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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工业聚集区管理机制的建议

    时间:2020-09-29 08:10:36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根据省政府要求,参照各地聚集区建设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建议成立具有独立行政职能、内设机构完善的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一、基本模式  

    目前,国际国内工业聚集区主要有三种管理模式: 一是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指聚集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突出强调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
    二是市场主导管理模式,主要以企业作为聚集区的开发主体和管理主体;
    三是混合型模式,是介于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之间的一种管理模式,把政府的力量与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也发挥民间和市场的作用,既有政府主导型所具有的集中统一、权威性高、规划性强的特点,又有市场主导型所具有灵活性、创造性和竞争力强的特点,总体效果较好。 本着从我县经济欠发达的实际出发,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减、统一、高效”的准政府体制,在决策和管理上体现政府的强力领导,在经营服务上发挥市场的功能,建立“决策机构一元化、管理机构行政化、服务机构企业化”的组织结构,探索实行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管理模式。  

     (一)主要特征  

    1、成立聚集区开发有限公司,其在法律上是经济实体,但管理行为在很大程度是行政性的,受管委会完全控制和管理,没有自我决策权。  

    2、聚集区管委会和开发有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委会负责决策、管理职能以及服务性工作,开发公司主要分担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  

    3、开发公司成立的意义及其核心职能在于园区融资筹资,以及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体现企业化职能。  

    (二)机构设置  

    1、决策机构:按照一元化的要求,成立工业聚集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副职、政府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代表政府对工业聚集区进行统一领导、宏观调控、指导和管理。  

    2、领导机构:组建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赋予其高度自主的权力职能。管委会设主任1名,负责聚集区全面工作;
    设副主任2-3名,选调有园区工作经验或熟悉经济工作的政府组成人员担任,协助主任做好聚集区各项工作。  

    3、管理机构:管委会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部、项目(招商引资)部。在园区建设初期,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宜过多,以精简高效为主,随着园区的发展,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逐渐增设职能部门和吸收有园区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  

    4、经营机构:成立工业聚集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外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国资营运机构,与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总经理。  

    二、必要性  

    (一) 根据冀政[2010]90号文件要求,省级工业聚集区必须成立具有独立行政职能的管委会。按着职级标准,定编、定员、定领导职数,由编办核准并出具相关文件。

      

    (二) 由于聚集区的开发面积较大,往往跨几个乡镇和地区,需要管委会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有效的开展工作,解决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工业聚集区开发建设在我国北方,尤其是在我市刚刚起步,很多聚集区都是在发展中逐步探索适合本聚集区的管理模式。对于我县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聚集区管理模式和运行体系,将有效的促进聚集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服务质量及聚集区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机构独立便于上下对口衔接。省政府对组织机构和管理委员会要进行定期考核,不达标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五)避免扯皮,便于管理。聚集区的开发建设需要有一个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存在着两个管理主体(管委会和园区所在乡镇),出现管理“两张皮”的问题,容易相互推诿、相互扯皮。  

    (六)避免工作人员不稳定机构独立,人员编制稳定。可避免混编混用,人员调动频繁现象,使工作衔接顺畅。  

    三、管委会隶属关系  

     (一) 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园区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全权行使党的建设和经济、行政、社会事务等管理职能。  

     (二)与县职能部门的关系。为提高聚集区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协调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聚集区内根据需要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垂直部门派出派驻机构,行使相关县级管理权限,各部门归聚集区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并采取“一站式办理”的方式,为入园企业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三)与聚集区所在乡镇之间的关系。  

     聚集区管委会与园区所在乡镇之间的关系是工业园区管理中最核心的问题。为有效的推进工业聚集开发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减少聚集区在开发、建设和管理上人为的扯皮,协调解决聚集区在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聚集区所在乡镇的主要领导(书记、镇长)兼任聚集区管理委员会的副主任,协助管委会做好聚集区的土地收储、项目建设工作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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