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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_从农地规模经营的适度原理谈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对策

    时间:2019-06-02 03:25:0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在既定的生产力状况下,最优农地经营规模是一个常数,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农地的产出效率。所以,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农地经营最优规模,应根据各种具体情况来定。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路径要遵循这一基本原理。
      [关键词]农地;规模经营;适度;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4-0099-04
      一、农地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原理
      (一)农地规模适度的一般分析
      土地规模经营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经营者为增加自己的收益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而获取土地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方式。但并非土地规模越大效益越高,而是要掌握其中的度,过犹不及。因为只有在某一点上、某一规模数值上,经营者的农业生产效益才是最优的,所以,土地规模经营实质上是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微观经济学原理认为,一定条件下的土地规模效益是由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致使单位农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和单位面积农产品的产量大幅提高而形成的。土地规模效益存在于从较小的土地经营规模与当时的物质技术水平不相适应,而逐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使其与当时的物质技术水平渐渐适应的运动过程之中,并在这一运动过程中达到适应状态时的最大值。在此过程中,土地规模效益是遵循递减运动规律的,也就是在一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带来的土地规模效益是逐渐增加的,但达到一定的规模后继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则会带来负的规模效益。土地规模效益的这一运动规律可通过单位面积(通常以亩为单位)的纯收入与土地规模的变化规律加以说明。
      设现有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为a,其对应的亩均纯收入水平为A。由于现有的土地规模经营水平较低,不能适应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故其亩均纯收入量A处于较低的水平。现在提高农地规模经营水平使其逐渐与目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以提高亩均纯收入,由于边际效应的作用,提高头一个规模单位时(比如增加5亩),亩均纯收入的增加值最大(郑少锋,1998)。假如此时的农地规模为b,对应的亩均纯收入为B,亩均纯收入的增加值为B-A。如果再提高第二个单位的农地规模、第三个单位的农地规模,则第二次农地规模提高时的亩均纯收入的增加值就比第一次规模提高时的亩均纯收入增加值小。设第二次农地规模提高到c,其对应的亩均纯收入为C,则C-B<B-A。以此类推,则D-C<C-B……但其亩均纯收入却是一直增加的,只是增速越来越慢而已。当农地规模增加到m点时,其对应的亩均纯收入M达到最大值,以后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其对应的亩均纯收入不但不增,反而减少(见图-1)。这是因为农地规模扩大到m点时,其最适应目前的物质技术水平,而且各生产要素之间的组合也达到最优化组合,农业生产潜力发挥到极致。当过了m点再扩大经营规模时,由于目前的物质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如此大的农地规模生产的需要,只能被迫实行粗放经营,而且在此情况下,各生产要素之间的组合、配合也逐渐出现问题,影响各自潜力的发挥直至整体农业生产潜力的发挥,所以亩均纯收人不增反降。但是,只要这以后农地规模的增加幅度大于亩均纯收入的下降幅度,此经营者的总的纯收入还会不断提高,直到二者相等为止。比如,土地规模扩大到u时(其对应的亩均纯收入为u),土地规模的扩大幅度等于亩均纯收入的下降幅度,此时经营者的总纯收入(u乘以u)即达到最大值,以后若再扩大农地规模,总的纯收入也逐渐下降。这其中,在m点之前为规模经济,在m点之后为规模损失,也就是存在土地浪费。因此,适度土地规模经营的数值应是m。
      
      (二)农地规模适度的细微考察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m值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数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资本的不可分性,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能力,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之间的稀缺性差异,等等。特别是农业科技的进步对农地规模的最优度的影响最为明显。只有在这些基本条件固定的情况下,才存在一个农地规模最优值;只要这些因素稍有变化,哪怕是只有某一个因素的某种程度的变化,也会引起适度的农地规模的变化。
      1.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之间的稀缺性差异对农地规模经营最优度的影响。影响微观经营单位最优规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应是农业生产自然禀赋的差异。农业生产的自然禀赋主要包括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这些自然禀赋的差异会带来农业生产不同投入要素之间价格水平的差异,农业生产经营者自然倾向于使用相对富裕的要素来替代较为稀缺的要素进行生产。根据微观经济学相关原理,农业经营者最佳的劳动、土地比例关系,是在各自的边际产量之比等于要素价格之比的水平上,如果达不到这一水平,经营理性会使它们自动调节直到达到这一水平为止。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劳动力的价格下降,最佳的劳动一土地的比率将会增大,农业生产的最优土地规模自然就会有所下降。如果土地要素的价格下降,最佳的劳动一土地的比率将会减小,农业生产的最优土地规模自然就会有所上升。另外,资本的相对稀缺程度也会影响到农业生产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比例,进而会影响到农地经营规模的最佳度。
      2.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能力对农地规模经营最佳度的影响。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农业生产力中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农业生产中的决定性因素,传统农民的思想、素质、能力决定了他们只能进行低效率的、零散的、传统的农业生产,现代的新型农民的理念、技术、知识和能力决定了他们可以进行高效的、产业化的、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黄延廷,2011)。自然,这二者所能经营的土地规模会大有不同,因此,他们的农地规模经营最佳度也会大不一样。现代社会中的农业经营者由于各自的经营能力不一样,他们的农地经营最佳规模也是不同的。可以说,我国目前农村中出现的自发的农地规模经营就是农户们各自资源禀赋的差异造成的。一些农户由于其体力不足、农业生产知识缺乏、农业投入资金匮乏、农业经营理念阙如等,他们只能经营小面积的土地,而由于小面积的农地经营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又退出农地经营转向非农就业。而另一些农户由于其体力充沛、有较为丰富的农业知识与技能、农业投入的必要资金充足、农业经营理念也新颖,于是经营的土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不仅使农地经营成为一家人生活的来源,而且还越来越强势地向前发展,他们逐渐变成现代的经营型农民而非过去的生计型农民。
      3.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农地规模经营最优度的影响。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会影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投入产出关系,因此,在不同的技术条件下,农业生产单位的最佳规模经营是不同的。即当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生 产技术水平处于x的位置,则它的最佳农地规模经营度为X;如果它的农业技术水平处于y的位置,则它的最佳农地规模经营度为Y;如果农业技术水平是z,则农地规模经营的最佳度为z。现实农业经济中的科技进步是多种多样的,在农地经营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节约劳动型的科技进步就会使农地经营的最优规模扩大,而节约土地型的农技进步则可能使农地经营的最优规模适当缩小。但是,从农业历史的发展情况来看,到目前为止,应该是节约劳动型的农业技术一直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因而,农地规模的最佳经营度越来越大,世界各地农业经营者的农地经营规模自然就节节攀升。比如,大型农业机械的应用使传统耕作方式下的小土地经营,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大农场经营;新的农业除草技术使以前的人工除草每人只能经营几亩土地,发展到现在仅一人就能够进行几十亩、上百亩的田间管理;高效化肥的施用使以前的施肥方法只能让农民耕种少数田地,发展到现在的施肥技术能在较大范围内、很大规模上发挥作用。而且,科学技术的应用会逐步减弱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和生物性,扫除农地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障碍,使农地规模经营的最佳度渐次提高。许多理论认为,农地的四下分布,不便于经营者对雇佣工人的劳动进行监督,并且农业生产要求生产决策随着当时、当地的自然环境如雨水、光热、风沙等情况的变化进行微调,事前不可能进行比较完整的决策,这更给经营资本监督工人劳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现代化的工业大生产是在严格的企业制度下,特别是在严密的监督制度下进行的(把工人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生产车间内,严厉监督、严密管理、严格奖惩,即使稍有分散,也可使用闭路电视监管系统进行监控)。而在农业生产中无法监督,由于劳资双方在经济上存在着根本的对立、矛盾和斗争,双方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激烈的博弈,劳方的怠工及其尽可能地攫取对方财富的行为会吞噬资方的一切(Y·巴泽尔,1997)。这样,由于农地规模经营的最佳度一直在低位盘桓,农业经营者都不愿雇佣大量的工人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生产。如果监督技术随着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乃至卫星定位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不管工人在何时、何地、何种状况下都可以有效地监督,那么资方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经营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农地规模经营的最佳度必将提高。
      4.资本的不可分性对农地规模最优度的影响。除了以上因素对农地规模最优度的影响之外,资本要素的投入,特别是许多机械的不可分性,也会引起农地规模最优度的变化。最优规模的每次跃迁可以理解为农户使用了新的不可分性要素的结果(如耕牛、农机等的使用)。机械大型化的使用可能对应着较大的规模,而小型化机械的使用却可以使农地经营者在较小的土地规模上实现最佳的经营效果。因而,所谓的农地最优规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农业经营者新的固定资产或生产技术的引进都会改变农地经营的最优规模。
      二、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路径选择
      (一)必须扩大农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各种生产要素如果在某种科技水平条件下的组合能够充分发挥它们的生产潜力,这样的要素组合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果各种农业生产要素没能处于这种组合状态,必有某些要素的生产潜力由于要素间技术配合不合理而得不到充分发挥,此种情况下通过增加短缺的生产要素的数量肯定会带来一定的规模效益。农地作为一种基础性的生产要素,其规模的大小,必定要受制于其他各种生产要素的规模,尤其是农业技术水平的高低。当土地的规模超越技术水平及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与之配合的适当比例时,自然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生产潜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此时适当地缩小土地规模就会提高土地产出率,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当土地规模不能满足农业科技技术水平及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与之配合的适当比例时,必定会使其它生产要素的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此时适当地扩大经营的土地规模则能够充分发挥其他各种要素的生产潜力而得到一定的土地规模效益。
      1980-1990年实行的农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小规模土地经营,适应了我国当时的农业科技水平以及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与之配合的适当比例,所以才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创造了中国农业的发展奇迹乃至中国整个经济的发展奇迹。但是自21世纪以来,农业科技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小规模土地经营的落后性和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适当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已到其时。那么,自我国政府20世纪90年代提倡农地流转、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以来,我国的农地规模经营是否已取得了可观的成效呢?回答是否定的。正如田传浩(2003)等学者在对苏浙鲁三省进行广泛的农地规模经营调查之后所言:“出租耕地农户和从其他农户处租人土地农户的家庭耕地块均面积与那些没有进入农地市场交易农户没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差别。”租入农地农户的块均耕地面积仅从原始分配耕地的块均面积1.01亩上升到目前的1.36亩。本课题组在2010年8月也对河南省南阳市的89户转入农地的农民进行了调查,这些农户土地的块均面积与他们初始从集体分得的土地的块均面积也没有多大变化,仅从初始的0.94亩上升到目前的1.02亩。
      看来,我国的土地零碎化经营并没有转变。在如此小规模的农地经营状况下,肯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效率损失,扩大农地规模经营必然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产生可观的农地规模效益(林毅夫,1994)。因此,我国目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农地规模经营的政策,扩大农地经营的面积,以取得较高的农业效益。
      (二)扩大农地规模经营应既讲效率,又兼顾公平
      日本在实行农地规模化的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农民劳动,并不一味追求农地的大面积规模化生产,既有经济规律的原因,更有不剥夺农民的本意。日本在适度的农地规模上注重较多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和农业基本设施投入等,实际上就是节地型农地规模化、资本型农地规模化的方向。正如列宁所说:“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有两种形式:既可以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扩大农场面积,也可以建立土地面积很小的、种植特种商业性作物的新的农场,这种作物的特点就是可以在土地规模较小的条件下大大扩大生产规模和使用雇佣劳动。……所以‘小’生产——如果还根据惯例,按照土地面积把它算作小生产的话——按其投入土地的资本、技术、劳动的数量来说却是‘大’生产。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的,而是所有正在以集约农业代替粗放农业的国家的典型现象。……如果忽视农业的这个根本的、本质的、典型的特点,就会犯小农业崇拜者常犯的错误——只根据土地面积的大小来作判断。”因此,“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的主要路线就是:小经济(就土地面积来说)变成大经济(就 生产规模、畜牧业发展、使用肥料数量、采用机器增多等等来说就是大经济)。”
      由于我国自宋朝以后人口众多,全力发展农业技术就成其必然,以至于到欧洲工业革命时,我国的农耕技术远远领先于欧洲,包括灌溉、密植、复种、耕种工具的改良等等。然而,农业技术的改进所带来的收益又被新一轮的人口增长所吞噬,新的人口增长又进一步带动农业技术的改进,如此往复,中国以相当高的农业水平维持了巨大人口的生活。在宋朝以前,农业技术发明的主要方向是节省劳力。然而,从南宋开始,技术改进几乎完全属于使用劳力的性质,甚至一些原本节省劳动力的技术也被弃用了。黄宗智(2000)教授称:我国解放前的那种投入大量的劳动、较高水平的技术的纵深型农地规模化生产为“过密化”生产,以致它的土地产出率远远高出欧美等国差不多一倍。
      根据原理,借鉴经验,我们发展农地规模化经营一定要处理好我国人多地少这个矛盾,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农地的经营规模,在一些人口特别密集的地区,应发展资本、劳动、技术密集型的、省地型的农地规模化。
      (三)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素质和能力,适应农业集约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科学技术的水平、生产要素的质量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现代机械装备的应用、科技在农业中的推广等都需要农业经营者有更高的认知水平和文化素质与之相适应。如果没有农业从业者素质与能力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以及现代生产要素的替代(西奥多·W·舒尔茨,1999)。要提高农业从业者(主要是农民)的素质与能力,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农业知识技能培训。目前,农村的基础教育远赶不上城市的教育水平,这就需要政府在这方面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师资水平,使农村教育满足时代的需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知识型农民。同时,为解决当下农民知识、技能不足的问题,必须对农民进行适时、全面的农业经营培训。这些培训应当包括土壤的改良、种子的选用、田间管理、农田公共设施的配套、农地规模的适度、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资本的投入等各方面的综合学习。
      (四)防止农地规模过大经营,避免农地效率损失和农地浪费
      在一定的生产力状况下,农地规模经营的最佳度是一定的,规模不够存在效率损失,规模过大也会造成效率损失。我国各地现在的技术水平不一、农地的宽狭情况不一、农业经营者的素质和能力情况不一,所以,各地在进行农地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最佳的规模要求是不同的。东部地区由于人口众多、土地狭小,农地规模的最佳度不可能过大;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可能人地矛盾稍微宽松一些,但在农业技术上、农民的能力素质上可能相对较低一些。所以,虽然农地经营的最佳规模可能要比东部地区的大一些,但也不能过大,过大就会出现粗放经营的情况,以致浪费土地。我国人地矛盾比较突出,农地丝毫不能浪费,各地的最佳农地规模一定要放在亩均纯收益达到最大的规模点m上,千万不能放在经营者靠过分地扩大农地经营规模、不惜浪费土地而获取总的纯收入最大的规模点u上,更不要盲目把土地扩大到u点之外。采访中我们就遇到某些农户盲目扩大规模,结果总的纯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美国人少地多,可以过分扩大农地规模以获取总的纯收入最大,因为这样浪费土地的一部分效率比把土地闲置而浪费土地的全部功用要好得多,但他们仍然不会把土地规模扩大到u点之外。所以,我们学习外国一定要注意分析鉴别,弄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搞明白哪些是我们应该借鉴的,哪些是我们应该避免的。
      [参考文献]
      [1]黄延廷.从农户兼业化对农地规模经营的制约机理谈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对策[J].管理现代化,2011,(3):25-28.
      [2]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2000:13.
      [3]列宁.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92-236.
      [4]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28.
      [5]田传浩,陈宏辉,贾生华.农地市场对耕地零碎化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2003,(3):65-68.
      [6]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47-168.
      [7]郑少锋.土地规模经营适度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1998,(11):41-52.
      [8]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4-5.
      [责任编辑:唐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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