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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精选文档)

    时间:2022-09-26 10:55:04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精选文档)

    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5篇

    【篇1】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

    谈话室管理办法及谈话安全预案(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室建设及谈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学院谈话室管理,使用维护好相关设备,保障谈话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纪委谈话室是指学院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专门用于与谈话对象、检举人、证人或其他人员进行谈话的工作区域。谈话室设在东校区办公楼一楼。使用谈话室应报学院纪委,并经学院纪委领导批准方可。

    二、学院纪委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软件使用技术支持、录音录像设备检查维护、后勤服务保障,确保运行正常。谈话室使用期间,由谈话人员负责管理,纪委进行监督检查和协助。

    三、谈话前谈话人员应制定详细、周全的谈话预案和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由学院医护人员与谈话人共同制定。两个预案须经学院纪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严禁无预案对谈话对象实施谈话。

    四、谈话前谈话人员要对谈话对象过往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进行安全检查,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家庭、工作等情况进行登记,如高血压、心脏病史等。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登记后予以妥善保管,严禁将与谈话无关的物品带入谈话室,尤其是金属、玻璃、尖锐硬物等。

    五、严禁将谈话5对象单独留在谈话室内。谈话期间应保证二名以上谈话人员在场,杜绝单人询问现象。若谈话对象是女性,谈话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女性参与。谈话过程中,谈话对象上卫生间时要及时跟进,确保谈话对象始终不离视线。谈话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话室。

    六、谈话时应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与谈话对象谈话,谈话期间不得诱供、侮辱、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谈话对象。谈话期间,学院纪委领导应进行巡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中止谈话工作,并立即进行整改。

    七、严禁将谈话对象留置在谈话室过夜,连续谈话不得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得超过谈话当日22时,谈话中如遇情绪波动,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等减压工作,必要时暂时终止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填写《谈话对象安全交接登记表》。并履行交接手续,实行“手递手”交接,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八、要加强谈话过程监控,在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前,开启监控设备,直至谈话对象离开谈话室,确保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谈话期间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协助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复制或删除监控数据,不得泄露监控内容。

    九、《谈话笔录》应当场制作完成,并在谈话室内交由谈话对象核对,或者向其宣读并签字捺印指纹。

    十、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向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反馈谈话有关情况,并提出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等要求。部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对被谈话人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其工作、情绪等状态变化,必要时进行提醒、回访。

    十一、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做好纸质和视听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监控音像资料可转存移动硬盘或刻录光盘随案移送,并严格按密级规定进行保管。原则上音视频资料应长期保存,如要删除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

    十二、谈话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谈话室内设备电源,清洁和整理内务,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篇2】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纪委谈话室管理制度

    1.进驻谈话室,必须报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批准,谈话对象为本单位站、所负责人的,需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批准;

    2.谈话实施前,执纪审查人员要评估谈话对象身心健康状况,确定谈话策略,做好风险防范预案;
    加强对谈话室安全检查,做到录音录像同步,应急药品齐备,与临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医务人员随时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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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谈话中,执纪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加强安全陪护,确保对突发情况的有效管控;

    4.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查人员要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及时缓解疏导谈话对象心理压力;

    5.谈话结束后,执纪审查人员要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安排人员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家中或单位,并认真填写《谈话对象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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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执纪审查人员不得随意延长或变相延长谈话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谈话对象留置过夜;

    7.谈话室内监控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操控和拷贝录音录像,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启动和关闭设备,不得擅自拷贝、复制监控录像资料。DXDiTa9E3d

    【篇3】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

    一、 技术方案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标准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它提出了相关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服务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对国家有关视频监控、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服务方有除本技术协议以外的其它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1.4服务方应熟悉国家及行业中关于纪委谈话室系统的技术要求,并从事红外视频监控相关方面的服务工作,能够满足提供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1.5服务方对纪委谈话室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性能指标负有全责。

    1.6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服务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不一致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1.7服务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

    1.8服务期限:

    1.9服务地点:

    二、实施方案

    纪委谈话室项目在公司集团大楼内,谈话室面积约50平方,使用摄像机2台,其中1台安装在房间内,1台安装在卫生间,

    拾音器1台,温湿度显示屏。安装在谈话室内,无线对讲一对,审讯主机、UPS支持5小时不断电,65寸液晶电视等显示设备安装在监视室。

    3、培训方案

    一、使用单位可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

    由使用单位定人数

    二、培训方式:

    分类讲解、强调重点、穿插互动的培训模式:结合客户对产品知识学习和了解的特性,我们采用分类讲解、强调重点、穿插互动的培训模式,保证了培训的生动性和课程的连续性,以及使用产品问题的解析,保证用户在培训期间与产品的“接触”。

    通过以上培训安排,切实保证培训出来的用户字完全会使用谈话室的设备。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投标人根据需方要求的地点进行培训。

    投标人委派公司专业技术服务工程师到达现场,在根据实际设备的使用和经验对需方指派的人员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现场培训。保证受培训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使用,并达到解决实际需求。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 标准和规范

    服务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下列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同时满足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甘肃电网公司关于风功率预测系统的要求。如服务方所采用标准或个别指标与所列标准有别是,以较高标准、指标为准。

    公安部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性文件》
    公安部 《公安部报警监控方案设计要素》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4-19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与符号》
    GA/T 70-94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办法》
    GB/T 16677-1996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GBJ 115-87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8566-8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T 13993.1-92 《通信光缆系列总则》
    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
    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16572-96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GB50057-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16-83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GBJ303-8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669—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
    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9385—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制指南》
    GB9361—88 《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
    ISO/IECll8 D 1-95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
    GB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要求》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43—2004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篇4】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

    员工谈话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管理者与员工职业发展的辅导与指引,建立顺畅的上下沟通渠道,提高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XXXXXXXXXXXXX全体员工。

    3.0职责

    3.1 总经理:

    3.1.1 负责本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的审批;

    3.1.2 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

    3.2 总经理办公室

    3.2.1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并上报审批后监督执行情况;

    3.2.2负责对本制度监督执行;

    3.2.3负责《员工谈话记录表》的存档。

    3.3 各级管理人员

    3.3.1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

    3.3.2按时提交谈话记录;

    3.3.3监督下级谈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下级落实处理不了的员工意见和建议;

    3.3.4对谈话对象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复。

    4.0管理制度内容

    4.1谈话内容

    4.1.1 谈话周期内的工作绩效、工作收获、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

    4.1.2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

    4.1.3 对所属团队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1.4 与同事、下级关系的相处;

    4.1.5 对公司近期出台的各方面政策或发生的公众事件有何看法;

    4.1.6 家庭情况;

    4.1.7 其它认为需要沟通的内容。

    4.2员工谈话范围及周期

    4.3管理规定

    4.3.1 负有谈话职责的各级管理人员务必本着“自动自发、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完成谈话工作。

    4.3.2 谈话责任人于谈话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谈话记录表》并提交直接上级。

    4.3.3 谈话责任人需按照《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将谈话记录中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填入“谈话决议”项目中,谈话对象所提意见和建议在谈话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协助解决。

    4.3.4 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谈话工作均附有监督和指导职责,按照“谈话决议”督促下级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落实结果回复给谈话对象。

    4.3.5 每月5日各部门经理将本部门的《员工谈话记录表》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员工谈话记录表》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取),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谈话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执行不力的按照6.0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6 凡是谈话对象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见回复投诉至总经理办公室的,每投诉一次无论何原因均记谈话责任人执行不力一次并按照6.0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0谈话类型

    5.1新员工入职面谈

    5.1.1面谈范围

    (1)面谈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无分管副总的直接为总经理。

    (2)被面谈人:新入职员工

    5.1.2面谈程序

    (1)面谈准备

    总经理办公室需搜集入职员工信息,将信息反馈与新员工所在部门。

    (2)实施面谈

    A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在新员工入职起,七天内完成面谈。

    B告知被面谈人员工作职责,并指派被面谈人试用期间内部“老师”或“师傅”。

    (3)面谈确认

    各部门需将新员工面谈记录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备档.

    5.2 员工转正面谈

    5.2.1 面谈范围

    (1)面谈人:员工转正面谈人为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转正面谈人为分管副总,无分管副总的为总经理;
    副总转正面谈人为总经理。

    (2)被面谈人:新员工转正人员、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试用期转正人员。

    5.2.2面谈程序

    (1)转正调查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员工转正时间,提前七个工作日开展员工转正调查工作,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

    (2)转正通知

    在员工转正前七个工作日内,由总经理办公室告知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员工转正信息,并将调查结果同时反馈给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

    (3)开展面谈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总经理办公室转正通知的两个工作日内,需开展对员工一对一的转正面谈工作。如转正人数较多,则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谈工作。

    (4)面谈确认

    转正面谈时,面谈人负责填写《员工转正面谈表》,面谈双方签字确认后,在面谈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转正申请表》一起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5.3 绩效反馈面谈

    5.3.1 面谈范围

    (1)面谈人:员工绩效面谈人为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绩效面谈为分管副总,无分管副总的为总经理;
    副总绩效面谈为总经理。

    (2)被面谈人:绩效考核当期优秀、较差及一般的员工,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违纪的员工。

    5.3.2面谈程序

    (1)面谈准备

    根据公司《2014年薪酬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绩效考核或品质管理提供的近期人员违纪情况拟出需要面谈的员工名单。

    (2)实施面谈

    A相关部门负责人七天内完成面谈。

    B告知面谈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并给予正面引导,指出需要绩效改进的方面”。

    (3)面谈确认

    各部门需将绩效面谈记录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备档.

    5.4 员工离职面谈

    5.4.1面谈范围:

    (1)面谈人:离职员工面谈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中高层离职面谈为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

    (2)被面谈人:离职员工。

    5.4.2面谈程序

    (1)面谈通知

    如有员工离职,总经理办公室提前7天向员工下发《提前告知通知书》

    (2)面谈准备:搜集被面谈人员相关信息,包括进公司时间,工作岗位等信息。

    (3)开展面谈

    A所在部门负责人需在员工提出申请后1天内先对离职员工面谈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是否挽留员工。

    B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离职原因给离职员工做职业规划,分析利弊,并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挽留员工。

    (4)面谈确认:如果员工执意离职,面谈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6.0管理办法

    6.1各级管理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谈话工作初次执行不力者由总经理办公室通报其直接上级教育指导并限期完成,之后再未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并限期完成。

    6.2 各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比如未填写《员工谈话记录表》、未及时提交、未对谈话对象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篇5】谈心谈话室管理制度

    谈话室管理办法及谈话安全预案(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室建设及谈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学院谈话室管理,使用维护好相关设备,保障谈话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纪委谈话室是指学院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专门用于与谈话对象、检举人、证人或其他人员进行谈话的工作区域。谈话室设在东校区办公楼一楼。使用谈话室应报学院纪委,并经学院纪委领导批准方可。

    二、学院纪委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软件使用技术支持、录音录像设备检查维护、后勤服务保障,确保运行正常。谈话室使用期间,由谈话人员负责管理,纪委进行监督检查和协助。

    三、谈话前谈话人员应制定详细、周全的谈话预案和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急医疗保障预案应由学院医护人员与谈话人共同制定。两个预案须经学院纪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严禁无预案对谈话对象实施谈话。

    四、谈话前谈话人员要对谈话对象过往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进行安全检查,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家庭、工作等情况进行登记,如高血压、心脏病史等。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登记后予以妥善保管,严禁将与谈话无关的物品带入谈话室,尤其是金属、玻璃、尖锐硬物等。

    五、严禁将谈话5对象单独留在谈话室内。谈话期间应保证二名以上谈话人员在场,杜绝单人询问现象。若谈话对象是女性,谈话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女性参与。谈话过程中,谈话对象上卫生间时要及时跟进,确保谈话对象始终不离视线。谈话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话室。

    六、谈话时应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与谈话对象谈话,谈话期间不得诱供、侮辱、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谈话对象。谈话期间,学院纪委领导应进行巡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中止谈话工作,并立即进行整改。

    七、严禁将谈话对象留置在谈话室过夜,连续谈话不得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得超过谈话当日22时,谈话中如遇情绪波动,要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等减压工作,必要时暂时终止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填写《谈话对象安全交接登记表》。并履行交接手续,实行“手递手”交接,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八、要加强谈话过程监控,在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前,开启监控设备,直至谈话对象离开谈话室,确保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谈话期间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协助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复制或删除监控数据,不得泄露监控内容。

    九、《谈话笔录》应当场制作完成,并在谈话室内交由谈话对象核对,或者向其宣读并签字捺印指纹。

    十、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向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反馈谈话有关情况,并提出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等要求。部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对被谈话人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其工作、情绪等状态变化,必要时进行提醒、回访。

    十一、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做好纸质和视听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监控音像资料可转存移动硬盘或刻录光盘随案移送,并严格按密级规定进行保管。原则上音视频资料应长期保存,如要删除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

    十二、谈话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谈话室内设备电源,清洁和整理内务,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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