴赫金的诗学理论都是主体间性理论在解释学领域的再发挥。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消除了主客二元对立,主客双方不再是一方压制另一方,主体之间实现了自由解放,由此“审美消除了我与世界的对立,恢复了存在的同一性,从而达到了对世界本真的把握,审美也通过主体间性实现了自由”[1]。但是在印刷时代,由于纸质文本的固定性、完成性以及在传播速度、传播规模等方面的局限,读者对文本的理解接受、对文本空白点的填补以及对文本意义的再创造依旧限制在作者已创作完成的相对完整的文本基础上,大多数情况下读者依旧是对蕴含在文本中作者观点的被动接受,而作者也无法及时获取读者对文本的意见反馈。纵使作者在创作之初有对文学作品的“隐含读者”,读者也有对接受文本的“期待视野”,但这只是彼此在各自以往认知经验基础上的判断。在纸媒时代,作者与读者由于地位的不对等、信息的不对称,作者仍掌握着阐释文学作品的话语权力,因而仍无法达到有效的主体间性,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四要素在本体论层面主体间性的实现只是理想状态下的设想,并没有真正实现。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互联网发展迅速,文学经历口传阶段到印刷阶段后又进入到数字阶段。按照艾布拉姆斯的观点,文学是由作者、读者、作品、世界四要素构成的系统。数字时代下媒介不仅是工具性的存在更内在于文学文本与其融为一体。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强调数字媒介对数字化文学经验的开启和新世界的开掘”[5],从而媒介成为数字时代文学系统构成要素中不可缺少的新增一环。借助数字技术,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的主体间性得到进一步实现。

    (一)作者—读者的主体间性

    互联网时代下文学借助数字媒介的即时性、互动性实现了纸媒印刷时代书写对语言贮存的颠覆。正如波斯特对“电子书写颠覆着印刷文化”的论证,“屏幕符号与白纸黑字相比具有非物质性,这使文本从固定性的语域转移到了无定性的语域。而且,数字化文本易于导致文本的多重作者性。”[6]70—71数字媒介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参与文本的创作,读者与作者的身份也由此消解。

    数字时代作者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未完成的作品,读者在阅读之后跟帖留言或续写文本,读者的意见反馈直接影响作者之后对该作品的创作,由此该作品必然带着读者的痕迹,此时读者成为作者。由于互联网的即时性特征,文章的发表是瞬时性的,在线阅读、实时评论使作者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读者对文本的接受效果,阅读读者续写的文本,此时作者又成为读者。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创作大大提升了读者的地位,读者不再是对作者已创作完成的文本的被动的接受者,而与作者平等地掌握文本的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读者领悟蕴含在文本中的作者思想并充分参与文本的创作活动,作者也会及时接收读者的阅读反馈,反思自己的文学创作,双方在积极主动的创作活动中共同完成文学作品的创作。

    此外在超文本文学实践中,如果说读者的阅读依旧是在作者设定完成的链接文本块下进行的有限选择,那么“读者的选择则会影响叙述顺序,而叙述顺序属于叙述者决定的范畴。因此,即使读者没有获得作者的权力,他也能在有限范围内行使作者的权力。此时读者在阅读超小说中的这种新角色,就可以称其为共同叙述者(co-narrator)”。[7]292由此作者与读者成为能动的主体平等展开对话,共同参与文本的解读与创作,文学创作与文学欣赏也形成积极主动的互动关系。

    (二)文本—人的主体间性

    艾斯本·亚瑟斯指出印刷文学与数字文学之间的差异,他描述了四种读者功能:解释、导航、结构和写作。亚瑟斯认为如果一个文本使用了结构和写作的功能,即文本允许读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改造文本并参与文本的写作,那么它显然是个数字文本,如果一个数字文本除了解释功能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用户功能,那么它和传统文本也就没有任何显著的不同。[7]28但在实践中,印刷文本和数字文本之间的差异可能会有更多因素。考斯基马指出亚瑟斯在研究中对时间性的忽视。考斯基马将时间层次分为两种:界面时间(读者与文本发生作用的物理时间跨度)和认知时间(读者想象性地建构或重建诗歌或叙事内容的年代上的时间跨度),[7]52基于数字技术条件,数字文学可以大大缩短界面时间,读者获得文本所花费的时间是传统印刷文学难以达到的。此外文学数量上的庞大也扩大了读者选择的范围,读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任何自己想要阅读的文本。正如尼葛洛庞帝对“拉力与推力”的证明,“数字化会改变大众传播媒介的本质,‘推’送比特给人们的过程将一变而为允许大家(或他们的计算机)‘拉’出想要的比特的过程。”[8]数字媒介下读者在文本阅读方面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其阅读完全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和喜好是非功利的纯粹的审美阅读。纯粹的阅读带来纯粹的写作,人们借助数字媒介进行“隐身交往”,作者与读者隔着屏幕消除性别、种族、年龄、身份、地位的差别,作者可以抛去一切外在因素直面自己的内心,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作者的理解力想象力创造力得以发挥,文本成为作者本真的创造。由此文本与读者、作者形成积极的审美关系,文本与人的主体间性得以实现。

    (三)虚拟世界—现实世界的主体间性

    在传统印刷文学中,作者运用语言文字塑造审美形象创设审美意境,读者通过对语言文字的解读在头脑中形成文学形象,因此文学虚构世界出现在作者与读者的想象中。虚拟世界出现在数字媒介时代,通过音频、视频、三维传感技术读者便可以对虚拟世界有真切的感知。以超文本为例,超文本文段“不仅仅包括文本,同时也包括了图像、声音、视频剪辑等。”[7]14在中国网络文学实践中,运用多媒体技术,将文本、视频、音频、图片融为一体的超文本也可见于互联网页中。例如原创文学网中竹影的小诗《迎春乐》《初春》《年味》等作品,除文字之外还配有与文字相关的图片和音乐,读者可以充分调动自己的视觉听觉走进诗歌意境中获得沉浸式的审美体验。可以预见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创作、文学传播以及文学欣赏都将会出现新的方式,人们可以充分调动自己的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味觉获得身临其境的审美体验。技术手段创造的虚拟世界实现了对传统时间空间的超越,也实现了人们对虚拟世界的真切感知,人们将对现实的期望与对自由理想的追求寄托于虚拟世界中,同时人们又以虚拟世界的理想来鞭策现实世界的改造使期望得以实现。分隔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界面”“使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相连,高品质的容许人们毫无痕迹地穿梭于两个世界,因此有助于促成两个世界差异的消失,同时也改变了这两个世界之间的联系类型。”[6]18数字媒介下的文学艺术使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互构中拓展了人们的生存空间,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审美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在无目的合规律的创造中“身处生存网络围城的网络居民们对自由理想的追求绝不单单是技术性的狂欢,更是在个人与自我、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多重层面上向人的本真实在状态的一种复归。文学起源的逻各斯精神原点被无数次扭曲后又再次回归它的自由本质。”[9]

    (四)媒介—人的主体间性

    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创造与文学阅读带给人全新的审美体验,相对于传统媒介,数字媒介与人之间的互动性大大增强。文学构成要素由“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向“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媒介”转变过程中,将媒介与人联系在一起研究人机互动下的文学创造、传播、阅读以及媒介与人的交互性成为重要方面。

    数字媒介带给读者参与文本创作的机会以及选择不同阅读路径获得不同阅读体验的权力。读者地位提升带来的是读者对文本参与感的增强以及不同于传统文本的沉浸式审美体验。同时媒介打破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屏障,作者、读者、文本成为可以互相对话的主体,其突破了作品本身,摒弃了传统时空观的束缚,建构起自由平等的生命存在。数字时代下媒介也不再是外在工具性的存在,而与文学与人与生命存在融为一体。

    按照麦克卢汉的观点,媒介是人的延伸,“电力技术到来以后,在人的身体之外延伸出一个活生生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模式”[10],这成为“媒介赛博格”形成的前提条件。根据单小曦对“媒介赛博格”四种典型形态的划分[11],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创造即属于“人类与数字化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媒介结合成为亲密互动共生关系,形成人—机(媒介)联合性生产者”。数字文本的产生在于人与高科技物质媒介的联合,数字文学的欣赏更有赖于人与媒介的互动,此时媒介已融入人在文学活动的自我生命实现过程中,“在这种生命形态中,人的生命个体是其中一个部分,高技术化的媒介已经从原来的外在于有机生命的外物,进入到了生命结构内部,并构成了其中的必要成分。”[11]这样媒介与个体意识结合,与生命主体共融共生。

    互联网技术使文学各构成要素——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媒介之间主体间性的实现成为可能,但不可否认数字时代下文学艺术性与技术性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关于文学艺术性与技术性关系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总的来说存在两种论调,“一种论调起源于柏拉图的消极论,即认为技术介入文艺泯灭了个体和人文主义,使人丧失独立思考和创造性精神,沦为机械主义和物质主义的附庸,进而被官僚集团所奴役;
    另一种论调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积极论,即认为技术发展为文艺提供了新的传媒技术、新的传播方式,进而产生了新的文艺形式,影响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从而给文艺以不同的发展前景。”[12]无论是技术主导艺术还是艺术主导技术均是二元论的思维方式,数字时代下文学艺术性危机的产生可以说正在于主体间性的缺失,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又回到了主客对立的二元关系中。

    以中国网络小说为例,其在二十年内飞速发展一方面在于互联网技术发展与智能手机的普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资本的商业运作强势介入网络文学。在文化产业资本化的渗透下,读者点击率成为评价文学作品优劣的重要标准,作者写作追随时代潮流,以读者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于是网络类型小说层出不穷,根据时代、性向、视角、类型、风格等数种标签各自分类,每一类别都有自己的叙事模式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需求,网络文学逐渐类型化、模式化、套路化。为追求更文速度,网络文学作家使用智能软件写作,“智能软件的使用终于使写作这样一种工业革命后硕果仅存的“手工艺术”进入了大工业生产时代”[13]。文学作品本应是人自由自觉的审美创造,是人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现,商业资本入侵下的网络类型文很大程度上成为文化工业产品。在标准化商品生产的轨道上,作者成为生产者,文学创作成为作者维持生存的手段,读者成为消费者,文学阅读成为欲望的追寻,文学作品成为批量生产的文化产品,成为与生命存在相对立的异己的存在。

    印刷媒介的出现被认为促进了个体理性思维的形成,“书写鼓励读者形成批判性的思维:文字被固定在书页上,读者因而可以对文字反复思量,回到前面的段落并重新考察论辩的来龙去脉,读者能够在独立状态下完成所有这一切,不会受到作者或社群的在场对他的阐释行为所施加的任何压力。”[6]70而在数字媒介时代,文学的未完成性在给读者提供自由创造机会的同时也使读者无法沉静地阅读一个完整的文学作品,碎片化阅读带来的“意识干扰”使我们无法专注地对文学作品进行客观理性的沉思,屏幕的快闪使阅读成为无意识的浏览刷屏而无法静心思考文字背后的东西。开放的网络平台在彼此互动交流的同时也往往导致对他人观点的盲目屈从丧失独立判断的能力。丰富的图片、视频在调动人们多感官的同时也束缚了人们在艺术欣赏过程中理解力、想象力、创造力的发挥。

    数字时代文学传播媒介由印刷纸张到电子屏幕,网络文学实时更新数量庞大,读者获取文本的途径方便快捷多样,通过鼠标点击便可变换页面阅读符合自己审美趣味的文学作品,于是读者拥有对文本充分的选择权。相对于传统印刷媒介作者掌握文本的话语权,数字媒介下读者则成为新的话语权力掌控者,身处网络空间的读者借助开放的互联网平台自由发表言论,他们“以虚拟的身份、虚拟的组织、虚拟的感受造成了一种真实的空间话语”[14],在读者点击率成为评价网络文学重要标准的情况下,读者的话语权力支配着作者的创作也影响着网络文学的发展方向。值得关注的是读者对权力的滥用与不用,在对文学作品审美高度与精神境界的把握上,专业人士的失声与大众话语的狂欢使读者话语权力泛滥而对作者独立写作与网络文学自身发展形成压迫性力量。

    数字媒介下文学艺术性危机的产生可以说又回到了主客对立的二元关系中,作者与读者成为彼此的利益相关者,文学作品不再是作者本真的创造而成为商业资本运作下批量化、标准化生产的文化产品,读者在文学阅读与艺术欣赏中单纯为了欲望的满足与爽感的实现,无法获得纯粹的审美体验,过多虚拟技术的应用使现实世界逐渐向虚拟世界靠拢屈服而难分难解,数字媒介下人们对媒介愈来愈强的依赖导致人主观能动的失落难以进行自由自觉的创造。由此可见数字时代文学艺术性危机问题实则是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主体间性的缺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是客体一方对主体自由理性的压制,当“现代的主体性之自由完全消融于与主体性相应的客体性之中”[15]时,艺术也消融于技术成为技术时代的附庸。

    可以看到数字媒介下的文学在创作、传播、欣赏、批评方面都呈现出强烈的交互性特征,同时也应该看到数字时代下主体在批判理性、实践能力与价值判断等方面存在的主体性失落问题。实现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主体间性的意义正在于恢复人的主体性,实现文学各要素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审美欣赏,因为“主体间性并不是对主体性的否定和抛弃,相反,主体间性是建构在主体性基础上的逻辑推演,是主客体双方在‘忘我境界’中的视点转换,由主体—客体的单向审视关系转换为主体—主体之间的双向欣赏关系,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之间的和谐共存与平等共生所形成的关系主体属性。”[16]因此解决数字媒介下文学艺术性与技术性矛盾问题的关键正在于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媒介之间主体间性的实现。当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形成积极良好的互动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互相欣赏平等对话共融共存,文学的自由与审美才得以实现。

    从近代主体性哲学到现代反主体性哲学再到社会学与认识论层面的主客间性均是建立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基础上并无法实现艺术的审美与自由。本体论层面的主体间性消除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实现了自我与他者的同一,在彼此积极互动的平等对话中主体的本真性得以恢复,自由与审美得以实现。数字媒介下文学借助于互联网技术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为作者、读者、文本、世界、媒介五要素消除主客对立成为和谐共生的自由主体创造了条件,使“作者—读者”“文本—人”“虚拟世界—现实世界”以及“媒介—人”主体间性的实现成为可能。但不可否认,文学艺术性与技术性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数字时代下文学艺术性危机的产生正在于文学各构成要素之间主体间性的缺失。在追问数字文学的发展方向与意义价值上,主体间性依旧是文学与审美问题的关键,因为“艺术展开的不是外在的客体性世界,也不是主观化的主体性世界,而是与主体融合在一起的主体间性世界”[1]。在主体间性下,作者与读者形成积极的互动关系,技术为艺术提供物质支持,艺术对技术进行价值判断,两者互融共存、彼此促进,由此我与世界的对立得以消除而达到对世界本真的把握,文学意义上的审美与自由由此成为可能,数字媒介下文学的未来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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