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范文 > 正文

    智慧城市建设与居民幸福感:基于CLDS数据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3-04-08 15:35:0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张传勇 蔡琪梦 杨 力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已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最优标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智慧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新方向,是信息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高度融合,对城市转型、城市治理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①辜胜阻、杨建武、刘江日:《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中国软科学》2013年第1期。2012年11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随后各地开始了智慧城市试点的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公布了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其中,2013年1月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
    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302/20130205_212789.html, 2013-02-05。2013年8月公布了第二批智慧城市试点共103个,且有9个试点扩大范围;
    ③《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308/20130805_214634.html, 2013-08-01。2015年4月公布了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共84个,且有13个试点扩大范围。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504/20150410_220653.html, 2015-04-07。智慧城市试点在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生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②Ye Fei, Chen Ying Ying, Li Li Xu, et al., “Multi-Criteria Decision-Making Models for Smart City Ranking: Evidence from the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China”, Cities, No.128, 2022, pp.1-12.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更是把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之一,以人为本、提升城市治理成效并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则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见表1)。

    表1 2018年以来国家各部委出台的智慧城市相关政策和标准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等工具和方法应用的智慧城市,具有智慧经济、智慧居民、智慧治理、智慧移动性、智慧环境、智慧生活等特征,将对城市的经济发展、管理方式、服务模式及居民的生活方式等产生重大影响。③Giffinger Rudolf, Fertner Christian, Kramar Hans, et al., “City-Ranking of European Medium-Sized Cities”, Cent. Reg. Sci. Vienna UT, 2007, pp.1-12.现有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估,大多是基于经济发展、治理方式变革等视角。有研究认为,智慧城市发展有利于促进消费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实现,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为城市变革创造动力;
    ④邓雅君、张毅:《智慧城市建设对促进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路径》,《电子政务》2013年第12期;
    许爱萍:《智慧城市政府治理的功能定位及提升路径》,《电子政务》2016年第4期。受益于信息技术的普及,智慧城市建设也将提高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等。⑤王正攀、王植、刘柯妗:《智慧城市建设影响政府组织结构了吗?——基于346个样本的调查分析》,《探索》2015年第5期。然而,现有研究缺乏基于居民主观感受视角的分析。智慧城市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生产及生活方式的变革。⑥辜胜阻、王敏:《智慧城市建设的理论思考与战略选择》,《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5期。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互联网服务的发展和普及将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可能影响居民在经济状况、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主观感受。

    由此,本文聚焦于居民的主观感受视角,分析智慧城市建设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具体来说,文章将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多期DID和PSM-DID等计量方法,系统地评估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文章可能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创新性地检验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丰富了对于幸福感的研究文献。二是区分了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效益在不同人群、不同规模城市的差异,揭示了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效果存在的选择性,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这些发现对于今后的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信息和通信技术正在改变城市的组织决策和发展方式,城市绩效不仅取决于城市的物理基础设施禀赋,且越来越多地取决于知识交流和社会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和质量。①Caragliu Andrea, Del Bo Chiara, Nijkamp Peter, “Smart Cities in Europe”, Journal of Urban Technology, Vol.18, No.2, 2011, pp.65-82.智慧城市拥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将数字城市与物联网相结合,在综合数字城市的基础上,形成可视化、可量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能够刺激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的生活,已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路径。②Su Kehua, Li Jie, Fu Hongbo, “Smart City and the Applications”, 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lectronics, Communications and Control (ICECC). IEEE, 2011, pp.1028-1031; Hall Robert E., Bowerman B., Braverman J., et al., “The Vision of a Smart City”,Office of Scientific & Technical Information Technical Reports, 2000.现有研究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估,主要聚焦于智慧城市建设如何影响本地的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和劳动力结构等,部分研究也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视角对智慧城市的试点效果进行评价。例如,智慧城市促进了城市内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通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城市的技术创新,从而改善城市的经济效率,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③杨振华:《智慧城市能否提高经济效率——基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准自然实验》,《科技管理研究》2018年第10期;
    赵蔡晶、吴柏钧:《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了城市发展质量提升吗?——基于多期DID方法的政策效应评估》,《经济经纬》2020年第6期。作为新的城市发展战略,智慧城市也将从互联网及大数据思维变革城市治理方式,提升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通过推动技术进步、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企业传统组织管理形式的转变,智慧城市建设还显著降低了城市的环境污染。④石大千、丁海、卫平、刘建江:《智慧城市建设能否降低环境污染》,《中国工业经济》2018年第6期。

    幸福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人们潜在需求的满足。⑤Dodds Steve, “Towards a ‘Science of Sustainability’: Improving the Way Ecological Economics Understands Human Well-Being”,Ecological Economics, Vol.23, No.2, 1997, pp.95-111.现有研究从社会经济、个人特征等视角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分析,涵盖经济发展状况、通货膨胀、失业率等经济因素;
    ⑥Wolfers Justin, “Is Business Cycle Volatility Costly? Evidence from Surveys of Subjective Well-Being”, International Finance,Vol.6, No.1, 2003, pp.1-26. Stevenson Betsey, Wolfers Justin, “Economic Growth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Reassessing the Easterlin Paradox”,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2008, pp.1-87.收入、教育、婚姻状况、价值观等个人特征因素;
    ⑦Oswald Andrew J., “Happiness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107, No.11, 1997, pp.1815-1831; 张 学 志、才国伟:《收入、价值观与居民幸福感——来自广东成人调查数据的经验证据》,《管理世界》2011年第9期。以及社会制度、法律等社会及政府特征因素都将对幸福感产生影响。⑧Frey Bruno S, Alois Stutzer, “Happiness, Economy and Institutions”,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110, No.466, 2000, pp.918-938;陈刚、李树:《政府如何能够让人幸福?——政府质量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12年第8期。缓解城市治理难题、提高城市创新发展能力的智慧城市建设不仅影响着经济发展方式、治理模式,也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影响居民的主观感受。但以往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估,多数是基于宏观及中观层面,缺少基于微观个体感受视角的分析。作为城市发展的新方向,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了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服务的发展及扩散,对人们传统的生活模式产生冲击,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都产生了深刻影响。现有研究已证实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影响了工业生产、金融发展及交通运输等宏观领域,也影响了居民消费决策、休闲娱乐等微观个体行为。⑨Lasserre Frederic, “Logistics and the Internet: Transportation and Location Issues are Crucial in the Logistics Chain”, Journal of Transport Geography, Vol.12, No.1, 2004, pp.73-84; 陈思宇、胡志安、陈斌开:《技术与文化:互联网如何改变个人价值观?》,《经济学动态》2016年第4期。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丰富了居民生活的选择,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⑩王鹏:《互联网使用对幸福感的影响——基于城镇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软科学》2014年第10期。李烨发现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了新兴技术应用的扩散,使居民能够享受多样化、高效率的服务。⑪李烨:《智慧城市建设能提高居民获得感吗——基于中国居民的异质性分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6期。一方面,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人们提供了新的信息供给渠道,给人们带来一种全新的信息化生活方式。⑫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人们能够通过网络满足自身需求,如线上购物、购票等,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生活的便利度,有利于提高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同时,互联网作为社会交往的媒介,将对参与者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使用互联网可以显著减少孤独感和抑郁情绪,增加对社会支持和自我效能的感知。①Shaw Lindasy H., Gant Larry M., “In Defense of the Interne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net Communication and Depression,Loneliness, Self-Esteem, and Perceived Social Support”, Cyberpsychology & Behavior: the Impact of the Internet, Multimedia and Virtual Reality on Behavior and Society, Vol.5, No.2, 2002, pp.157-171.萨姆等的研究同样证实了更多地使用互联网作为交流工具与较低水平的社会孤独感有关。②Sum Shima, Mathews Mark R., Hughes Ian, et al., “Internet Use and Loneliness in Older Adults”, Cyber Psychology & Behavior,Vol.11, No.2, 2008, pp.208-211.另一方面,互联网的使用也使得民众趋向于自我价值观的表达,多元观念之间的交流变得更为快捷。通过增加人们参与公共生活的机会,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公平感与满足感。③苏振华、黄外斌:《互联网使用对政治信任与价值观的影响:基于CGSS数据的实证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5年第5期。因而,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能够对居民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的满足程度直接施加影响,改变个人对客观物质条件的主观评价,从而影响客观物质条件对于幸福感的边际作用。④周广肃、孙浦阳:《互联网使用是否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基于家庭微观数据的验证》,《南开经济研究》2017年第3期。

    此外,智慧城市联结并贯穿于城市的各子系统,其中,智慧管理与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智慧城市建设将信息和通信技术应用于经济、环境、交通和治理等多个领域,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得以创新,城市管理也将更加智能化。⑤Bakici Tuba, Almirall Esteve, Wareham Jonathan, “A Smart City Initiative: The Case of Barcelona”, Journal of the Knowledge Economy, Vol.4, No.2, 2013, pp.135-148.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等功能,使面向公民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务服务建设得到快速发展,⑥张聪丛、郜颍颍、徐晓林:《智慧城市政策试点效果评价——基于电子政务发展角度》,《现代情报》2019年第6期。促进了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城市公共服务的运行效率及政府决策水平的提升。⑦周小敏、李连友:《智慧城市建设能否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经济经纬》2020年第6期。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了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办公自动化技术等进行办公、管理,推动了电子政务的发展。而电子政务的发展为公众与政府沟通互惠提供了便捷的桥梁,不仅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效率,更是为保障居民权利、表达居民诉求、满足居民需求提供了平台,最终将有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鉴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智慧城市建设从两个方面会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从个人层面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了互联网服务的发展与普及,在购物、教育、娱乐、金融、交通等领域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因而会影响人们的情绪及价值观。从政府层面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迅速发展,促进了办事流程的规范化、明确化,办事方式的灵活化,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办事渠道。网络问政、网络征求意见等加强了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激发社会需求,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重要支持。居民可以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享受到更丰富的生活、更便利的公共服务,从而提高个人幸福感(图1)。

    图1 智慧城市建设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可能机制

    (一)计量模型与研究方法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由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分批实施,文章使用多期DID进行估计,即在不同政策时点分别进行双重差分,构建了模型(1):

    其中,happinessict为t年c城市个体i的主观幸福感,smart_city为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虚拟变量,根据各城市获批智慧城市试点的时间,若某城市在当年成为智慧试点城市,则该城市当年及以后年份为1,否则为0。

    Xct为t年c城市的其他特征变量,γict为t年c城市个体i的个人特征因素,μict为残差项。为证实文章结果的稳健性,文章又使用PSM-DID对智慧城市试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进行验证。

    进一步地,文章分析了智慧城市建设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作用机制,通过加入居民对互联网服务的使用熟练度、城市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及其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进行分析,设定了模型(2)、模型(3):

    其中,inter_onlinect为t年c城市居民对互联网服务的使用状况,smart_interct为t年c城市居民对互联网服务的使用状况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

    其中,egdict为t年c城市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smart_egdict为t年c城市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

    (二)数据来源与说明

    本文实证分析中所使用的居民幸福感及劳动力个体特征等数据来自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2012年、2014年、2016年及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hina Labor-force Dynamic Survey,简称CLDS)。

    CLDS基于随机分层抽样方法,在劳动力的流出地进行溯源调查,调查对象为样本家庭中的全部劳动力。对于居民幸福感的衡量采用CLDS对个体生活幸福度的问答,由于2012年对该问题的回答为1—6(代表从很不幸福到非常幸福,其中,1代表很不幸福;
    6代表非常幸福),2014年、2016年及2018年为1—5(代表从非常不幸福到非常幸福,其中,1代表非常不幸福;
    5代表非常幸福)。为了保证分析的一致性,文章将2012年的回答5并入回答4中,从而使得分类变为5种。关于居民对互联网服务使用状况的衡量,文章采用CLDS调查问卷中对个体使用网上银行、网上购买火车票能力的评估(其中,完全不会赋值为1,不太行赋值为2,还可以赋值为3,完全没问题赋值为4)。通过对个体在网上购买火车票、使用网上银行的能力来计算各城市居民使用互联网服务的熟练度,测算了至少在一种方式上使用能力在还可以及以上的人口在城市样本的比重,以此作为各城市互联网服务使用状况的衡量指标。

    文章使用的各城市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来源于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2014年及2016年《中国城市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报告》。该指标由基础设备、在线服务、电子参与、新技术与新应用四部分构成,通过层次分析法,请权威专家对评估指标进行打分,将分数综合平均后作为权重,进而构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指数评估指标体系。文章将此数据与2014年及2016年CLDS的数据进行合并,以进行文章的机制检验。此外,文章在实证分析中所使用的城市层面数据来源为相应年份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有效样本涉及162个城市及地区。表2为文章所使用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居民的幸福感均值为3.746,总体而言,居民的幸福感程度介于“一般”和“幸福”之间。同时,样本中个体对于互联网服务的使用熟练程度处于一般水平,均值为0.313,表明各项互联网服务的推广和普及仍有待加强。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续表)

    (一)智慧城市试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文章首先对数据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图2为政策实施前后处理组与对照组的主观幸福感差异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在政策实施第一年及以前,系数的估计值均未达到显著性水平,表明满足共同趋势假设。在此基础上,文章将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图2 共同趋势与动态效应检验结果

    表3分析了智慧城市试点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模型1仅控制了城市特征因素,可以看出,智慧试点城市的建立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智慧城市的建设有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模型2引入了个人特征变量,可以看出,加入个人特征因素后,智慧城市的建立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仍然呈现出显著的促进作用。从经济意义来看,智慧试点城市的设立将使得居民幸福感大约可以提高4.1%。此外,地区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与居民幸福感之间也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

    表3 智慧城市试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续表)

    (二)PSM-DID方法

    由于智慧城市试点的选取可能受到城市经济状况、人口规模、信息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试点选择的非随机性可能会引起估计结果偏误。因此,文章进一步使用倾向匹配得分法(PSM)找出与试点城市特征相似的城市作为对照组,进而采用PSM-DID方法更为准确地评估智慧城市的试点效果。为检验PSM-DID方法对于这一政策评估的适用性,文章采用较为严格的卡尺内(0.005)近邻匹配(1∶1)法进行匹配,运用Logit模型估计各城市的倾向得分值(倾向得分值分布见图3)。可以看出,匹配后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的概率分布趋于一致,表明PSM的效果较好。

    图3 倾向得分值分布图

    表4为采用PSM-DID方法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依然显著提升了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体来说,进行PSM匹配后,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使该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提升了4.1%。

    表4 智慧城市试点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PSM-DID)

    (三)可能的影响机制检验

    为了验证上文提出的智慧城市建设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可能机制,文章进一步加入了居民对各项互联网服务的使用状况及其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以及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及其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模型1的结果显示,互联网服务使用状况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显著为正,智慧城市的偏效应为正(-0.065+0.225*0.313),即互联网服务使用能力的提升增强了智慧城市建设对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模型2的结果显示,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交互项显著为正,智慧城市的偏效应为正(-0.451+0.137*3.975),即电子政务的发展增强了智慧城市建设对居民幸福感的促进效应。因此,本文提出的影响机制得到验证,即智慧城市建设通过促进当地居民对互联网服务使用的熟练度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生活的便利度,由此提升了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表5 可能的影响机制检验

    (续表)

    (四)稳健性检验

    1.删除部分样本。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高、基础设施完善、人口规模大的城市更可能成为智慧城市试点,因此,文章删除了智慧试点城市中的36个大中城市的样本进行回归分析(见表6)。①36个大中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广州市、成都市、武汉市、南京市、杭州市、西安市、济南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郑州市、长沙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昆明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兰州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西宁市、拉萨市、贵阳市、南宁市、海口市、深圳市、厦门市、宁波市、青岛市和大连市。从表6可以看出,在删除智慧城市试点中36个大中城市的样本后,文章的结论依旧成立,即智慧城市的设立对居民幸福感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在控制了城市和个人特征后,影响系数变化不大。

    表6 稳健性检验(删除36个大中城市)

    2.其他衡量居民幸福感的变量。为丰富对于居民主观行为的测量指标,文章进一步增加了CLDS调查问卷中对于个体情绪测量的其他变量。该指标对应的问题是“在过去一个月内,是否由于情绪问题(如感到沮丧或焦虑)影响到您的工作或其他日常活动?”,从1至5分别表示没有、很少、有时、经常及总是,文章将该变量作为居民幸福感的替代变量,重新进行了分析(结果见表7)。可以看出,智慧城市的设立将减少人们的负面情绪问题,同样验证了文章的主要结论,即智慧城市的设立将对居民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

    表7 稳健性检验(其他衡量居民幸福感的变量)

    接下来,本文分别从居民的年龄、收入水平以及居住在不同规模城市等方面,就智慧城市建设对于不同群体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进行了异质性分析。

    (一)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幸福感差异

    首先,我们检验了智慧城市试点中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幸福感差异。本文将60岁及以上人口定义为老年人口组,分别分析老年人口与60岁以下人口的幸福感变动状况。从表8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不显著,而对于60岁以下人口幸福感的影响则是正向显著的。总体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使60岁以下人口的幸福感将提升3.7%。可见,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带来的积极效应并未覆盖到老年群体。

    表8 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幸福感差异分析

    (续表)

    (二)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幸福感差异

    其次,我们分析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幸福感影响差异。这里将收入低于城市工资收入中位数的人口作为低收入组,收入高于和等于城市工资收入中位数的人口作为高收入组,分别分析不同收入人口的幸福感变动。从表9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低收入人口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而对于高收入人口幸福感的影响则是正向显著的。总体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使得高收入人口的幸福感将提升4.6%。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带来的积极效应并未覆盖到低收入人口群体。

    表9 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幸福感差异分析

    (三)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幸福感差异

    最后,文章考察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不同人口规模城市的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差异。①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考虑本文选取的样本城市大多为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因此,文章将城市人口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Ⅱ型大城市作为划分标准,分别分析Ⅱ型大城市及以下、Ⅱ型大城市以上规模城市的居民主观幸福感差异。从表10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Ⅱ型大城市及以下城市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为负,而对于Ⅱ型大城市以上城市人口的幸福感影响则是正向显著的。总体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使得Ⅱ型大城市以上城市人口的幸福感将提升4.3%,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带来的积极效应并未覆盖到Ⅱ型大城市及以下城市。

    表10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幸福感差异

    文章基于2012年、2014年、2016年以及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当地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智慧城市试点的设立总体上显著促进了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提升,居民幸福感大约可以提高4.1%。潜在的影响机制为:智慧城市的设立提高了当地居民对互联网服务使用的熟练度并促进了电子政务的发展,从而有助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提升。此外,文章进一步分析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差异,并发现对于老年人口、低收入人口及Ⅱ型大城市及以下城市而言,智慧城市的设立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表明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产生的积极影响在不同人群和地区之间存在选择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首先,智慧城市建设不仅有利于对城市内部现有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促进创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
    而且对于居民来说,他们通过接触和利用新型通信技术参与各项活动,享受到智慧城市为个人生活带来的益处,提升了个人的主观幸福感。因此,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重视提升信息通信等技术对于居民主观感知的影响。其次,本文也发现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产生的积极效应存在选择性,比如像老年人口、低收入群体以及人口规模较小的城市居民并未享受到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于幸福感提升的影响。这表明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要素复杂、应用多样化,并不断发展、演进的综合性系统,目前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仍需要不断完善。今后在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注重对未受益群体或地区的政策规划,提高政策效果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应秉承“以人为本”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推动中国新型智慧城市的均衡发展。最后,智慧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要在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基础上,建立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的诉求。

    猜你喜欢幸福感试点居民石器时代的居民阅读与作文(小学高年级版)(2021年6期)2021-09-10奉献、互助和封禁已转变我们的“幸福感”英语文摘(2020年11期)2020-02-06七件事提高中年幸福感中国生殖健康(2019年7期)2019-01-06让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当代陕西(2017年12期)2018-01-19固废试点“扩容”再生资源或将纳入其中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6年5期)2016-02-03省级医改试点的成绩单中国卫生(2015年12期)2015-11-10国家医改试点再扩容中国卫生(2014年7期)2014-11-10国家级医改试点医院举步维艰中国卫生(2014年6期)2014-11-10幸福感小说月刊(2014年7期)2014-04-18高台居民读者(乡土人文版)(2013年12期)2013-05-03
    相关热词搜索: 实证 城市建设 幸福感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