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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科学发展观下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思考]

    时间:2019-02-17 03:35:58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将有效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人为本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论述,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而提出的。2008年9月20日,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进一步强调:“切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1]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05年高等学校在学人数达2300万人,规模居世界第一。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团结协作观念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治信仰迷茫、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前途信心不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过分追求自我实现的现象有所抬头。这些情况表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支撑的,将道德与法律有机融为一体的,具有特定定位、特定内涵、特定任务的课程[2],增强这门课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课程一直是教材编写者和任课教师们努力的方向。笔者认为,认真领会胡锦涛同志讲话中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必将大大有利于课程的改造和完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一、科学发展观对大学生思想政治课的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塑造大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的过程,涵盖了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观念、情感、态度等多方面的教育要求。多年来我们惯用的一套教育模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化、知识化、课程化的做法明显,比较重视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知识的灌输和教育,考核也重在考察学生对理想、道德知识的掌握。特别是工程技术型、职业应用型大学,“工程师”、“技师”的培养目标明确,教师只注重对“物”的处理,而忽视人文精神、职业道德、个行发展、思想品德和专业教育的协调培养。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要求以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他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发展,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维护其根本利益,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科学发展观中的协调发展,要求统筹课内外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作用,解决学生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科学发展观中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建立起既能立足当前,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能着眼长远,保证工作不断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科学发展观为大学生思想政治课教育提出了新的思想方法
      科学发展观强调“科学”,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手段,都应该通过学生自身的思维和情感体验使之“内化”于心灵世界,变成其自律的品质。按照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牢固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思想,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各项工作首位,把育人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二、用科学发展观确立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总体要求
      
      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以人为本为指针,以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和基本素质教育为重点,以“三贴近”为突破口,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要求,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全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发展的本原、本体和核心,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3]。对于高校来说,育人是高校肩负的神圣使命。育人的对象是学生,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工作都以满足学生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一方面,通过循循善诱的分析和说理,采用思想引导、政治教育、宣传鼓动的方式去解决大学生政治信仰、价值观念、理想观念、伦理道德等思想问题。另一方面,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创新教育方法,采取授课与座谈、讨论、辩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渗透性,使广大学生对于正确的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形成“认同-赞赏-践行-追求”的自觉过程。
      (二)“协调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协调”就是各个方面的发展相互衔接、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可持续”,就是既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可持续”体现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就是要坚持公开性与渗透性的统一,注重“隐性教育”与“显性教育”的结合,使思想政治教育在不知不觉中进行。在现阶段,人与社会的关系,还存在诸多矛盾,还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本位、个人中心的倾向。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首先,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要确立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独立的人格、自身价值和思想感情,启发引导其内在的思想政治道德需求,培育他们的主体意识、自主能力、创造才能等主体属性。
      其次,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大学生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把个人的前途与祖国的强大、民族的振兴紧密结合起来,走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之路。
      再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由于人们不尊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过度、盲目甚至掠夺性开发和享用自然资源,造成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生态恶化。因此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当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纳入其视野,在鼓励大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自然观,探索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发展。
      (三)必须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也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追求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与科技直接与人们的物质利益相关,可以物化、量化和指标化,因其直接、显性而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而精神、道德因其间接、隐性而常常被忽视。当代大学生受其影响,往往出现重智育、轻德育,重物质、轻精神的倾向,于是一些学生思想上存在着迷惘与困惑,不愿意从精神和理论的层面求解;因此,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坚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为目标,加强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教育,深入进行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四)强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服务功能,树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也是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观
      在教学中,要把教育引导学生与切实服务学生相结合,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学生分析矛盾、解决问题,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大学生心坎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既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又要关心人、办实事,以情感人。要做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引导学生的个性和群体共性和谐发展。
      总之,在新世纪新阶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践中,只有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有效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切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N].人民日报,2008.
       [2]罗国杰.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与特点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J]. 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10).
       [3]罗国斌,曾昭皓.科学发展观与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J].学术论坛,2005,(2).
      
      作者简介:张巍,女,上海理工大学社科部教师,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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