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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传统阅读法则对古典情诗的解读:形式美法则作业图片

    时间:2019-05-12 03:30:1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情诗是最具激情的文艺创作成果之一,人的情感又具有世间最复杂、最变化多端、难以捉摸的特点。尽管人类的某些情感体验是相似或相同的,但是中国诗歌在语言选择上与西方诗歌截然不同。在爱情诗的创作上,西方诗人喜欢热情奔放的表达。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美感在于“曲”,很多事情不愿直接言明,而是极尽委婉含蓄之能事。所谓话中有话,弦外有音,言外有意即是。中国诗人喜欢含蓄委婉的表达,所以毫无疑问古典爱情诗也渗入了这种传统。中国古典爱情诗的创作有悠久的历史,流传下来许多脍炙人口的杰作,解释和评价古典文学中的爱情诗也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方式。
      一、男性文人的情诗与君臣托喻的传统阅读
      阐释一首古典爱情诗的时候,常常要看作者的性别。当性别作为一个重要范畴被引入批评与理论之后,其本身就有了生物本质和文化生成两个维度。如果作者为男性,读者会想到一个约定俗成的问题:诗人是否借用恋歌来比喻他的政治遭遇?托喻手法在中国文学的长河中由来已久,古典文学的开山之作《诗经》和《楚辞》中就有许多这样的手法,并且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影响很大。比如《诗经》中收录了很多表达男女情爱的诗篇,如《卫风·伯兮》、《周南·卷耳》、《风雨》、《将种子》等等,“三百篇中,皆诗人旁观感慨,美刺以示劝惩,非贤者自耀良才,荡妇自书供状也。”[1]所以解读情诗以“赋诗言志”的传统为最。如《周南·卷耳》本是妇人思念远方丈夫的诗,在《左传》中引出其中“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因“周行”是“宽阔的道路”之意,故被引申为重要官职。《韩诗外传》中记载魏太子派使者以《晨风》一诗微讽其父魏文侯,父亲读到“如何,如何,望我实多。”[2]一句领会了儿子的怨慕之意,又如描写妇人怀夫的《风雨》一诗,被毛、郑认为是思贤之作。《诗经》中原在各诸侯国流行的男女言情的风土之音,被先秦的王公贵族强行拉上了“从军”、“从政”的征程,到汉儒那里又变成了“风教”的工具,以致最后饱读《诗》书的贵族在引用“诗”交流对话时,只要理解对方的“言外之意,诗外之旨”就够了。
      屈原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以男女比喻君臣的抒情模式。自《离骚》开创了“香草美人,比喻君子”的传统以来,古代的诗歌就常借男女之情托意,通过女性的伤春惜春、相思别怨来寄托文人的政治失意或人生失意的情怀。男女情感与君臣际遇有所对应:相思意味着渴望效忠;美人迟暮暗示着怀才不遇;受到宠幸等于为君重用;良人薄情隐射仕途偃蹇;弃妻为之嘘唏隐喻放臣为之悲叹。这样,臣为君思与妇为夫容,待价而沽与择良而嫁,美人迟暮与英雄失落,文韬武略与色艺双绝,就在“象”与“意”之间建立了对等关系。
      阅读男性文人的情诗时,政治背景常常成为阐释诗歌的根据。李白在《长相思》中有“美人如花隔云端”的诗句,诗人以“美人”喻自已苦苦追求的政治理想。曹植的作品中有一连串的弃妇诗与闺怨诗,如《七哀诗》、《美女篇》、《种葛篇》、《浮萍篇》、《杂诗》等,诗人在弃妇身上看到了自身命运的翻版,表面上描写女主人公的哀怨之情,实际上是诗人暗示自己被曹丕迫害后深埋内心的无能为力之感。然而,身为帝王的曹丕所作的情诗却又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在乐府诗《胡秋形》中,那位渴望爱情的发言者被说成是“乐众贤之来辅”的贤明君王。
      张衡的《四愁诗》与《同声歌》也被认为是有所寄托之作。《四愁诗》有这样的记载:“效屈原以美人为君子,以珍宝为仁义,以水深雪雾为小人,思以道术相报,贻于时君,而惧谗邪不的通也”。张衡的《同声歌》是文学史上第一首以女性口吻抒发男欢女爱之情的五言诗,《乐府诗集》对此的阐释是:“比喻臣子之事君也。”[3](p83)
      张籍的《节妇吟》使用第一人称的女性口吻: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月明,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月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4]
      诗字面意思是,一位有夫之妇拒绝了一位多情男子的求爱,表现了她对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二。如果仅从字面理解,会误认为张籍爱上了有夫之妇而痛苦难当。但事实是:此诗创作于中唐藩镇割据时期,作为藩镇之一的大军阀李师道雄据一方,他企图削弱朝廷的权力、增加自己的威望和实力,千方百计拉拢名士。当然社会名望颇高的张籍也在此中,可是张籍主张统一,不愿为其效力,可直接严辞拒绝显非上策,于是写了这首《节妇吟》。此诗表面写的是男女之情,实则表达的是忠君之志——你虽有一番“好意”,我却不得不拒绝。“恨不相逢未嫁时”给足了李师道面子,所以李师道虽然心里不快,却也不好乱来。
      宋代有位叫曹衍的人写了《鹭鸶》、《贫女》两绝句:“自恨无媒出嫁迟,老来方始遇佳期。满头白发为新妇,笑杀豪家年少儿。”[5]据说太宗读后大喜,召试学士院,除东宫洗马、监泌阳酒税。作者以“新嫁娘”自居,向皇帝表白自己求官的迫切心愿,诗中用意不言而喻。
      有一类诗歌,表面看来是抒写男女之情、夫妻之爱,写得炽烈志诚。但仔细体味一番,方知作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此类诗歌实际上表达的是君臣、朋友或师生等人物之间的感情,表现出一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伪情。解读男性文人的情诗时,读者会用约定俗成的规则化的托喻解读,即:诗人借用恋歌来比喻他的政治遭遇。这类情诗因其言此意彼,故显得含蓄蕴藉,妙趣横生。
      这种阅读偏见所存在的问题就是,并非所有男性文人的情诗都可以被当成君臣托喻来解读。例如司马相如的《琴歌》、秦嘉的《赠妇诗》、杨方的《合欢诗》、张华的《情诗》都是真切的表达夫妇之情的爱情诗,我们不能千篇一律地把所有男性文人的情诗都解释成政治诗歌。只能说:就男性文人文化来看,政治托喻是一个重要的写作与阅读情诗的法则。如果这种法则被推行过头,那么本来真正的言情之作,被这种规则化的托喻解读后,常常就成了以政教为目的的作品。就如一位学者康果所说,坚持这种“阅读态度”的读者似乎认为“承认一说情诗,就等于把读者的反应引向了淫邪的方向”[6]。
      二、女性文人的情诗与自传自白的传统阅读
      由于乐府民歌中的“女子”总是毫不掩饰地表达内心的爱与怨,所以女性作者的情诗,大多与政治寓意无关,常被解读成直抒真情的自传诗。受中国古典女性审美观的影响,女性诗歌在表现她们的情感时,也往往采用徘徊婉转、欲说还休的方式。但是面对一个女性作者的诗歌,与男性文人不同的是,读者往往视之为作者本人的自传。例如,唐朝太宗长孙皇后为我们留下了一首《春游曲》:“上苑桃花朝日明,兰闺艳妾动春情。井上新桃偷面色,檐边嫩柳学身轻。花中来去看舞蝶,树上长短听啼莺。林下何须远借问,出众风流旧有名。”[7](p55)在传统阅读的道德文化要求下,会怀疑这首清新明快、风流旖旎的怀春之作是不是长孙皇后之作,因为读者把作者与诗中的角色对等了,觉得诗中没有“母仪天下”的端庄宁静。武则天写过一首充满相思情意的乐府诗《如意娘》,表现了她温柔、多情的一面:“看珠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泪下,开箱验去石榴裙。”[8]武则天在做太宗才人时与当时的太子李治产生了恋情,这是犯了乱伦之罪的。在空旷冷寂的后宫,女诗人为情所困,心事重重,独自一人咀嚼着相思的幸福抑或是痛苦,如线的泪珠在石榴裙上留下了一片片湿润的痕迹。但是后来武则天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谋,施展各种手段,一步步登上皇帝的宝座,创造了中国政治史上的奇迹。史书上有关这位女皇帝的记载多是威严、冷酷的一面。所以怀疑这首诗不是武则天所作,因为从诗中的口气看,不像是执政女皇所能写出的。这种以“自传”为主的阐释方式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那就是时人忽略了诗歌本身的美学价值。施蛰存在他的《唐诗百话》中表达了新颖的见解,他认为一般读者都犯了把诗歌与作者对号入座的错误,他的论点颇富启发性,是对传统的阅读偏见的一种批判。
      传统的阅读法则除了对“作者”问题产生了不必要的争议外,还导致了许多对女诗人不公平的道德判断。这是因为一般的论诗者常出于卫道的目的,对撰写情诗的女作家持苛刻的批评态度,以为诗中所写的恋情即为作者的真实自白。例如宫闱中的年轻侍女率直真切的吐露心声、传达爱憎的吟唱:“妾生兮不辰,盛年兮逢屯。……愿君兮见察,妾死兮何瞋。”[9]换做男性文人,这首诗可能被解释为政治托喻,可是对于这些侍女作家来说,创作这首诗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因为传统的礼教对女性的情爱是强烈压制的,像这样率真、直白的言说爱情理想,会使女诗人承受沉重的社会舆论压力,落得许多不贞的罪名,严重的还会有性命之忧。这一方面,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宋朝女诗人朱淑真的遭遇。朱淑真的诗词具有率真的特色,现在几乎见不到她的情诗,但通过她写的有关爱情的词可以体会其情诗的率真。据考证,婚姻不如意的朱淑真死于非命(很可能投水自杀),原因或许是她的婚外恋为家人所识破。她生前创作的大量情诗,死后大多被父母“一火焚之”,以至于“今所传者,百不存一”。显然,朱淑真的父母之所以忍痛焚诗,是因为担心这些诗歌的文本会给女儿带来“不贞”的罪名。然而,朱淑真终究难逃封建社会的性别歧视,有的人评她的诗词“岂良人家妇女所宜邪?”假若朱淑真是一位男士,也许她的情诗或可被解为“美人香草”的政治托喻,从而逃离了读者的道德判断。
      清代中期吴藻女扮男装写过一首《洞仙歌》,调情似地向一个名叫“青林”的妓女求婚:“待买个红船,载卿同去”。有的读者认为这首《洞仙歌》足以证明吴藻是个女同性恋者,这种解读就是把词中的“说话者”与吴藻本人画上了对等符号。至于吴藻是不是同性恋,她的“女同志”是谁,这些都有待考察。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像吴藻这样“女扮男装”的写作手法,是不是可以看成是对传统阅读法则压在女性文人身上压力的一种反抗?通过“性别跨越”找到自我抒发的一种途径,从而得到读者的认同。
      传统的阅读偏见对女性文人的情诗没有像男性文人那样做深入的阐释,阐释也就只停留在诗歌文字的表面,完全否认了女性文人也有虚构诗歌中“角色”或代言人的自由。这种阅读偏见导致女性作家尝试通过各种文学创作跳出这样的阐释局限,开始虚拟男性文人的口吻,回避实际生活加诸妇女身上的种种压力和偏见。这样在文学创作中会影响女性写作的个性,导致女性的“失语”。
      三、结语
      叶燮的《原诗·内篇》指出了“言”与“意”之间的矛盾,他说“意中之言,而口不能言;口能言之,而与又不可解。”[10]当“意”处于“可言不可言之间,可解不可解之会”时,鉴赏者的领悟自然难以规范。情诗的语言包含着丰富的情感,由于中国文学中有着特别的“性别文化”,读者在解读情诗的过程中会因作者的性别不同而做出不同的阐释,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的特殊产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防止这种阅读模式走向极端,形成难以更正的阅读偏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体会到诗歌本身的美学价值。
      
      注释:
      [1]朱克敬:《瞑庵杂识》(第二卷),长沙: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33页。
      [2]周振甫:《诗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98页。
      [3]张晓梅:《男子作闺音》,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唐诗选》,1978年版,第350页。
      [5]尉建翠:《伪情诗漫谈》,山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5期,第63-68页。
      [6]康正果:《风骚与艳情》,郑州:河南人民出版,1988年版,第53页。
      [7][8][9]苏者聪:《中国历代妇女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5页,第98页,第100页。
      [10]李壮鹰等:《中国古代文论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41页。
      
      
      (张艳重庆西南大学文学院4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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