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文
  • 文章
  • 散文
  • 日记
  • 诗歌
  • 小说
  • 故事
  • 句子
  • 作文
  • 签名
  • 祝福语
  • 情书
  • 范文
  • 读后感
  • 文学百科
  • 当前位置: 柠檬阅读网 > 诗歌 > 正文

    【把您的不同见解告诉我们让舒心的笑容绽放在风雨彩虹中】舒心的笑容

    时间:2019-04-04 03:18:45 来源:柠檬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柠檬阅读网手机站

      怀孕遭辞退,岂能以“临时工”为由  小 保:  市民李女士原本在某有限公司上班,快4个月了,没签合同也没给投保,因怀孕竟被辞退。公司老板称其为临时工,辞退她是为了公司生存。“我现在怀孕两个多月。2月10日公司领导突然电话告知我,说过几天不用来上班了,原因是我干活不太方便了。”李女士称,“第二天我在公司看到一个新来的技工已经顶替了我的位置,老板让我找会计结账走人。”经过交涉,该公司决定给李女士1000元作为补偿。李女士的老公找公司索要被辞工书,“老板告诉我,现在最后一次通知你,1000元钱你要就拿走,过了今天就不给了。”
      请问:公司是否可以缪女士是“临时工”为由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陈杰希
      陈杰希:
      你好!其实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李女士与该公司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而说到事实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总共有五种(《“批文”能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一则中已经讲述,此处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公司不仅不能以李女士是“临时工”为由解除她的劳动合同,还应承担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李女士到公司上班4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小 保
      不为职工缴社保,赔偿职工失业金损失
      小 保:
      职工王某在某酒店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单位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据悉,王某于2006年3月份进入该酒店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酒店也未给王某缴纳过社会保险费。2011年5月4日,王某通过特快专递向该酒店邮寄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函,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当天下午,王某离开该酒店。王某离开该酒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025.9元。2011年5月12日,王某向其所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后,王某不服,便诉至其所在地法院。请问:依据法律,王某应该得到怎样的待遇?
      张克群
      张克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酒店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酒店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因该酒店未为王某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王某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该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该酒店应赔偿王某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损失9180元(510元/月×18个月)。综上,法院可判决:该酒店支付王某经济补偿11142.45元,赔偿王某失业保险金损失9180元。
      小 保

    相关热词搜索: 舒心 您的 彩虹 告诉我们

    • 文学百科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