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散文 > 正文

    刑事诉讼法学教材 刑事诉讼法学教材调查报告(1996-2009)

    时间:2019-02-11 03:28:1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1996年3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出版的全日制本科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多达199部,涉及70家出版社,在总体上呈现出数量逐年提升的发展趋势。对其中79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抽样调查显示:教材在著作形式上以主编类占主导,以编著类和专著类为补充;责任者为正高职称的教材数量占了绝对多数,但是,正高职称的作者比例较高的教材却不多;教材在内容、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我国应当采取措施限制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随意出版和提高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权威性。学生和教师在问卷调查中所表达的观点促使我们应当关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内容和结构的完善。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学;教材;调查
      中图分类号:DF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1.01.15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教学过程的四要素之一。对于法学教育而言,它是整个法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的质量。在法学教育中,占用学生学习时间最多的是课堂教学,学生阅读量最大的是教材。可见,法学教材建设是法学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奠基工程。但是,与法学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相比,对法学教材的研究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当前仅有的一些研究法学教材的论著都着眼于概括式地探讨法学教材,没有对部门法学教材进行深入地研究。类似的研究成果参见:汤强.对高等法学教材出版的认识与思考[J].大学出版,2005(2);李慧敏,胡成功,宋国磊,王巍.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建设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2);陈金钊.问题与对策:对法学教材编写热潮的感言[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2);吕英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教材建设若干问题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汤能松.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为了准确地评估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编写方面的状况、务实地提出完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编写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
      一、研究设计说明
      (一)研究的内容
      对教材的研究大致有三个视角[1]:一是和教材整个生命历程有关的过程取向研究。如教材的数量、出版趋势、出版社分布、著作形式和作者构成等,此类研究多集中于教材编写领域;二是将教材视为教学媒介和视觉沟通工具的产品取向研究。常用的方法是内容分析法,涉及教材内容的性质与构成比例、教材的题材及其来源、教材的价值观、教材的语言形式、思考性问题的类型等各个方面,同时还包括对教材结构、教材物理特性等方面的分析;三是基于公众对教材态度的接受取向研究。此类研究目的在于了解公众对某类教材的反应、沟通和阐释。基于本报告的目的,我们对这三个视角涉及到的部分内容展开了研究。
      (二)研究所涉及到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范围
      1.教材的类型范围。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是指供法学教学中师生使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案例选编、教学讲义、教学课件、教学参考书等。根据教学对象层次的不同,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可以被分为:法学中专、专科教材;法学本科教材和法学研究生教材。根据法学教育形式的不同,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可以被分为:全日制法学教材和非全日制法学教材。本报告所调查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仅是供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生使用的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
      2.教材的时间范围。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因此,本报告以1996年3月17日为划分界限,选取自1996年3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出版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作为调查对象。
      (三)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收集方法
      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在我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是最全面的。
      据我们了解,根据我国出版行业的惯例,我国大陆地区出版社每出版一部图书都要赠送若干本给国家图书馆收藏,因此,在我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大陆地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应当是最为全面的。为了全面地反映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趋势、出版社分布,我们以“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学”为主题词,在国家图书馆馆藏检索平台进行了检索,获取了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相关出版信息。由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种类较多,在分析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作者构成和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作产品取向的分析时,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作为样本。西南政法大学是我国法学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老牌政法院校,至今已经有60年的办学历史,其图书馆的法学类藏书较为丰富。因此,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二、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过程取向分析
      本部分考察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数量、出版趋势、出版社分布、著作形式和作者构成。
      以“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学”为主题词在国家图书馆馆藏检索平台进行检索,获取了符合本报告要求的199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同一种教材有多种版本的,为了避免重复统计,我们只选取最初的版本作为考察对象。
      以年份为标准统计出版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数量,结果是:1996年为15部,1997年为14部,1998年为6部,1999年为13部,2000年为6部,2001年为14部,2002年为13部,2003年为17部,2004年为15部,2005年为16部,2006年为15部,2007年为15部,2008年为18部,2009年为22部。(见表1)从发展趋势上来看,每年出版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数量上尽管有一定的起伏,但是从总体上看,不断提升的发展趋势是十分明显的。(见图1)
      从1996年至2009年,以出版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总数为标准,排名前8位的出版社分别为:第一,法律出版社(22部)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2部);第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8部);第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4部);第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0部);第五,中国法制出版社(9部);第六,厦门大学出版社(5部);第七,群众出版社(4部)、高等教育出版社(4部)和人民法院出版社(4部);第八,科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和知识产权出版社(3部)。另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等17家出版社分别出版了2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和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等40家出版社分别出版了1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时,计作1家出版社。(见表2)出版社的分布情况体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出版过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众多,共计70家;第二,出版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总数较多的出版社比较集中,出版3部以上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仅为13家,出版10部以上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仅有5家。
      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我们共收集到符合本报告研究要求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79部。
      从著作形式上来看,在这79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有75部是主编类的,占94%;有2部是编著类的,占3%;有2部是专著类的,占3%。(见图2)2部编著类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分别是:董文才编著:《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王进喜编著:《刑事诉讼法学》,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3部专著类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分别是:郑旭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易延友著:《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汪建成著:《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996年至2009年出版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著作形式上体现出以主编类占主导、以编著类和专著类为补充的局面。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收藏的79部教材中,有3部教材未对责任者的单位、职称和学历等作出介绍,通过网络检索仍然无法查明;这3部教材分别是:沈玲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版;岳悍惟主编:《刑事诉讼法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徐涛、邓岩:《刑事诉讼法》,暨南大学出版社2007版。因此在统计责任者信息时涉及到的教材数量为76部。从责任者的单位来看,在这76部教材中,有2位责任者来自实务部门(占3%),其中,张坚为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赵汝琨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其他所有的责任者都来自教学和科研部门(占97%)。需要说明的是,有部分教材的责任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此时,以第一责任者作为统计对象;对责任者的统计,以教材当中注明的信息为准。(见图3)
      从职称的情况来看,在教学科研类责任者(共74人)中, 有52部教材的责任者为正高职称,占教材总数的70.3%;18部教材的责任者为副高职称,占教材总数的24.3%;4部教材的责任者为中级职称,占教材总数的5.4%。(见图4)4部责任者为讲师的教材分别是:易延友(清华大学讲师)著:《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林镜兰(华南农业大学讲师)、杜国明主编:《刑事诉讼法》,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谢安平(北京工商大学讲师)、俞亮:《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编著:《刑事诉讼法学》,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由此可以看出,责任者为正高职称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数量占了绝对多数,责任者为副高职称和中级职称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数量不足总数的1/3。
      在西南政法大学收藏的79部教材中,有33部教材在撰稿人简介或后记中介绍了该部教材作者的具体信息。在这33部教材中,作者全部为正高职称的有2部,分别是:王国枢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6位作者全为正高职称);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位作者全为正高职称)。作者中正高职称比例为90%以上的教材为0部,为80%到90%的有4部,分别是:陈光中、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卞建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中正高职称比例为70%到80%的教材有1部,是:周伟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作者中正高职称比例为60%到70%的教材有2部,分别是:龙宗智、杨建广主编:《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版。作者中正高职称比例不足30%的教材有17部。有8部教材的作者中含有没有职称的人员,这些人员以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为主,也包括一些刚到高校工作尚未评定职称的年轻教师。有6部教材的作者中含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人员,这些教材的名称和实务部门人员的人数分别是:樊崇义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1人);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1人);陈永革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人);樊崇义、吕萍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人);崔敏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人);赵汝琨主编:《新刑事诉讼法通论》,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9人)。(见表3)这33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作者构成体现出三个特点。第一,正高职称的作者比例较高的教材不多。正高职称作者比例超过60%的教材仅有9部;正高职称比例不足30%的教材却多达17部。第二,实务部门人员参与的教材较少,仅有6部。第三,没有职称的作者参与编写的教材占有相当的比例,共有8部。
      三、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产品取向分析
      (一)基本内容
      在内容的安排上,79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具有以下两个共同点:一是,主要内容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对应;二是,都有刑事诉讼法概述和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这两块内容。除了上述两个共同点之外,有些教材还包含一些特殊内容,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刑事赔偿程序、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等。在79部教材中,包含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的教材最多,都为52部。其次是包含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赔偿程序的教材,分别为35部、31部和21部。包含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的教材都较少,分别只有6部、6部、1部和2部。(见表4)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是指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结构、职能、阶段和法律关系等。有些教材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作为一章,如孙长永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有些教材分章介绍了这些内容,如李麒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分章介绍了刑事诉讼的模式、价值与职能等。
      开篇介绍概说和历史。原理篇讲解刑事诉讼的范畴、普适性刑事诉讼原理和中国刑事诉讼的原则。主体篇讲解刑事诉讼的主体与行为。
      (二)宏观结构
      教材的宏观结构在本文中是指教材目录中所体现出来的结构安排。
      徐静村教授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分为上册与下册。上册为“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册为“刑事诉讼案例教程”。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也属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宏观结构的一种类型。但是,这里所说的宏观结构是指教材目录中所体现出来的结构安排,因此,我们没有将该教材列为宏观结构的一种特殊类型。
      所收集到的79部教材在宏观结构上表现出如下特征。第一,绝大多数教材未对各章内容进行归类。在79部教材中,有37部教材对各章内容进行了归类,占总数的46.8%;有42部教材未对各章内容进行归类,占总数的53.2%。第二,绪论/导论、总论、分论/程序论的“三论模式”较为流行。在37部对各章内容进行了归类的教材中,有8部教材采用的是这种结构。第三,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宏观结构丰富多样。37部对各章内容进行了归类的教材在宏观结构上表现出18种类型。(见表5)(三)微观结构
      微观结构在本文中是指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每一章的内容安排。
      各章只有对具体知识点的讲解,没有其它内容的教材有39部,占所收集到的教材总数的49.3%。在另外40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有29部教材在每章之后设有复习思考题,有6部教材在每章最后设有学术热点内容。还有部分教材在每章中设有本章要点、本章小结、重点问题、关键术语、知识结构图示、资料索引等,但是这些教材的数量都不超过5部。另外,有部分教材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讲解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这些教材的数量也不超过5部。(见表6)
      有教材称“参考文献”(参见周伟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有教材称“推荐推荐阅读书目”(参见李麒主编:《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有教材称“推荐读物”(参见王艳、袁继红主编:《刑事诉讼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学术
      有教材称“本章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参见熊志海、张爱军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有教材称“理论探讨”(参见曾友祥、李春雷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有教材称“本章重点问题提示”(参见姚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有教材称“理论前沿问题”(参见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有教材称“观点探讨”(参见郑旭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以司法考试
      为导向谢安平、俞亮主编的《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借助“例题”讲解知识点,另外每章设有“司法考试常考知识点”。刘金友主编的《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借助案例分析和司法考试真题讲解知识点。
      四、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接受取向分析
      我们对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诉讼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刑事诉讼法学国家级教学团队)、贵州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西南交通大学(本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天津工商大学(本科)等8所院校的学生和刑事诉讼法学任课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这些被调查的学校中,既有综合性大学,又有专门性院校;既有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也有以文科为主的学校;在专门性院校中,涵盖了政法类院校、理工类院校、财经类院校和师范类院校。这样确保了调查对象的全面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调查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正在学习刑事诉讼法学或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生,另一部分是刑事诉讼法学任课教师。无论是针对学生的问卷还是针对教师的问卷,在正式发放前,都进行了小规模的预调查,并根据预调查的结果对问卷进行了修改。针对学生的问卷共发放320份,收回316份,其中有效问卷291份;针对任课教师的问卷共发放27份,收回18份,其中有效问卷18份。
       (一)针对学生的问卷
       针对学生的问卷共包括7个问题。这些问题及对学生回答的统计情况如下:
       第1个问题:除了学校订购的教材之外,课下你还阅读了( )本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其它书目?原因是()
       262人选择了只阅读了教材,没有阅读其它书目,占90.0%;其中157人选择的原因是不知道该阅读哪些书目,52人选择的是没有时间,53人选择的是没有兴趣。
       第2个问题:你是否关注教材对各章内容的归类(如将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等归为导论,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强制措施等归为总论,等等)( )
       279人选择了不关注,占95.9%;12人选择了关注,占4.1%。
       第3个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你()(可以多选)。
       215人选择了希望了解刑事赔偿程序,占73.9%;207人选择了希望了解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占71.1%;143人选择了希望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占49.1%;12人选择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都不感兴趣,占4.1%。
       第4个问题:对于港澳台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你()(可以多选)。
       172人选择了希望了解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占59.1%;166人选择了希望了解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占57.0%;163人选择了希望了解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占56.0%;137人选择了希望了解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占47.1%;55人选择了希望了解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占18.9%;49人选择了对于港澳台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都不感兴趣,占16.8%。
       第5个问题:你希望了解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模式、主体和客体等基本理论范畴吗?( )
       262人选择了希望了解,占90.0%,29人选择了不希望了解,占10.0%。
       第6个问题:对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模式、主体和客体等基本理论范畴,你()。
       236人选择了觉得对于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很有帮助,占81.1%(其中,96人选择了觉得过于抽象,不好理解,占33%);26人选择了不清楚,占8.9%;17人选择了觉得对于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没有帮助,占5.8%。
       第7个问题:你理想中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应当( )(可以多选)?
       244人选择了以案例形象地解释法律,占83.8%;166人选择了每章以关键术语、重点问题或小结等方式提示重点问题,占57.0%;166人选择了知识点的讲解与司法考试接轨,占57.0%; 148人选择了每章配有同步思考练习题,占51.1%;148人选择了每章配有推荐阅读书目以便课下进行扩展阅读,占51.1%;119人选择了每章以图表的形式归纳知识点,占41.1%。
       (二)针对教师的问卷
       针对教师的问卷共包括7个问题。这些问题及对教师回答的统计情况如下:
       第1个问题:你是否关注教材对各章内容的归类(如将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等归为导论,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强制措施等归为总论,等等)( )
       16人选择了不关注,占88.9%;2人选择了关注,占11.1%。
       第2个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您()(可以多选)。
       18人选择了没有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作为授课内容,占100.0%。
       第3个问题:对于港澳台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您()(可以多选)。
       11人选择了将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作为授课内容,占61.1%;7人选择了将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作为授课内容,占38.9%;0人选择了将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作为授课内容。
       第4个问题:.对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的、模式、主体和客体等基本理论范畴,您()。
       11人选择了详细讲解,占61.1%;7人选择了有选择地简要讲解,占38.9%。
       第5个问题:您理想中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应当( )。(可以多选)
       16人选择了体现最新的立法和法律解释,占88.9%;16人选择了每章配有推荐阅读书目以便学生课下进行扩展阅读,占88.9%;9人选择了每章配有同步思考练习题,占50.0%;9人选择了以案例形象地解释法律,占50%;9人选择了每章以关键术语、重点问题或小结等方式提示重点内容,占50.0%;7人选择了知识点的讲解与司法考试相接轨,占38.9%;7人选择了每章以图表的形式归纳知识点,占38.9%。
      第6个问题:您认为众多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 )。
      16人认为众多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不存在实质的差异,占88.9%。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第7个问题:2000年以来,公开出版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有近百种之多。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您认为()(有或没有)必要出版这么多种类的刑事诉讼法教材,理由是()
      16人认为: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没有必要出版这么多种类的刑事诉讼法教材,占88.9%;原因是:低水平重复,浪费编写资源、出版资源,没有实质意义;2人认为: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有必要出版这么多种类的刑事诉讼法教材,占11.1%;理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五、结论及建议
      (一)关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种类、出版社、著作形式、责任者和作者
      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种类繁多,而且在数量上还表现出不断提升的发展趋势。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种类众多相对应,出版过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也呈现出“村村点火、家家冒烟”的局面。�88.9%的教师认为众多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不存在实质的差异,对于法学教育而言,没有必要出版这么多种类的刑事诉讼法教材,原因是众多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没有实质意义,这样浪费了编写资源、出版资源。我们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编写教材被作为评定职称和学科评估的必要条件或优先条件。二是,当前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著作形式上以主编类占主导,以编著类和专著类为补充。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三是,对出版法学教材的出版社缺乏审查标准,出版法学教材成为一些出版社发展的经济支撑点。
      众所周知,教材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在我国,虽然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种类众多,但是,大多数教材的权威性不足。从责任者的角度来看,在被调查的76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竟然有18部教材的责任者为副高职称,4部教材的责任者为中级职称;从作者的角度来看,在被调查的33部介绍了作者具体信息的教材中,正高职称作者比例超过60%的教材仅有9部;正高职称比例不足30%的教材多达17部,有8部教材的作者中含有没有职称的人员。与我国不同,在国外,为了保障教材的权威性,对编写教材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只有那些学术水平高,既做过研究工作,又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权威学者才能被选中承担教材的编写工作。所以,国外的教授都以能够出版自己编写的教材而感到骄傲。
      为了改变当前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权威性不足的局面,避免出版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改变现有的学术评价机制,淡化教材在评定职称和学科评估中的作用。二是,树立精品意识,对教材的编写队伍作出一定要求,如可以规定只有达到一定条件(包括职称条件、工作经历等)的专家才可以作为教材的责任者或作者。三是,鼓励出版专著类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只有鼓励出版专著类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提高教材的独创性程度,才能有效地改变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内容上不存在实质差异的局面。四是,对出版法学教材的出版社确立一定的审查标准。出版法学教材需要出版社有一定学术实力、编辑实力、作者资源和声誉等。当前,在这些方面,传统的法律专业出版社占有一定优势;那些非法律专业的出版社则较为逊色。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分布也恰好体现了这一点。从本报告的调查结果来看,出版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总数较多的出版社较为集中,出版3部以上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仅为13家,出版10部以上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出版社仅有5家。
      (二)关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的特殊内容
      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在具有共同内容的同时,有些教材还包含一些特殊内容,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刑事赔偿程序、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等。通过对教师的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所有教师都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作为授课内容(只不过讲解的详略程度有异),�61.1%的教师将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作为授课内容,没有教师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刑事赔偿程序,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作为授课内容。这种现象可能是受到了如下因素的影响:第一,相关学校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是否将这些内容列为教学内容;第二,刑事诉讼法学的课时数是否满足教学这些内容的要求;第三,这些内容对于理解刑事诉讼原理和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否有帮助。
      对于这些特殊内容是否应当成为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内容之一,我们认为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选择,原因有二:一是学生是教材的最主要消费者,自然有权利对自己消费的产品提出要求、选择那些自己喜欢的产品;二是教材是本科学生获取专业知识的最主要途径,本报告中对学生的调查问卷也体现了这一点:在291份有效问卷中,262人选择了只阅读了教材,没有阅读其它书目,占�90.0%。通过对学生的阅卷调查,我们发现,有50.0%以上的学生希望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刑事赔偿程序、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国外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香港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这些内容应当成为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组成部分。对于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81.1%的学生认为对于掌握刑事诉讼制度很有帮助,但是却有32.9%的人觉得过于抽象,因此,其应当被纳入授课内容,加以详细讲解。对于其它特殊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授课老师根据教学大纲自由安排。
      (三)关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宏观结构
      从宏观结构上看,在所收集到的79部教材中,未对各章内容进行归类的教材占据主导地位;对各章内容进行了归类的教材中,绪论/导论、总论、分论/程序论的“三论模式”较为流行。不难看出,其余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宏观结构模式都是在此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如“总论、分论”模式是将导论和总论合二为一的;“绪论/导论、总论、证据论、程序论”模式是将证据问题从总论中分离出来的;“原理论/导论/刑事诉讼原理、刑事诉讼原则、制度论/总论、证据论、程序论”模式是将刑事诉讼原则和证据问题从总论中分离出来的;“总论/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刑事追诉程序/审前程序、审判程序、特别程序、执行”模式是将程序论按诉讼的进程和程序的类型作了进一步划分;等等。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宏观结构上的分歧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对于总论部分内容的不同理解。有些教材认为证据制度不应当作为总论的内容;有些教材认为强制措施不应当作为总论的内容;也有些教材认为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等内容不应当属于总论的内容,应当归为导论。第二,对于程序部分划分的精细程度不同。有些教材没有对程序部分进行进一步划分,统一归为程序论;有些教材根据诉讼进程将程序划分为“刑事追诉程序/审前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审前程序、审判程序、审后程序”或“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等;有些教材根据程序的类型将程序部分划分为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第三,对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应当涵盖的内容理解不同。有些教材在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之后,还补充介绍了港澳台地区的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这种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宏观结构的不同理解和划分,体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方针,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尽管95.9%的学生和88.9%的教师并不关注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宏观结构,但是,我们较为赞赏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宏观结构作较为细致的划分,因为这样更有助于学生理解不同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功能和定位。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四)关于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微观结构
      从微观结构上看,在所调查的79部教材中,50部教材只有对具体知识点的讲解,没有其它特别的特征;有29部教材在每章之后设有复习思考题,有6部教材在每章最后设有学术热点内容;有部分教材在每章中设有本章要点、本章小结、重点问题、关键术语、知识结构图示、资料索引等,但是这些教材的数量都不超过5部;有部分教材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讲解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这些教材的数量也不超过5部。通过对学生和教师的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当前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微观结构远远不能满足他们对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期望。在调查中,50%以上的学生或教师理想中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以案例形象地解释法律;每章以关键术语、重点问题或小结等方式提示重点问题;知识点的讲解与司法考试接轨;每章配有同步思考练习题以及每章配有推荐阅读书目以便课下进行扩展阅读。学生和教师对理想中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描述无疑是我们在编写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时需要特别重视的。我们在此想要特别指出的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材编写的情形十分少见,因此,为了满足以案例形象地解释法律这一特征,在编写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时应当特别注意吸收来自实务部门的、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家参与教材编写,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为了解释知识点而杜撰案例,保障案例的生动性和真实性。 JS
      
      参考文献:
      [1] 黄显华,霍秉坤. 寻找课程论教科书设计的理论基础[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168.
      
      An Investigation on the Textbooks on Criminal Procedure Law
      ZHANG Ji-xi
      (The Research Center for Procedure Law and Judicial Reform,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There were 199 textbooks on criminal procedure law for full�time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published during March 1996 to December 2009. 70 publishing houses were involved, and resulted in the growing number of the textbooks in general year by year. A sampling investigation on 79 textbooks shows that the majority are editorial while the compilatory works and monographs are supplementary. Most of the editors in chief are professors. However, only a few of professors contribute to these textbooks. A great diversity of the contents, macro structure and microstructure can be found in these works. In China, measures shall be taken to limit the volumes of the textbooks so as to guarantee the authority of them. In the investigation conducted, the suggestions proposed by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urge us to focus 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contents and structure of the textbooks on criminal procedure law.
      Key Word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textbook; investigation
      本文责任编辑:周玉芹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相关热词搜索: 刑事诉讼 调查报告 法学 教材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