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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的逻辑机理

    时间:2023-03-27 13:55:09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肖唤元,张茂杰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网络生态持续向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新时代党领导下的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是被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所证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须臾不可背弃。“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历史性地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重大政治论断,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有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主动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新时代明确以根本制度为统领,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有其深刻的逻辑机理,对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意义重大。

    历史是前人留给后人的思想宝库,既有兴国安邦的经验总结,也有民生凋敝的深刻教训。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取得根本性成就绝非偶然,正是在深刻把握正反两方面深层次的历史镜鉴基础上而取得的,内蕴着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基于中国共产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百年探索

    回顾百年辉煌党史,中国共产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经历了初步探索—曲折发展—恢复重建—日渐成熟四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历史主动精神,在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百年实践中充分汲取历史营养,在新时代取得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的根本性成就。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为保证宣传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对宣传工作应遵循的党性原则作出规定,确保了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同时, 党还通过加强编译出版工作, 先后组织编译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数十种经典著作,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1923年10月15日,中央局颁发《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决定成立教育宣传委员会,明确规定了人员组成、主要任务以及工作机制。1925年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不仅第一次提出“宣传”的概念,还进一步强调为有效做好宣传工作,中央应设宣传部专门负责,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的制度与组织基础初步建立。与此同时,李大钊、陈独秀等党的早期领导人也从不同视角深刻阐释马克思主义在引领中国变革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只是囿于早期党的整体理论水平有限和对于制度建设缺乏经验等多种现实原因,导致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尚未形成可靠的制度架构以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的七大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并将其正式写入党章,确立了其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解决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创造性地解决了在中国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制度化建设从此便有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曲折发展。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全党全国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的同时,毛泽东领导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封建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唯心思想的批判运动,强调要始终站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同时,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一方面,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新的新闻出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就将新闻机构定性为“党的喉舌”。1949年11月1日,新闻总署成立后,党领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关于建立广播收音网的决定》《关于统一新华通讯社组织和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规范了新闻事业的进步发展。同时,在接管城市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制定出台了如《全国报纸杂志登记暂行方法(草案)》(1950年)和《关于报纸和期刊的创办、停办或改刊和办理申请的几项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管理新闻事业,把新闻事业“完全置于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之下”(3)《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403页。。另一方面,推动完善党章国法,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制度化建设保驾护航。1954年9月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将毛泽东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的《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中提出的“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61页。载入其中,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被宪法确立下来。党的八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4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23页。,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得以确立。同时,聚焦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工农群众与广大知识分子提升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以及党在领导爱国主义教育与文艺工作制度化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开创性的成就。令人惋惜的是,从1957年整风运动开始,党和国家建设逐渐偏离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方向,以致于最后演化成“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错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出现严重偏差,给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干扰。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恢复重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以果敢的政治勇气和担当善为的政治智慧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拉回正轨,在一系列拨乱反正的工作中恢复并重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一方面,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注添新的内涵。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反思“文革”教训、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过程中,思想舆论领域出现了“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盘否定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等一系列错误论调。针对这种情况,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着重对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进行了旗帜鲜明的批驳,并深刻阐述了四项基本原则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针对某些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和党的领导方面所存在的软弱涣散现象,1983年10月12日,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邓小平重点讲了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的问题。1983年10月24日,中央发出《关于转发邓小平、陈云同志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讲话的通知》,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调马克思主义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继续完善党章国法,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制度化建设。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6)《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8页。,党的十三大强调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7)《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党的十四大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架构,党的十五大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探索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稳步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日渐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制度,推动形成了根本制度统领下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统筹性和协调性明显增强。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将其写入新修订的党章;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将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正式上升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主张的集中体现。在不断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上升为根本制度,这标志着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规律的正确认识与科学把握达到了新高度,也为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主体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相继出台,逐渐形成意识形态问责和监督制度体系,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有效推进,标志着意识形态建设水平和治理能力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

    可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百年历史演进过程,启迪智慧,引发思考,振奋人心。其制度化的建构方式不仅使得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得以确立并不断落实完善,而且为今后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提供了一条具有推广与借鉴意义的开拓性发展道路。

    (二)基于苏共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及历史教训

    苏联解体、苏共亡党是20世纪带有悲剧性的重大历史事件。回顾苏共意识形态建设历程可以发现,从赫鲁晓夫执政开始,尤其是到了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致使苏共逐步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是造成苏联解体、苏共亡党的根本原因之一。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是苏共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偏差的时期。自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作的“秘密报告”公开后引发苏联上下掀起的“非斯大林化”运动开始,苏共在意识形态领域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引渐行渐远,造成苏共党内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和社会思想领域的大混乱。与此同时,赫鲁晓夫提出所谓的“全民党”“全民国家”等论断,进一步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国家学说的完全背离。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开始“解冻”文学,提出创作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充斥着大量抨击斯大林时代的内容,促使苏联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急速成长,造成思想舆论领域的混乱,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被严重动摇。

    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是苏共彻底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时期。戈尔巴乔夫上任伊始,由于在经济改革领域没有新的建树,于是政治体制改革成为重点关注的领域,他将在“新思维”中提出的原本是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改革手段的民主化和公开性原则以极大力度推行扩展到政治、文化等领域,造成思想舆论领域的极大混乱。正是在民主化和公开性的旗号下,1987年10月,苏共中央全会决定重新改写苏共党史,主张毫无节制地揭露“历史的阴暗面”,再度掀起了世所罕见的“重评斯大林”浪潮。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大是大非的原则被抹杀,一些政治立场坚定的苏共党员因发表正确言论受到围攻和诋毁。从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在这股大行其道的恶潮冲击下摇摇欲坠,苏联民众对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在愈加泛滥的原则异化与毫无节制的原则抹杀面前逐渐式微。戈尔巴乔夫继续大肆宣称苏联基于十月革命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遭遇战略性失败,甚至成为苏联革新道路上的阻碍,“斯大林主义”“斯大林体制”模式下的“极权官僚式的社会主义”应遭到彻底否定和批判。与此同时,苏联历史学界兴起了“重新评价历史”运动,否定列宁、斯大林历史功绩以及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不断蔓延。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反思苏联历史成为各个领域的热点话题。苏共的执政根基逐渐被动摇,普通民众由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者转变为质疑者甚至否定者。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力推全面放开舆论,鼓励舆论朝着多元化、公开化的方向发展。1990年,最高苏维埃以立法的形式将意识形态多元化和新闻出版自由的原则纳入到现行法律体系,标志着苏共放弃了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为各种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舆论宣传打开了方便之门。

    可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同一切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背道而驰的思想、言论、行动划清界限,要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地把握正确方向、坚守信仰、筑牢信念,从而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苏联亡党亡国的深刻教训时刻警醒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坚持正确党史观,并从百年辉煌党史中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伟力与真理力量。一言以蔽之,只有以制度推动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才能更好将马克思主义贯彻到各领域各方面,才能筑牢信仰根基。

    作为具有重大意义的现实课题,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体现出鲜明的时代关照。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制度化建构以推动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发展,既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必然选择,也是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更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战略考量。

    (一)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必然选择

    道路和方向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走上民族复兴之路,究其根本,就在于找到了一条光明且正确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这条正确的道路越走越宽广,道路自信不断彰显。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下能否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能否坚守战略定力,一直在考验着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形态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能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关乎生死存亡。国内外经验教训警示我们,政权的瓦解往往首先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动摇和背弃指导思想是国家和政党瓦解的前奏。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失守导致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仍记忆犹新。近些年来,西亚和北非的一些国家政权陆续为“颜色革命”所颠覆,国家战乱不断、民众生活苦不堪言,这些惨痛的现实教训发人深省。中国的成功崛起使得西方国家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误导改革走向邪路。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面对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必须从制度建构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在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统领下坚定不移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依靠完备的制度体系捍卫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指导地位,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看待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批判和抵制各种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错误观点,保持思想定力和政治定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确保红色政权永不变质、永不变色、永不变味,在前途光明的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新时代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带领人民在深刻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进程中提出的重大时代课题,标志着党对国家治理与现代化的认识走向成熟。国家治理体系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的边界与效度,国家治理能力则对国家治理体系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国家治理体系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国家治理能力正向效度愈高,则愈能够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发展与完善,进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持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日臻成熟完备的重要体现,不仅对于完善意识形态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也对有效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锚定方向。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人民性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总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得益彰。以根本制度凸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崇高地位,可以为马克思主义保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创造有利条件。

    (三)新时代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战略考量

    重大风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偶发性高且危害极大的风险类型。“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8)《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64页。进入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风险呈现新特点新变化,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必须从战略高度审视的重大现实问题。从外部挑战来看,西方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愈发肆无忌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的快速发展引起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不满和不安,它们不断加紧对我国进行打压,企图遏制中国快速发展的势头,而意识形态渗透则是惯用的手段。在苏东剧变之后,西方国家将和平演变的矛头对准中国,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加紧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利用网络传播各种错误思潮,为颠覆我们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制造思想混乱。就内部压力而言,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意识形态风险与其他各种风险叠加作用的可能性增大。当下,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攻坚期、社会矛盾风险易发期,意识形态风险极易与其他风险相互交织,进而形成风险综合体,增加了意识形态风险治理难度。意识形态风险本质上是制度安全风险,推进制度创新是风险防控的可靠保障。重视推进并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题中应有之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是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然之举,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基础性工程。新时代要继续以制度化法制化手段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以完备的制度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既需要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以保证制度建构方向,又离不开重要制度与具体制度的配套衔接以支撑和保障根本制度的落实落细。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根本制度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必须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绝对领导,完善以根本制度为统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依靠强大制度执行力发挥意识形态制度效能,全方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绝对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9)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所在。以根本制度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是一个重大命题,必须始终坚持党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制度执行与制度认同等方面的绝对领导,这是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取得实效的根本政治保障。

    必须坚持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制度与具体制度,进一步探索党领导下的以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等重要制度以及新闻传播、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文学艺术、网络空间等领域的具体制度,致力于建设党领导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与相关重要制度、具体制度相互连接、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靠制度支撑。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绝对领导,要求各级党委要带头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权威,高效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及时准确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形势、新变化,带头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及其统领下的重要制度与具体制度,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预见性。把党管媒体、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要求落实到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各方面。制度认同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领导,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广泛制度认同,进而形成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人人皆知、主动学习、自觉遵守的文化氛围。要在党的领导下就马克思主义话语表达、传播手段、学习教育等领域下功夫,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解释力、吸引力、感染力,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对作为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价值内核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进而对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形成高度认同,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持久稳定的制度文化。

    (二)有力支撑:完善以根本制度为统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

    根本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最高位阶制度,具有最高效力,既统领下位制度,又离不开下位制度支撑。完善以根本制度为统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兼顾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完备性与协调性、破解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等诸多因素,并且着力探索构建和完善以下各种制度:

    第一,构建正确舆论导向制度。能否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关乎人心向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10)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加强舆论导向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建设,明确领导主体和责任主体,牢牢掌握舆论引导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要建立舆论引导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提升舆论引导的精准度。要建立舆情研判处置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和处置办法,避免出现重大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第二,构建融媒体传播发展制度。要建立一体化共享融通制度,促进各类媒体资源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不同类型媒体的优势资源科学重组和合理配置,实现共享和互补。完善专业数据库建设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分析、析出能力。完善政策资金支持政策,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媒体,推动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第三,健全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网络舆论生态治理是一项崭新的时代课题,面对网络新媒体的大量涌现,网络空间媒体管理与产业管理必须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有效整合相关机构的职能,探索多元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要加强传播能力建设,重视技术赋能作用,树立分众化思维、强化精准化施策,积极主动抢占舆论传播先机,提升宣传实效;
    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媒体负责、公众参与的综合宣传工作格局,提升宣传工作的协同性。

    第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1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的战略任务。为此,我们要完善网络治理法律法规,明确治理主体的责任与边界,实现网络治理法规化。在制度框架下丰富治理手段,根据网络运行与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思想文化引领、大力弘扬正能量等柔性引导与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硬性治理的复合手段,净化网络舆论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

    第五,完善意识形态治理评价工作制度。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原则,以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周期的意识形态治理评价工作制度,全面客观评价意识形态治理成效。努力探索多元评价模式,确保评价效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保证意识形态治理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导向: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是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任务。既要重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以实现社会成员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也要继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以不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效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实质是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根本优势,制度优势也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根本优势。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并形成一种稳定状态是意识形态安全的本质所在。在我国,只有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转化为具体生活实践,才能获得人们稳定而持久的认同,因为这种认同本身是一种基于情感体验而产生的,而情感体验的来源和依据就是现实生活,“‘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6页。。将抽象的意识形态转化为具体生活实践,制度安排不可或缺。促使人们自觉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从而保障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借助稳定性的制度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价值性转化为现实性,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制度的优越性,进而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产生情感认同。要不断推进与完善马克思主义引领各领域重要制度与具体制度建设,实现意识形态安全与制度优越性的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重要来源在于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大力彰显,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变换手法向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抹黑、诋毁中国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地指出,要“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1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基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特殊性,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要在着力建构以根本制度为统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基础上,根据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新手段新领域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如意识形态风险预警制度、议题设置引领制度、危机处置制度等,在继续推动并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中发挥制度优势,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四)关键之举:依靠强大制度执行力发挥意识形态制度效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对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显著制度优势。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的目标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就需要各领域主体坚决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根本制度及其统领下的重要制度和具体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监察体制机制,促进制度效能的充分释放。

    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的推动者和践行者。要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建立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和育人制度,借助“线下+线上”的融合模式,多途径、多方法、多维度教育并引导他们对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架构、制度价值、制度权威有深刻的认识,为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示范。要切实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尚,自觉维护以根本制度为统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权威。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的持续推进,将执行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作为执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的中坚力量,首先要讲政治,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致力于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宣传思想工作者作为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中坚力量,负有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重要责任与时代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展形象、兴文化、育新人的战略任务有力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汇聚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作为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重要主体,肩负着向学生讲解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代中国和外部世界的重要责任。面对时代变迁和多元文化激荡对学生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的冲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做一名有温度有情怀的学生引路人,为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掌握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发挥重要作用。制度执行离不开监督监察。以根本制度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需要有机融合运用多种监督模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并完善制度执行的奖惩机制,做到赏罚分明,既可以及时发现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相关部门制度执行积极性,充分释放制度效能。

    (五)现实保障:全方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以根本制度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的关键。这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的重要体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14)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要选优配强各级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为稳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提供人才支撑。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意识形态的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呈现出复杂局面,在根本制度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构进程中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尤为重要。要坚守红色主阵地,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压缩意识形态领域的黑色地带,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观点,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善作善成,积极主动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潮,以“谣言止于智者”的智慧和担当及时遏制不良舆论风气蔓延。要秉持“有理、有利、有节”之原则积极争取和转化灰色地带,将广泛宣传党的理论与解决个性化或群体性思想认识相结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入情入理入心。要做好政治理论和法制宣教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思想免疫力。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其管理制度,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工作,及时反馈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于拒不落实整改意见建议并导致发生严重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地区、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通过问责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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