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运物流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0-11-21 10:37:0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嘉运物流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并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考勤机记录考勤,作为核发工资依据,但经公司批准的免打卡人员不在此列。
综合管理部依据员工出勤记录、假单及出差申请、报销核算单进行考勤统计,并据此进行员工薪酬、考核等项目的核算及奖惩决议。
免打卡的特勤人员须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公司有权依据业务情况或工作变化随时调整免卡人员名单。
员工因公务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班组长递交备案申请,及时到部门负责人处备案证明;课长、经理以上由副总经理备案证明。
出差以《报销核算单》核对为据,病假以社保指定医院的证明为据;否则以旷工处理。
外出公务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在离开时必须打卡,否则按事假处理。
各部门对勤务标准出勤时间需要做调整时,应与综合管理部协商共同检讨,协商结果书面联络综合管理部,以便考勤系统调整及备案。
因考勤机故障或其它不能正常打卡时,由部门统一登记,部门主管核实后并在当天交给人事课,由人事课录入下班时间。
各部门备案必须在事发三日内交综合管理部,逾期不候,月末综合管理部按照考勤机的记录核算考勤,10日前张贴考勤,以便员工核对更正。
迟到、早退员工出入公司均须打卡,保安负有监督、提醒之责。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者,应杜绝备案。如核查到员工确实属于迟到或早退,而备案为正常,则备案无效,部门负责备案人与该员工等同责任处理。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加班、外出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一)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内,每次罚款十元。出于人性化考虑,员工当月一次迟到五分钟以内可不作经济处罚,由部门给予口头预警。
(二)一次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不含)不到一小时者,罚款二十元。员工必须书面详细说明理由,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查。
(三)一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为旷工论处,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计,不到一天者按一天计,以此类推。
(四)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另按旷工一日处理,以此类推。
2、旷工
(一)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工)论处。
(二)员工旷工按其旷工时间的三倍薪金扣发当月薪金。
(三)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外出,未经审批或不按公司规定登记,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对旷工员工,部门应安排主管人员应找当事人谈话,并有详细记录。
(五)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3、加班
(一)加班是公司员工急需要完成的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而于下班时间付出的超时工作。
(二)在休假日等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工作,员工应充分理解公司经营的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三)员工加班,事先由部门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过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方能安排加班,并在考勤机上有加班的时间记录,否则不予计薪。
(四)直属上司及部门经理必须坚持“人性健康”原则与“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责任意识,根据部下的工作结果,参照正常的工作效率,认真核实本部门员工必要加班工作量之后方可批准。
(五)加班人数超过3 人时,组长应带班,超过部门人数一半时,部门经理应亲自督导。
(六)因工作紧急或较为重要时,各部门安排休假日或夜间加班,主管人员应亲临现场指挥。主管应加班而未加班时,若发生事故或其它使公司生产或经济受损时,应追究其领导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综合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加班员工工作情况,如有部门员工虚报加班时间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等现象,对直属上司及部门经理处以5倍该员工申报加班工资的罚款惩罚。
(八)加班薪金公司按相关规定计发。或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直接上级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准,安排加班员工在当月备案补休(法令节假日加班不在此列)。
4、外勤、出差
(一)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公务,应填写《放行条》视工作场所条件执行。,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经理不在时,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凭《放行条》在保安处放行。
视工作场所条件执行。
因公未能打卡者,应于公事结束后三日内在部门备案。
凡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放行而离开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一律按旷工论处。
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受公司安排到外地出差者,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副总签名确认(经理以上人员经副总经理确认),财务经理审核后,可安排差旅借款。然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以便统计出勤。
员工出差在外,应遵章守法,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主管以上人员向分管副总述职)。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其它行政处罚。
1、委托他人打卡者或代替他人打卡者;
2、有故意涂改或故意损毁工卡者;
3、伪造工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