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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县防汛工作经验浅谈(彭通光)

    时间:2021-01-17 08:05:3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摘 要:璧山县境内虽无大江大河经过,但洪涝灾害年年发生,因此璧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成立机构、落实防汛措施,确保了安全度汛,收到了较好效果。

     

    关键词:水利现状 防汛机构 措施

     

    1 璧山县水利现状

     

    璧山县地处川东南平行岭谷华莹山帚状褶皱束,属华莹山脉西南延伸的低山丘陵区,地势东西高、中部低。东侧有缙云山脉,西侧有西温泉山脉,中部地带是浅丘陵。县境形如柳叶,南北长约66km,东西宽约15km,幅员面积914.56km2。

     

    璧山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3781万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552m3,属典型的水资源匮乏县。璧南河、梅江河、璧北河三条主要河流均发源于璧山中部的西侧低山区。

     

    1.1三条河流

     

    1.1.1 璧南河

     

    璧南河发源于璧山县大路镇大竹村一带,主河道流经大路、河边、璧城、青杠、健龙、广普等6个街道、镇乡,在重庆市江津区境内的油溪镇注入长江,属长江水系。璧南河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为433.72km2,主河道长73.1km,支流长5km以上的有9条,5km以下的有29条,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16048万m3。

     

    1.1.2 梅江河

     

    梅江河发源于璧山县福禄镇太平村一带,与璧南河基本平行,主河道流经福禄、大兴、正兴、丁家、三合等5个镇乡,在重庆市江津区境内流经约18km后汇入璧南河。梅江河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为243.12km2,主河道长53km,支流长5km以上的有6条,5km以下的有15条。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8995万m3。另外,境外的永川区九龙河在梅江河下游丁家镇八寿村的曹家坝处进入璧山县,流经约1.6km后在丁家镇新民村的青岗坝处汇入梅江河。该河流在县境外的流域面积为21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066万m3。

     

    1.1.3 璧北河

     

    璧北河发源于璧山县大路镇与铜梁县交界处的南天门村一带,主河道流经大路、七塘、八塘等3个镇,在八塘镇前进村的大水塘处流出县境,经北碚区澄江镇注入嘉陵江,属嘉陵江水系。璧北河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为237.71km2,主河道长37km,多年平均径流总量约为8795万m3;
    其支流长5km以上的有7条,5km以下的有6条。

     

    1.2水利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重庆直辖以来,国家和地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迅速,现已建成水利工程9198处,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6座、小(二)型水库70座、山平塘2641口、1000m3以下蓄水池5815口、石河堰226道、引水渠71条、电力提灌站357处。蓄引提水能力达到10682万m3,有效灌面1.75万ha。

     

    虽然水利工程遍布全县各街道、镇乡,但是璧山县洪涝灾害几乎年年发生,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受璧山县的自然气候与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
    二是璧山县水利工程规模小,蓄水工程多为年调节,拦蓄调控洪水能力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所以常常是年内洪旱交替出现;
    三是防洪设施偏少,防洪能力低,河道弯曲狭窄,淤积严重,一遇暴雨即成洪灾。

     

    2 成立防汛机构,明确防汛任务

     

    璧山县建立健全了防汛应急指挥系统,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府办、县人武部、县救灾办、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日常抗洪救灾工作。同时落实了抗洪救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救灾工作负总责。县里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抗洪救灾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统一调度人员,落实救灾资金,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2.1 水务部门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主动同有关方面联系,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为县委、县府当好参谋,提供系统、科学的决策依据。

     

    2.2 气象部门

     

    认真搞好雨情、水情测报,及时、准确地发布气象信息。

     

    2.3 财政部门

     

    负责防汛抢险资金的筹集和发放。

     

    2.4交通部门

     

    认真搞好抗洪救灾物资的运输,做好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

     

    2.5民政部门

     

    认真作好抗洪救灾准备工作,完善灾区群众生活安排预案。

     

    2.6 国土部门

     

    组织好对山区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测报、预防和治理工作。

     

    2.7 通信部门

     

    确保防汛救灾信息传递畅通无阻,紧急情况下要架设临时通讯设施,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8 卫生部门

     

    负责灾区疾病的预防,防止疫病流行。

     

    2.9 公安部门

     

    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2.10 新闻单位

     

    加强水患意识、防汛救灾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抗洪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11 各街道、镇乡

     

    多方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搞好水利建设,对洪灾已造成的水毁工程抓紧修复,以增强水利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把险塘、险库、险堰的安全度汛放在首位,在汛期到来前对辖区内的塘、库、堰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若遇大到暴雨天气,要派专人对险塘、险库、险堰进行守护,做到不出现垮堤溃坝事故,确保安全度讯。

     

    3 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3.1制定防汛预案

     

    2006年以来,璧山县水务局积极安排部署了防汛预案编制工作,汛前就编制完成了璧城、青杠、八塘、大兴等4个重要城镇、28座重点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和39座水库的防洪调度计划的编制工作。从2007年“7.17”特大洪灾实际抢险的情况来看,县里编制的这些防汛应急预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08年初,县水务局及时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各街道、镇乡也积极组织力量,抓紧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对病险水库采取限蓄水位或空库度汛,以确保不垮坝,不对下游构成威胁。

     

    3.2 强化防汛值班

     

    县、乡两级防汛部门制定了防汛值班制度,准确掌握重要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并及时统计上报。建立健全了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信息采集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县防办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3 整治病险水库

     

    为了加快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程,县委、县府成立了璧山县病除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彭达宪任组长,副县长刘启海任副组长,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以及各街道、镇乡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由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政府还与各街道、镇乡签订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责任书。

     

    县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制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主管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加强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协调服务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实行一库一册、每个项目建立一套工作班子(由局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水务局还成立了四个片区组,由退居二线的局领导任组长,负责督促检查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进度,并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上明确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完成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内容之一。

     

    3.4 加快堤防建设

     

    3.4.1 县城堤防建设

     

    为了改善县城环境,提高县城防洪能力,2006年初,璧山县启动了璧南河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璧南河县城段河堤、沿河两岸道路硬化、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总投资23803万元,挖填土方92.92万m3、石方26.36万m3、砼3.59万m3,新建堤坊9.73km。该工程现已完75%左右,县水务部门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快进度,预计2009年汛期到来前可竣工验收,到时县城的防洪安全可得到充分保障。

     

    3.4.2乡镇堤防建设

     

    为了提高青杠、来凤、马坊等重要场镇的防洪标准,2008年共投入2667万元,新建乡镇堤防3.81km,该工程经过多方努力,可望2008年底完工。

     

    3.5 强化河道管理

     

    河道就是行洪通道,加强河道管理的目的就是保持河势稳定,保证河道畅通,加大泄洪能力,确保行洪安全。

     

    3.5.1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县水务局充分利用“璧山报、璧山法制报、璧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凡璧山县境内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及其沿河两岸上搞规划建设、采砂等项目,必须由业主或工程建设单位书面向璧山县水务局提出申请,经县水务局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放线、按规定组织实施,否则将受到严肃查处。

     

    3.5.2 县相关部门把好审查关

     

    县有关部门在审查批准涉河建设项目时,严格把关,未经县水务部门许可不得批准办理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3.5.3 及时做好河道清淤工作

     

    2007年的“7.17”洪灾,使全县许多河道淤积了大量泥沙,严重影响行洪。为此,县水务局、相关街道、镇乡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辖区内的河道及时进行清淤,仅璧城段就清淤达7.2km,确保了河道正常行洪。

     

    3.5.4 积极加大河道检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积极协助县水务部门管好河道,发现向河道弃渣、河道设障、河道上违规建筑、河道中非法采砂等行为,县水务和县防汛部门将依法查处,确保行洪畅通。

     

    3.6 备好防汛物资

     

    加强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对重点防洪城镇、重点防洪工程做好物资的检查和更新工作,保证有充足的防汛物资能够及时调用,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加强防汛队伍建设,调整充实防汛救灾人员,充分依靠部队、武警、民兵后备役人员,做到防汛救灾万无一失。

     

    作者简介

    彭通光(1963-),男,汉族,璧山县水务局从事地方电力及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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