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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0-10-29 08:41:5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X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X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努力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采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策并举,以PM10、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浓度逐年下降。到X年,城区优良天数达到305天,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8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稳步推进清洁供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站点,新增供暖设施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加大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锅炉实施清洁化改造力度,X年城区供热燃煤锅炉全部拆除,X年乡镇燃煤锅炉全部拆除,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逐步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全区逐步开展“煤改电”相关工作。(区城管局、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配合)

     X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区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地电X分公司牵头负责,各镇街配合)

     2.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倡导使用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区经发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配合)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焚烧秸秆、地膜等。(区农业局和区畜牧局牵头,各镇街负责)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以煤炭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X区大气污染治理用煤行为,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区质监局牵头负责,工商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大力推广清洁型煤,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燃料向燃煤居民、取暖锅炉、工业锅炉等推广使用,城区X年完成推广30%,X年完成推广50%,X年完成推广20%。(区城管局、环保X分局牵头,各镇街负责)

     3.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按照“应拆即拆,拆改结合”原则,X年底前,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应全部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电;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X年城区完成60%以上,X年城区完成100%,X年达到城乡全覆盖。环保分局和区质监局负责锅炉拆改相关技术要求和指导工作。(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公安X分局、环保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4.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X年前,完成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X年完成20%,X年完成50%,X年完成30%。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X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公安X分局、环保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5.划定禁煤区和限煤区。从X年开始,将X城区墩滩和区医院300米范围内设为禁煤区,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设为限煤区。在禁煤区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停止使用燃煤设施,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限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环保X分局、区城管局牵头负责,X街道办、X街道办配合)

     (二)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6.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全力推进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全面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禁止轻型柴油载货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公安X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工商X分局、环保X分局、区商务局和街道办配合)

     7.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区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X年底前,城区现有燃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现有出租车逐步推行“油改气”。(区交通局负责)

     8.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公安X分局牵头负责,环保X分局、区交通局配合)

     9.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自X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合)

     10.加强油品监管及淘汰车辆拆解率。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规范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回收和拆解工作,确保淘汰车辆就地拆解,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区商务局牵头,工商X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公安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三)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11.严格执行“禁土令”。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区住建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征收局、区交警大队和街道办配合)

     12.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防治联动制度,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加强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监管,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区住建局牵头,区征收局、区交警大队和各镇街配合)

     13.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X年底,城区建成区车行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区城管局负责)

     14.加强交通污染管理。规范城区渣土车、货运车、农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覆篷布、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牵头负责,街道办配合)。

     15.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各拆迁工地实施拆除作业前,拆迁责任单位需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根据地域不同,拆除作业采取不同的措施。城郊区采取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主城区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人口密集区及主干道临街区域,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同时覆盖防尘网;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由拆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负责)

     16.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混凝土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区住建局牵头,中小企业局、各镇街配合)

     (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

     17.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X年,完成所有列入原环境保护部《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X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环保X分局负责,各镇街配合)

     18.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X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X-X年)》,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环保X分局负责)

     19.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X年6月底前完成对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必须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并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废气需检测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工商X分局牵头,环保X分局、区城管局、公安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X年7月底前完成对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X)》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完成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企业VOCs(油烟)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并按国、省相关规定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X年10月底前,城区夜市、露天烧烤要严格划定区域集中规范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区城管局牵头,区食药局、工商X分局、环保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X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作,储油库和加油站必须完成一次、二次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区商务局,工商X分局、安监局、区质监局、公安X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20.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X年10月底前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区经发局牵头,区中小企业局、区城管局、环保X分局和各镇街配合)

     (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

     21.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建立城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环保X分局牵头,区气象局和各镇街配合)

     (六)坚持全民共治

     22.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X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区、镇(街)、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3+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环保X分局负责)

     2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对落实大气治理不力的企业,进行曝光,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牵头负责,区委外宣办、区广电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经发、公安、财政、商务、城管、交通、环保、住建、房管、规划、国土、农业、食药、工商、教育、畜牧、质监、林业、水务、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铁腕治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X分局,由环保X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牵头负责单位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月底前向环保X分局(联系人:X,电话:X)报告当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月的重点任务计划。环保X分局对各牵头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及效果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督查公布、点评考核。

     (三)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区财政局要根据每年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污染管控、锅炉拆改、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气化等工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改善奖励激励机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改造规划,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做好热网联通联调和建筑节能等工作。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天然气的生产、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气保障产业模式。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快建设储气设施。

     (五)严格考核问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环保法律法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区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环保分局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向媒体公告,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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