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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乡村全面振兴中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时间:2022-11-05 11:55:03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刘良军 董春玉

    (1.中共荆门市委党校,湖北 荆门 448000)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以来,原本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上升为乡村全面振兴国家战略,充分说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确保亿万村民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日益成为我们党践行初心使命的重中之重。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学界对推动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在内的事关乡村全面振兴之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深入思考、持续研究。然而也应看到,既然是乡村全面振兴,在抓重点、锻长板、扬优势的同时,也须补短板、强弱项、填洼地,如怎样实现乡村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的有机结合、完美融合;
    如何在推动乡村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实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
    怎样持续激发村民群众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
    如何让驻村干部在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更好地担当作为等。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落实的前提。实践表明,围绕上述问题开展深入思考与透彻认知,才能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始终遵循乡村全面振兴的既定工作原则和方针,又开拓创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真正名副其实的全面振兴,而不是畸轻畸重,出现不足、空白与洼地。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产业兴旺是基础、前提和关键,同时产业兴旺不能为产业而产业,必须立足于产业为民、产业惠民、产业富民的长远发展视角,让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广大村民群众能够从中同步受益。尤其在广袤农村已经进入中度老年社会的当下,引导乡村产业发展适当向农村老年人倾斜,既有利于“就地取材”借助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技能与智慧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更能实现产业利民、产业养老,使农村老年人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获中安享晚年,颐养天年。

    (一)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有机融合的可能性

    应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可能让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广大村民群众过上与城镇居民水平大致相当的物质文化生活,但折射在养老方面,城乡以相同模式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毕竟一方面,基于农村老年人分居、杂居、散居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镇养老模式移植、复制到农村,往往需要花费高昂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投入巨大的人财物力;
    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经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与衣食起居规律,也决定了其不可能像城镇老年人那样,而是生命不息、劳作不止,直至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因此,承认、正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实情,是乡村产业兴旺适时向农村老年人倾斜的现实可能性和可操作基础。

    (二)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有机融合的现实图景

    近年来乡村产业的繁荣发展,已经吸收了大量的农村老年人参与其中。在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农村老年人不仅轻车熟路、驾轻就熟,而且在劳动贡献方面丝毫不亚于一些新生代劳动力;
    又如,在发展繁荣的酿酒、制茶、织锦、针绣、传统名优特色产品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三产业方面,不少农村老年人更是专家、行家,以至于很多时候不是他们主动要求加入其中,而是雇主“三顾茅庐”,恳请他们发挥余热,贡献专长与特长等。实践表明,这些融入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的农村老年人,不仅分外感受到了晚年生活的极大乐趣,还尽情释放了自己的才能才华,展现了“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的别样人生价值;
    不仅有力地助推了乡村产业繁荣发展、日益兴旺,也充分证明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确实可以完美结合、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高质量推进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有机融合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顺应新时代新征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下一步应以不断探索个性化、多样化、灵活性的农村老年人融入乡村产业兴旺模式为抓手,推动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两不误”“两相宜”,既可持续,又有高质量。

    1.坚持规划先行。在党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中,适时、适当向吸纳农村老年人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一方面,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在制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应有意识地分门别类,将那些农村老年人能够胜任、参与和融入的产业“打上标记”,确保农村老年人能够无障碍地参与,并公平分享增值收益。另一方面,党建引领既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压舱石”与“定盘星”,也于促进农村养老方面守土有责、责无旁贷。为此,村党组织应事先调查清楚本村到底有哪些老年人,各个老年人又处于什么样的年龄段,当事人是否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或特定技能、特别专长、特殊才能等,做到数据实、底数清,进而既鼓励支持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录用、雇请老年人,又适时发挥中介作用,主动向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荐人员,让老年人与拟从事的岗位精准匹配、有效对接。

    2.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与公益事业。尽可能实现有关岗位定向招录老年人,让参与的农村老年人尽展其能、各尽其才、各得其所。如村集体经济中的物品整理、仓库保管、质量检测、工序考核等岗位,完全可以大规模地面向本村老年人用工。同时,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相关公益事业也应蓬勃发展,同样可以产生用工需求,优先录用有劳动能力与相关技能的老年人。譬如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图书阅览室与文化大院的日常管理等。此外,产业兴旺的过程,也是各种矛盾、纠纷与冲突此起彼伏的过程,而充分发挥村庄贤人如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律师、老教师等的作用,无疑能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又让老人们深感“廉颇老矣”,也仍然“英雄有用武之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一定程度上,村集体经济与公益事业率先雇请、录用农村老年人,无异于“指南针”“风向标”,有利于其他村经济或社会组织纷纷向老年人掷“绣球”、抛“橄榄枝”。

    3.倡导、鼓励社会资本下乡。在支持涉农企业大力发展如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等新兴农业产业的同时,也动员其适当吸纳本村老年人“二次就业”“再次从业”。实践中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一些农村老年人或向社会资本出让承包地经营权,或向涉农企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聘为“新员工”。这种新型农村养老模式能激励社会资本下乡后积极、主动履行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既踊跃与当地村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也立己达人,让更多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村民群众共享产业兴旺之实惠、乡村振兴之成果。

    概言之,乡村无业不兴,产业兴旺与否直接决定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成败、成效。同时农村养老迫在眉睫,让广大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既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确保村民群众安居乐业、乡村社会安定有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向往的题中之义。而将产业兴旺与农村养老完美结合、有机融合,就能珠联璧合、两全其美,实现双赢。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折射于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便是乡村振兴绝不能“头重脚轻”,过于强调物质财富的积累容易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我们既以物质财富的积累为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又要借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财富的繁荣发展提供文化氛围、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必要、必然性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方面,乡村现存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与现象,倒逼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将精神文明建设置于重中之重的地位,而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使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差距越来越大。如少数村民法治意识淡薄,或动辄“我的地盘我做主”,奉行“强权即公理”,一言不合便挥拳相向,或单纯沿用乡村传统处理人际关系逻辑,尽管有时能够定分止争、息事宁人,却不符合现代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法治要求;
    一些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单一,且明显呈现出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现象与趋势,如“黄赌毒”仍有市场,封建迷信思想与活动屡禁不止等。另一方面,乡村全面振兴内在、本质、必然地要求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齐头并进、一体建设,因而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绝非空穴来风,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领域的生动体现、鲜明呈现。“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把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作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抓手与重要切入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适时拓展,方能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文明乡风建设重在展现新时代广袤乡村应有的精神风貌、精神特质、精神内核

    首先,文明乡风建设要聚焦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使亿万村民群众“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频共振、同声相求,命运与共、生死相依,汇聚踔厉奋发向未来的磅礴之力。其次,着眼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飞入寻常百姓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广袤乡村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文化氛围和时代文明风尚,最终使广大村民群众与城镇居民一道,有大体一致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行为准则与精神标追求。最后,于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激发村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精神力量,以个人人生出彩、家庭梦想成真,促城乡协调发展、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良好家风建设重在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微观基础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崇尚家国一体,强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唯有“修齐治平”渐次延展延伸,才能家国同构,以无数家庭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最终为国家的兴旺发达、蒸蒸日上铺平道路,筑牢基石。事实也是如此,今天乡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阶层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家庭建设迫在眉睫,促进家人和睦、构建家庭和谐、塑造良好家风,既是问题导向所致,也是目标导向的归宿所在。过去常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今天家庭财富不断积累、物质生活优渥后,夫妻之间的矛盾不是少了,而是多了;
    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怎样与子女保持密切联系,既让子女理解自己,也能够独立自主、健康成长、快乐成才等。凡此种种,无不说明乡村治理,必须把家庭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以良好家风培育引导家人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与时代同步伐、与社会共进步。

    (四)淳朴民风建设重在倡导村民群众返璞归真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历史是今天的过去,倘若忘记了、我们的根和魂在哪里,必然会沦为无魂的躯壳、无根的浮萍,必然心无敬畏、行无底线、言无羞耻。因此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时代背景下开展淳朴民风建设,要求以文化人,重塑村民群众文化自信,既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使其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又加大用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人、感染人、激励人、塑造人的力度,使村民群众自觉摒弃单一的物欲追求,不在物质的追逐中丧失、扭曲自己,始终保持淳朴、纯真的民之本色,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依靠双手接续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

    (五)构建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保障

    一方面,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与乡村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除动员、激励村民群众“不待扬鞭自奋蹄”外,还必须构建相应的体制机制,为之提供牵引和保障。其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引领作用是前提。这要求基层党组织尤其村党组织像谋划、组织乡村产业兴旺那样,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落实于行动上。如在对全村“三风”现状有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就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给出具体的行动方案,使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而不是兴之所至、随心所欲。另一方面,则是建立健全平台与载体、创新完善规章和制度。切实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实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既彰显辐射带动作用,又在汇集好做法、总结好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改革、改良后续工作等;
    或者,可以采用积分制管理制度,实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既让走在前、做表率的村民群众有价值成就感,也有物质上的获得感等。

    脱贫攻坚战中,正是致力于推动村民群众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充分激发村民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才能群策群力,最终打赢脱贫攻坚战,使亿万村民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毋庸置疑,今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仍然需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但不可否认,广大村民群众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受益者,同样也应该是主力军、实践者、推动者,要求持续激发其干事创业、发家致富、建设幸福美好生活家园的内生动力,而不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置身事外。

    (一)激发村民群众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势所必然

    基层调研,绝大多数村民群众对乡村全面振兴充满希望和憧憬,也在广阔天地里挥洒汗水、主动作为,埋头苦干、笃行不怠。但与此同时,确有个别村民群众不同程度地出现畏难情绪、懈怠心理、自满状态与消极言论。如个别村民群众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
    个别村民群众心理失衡、剑走偏锋,渴望一夜暴富;
    个别村民群众观望等待,试图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个别村民群众对打造产业“升级版”,推动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疑虑,胆子不大、步子不开等。凡此种种,无不说明持续激发村民群众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内生动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要求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从源头上着力,于内心处发力,帮助村民群众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稳中求进、保持定力,不断实现量变到质变。

    (二)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以培育培养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为抓手,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实践一再表明,村党组织书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才能让村民群众看到希望,有所指望,也才能在村党组织的带领下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尤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密切联系村民群众,“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勤于、善于做村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村民群众解开思想疙瘩,化解内心的矛盾与疑虑,不断增强对于未来享有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预期。

    (三)重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能仅仅体现为懂农业、会经营、善管理、能致富,还应该把置于团结带领身边群众协同进步、协力发展、共同致富上,与村民群众共建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一方面,在优化党员存量的同时,也严把入党关,保障党员增量,使所有农村党员情系乡村、利为民谋,矢志在团结带领村民群众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中彰显价值,凸显意义;
    另一方面,要鼓励党员与村民群众进行一对一帮扶,尤其于聚人心、树雄心、强信心方面着力,既从思想情感上关心关爱群众,又在物质利益方面与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这样才能党民同心,无往不胜,最终实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在内的乡村全面振兴。

    (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借由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与保障、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及时解决,在不断增进村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上,使村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发建设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之所以出现少数、个别村民群众“拖后腿”的情况,大多与其切身利益、迫切诉求、家庭困难、发展瓶颈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要求党员干部做村民群众工作既从思想层面务虚的同时,也要换位思考,满足其合情合理合法的物质利益需求。如家中老人如何更好地老有所养,发展“三产”怎样及时获得小额贷款、普惠金融支持等。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并顺应村民群众的新需求开展工作,才能激励、引导村民群众心无旁骛地投身乡村全面振兴。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进入乡村全面振兴新时代,人才是有力支撑、重要保障。中央强调了要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战中的有效做法,即持续向乡村,尤其是脱贫村派驻干部,这样既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能持续向乡村全面振兴进军,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新时代新征程广大驻村干部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既能在广袤乡村建功立业、彰显价值,又能为后续成长成才,回到单位独当一面,更好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奠定坚实基础。

    (一)驻村干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责无旁贷

    基层调研发现,前期驻村干部任期满后,既有组织认可、群众满意、个人问心无愧,乃至出现当地党员干部与村民群众联名书信挽留,念兹在兹的情形,也有极少数村民群众不满意,要求换人的尴尬窘境。说明让驻村干部真正担当作为、更好地展现作为,应该从源头管控、全过程管理、激励与约束并重等方面着力,既注重深化驻村干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强调以当事村的需求需要为导向,确保驻村干部既来之则安之,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二)把好“入口关”,高标准选派驻村干部

    实践一再表明,选派什么样的干部驻村,便决定了其在乡村能否、愿否、会否担当作为,因此把好“入口关”十分重要。一方面,坚持政治标准。要深刻认识到干部驻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形势所需、内在必然。另一方面,强调驻村干部要有深厚的“三农”情怀,既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也愿意投身乡村,努力打拼。只有坚持组织选派与干部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才能在“有所派、有所不派”的基础上,让驻村干部兴高采烈、心情舒畅,而不是勉力为之。

    (三)严格驻村规章制度的同时,构建科学适宜的驻村干部融入乡村体制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干部驻村制度是派驻干部进得去、留得住、能持久的前提。如以制度规定驻村干部自宣布之日起,便与原单位相对“脱钩”,既不能随意地甘当“走读生”,也不得借口原单位有事而在村与单位间来回奔波、反复折腾;
    又如,对干部驻村期间的考察,应以所在村“两委”与村民群众的意见为主,而不能沿袭以往运作模式。其次,应明确驻村干部相应的职权职责,使其精准担当、精确作为。因此派驻到位的基础上,应该也必须让其有空间、有机会、有舞台。如担任所在村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进入村“两委”班子,并详列其责任分工等。最后,无论是担任村“两委”职务,还是仅作为一般干部对待,都应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用其所长,而不能随意安置、想当然地安排。

    (四)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驻村干部,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方面,干部驻村的过程,既是一个发挥其专业所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全方位锻炼、磨炼与历练的过程。因此一段时间过后,要么有意识地调职、轮岗,要么顺应当事人的意愿,担任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更具挑战性的工作。另一方面,“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仅凭驻村干部在乡村“单打独斗”,有时显然难以办成、办好某一件事情。此时,派驻单位应责无旁贷地予以支持和帮助。如应驻村干部之呼,帮助协调资金、物资,完成村重大工程项目;
    收到驻村干部消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踊跃购买村里的特色产品等。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驻村干部,既多岗位锻炼、多角色培养,又第一时间为其分忧解愁、助力加油,才能推动驻村干部激发动力、挖掘潜力、展现活力、富有创造力。

    (五)切实关心关爱驻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日常所需、工作所虑、发展所求

    如派驻单位与所驻村“两委”有机接洽,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衣食起居设施,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于工资正常发放的同时,也额外给予驻村补贴;
    在职务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酌情照顾等。尤其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驻村干部,更是在关心其自身成长的同时,也帮助其解决家庭、家人困难,让他们信心百倍地投身所在乡村全面振兴,让村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诚然,驻村干部是一支流动的队伍。但在他们的努力下,既能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也能在与本村党员干部的相互学习与激励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永不流动的本村党员干部队伍。因此驻村干部引致的外溢正效应、带来的正能量不可小觑,把他们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必然会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励精图治、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的胜利和荣光。

    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丝毫也不亚于脱贫攻坚,绝非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而以有效解决上述四个围绕人这一乡村全面振兴的主体而产生的问题为抓手,既能解决老年村民群众的养老问题,又能实现村民群众精神焕发,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强化驻村干部应有的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便能众志成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全面振兴新格局,也才能更加稳步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三农”发展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交相辉映,进而共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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